王莹
【关键词】习仲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群众路线;历史演进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①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是共产党人制定一切纲领、路线和政策的理论基础。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习仲勋,热爱人民,心系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实践者和探索者,在76年革命生涯中逐步形成具有特点的群众观点,并随着时代和实践的变化不断丰富发展。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称赞习仲勋是“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②。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习仲勋广泛调查研究,注重吸取民意,尤其是成为党和国家领导人之后,不断探索创新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的实现形式与路径。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特别是主政广东期间,他深入基层,了解群众所思所需,把中央决策和广东地方实践紧密结合,酝酿、提出、推动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为广东成为全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打下坚实基础。回到中央领导岗位后,习仲勋心里始终装着广大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关于习仲勋群众观点的研究,学术界已有一些研究成果。有的学者虽然从某一维度作了简要的论述,但系统论述其群众观点的研究较少。①本文以档案、口述史料、地方文献等为依据,对习仲勋群众观点的演进过程试图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阐述,以厘清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各个历史时期,其群众观点的主要内涵和实现路径,并以期以小见大,透视百余年来中共群众观的“变”与“不变”。
一、始终根植于劳动人民之中:习仲勋群众观点形成于革命斗争年代党局部执政的环境下
作为由农家后代成长起来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对人民群众尤其对劳动人民,习仲勋怀有深厚的阶级情感。在担任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关中特委书记、绥德地委书记和西北局书记期间,随着革命任务和形势的变化,从深耕基层到主政一方,习仲勋把与群众同甘共苦的朴素情感上升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同,不断践行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这种实践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内涵,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群众观的组成部分。
(一)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1934年11月,习仲勋担任陕甘边苏维埃政府主席,开始了主政一方的探索。在就职讲话中他表示:要进一步壮大力量,广泛发动群众,把武装斗争推向新的高峰。②由此,他的主要精力由军事工作转到地方政权的建设和群众工作方面,着重思考如何担负起组织领导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和更好地保障游击战争胜利的重任。他经常走村串户,深入群众中,了解苏维埃政府政策法令贯彻执行情况。时任苏维埃政府秘书长蔡子伟回忆:“几乎每逢集市,习仲勋和我们几个人都要出去转一转,听取老百姓各种意见反映。每次群众总是把我们围拢起来,问这问那,亲热极了。那时候,没有明文规定的商业税收制度,集市贸易真正起到了促进边区经济流通的作用。”③习仲勋非常重视研究和解决苏维埃政府措施法令在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处理各种矛盾的政策策略。他组织制定的土地政策、财经粮食政策、军事政策、各种社会政策等十大政策,对密切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指导农村工作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习仲勋把惩治贪官污吏、树立廉洁政风作为政权建设的头等大事。他带头执行政府工作人员供给制度,从吃饭穿衣到公文草拟所需笔墨纸张等用品,均由财经委员会统一计划、统一筹办,树立了艰苦为荣的良好风尚。刘志丹特别向习仲勋说:“群众最痛恨反动政府的不廉洁。他們无官不贪。我们一开始就要注意这个问题,要有骨气,要讲节操,受冻挨饿也不能取不义之财。”④
