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 涛
(中国人民大学 国学院,北京 100872)
北京图书馆(现国家图书馆)藏十四行本《史记》(善本书号:06590),存一百零二卷,1955年文学古籍刊行社影印时,《出版说明》称为“南宋绍兴初杭州刻本”,此为赵万里审定,今学界通称“绍兴本”。[1]205绍兴本除此一百零二卷本外,还有宣统元年(1909)商务印书馆影印浭阳陶氏藏“影宋百衲本《史记》”,其中绍兴本存七十五卷(简称“陶氏本”)。张兴吉查得陶氏本影印之底本,亦藏北京图书馆(善本书号:07998)。[2]86-90据日本学者尾崎康研究,绍兴本与日本杏雨书屋藏十四行本《史记》(简称“杏雨本”)之间,为覆刻与原刻的关系。
杏雨本长期在日本流传,近代以来始有中国学者如傅增湘等经眼。但是,绍兴本作为杏雨本的覆刻本,反映了原刻的基本面貌。因此,中国学者对此本的某些意见,也可供我们认识这一版本系统的地位时参考。明清以来的藏书家以及近代学者,大都据绍兴本“贞”(仁宗嫌名)字不阙笔,主张此本为仁宗以前刊本。(1)按:绍兴本“贞”字有避有不避,尾崎康指出:“其中‘贞’字缺笔,除与北宋版(杏雨本)相同一处外,卷二一(《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屡见,亦见卷三八。”[1]217所谓“亦见卷三八”者,今覆核知即与杏雨本相同之一处(注文),上下及正文另三见“贞”字,均不阙笔(第884页)。卷二一“贞”字共十五见,阙笔十一处均因“济北贞王·子”连续出现(第591-594页),其余三处不避(第588、597、602页),其中588页上下两见,一避一不避。由此可见,绍兴本虽属杏雨本这一刻本系统,但并非即覆刻杏雨本这一“印本”。杏雨本避讳严格止真宗,而绍兴本有讳“贞”,其底本或是入仁宗世之后印本。[3]130-131由此可见,绍兴本虽属杏雨本这一刻本系统,但并非即覆刻杏雨本这一“印本”。杏雨本避讳严格止真宗,而绍兴其底本或是入仁宗世之后印本,赵万里早年也是如此观点[4]461-462,后据绍兴本补版有南宋浙江刻工,故改订旧说。(2)此为水泽利忠对赵万里覆函的叙述,又参见张玉春《〈史记〉版本研究》。覆函中又提及,南宋初期刊本多以北宋本上板,对高宗以及北宋后期的帝讳不避是普遍现象。可见,赵万里其实已有绍兴本是覆刊北宋本的意思,故而尾崎康说“赵氏未见北宋本,故未及言此本为覆北宋本”[1]219并不准确。[5]4071-4072而贺次君在认同“南宋绍兴初杭州刻本”的说法上,重新审视此本“慎”“祯”“贞”字不阙笔的问题,推测绍兴本是“南宋初期覆刻北宋本”。[6]54因为此本既然为南宋绍兴初刊,却不避仁宗以下诸帝之讳,正符合南宋初期覆刻北宋本的普遍情况。至尾崎康先生查核杏雨本的原件,从字体、刀法、原版与补版、版心等方面详细比对绍兴本,才最后明确绍兴本为南宋初期覆刻杏雨本。[1]209-210
至于杏雨本的时代,也一向被认为是北宋本,并有更明确的说法是“太宗、真宗间刊本”[1]205[3]133。但由于杏雨本与绍兴本的覆刻关系,二者一直被视作同一刻本。因此,如傅增湘以为绍兴本、陶氏本与杏雨本同,均为北宋刊本。[7]133而日本学者水泽利忠因为认同赵万里对绍兴本的时代判断,转而认为杏雨本与绍兴本同版,故以杏雨本为“南宋刊本”。(3)水泽氏《校补》所列“校雠资料一览”[5]22-23,也将井井竹添藏本(杏雨本)与绍兴本、陶氏本视作一本,在校记中统一以“井”简称,而实际所据为绍兴本、陶氏本。[1]215[3]134[5]4070-4072但是,诸家既没有对具体时代作进一步确认,更没能指出此本与北宋官方校刻《史记》的关系。
正如上引尾崎康的研究,已经廓清了杏雨本为原刻、绍兴本为覆刻的问题。因此,探究此版本系统的最初来源,当就杏雨本立论。尾崎康提出,此本与日本宫内厅书陵部藏《通典》,在具体字体、版面风格、原版叶与补版叶之间的关系等方面极其相似,且避讳相同,有一刻工名互见。[1]211杏雨本的行款、字体、风格等特征,虽然有助于确认它是北宋监本,但却无法提供绝对年代。因此,重点即在于此本《通典》有钤印,云“高丽国十四叶辛巳岁藏书,大宋建中靖国元年,大辽乾统元年”,由此可知,其刊、修、印均在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以前。故而尾崎康推定杏雨本为“十一世纪后期刊、末期修本”[1]211。