习仲勋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和人民群众同甘共苦。他认为,要让广大人民群众自然追随共产党闹革命,就必须深入人民群众中,站在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解决问题,把群众的事情看作是自己的事情,处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陕甘边革命根据地建设过程中,习仲勋深入农村,访贫问苦,关心人民群众生活,体察人民群众疾苦,满足人民群众需要。1934年6月,他带领游击队没收了华池县土豪胡克申的500余石粮食、100多头牛、2000多只羊、1000多块银圆,并将没收财物的大部分分给贫苦农民。他还一村一村地作调查研究,一家一户做群众工作,先后深入到二将川南梁堡、豹子川、白马庙川、玉皇庙川等地的贫苦农民中,扎根串联,热情地向农民宣传革命道理,发动群众,配合游击队分粮食、牛羊和财产,提高了群众觉悟,激发了群众革命热情。并且,习仲勋还注意群众纪律,要求红军吃群众的饭后,要折算成钱,作价付给群众,并给群众留下纸条。①从1936年起,习仲勋两下关中,驻守中共中央驻地南大门。由于处在战争环境,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武装斗争这个中心任务来开展。但是,发展生产、保证军粮供应和解决好群众的吃饭穿衣问题同样是关键大事,这成为习仲勋思考的重大问题。为了粉碎国民党反动派对边区的经济封锁,减轻农民负担,支援长期抗战,习仲勋在关中分区坚决贯彻毛泽东提出的“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财政工作方针,实行“农业为主,兼顾工业,商业为辅”的原则,党政军民齐动员,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他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劳动人民本色,以其模范行为带动影响身边人员。由于条件限制,关中分区机关人员每人每天仅有三分钱伙食费,为了节省有限的经费,机关干部要经常出去打柴,有时要到很远的地方。每当此时,习仲勋总是坚持和同志们一起从沟里往塬上扛柴。同志们劝他休息时,他却说:我们都是劳动者,参加这点体力劳动要比战场上的同志轻得多。他们在前方流血牺牲,我们劳动磨破点皮算什么?1942年整风运动期间,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给习仲勋任职关中分区特委书记的鉴定指出:“他很懂得群众的情绪、习惯和需要。他是站在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来解决群众的问题,总是把群众的事情看做是自己的事情,而又设身处地地替他们设想,设想怎样才是对的,尤其设想怎样对群众有好处,而没有丝毫的主观主义气味。因之,群众信任他,把他看做是自己人,当群众有疑难时,就说:找仲勋去。”②这份鉴定中还列举了若干习仲勋同人民群众拥有亲密关系的例子,并得出结论:“由于这一切,使得习仲勋同志成为党的宝贵的群众领袖。”③这是对习仲勋赤诚帮助群众,从而得到群众爱戴、信任的真实记录。事实确是如此,这位出身于劳动人民家庭的领导干部,始终把自己根植于劳动人民之中,以炽热的赤子之心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为五十二万群众服务”
1943年2月,习仲勋调任中共绥德地委书记。绥德是边区最大的一个分区,习仲勋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为群众服务。“为五十二万群众服务”④,是习仲勋在绥德工作期间经常用来告诫自己、告诫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文化教育战线同志的一句话。
绥德地区作为陕甘宁边区政府“三三制”政权的政策试行地区之一,从1944年9月起许多县乡建立了统战性质的民主政权,习仲勋为民主政权建设倾注了大量心血。他要求民主政权的工作人员时刻不要忘记屁股坐在哪一边的问题,必须站稳群众立场。1944年秋,绥德地区召开司法会议,习仲勋在会上发表了《贯彻司法工作的正确方向》的讲话。他一语中的地指出:要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面。司法工作是人民政权中的一项重要建设,和其他行政工作一样,是替老百姓服务的。这样,就要一心一意老老实实把屁股放在老百姓这一方面,坐得端端的。旧司法机关的屁股就不是坐在老百姓这一方面的,是坐在少数统治者的怀里,这是旧司法的一套,这一套在我们这里吃不开。我们的司法工作的方针是要团结人民,教育人民,保护人民的正当权益。过去检讨警备区司法工作,曾有个别司法人员硬搬《六法全书》①,侵害老百姓不少的利益,值得我们所有司法工作者大大地警惕。不当“官”和“老爷”。我们的司法工作者,既是为老百姓服务,就应该站在老百姓中间,万不能站在老百姓头上。走出“衙门”,深入乡村。千百件事件整天发生在人民中,最适当的解决办法,也就在人民中。只有通过人民才会解决得最快、最正确。
(三)“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
1945年6月,在中共七大上,习仲勋当选为中央候补委员。抗战胜利以后,在遴选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一职人选时,毛泽东特意强调:“我们要选择一个年轻的同志担任西北局书记,他就是习仲勋同志。他是群众领袖,是一个从群众中走出来的群众领袖。”1945年底,习仲勋开始主持西北局工作,这对他来说是一个更大的转变和考验。习仲勋加倍努力,尽快地缩短从担负局部领导责任到指导全局工作之间的距离,以适应新的斗争形势和任务的需要。这一时期,他关于群众立场和群众路线的认识不断丰富,开始形成系统性。
其一,鞭辟人里,深刻阐述群众路线不仅是理论且更是方法。1946年8月,在西北局系统召开的“各个组织部长们”会议期间,习仲勋在全面总结主政西北局的经验基础上,从实践到理论再到实践,从情感到立场再到方法,深刻阐述群众立场和群众观点,极大丰富了党的群众路线内涵。在他看来,群众观点,就是立场和方法问题。立场是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方法是发动群众,经过群众方法、群众路线去搞我们的事情,就是当老百姓的勤务员。他着重批评了一些干部中存在的理论与实际、想法与行动脱节的现象,认为一些同志,往往事与愿违,虽然心肠是很好的,群众却不拥护他,因为他只有群众观点,而没有群众方法、群众路线。概括起来,习仲勋群众观点有双重含义:立场是指必须全心全意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服务,为实现群众的需求而斗争;而且只有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疾苦和需要,才能把群众的需要与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统一起来,这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然而,解决了立场问题只是第一步,还要有符合群众利益的工作方法,才能把广大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共同奋斗,达成目标。因此,方法则是指如何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使群众在党的指导下能够围绕共同目标而斗争。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习仲勋讲的不是“大轰隆”式的工作方法,更不是任由群众自发运动的方法,而是符合群众利益、适合群众需要的工作方法。这两方面都要求必须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实际上,从多年的实践来看,立场和方法是一体两面,任何一面都不可偏废。习仲勋阐述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不仅是立场问题,同时也是方法问题的重要思想,不仅对纠正党内当时的不良的群众路线倾向,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起到了推动作用,而且还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
其二,实事求是,动态把握“贫雇农”“中农”的界定。在陕甘宁边区土改初期,强调“贫雇农路线”,反对“中农路线”,导致少数不是真正的群众运动起来了,弄得农村人心不安,关系极度紧张。1948年1月4日,习仲勋致信中共中央,指出:当前土地改革存在的问题,首先是老区成分一般定得高,群众不满意。其次中农多,贫雇农少。平分土地对我不利,最好以抽补方法解决少数农民少地或无地问题。地主、旧富农也比新区少得多。如果在老区再沿用地主富农占中国农村8%的做法,必然会导致错误。①写完信后,习仲勋立即到边区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纠正土地改革中“左”的偏向。1月19日,针对边区土改中值得注意的问题,习仲勋列出解决方法。提出:边区中大部分都是中农,不是贫农,因此不能平分中农的土地;地主、富农,实际上其中三分之二都已自己连续劳动在七年以上,应该妥善对待,既不脱离群众,又不多树敌人;贫雇农中存在着好吃懒做,抽赌浪荡致贫的,如由这些人领导土改,就等于把领导权交给坏人。他再次强调:不要再算老账,不管重大或轻微的旧账,都一概不究既往,否则会引起社会上极大动荡,对我不利。②习仲勋的这份报告产生于他半个月时间的调查研究之后,依据大量翔实可靠的事实,对各类材料、数据分析研究、归纳梳理。他不仅客观地反映土改运动真实情况,而且对从阶级成分划分群众立场,提出了富有创见性和普遍指导性的真知灼见。
其三,辩证地对待群众运动,加强党对群众运动的领导。绥德分区事前虽对边区土地改革中发动群众运动的策略和方式方法有明确决定,但在群眾发动起来的地方,一般都存在过“左”问题。对此,习仲勋强调坚决反对“左倾形式主义”,要将运动引向正确的方向。在选择领导土改的成员中,要由能代表多数群众利益,并为全村、全乡群众所拥护的人来担任,工作团不能包办代替和搞其他形式主义。许多地方是搞群众自发运动,这种为数不多的、盲目的,而为各种动机不纯分子所鼓动起来的群众斗争,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必将造成许多脱离群众的恶果。对此,必须派得力干部参加进去,改造和掌握领导,使自发运动变为群众的自觉运动。
二、“人民的长工”如何向人民交好“进城考卷”: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习仲勋群众观点得以丰富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夕,习仲勋主持西北局日常工作,他已经开始思考,在中共即将全国执政的历史背景下,作为人民的公仆、“人民的长工”,党员干部该如何向人民交好“进城考卷”。1950年1月10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成立,习仲勋满怀信心地说:“我们大家都站在为人民办事的立场上,抱一样的态度,我们的事情一定会办好。”③1月19日,他当选为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诚恳地说:“我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是一个普通的为人民办事的勤务员。当一本过去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当好西北人民的忠诚勤务员。”④
(一)向群众学习与“领导”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的统一
1949年10月8日,习仲勋出席长安县第一届农代会开幕式时指出:“农村的部分群众,还未完全了解共产党的各种政策,还抱观望态度。”还有一部分工作人员,不熟悉农村情况,“常常不懂得事情应该如何处理,甚至把有些事情处理得不合政策、原则,结果脱离了群众,更增加了群众对党的政策的隔膜。甚至有些旧乡保人员、坏分子混进政权,处处违反政策法令,也妨碍了农民群众很快地靠近党和政府”。他强调:“以上种种,都必须很快纠正。除了我们上边注意检查克服外,还必须有群众的监督批评。只有这样‘上下夹攻,这些毛病才能迅速改正。”他特别提醒各级党员干部,“一定应该懂得我们是人民的长工,是人民的勤务员,必须虚心向群众学习,听从掌柜(群众)的管教。只有这样,才可以从群众那里学得宝贵知识,才可以反过来当群众的先生”。①可见,习仲勋特别强调群众的监督权,政策方针选择对不对,服务内容实不实,成效结果好不好,最终要靠人民评判。评判主体只能是人民,评判标准就是人民的满意度。
(二)贯彻群众路线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统一
新中国伊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能否继续保持战争年代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两个务必”②警示,是摆在中共面前的严峻任务。此时,习仲勋收到西北民族大学一名学员反映其家乡基层干部违反政策、胡作非为的信件,十分重视,当即作出批示:“这虽是一个地方、一个同志的反映,但这种现象在目前是很普遍的,应将这件材料有意识地进行处理,以便引起各地注意检讨和纠正。”③
1951年5月20日,习仲勋总结西北地区开展反贪污腐化运动的情况,列举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在工作中的各种表现,特别批评西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贷放棉籽不负责任,部分棉籽霉烂,致使大面积棉田出苗率达不到要求,给国家和农民造成重大损失的官僚主义行为。他严厉指出这种干部缺乏对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党性不强,不深入下层,不接触实际,靠报告了解情况,靠发指示决定布置工作。习仲勋又于当年年底提出“一九五一年全党必须用百分之九十的力量做好群众工作”的要求。他认为:“目前我们最弱的一环还是群众工作。我们确定今冬明春集中一切力量做好群众工作,机关部门必须精简,不急之务不办,可以缓办的留待以后办,把人力抽出来下去帮助群众工作,再忽视群众工作必铸大错。”④中共中央西北局按照习仲勋的指示精神,向西北地区各级党委发出指示,要求全党必须用90%的力量做好群众工作,必须抓住这一转变工作的中心环节,全力促其实现。西北局机关报《群众日报》刊发《为什么要用百分之九十力量做好群众工作》一文,从而在西北地区党内形成了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气氛。
(三)注重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
1952年9月,习仲勋奉调入京,任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兼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次年任国务院秘书长。在新的岗位上,习仲勋始终坚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注重畅通联系群众的渠道,及时掌握民情民意。在此期间,他从理论上阐述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地位。他指出: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之前的主要矛盾是阶级矛盾,但在三大改造胜利完成之后,人民内部矛盾就成为主要矛盾而突出出来。信访工作随着社会矛盾的变化而变化,信访反映的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因此,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不是小事,是大事,不是一般工作,是个重要的政治任务”①。针对社会上认为信访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是“额外负担”,认为“告状的没有好人”的错误言论,习仲勋认为应从思想上重视人民信访工作,人民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倾听群众呼声,了解实际情况,掌握民情民意,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敢于向党和人民政府讲真话、说实话的表现,说明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赖。由此,1957年5月,习仲勋在全国来信来访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多次严肃批评了从中央到地方对这一工作无人负责的官僚主义作风,特别是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照抄照转、错抄错办、草率推诿的现象。他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即全国胜利进城以后,很多领导干部和群众离得远了,群众观点减弱了,对群众生活疾苦淡漠了。为此,他提出通过建章立制,使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规范化和严密化,以克服和纠正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是松散化、随意化的思想和做法。他还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党政领导必须各有一位书记和省长分管信访工作,并建立专班工作机制,抽调部分干部,突击清理尚未转出去的积案和已转出去后尚未结案的积案。
三、把人民所思所需同党的决策贯通起来:习仲勋群众观点在改革开放条件下进一步拓展和成熟
从1978年4月至1980年11月,习仲勋主政广东两年八个月,他主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力推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各项政策。在解决逃港问题的过程中,他亲身体验到广东经济社会的种种困境和压力。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向各级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以及各方人士问计问策,向中央提出让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战略设想。习仲勋在酝酿、推动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的过程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经常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足迹遍布广东大地。他每到一个地方都召开三级(地委、县委、公社党委)干部会议,并且直接到田间地头、工厂农场同群众交流,认真倾听群眾意见,切实了解广东人民所思所需,把中央决策和广东地方实际紧密结合,推进广东改革开放“先走一步”各项事业顺利开展。他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善于从实际出发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广东改革开放的许多成功做法,就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从群众实践中总结出来并加以推广的。1980年11月以后,习仲勋到中央工作,担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重要领导职务,仍然十分重视调查研究,小里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在改革开放条件下,习仲勋的群众观点得以进一步拓展和成熟。
(一)坚守人民立场,谋划改革发展政策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是历史进步的真正动力,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利益是中共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处理广东群众偷渡外逃到港澳问题时,习仲勋认为“广东群众偷渡外逃到港澳,这是广东的一个特殊问题,也是一个老大难问题”②。由于特殊地理环境,再加上不同时期的各种因素的影响,宝安县偷渡外逃长期居全省首位。从1952-1977年,宝安有偷渡外逃行为的达62305人,其中成功外逃的有40598人,占全县总人口18.7%,占劳动力13.5万人的29.3%。大鹏公社有三个村共34户117人全部逃光。习仲勋来粤后第一次外出调研的地点就定在了逃港问题最严重的宝安县。1978年7月,他来到中英街,看到广东这边杂草丛生、萧条冷落,香港那边却是车水马龙、热闹非凡。两边对比鲜明,令他心痛不已,他表示“解放那么长时间,快30年了,那边很繁荣,我们这边却破破烂烂”。除了情感上的强烈震撼,他更加注重对偷渡外逃政策的科学把握。为了深入调查偷渡逃港原因,习仲勋与20多位基层干部进行了座谈。基层干部直言在“左”的思想束缚下,宝安县与香港新界农民生活差距日益扩大的事实。这次调研对习仲勋触动很大,他亲身看到广东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的渴望以及发展经济、缩小与香港差距的紧迫性。
对于广东群众偷渡外逃到港澳的问题,习仲勋指出:外逃是由于经济原因而不是政治原因。因为多年来我们的农村经济没有搞上去,我们本身对农村的经济政策没有落实,没有往改革方面推进,导致人民生活长期没有摆脱贫困状况。许多本来是正确的东西也不让搞,不敢搞,比如过境耕作问题,吸收外资搞加工业问题,恢复边境小额贸易问题。他支持和鼓励宝安的同志:“说办就辦,不要等”,“搞外贸基地建设,主要看香港市场需要什么,什么价高,赚钱多,你们就生产什么,只要能把生产搞上去,农民能增加收入,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不能搞的,就大胆地干,资本主义有些好的方法我们也要学习”。在当时极左流毒还没有肃清的情况下,习仲勋讲出这一番话,是很有胆识的。习仲勋认为,反偷渡仅仅是堵,只是一种治标的办法,不是治本,治本还得靠发展生产力。生产发展了,人民生活改善了,群众看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了,就不会偷渡外流。
广东毗邻港澳,华侨众多,发展外贸事业和引进外资设备条件优越。习仲勋在深人群众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力以赴地谋划全省发展新思路,并把广东广大干部群众要求改革开放的呼声向中央高层反映和汇报。1978年11-12月,习仲勋先后出席了中央工作会议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会议的许多场合,他提出希望中央能给广东更大的支持,多给地方处理问题的机动余地,并提出发展外贸出口、加强与港澳联系的一系列具体措施。1979年1月,在中共广东省委常委会议上,习仲勋提出:“我省毗邻港澳,对于搞四个现代化来说,这是很有利的条件。我们可以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搞补偿贸易,搞加工装配,搞合作经营,……我们要坚决搞,大胆搞,放手搞,以此来加快我省工农业的发展。”会后,习仲勋带领省委常委一班人分赴各地展开调查研究,经过反复酝酿和讨论,最终形成了试办“贸易合作区”的构想。1979年4月,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他再次向中央提出:广东在四个现代化建设中先走一步,将深圳、珠海、汕头三地划为对外加工贸易区,吸引外商来广东投资办厂。广东的要求得到中央的大力支持。经过广东与中央的良性互动,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中共广东省委上报的《关于发挥广东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加快经济发展的报告》,赋予广东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广东得以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
做到坚守人民立场,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坚持到实际中去,到群众中去。习仲勋特别强调:“长期呆(待)在机关里,不下去,就无法了解实际情况,人民群众的呼声和疾苦就往往不知道,下面同志的呼声也反映不上来……各级党委书记要多深入实际,作调查研究,才能实现正确的领导。”1979年2月,习仲勋考察四会、广宁、怀集、封开、郁南、罗定、云浮等县,一路上他反复强调:“我们的事情,是人民的事情,我们要把人民的事情办好,就要让人民当家做主,把群众的意见、要求反映出来,集中起来,然后再回到群众中去贯彻执行。”在肇庆地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他指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资本主义制度根本不一样,不怕群众富,富还是社会主义公民,当不了资本家和地主,因为土地都是集体和国家的,怕什么?民富国强嘛!在谈到“恐富病”时,习仲勋指出,它同“恐右病”表现形式不一样,但实际是一个东西。医治这两种病的最有效药方,就是到实际中去,到群众中去。⑤
(二)强化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人民在社会实践中占有主体地位,具有决定性作用,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观点。习仲勋始终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最重的位置。在很长一段时间,广东执法机关都把群众偷渡外逃港澳一律当作刑事犯罪来打击。针对把群众偷渡外逃当成敌我矛盾来对待和处理的问题,习仲勋严肃地批评:“怎么能把他们叫偷渡犯呢?这些人是外流不是外逃,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不能把他们当作敌人,不能只是抓人。”⑥
习仲勋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在基层调研中,他总是善于发现和肯定基层干群的智慧和经验,并总结全省情况加以推广。1978年下半年,清远县冲破计划经济体制束缚,率先在国有企业中实行超计划利润提成奖的新办法,扩大企业自主权,让奖金与经济效益直接挂钩,并改革工业管理体制,极大提高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清远这一做法在社会上引起不少争议。有人尖锐批评:发放奖金,是资本主义的“物质刺激”“奖金挂帅”。对此,习仲勋明确指出,清远的经验对国家、集体、个人都有利,国家始终占大头,可以解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值得肯定。1979年8月,在全省工业交通增产节约工作会议上,习仲勋对“清远经验”予以充分肯定。会议决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在试点企业中推广“清远经验”。会后,习仲勋开始在各类会议上宣传“清远经验”的重要意义,强调各地要向清远学习。他说:“清远县扩大企业自主权的经验之所以值得注意,就是他们不是坐等上级给他一个现成的好办法,而是勇于实践,去试验,去闯,上面有些部门提出不同意见时,他们也冷静分析,继续认真搞试点。我认为这种精神是可贵的,可惜这种精神现在太少。”①他形象地指出:“‘清远经验是我们自己创造的,土生土长的,大家熟悉,学起来容易,不要老是墙内开花墙外香,家里也香。”②在习仲勋力推之下,“清远经验”很快得以在全省推广并走向全国。
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珠三角地区基层群众的生产发展思路和行动已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开拓性。1978年,宝安县一些地方已创办外贸生产基地,出口鲜活农产品供应香港市场。比如,莲塘公社20名青年与香港五丰行合办年产20万羽规模的现代化养鸡场;宝安恢复曾中止多年的边境小额贸易,范围扩大到全县12个公社,经营的商品范围扩大到大宗鲜活农产品;宝安还于1978年12月开办“三来一补”企业——上屋电业厂。1979年2月,宝安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边境地带的公社干部建议:划分经济区域,有的公社专门搞对港贸易,负责加工、储运和交易;有的公社专门负责生产和供货;蛇口可以划为经济特区,专搞加工、补偿贸易。③宝安县许多基层干部探索和创造出的有益办法,为高层的决策提供了来自改革一线的鲜活素材。习仲勋非常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支持各地引进外资和设备,积极兴办“三来一补”企业。1978年在宝安调研时,他专门参观了两家来料加工厂,一家是沙头角的塑料花厂,另一家是皇岗的假发厂。1980年4月,习仲勋到南海县调研,了解到第一季度全县来料加工企业收到加工费77万美元,等于出口1万头猪时,感到非常高兴,认为引进外资的工作还要大发展。④
在推进广东改革开放过程中,习仲勋强调最多的一点,就是解放思想,敢闯敢干。他要求领导干部要尽可能走出办公室,跳出文件堆,摆脱繁琐事务,到工人农民中去。在他看来,人脑子里原来什么都没有,只是“加工厂”,离开客观实际是搞不出什么东西来的,这无疑指的就是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
(三)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切实努力解决民生问题
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自由全面發展的社会和物质条件。习仲勋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来解决群众的问题,总是把群众的事情看成是自己的事情,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竭力奋斗。
1978年7-8月,习仲勋先后到梅县、汕头、惠阳地区21个县调研。他找各级干部座谈,找群众谈话,到村庄、地头、山野、工厂调查。通过调查,他了解到广东山区占全省面积的70%,基于这种情况,搞农田基本建设,不光要治水而且要治山,要靠山吃山。调研过程中,他还发现广东农业状况非常落后,存在很多问题。必须要把农业摆在第一位,全党抓好农业,各方配合,千方百计打好农业翻身仗。因此,1979年4月他亲自挂帅,兼任省农业委员会党组书记和主任。在他领导下,广东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有条不紊地开展起来。通过实行“三定一奖”“五定一奖”等经济责任制,相关生产队的经济收入明显增加,干部群众产生热烈反应。中央对于广东这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支持。
在推广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同时,对于“包产到户”现象,习仲勋从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角度出发,态度从最初的谨慎变为后续的支持。1980年7月,湛江遭遇强台风袭击,群众生产生活面临较大困难。习仲勋到湛江调研风灾情况,谈到当地包产到户问题时,他指出:事物是变化的,一成不变不可能。三中全会讨论过的两个农业文件,规定过不准包产到户、不准分田单干。规定了不能不执行,但随着实践和认识的提高,也发生了变化。允许一些地方搞包产到户。要使自己的思想认识适应形势的需要,避免主观片面性,力争少走弯路,少犯错误,就要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善于集中群众的智慧。①
1979年2月13日,习仲勋在封开县委常委和公社党委书记座谈会上指出:“我们要与群众有密切关系,我们做任何一件事都是为了人民,为了人民富裕起来。”②在惠阳地区,当谈到怎么使边境地区人民群众安定下来时,习仲勋指出:人心问题,首先是民众在民生体验中是否得到实惠、是否得到尊重的问题。省、地、市、县都要拿出必要的物力、财力,扶植和支援边境地区(特别是渔、盐区)。最根本的还是要把生产搞上去,使边境地区的落后面貌改变过来,使经济繁荣起来。农民是最讲现实的,如果不把生产搞上去,生活不能改善,他就安不下心来,就会跑。特别是青年人,没有吃过旧社会那些苦,我们只是口头上讲社会主义优越性,他们听不进去。③在罗定县,他特别指出:你们彻底解决了群众中的实际问题,这就是政治,就是最好的政治工作。过去离开生产实际讲政治,这就是空头政治,本身就是否定政治。④
(四)落实群众监督,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
政策对不对,成效结果好不好,最终要靠人民评判。评判的主体只能是人民,评判的标准就是人民的满意度,评判的具体内容是人民的获得感,评判的结果是民心的向背。
1978年9月25日,广东惠阳地区检察分院干部麦子灿给习仲勋写了一封批评信,说习仲勋对惠州两项治水工程的效果评价过高,不符事实;还批评习仲勋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搞“假把式”。信的结尾尖锐写道:“你讲话中不是常说爱听刺耳话,说什么‘良药苦口利于病吗?现在给你提两个刺耳的意见,看你是否‘叶公好龙。”⑤习仲勋收到这封信后,在省革委会上宣读了这封信并说其写得好,还可以写得重一点。下面干部敢讲话,这是一种好风气,应当受到支持和鼓励。不要怕听刺耳的话。写信的同志相信我不会打击报复他,这是对我们的信任。10月18日,习仲勋回信给麦子灿:“你的来信很好,对我们各级政府班子特别是负责干部目前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十分中肯的意见,我表示诚恳接受,并决定把你的来信转发给各地,以便进一步把党委民主空气发动起来。”①他要求把麦子灿这封信和他的复信发给全省县以上党委和省直局以上单位负责同志。
各级干部同群众是平等的,无高低贵贱之分。要始终在人民群众之中,否则就会脱离群众,跟群众对立,同群众就想不到一块,就不会关心群众的疾苦。在革命生涯中,习仲勋始终对人民群众怀有真情实感,从不端架子摆官位,尊重群众、爱护群众,真正做到了与群众心连心,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主政广东时期,习仲勋反复叮嘱基层干部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共产党的干部就要真心实意替群众着想,抓紧改变山区的贫困面貌,要不然对不起老百姓啊”,他没有很多高调的政治宣言,但凡是向他反映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无论大小,都亲自过问切实解决。②针对官僚主义作风,习仲勋多次提出强烈批评。1979年1月,在省委四届二次常委扩大会议总结讲话中,专门针对官僚主义指出:“要切实克服‘五多。当前的‘五多主要表现在机构多,会议多,文件简报多,干部兼职多,领导浮在上面多。‘五多已经成为实现工作着重点转移的大障碍,必须采取革命措施,认真解决。”③
(五)坚持群众路线,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和解决问题
在中央书记处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习仲勋推动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了干部新老交替、机构精简,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当时正值干部新老交替,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快。他十分强调调整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习仲勋指出:对每个领导班子的调整,都要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上下反复酝酿,经过多次讨论才能定下来,才能形成各方面都比较满意的新班子。他强调:选拔推荐年轻同志进领导班子,要群众公认才好。群眾不“批准”,你得不到群众的支持什么事也办不成。选拔干部一定要走群众路线。究竟哪些人上,大家都可以推荐,不管哪个单位的,好好考核,不要为个人或少数人的好恶所左右。④在习仲勋的指导下,中央组织部始终要求各级组织部门在考核被推荐的干部时,要深入实际,广泛听取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并如实反映情况;进一步严格执行处务会议、局务会议、部务会议三级集体讨论的制度。
除了在中央机关工作中自觉践行群众路线,习仲勋更是多次深入基层,到群众中去了解情况和解决问题。他坚信群众才是真正的英雄,中国共产党依靠群众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现在更不能忘了群众,要多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疾苦。1982年1月,习仲勋到云南考察调研。在对走私贩毒等问题进行调研的同时,他还十分关心改革开放以后农村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习仲勋深入到农家和集市调查研究,先后与近60个农民交谈,嘘寒问暖,了解农村政策落实情况。回到北京后,习仲勋把了解到的情况和自己的想法写成报告,报送中央。习仲勋在报告中指出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当前农村的经济和政治形势确实很好,但在我们的工作中也遇到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加以解决。有的基层同志注意支持、奖励和宣传少数“冒尖”户的多,对劳动致富,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讲得少,因而对如何关心、帮助和扶持困难户发展生产、逐步改善生活,对认真落实优待军烈属、保障五保户生活的政策却有所忽视。此外,还有些工矿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很大,工农关系紧张;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在生产和生活上还有不少困难等等。①
1985年1月,习仲勋到江西调研,得知江西当时还有364个贫困乡,520多万贫困人口,其中有50多万特困户时,心中甚为不安。他强调:在江西,搞好老区建设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江西老区人民为中国革命的成功,作出了最大的牺牲和贡献,这里的经济建设搞得好坏,群众生活的状况如何,对国内国外都有很大的影响。这不单是江西一省的问题,而且是关系全党全国政治声誉的大问题。心里要装着群众,要有群众观点,时刻想着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体现在一件件大大小小的事情上。为老区人民服务,就是要讲实话,办实事,为民造福;凡是群众不满意的事都办不好,这是历史的经验。江西的改革开放和老区建设,最根本的就是要认真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路线。具体来说,一要明确老区治穷致富的力量源泉在于老区人民本身,老区广大群众蕴藏着摆脱贫困的强烈愿望,蕴藏着巨大的创造力和无穷的智慧。搞好老区建设,是老区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老区人民的共同事业。二要各级干部对老区人民怀有深厚的感情,时刻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真心诚意地想方设法帮助他们治穷致富。三是治穷致富的规划和办法,一定要拿到群众中去讨论,广泛地征求群众的意见。干部要到群众中去,跟群众商量,种什么,养什么,搞什么项目,都要让群众发表意见。四要引导群众学习,推广先进的东西,要注意运用典型示范,而决不可以搞强迫命令,强制群众干这干那。②习仲勋的这些论述,充分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充分体现着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精髓和要义。
四、余论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2012年1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③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强调: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必须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不断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④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总结了百年党史十条经验,其中第二条重要经验就是坚持人民至上。
习仲勋与习近平都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拥护者、实践者和推进者,都是从人民中走出来、对人民怀有深厚情感和强烈责任感的卓越领导人;他们都有丰富的基层、地方和中央的工作经验;他们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丰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们的群众观点,理论来源一致,政治立场相同,价值追求相通。同时,这种一贯性并未因革命战争年代与和平年代不同的历史方位而改变,而是在任何时期和任何条件下,始终不渝地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来遵循。从中可以看出革命家庭家风家教的巨大作用。习近平从小就受到严格的家风家教影响,父亲习仲勋一生践行群众路线,心系群众的情怀,无疑对其群众观的形成产生了深远影响。1999年10月1日,习仲勋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庆典观礼时激动地说:“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①,这12字被习近平多次提及和论述。2001年10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省长的习近平在《给爸爸八十八周岁生日的贺信》中饱含深情指出:“学父亲的赤子情怀。您是一个农民的儿子,您热爱中国人民,热爱革命战友,热爱家乡父老,热爱您的父母、妻子、儿女。您用自己博大的爱,影响着周围的人们。您像一头老黄牛,为中国人民默默地耕耘着。这也激励着我将自己的毕生精力投入到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事业中,报效养育我的锦绣中华和父老乡亲。”②
处于不同时代方位的共产党人,所走过的人生经历有所差异,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亦会有所区别,他们在群众观上的表现话语和实现方式自然不尽相同。然而,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不断与中国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方式方法、策略路径可能变通,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路线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