但是,此《通典》实为仁宗宝元二年(1039)以前国子监刻本,其避讳亦严格止于仁宗。[8]1-3而且,根据杏雨本的避讳严格止“恒”(真宗讳),以往学者普遍赞同“太宗、真宗间刊本”或与之相近的判断。我国学者张玉春曾亲访杏雨书屋,见到过至今未曾公开行世的杏雨本。他进而就避讳、刻工两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出“依据这两点虽然不能完全肯定杏雨藏本刊刻于真宗时期,但确定其刊刻于真宗至仁宗时期还是可信的”[3]143-144。所谓“真宗至仁宗时期”,则大致在10世纪末期到11世纪中后期(998—1063)。因此,他虽然肯定尾崎康将杏雨本的下限,划定在建中靖国元年之前,但由于杏雨本对仁宗以下宋帝(英宗、神宗、哲宗)之讳皆不避,故主张“十一世纪后期刊、末期修本”不可从。其实,张玉春又明确将杏雨本与真宗景德元年(1004)对《史记》的再校联系起来,并在实际使用时认为杏雨本即“景德刊本”[3]219。
此外,张氏还讨论了杏雨本的文本特点。他指出,杏雨本有与他本都不同的误字、脱字,但杏雨本的一些脱文又不能定性为版刻过程中发生的脱文,而是后世版本存在人为校增。[3]139-141这就涉及北宋官方对《史记》等进行的景德、景祐覆校。此外,杏雨本在文本上的另一特点是,存在少见的异体字。张玉春说:“异体字在文字的演进过程中,不断淘汰和产生,具有时代的特征。”[3]141杏雨本即存在一些后世版本均改为通行字体的异体字,反映出明显的不同于南宋诸刻的用字特征。因此,他认为:“仅此即可证明杏雨藏本对唐写本有继承,其刊刻年代早于它本。”[3]142
北宋官方刊订《史记》,始于太宗淳化五年(994),与前、后《汉书》一起进行。《麟台故事》云:“淳化五年七月,诏选官分校《史记》《前〈汉书〉》《后汉书》。……既毕,遣内侍裴愈赍本就杭州镂版。”[9]281此即淳化刊“三史”。至咸平中,“真宗谓宰相曰:太宗崇尚文史,而‘三史’版本,如闻当时校勘官未能精详,尚有谬误,当再加刊正。乃命太常丞直史馆陈尧佐、著作郎直史馆周起,光禄寺丞直集贤院孙仅、丁逊覆校《史记》。……景德元年(1004)正月校毕,任随等上覆校《史记》并《刊误文字》五卷,诏赐帛有差。又命驾部员外郎直秘阁刁衎、右司谏直史馆晁迥与丁逊覆校《前》《后汉书》版本”(4)《天禄琳琅书目》曾著录一种《汉书》,其篇首具载“景徳二年七月中书门下牒文”,详参续出(二)。张玉春亦引此牒,云出自《麟台故事》卷二,且称作“校刊《史记》的原牒”,讹误明显。[3]107-108[9]283。《宋会要辑稿·崇儒四·勘书》所记相同,最后又云:“今之行者,止是淳化中定本,后虽再校,既已刻版,刊改殊少。”(5)《宋会要》组成部分众多,先后递修而成。此处“勘书”记事,起淳化五年,止嘉祐七年(1062)“以校勘功毕,明年遂罢局”,其下有小字注云“以上《国朝会要》”。据学者研究,此注是《永乐大典》编纂前《宋会要》原本所有,盖南宋秘书省官员合编《宋会要》时所加。所谓《国朝会要》,应即神宗时所修之《五朝会要》,始修于熙宁三年(1070),元丰四年(1081)上进。《五朝会要》涵盖仁宗天圣八年(1030)至庆历四年(1044)所修之《三朝会要》。[11]64-92此处所谓“今”,盖即《三朝会要》编者所言,“后虽再校”似指景德二校后之景祐校订。因此,尾崎康认为景祐三校时也没有重新刻板,详下文。[10]可知,约十年后之真宗景德年间,又覆校“三史”,但所作校订只在淳化原有版刻的基础上修改,并未重刻。但是,景德再校毕竟对淳化本已作刊改,二者有别,本文以下称之为“景德校订本”。此后,仁宗景祐年间,对“三史”进行了第三次校订。景祐二年(1035)校毕,“至是,改旧摹版,以从新校”[9]290,可称作“景祐校订本”。尾崎康认为,景祐校订本也是“仅就淳化旧版略为修改,未尝刊刻新版”[1]11。关于此点,详见续出(二)“景祐本的版刻性质”节。
综上可见,由于杏雨本属北宋监本性质、避讳止于真宗、文本保留未经校正的面貌,而《史记》在北宋经过官方三次校订,形成了淳化本、景德校订本、景祐校订本,故而提出杏雨本即是“景德校订本”的观点。此说有相当的根据。本文在认同对杏雨本避讳等的认识的基础上,拟从其文本的内容作进一步的论证。北宋官方刊订《史记》,最后定本为景祐校订本,今传世之景祐本即属景祐校订本系统。(6)以往有十行十九字本“三史”,版面特征等一致。其中,《汉书》《后汉书》刊记有“淳化”“景祐”云云,因此被认作是“景祐刊三史”。后经王国维、傅斯年、劳干、赵万里等研究,可知其中《史记》当是北宋政和八年(1118)以前于福州地区覆刻景祐校订本,详参续出(二)“景祐本的版刻性质”。今沿旧称“景祐本”。杏雨本虽未公布,但在对绍兴本覆刻细节的研究基础上(详下文),仍可得到其反映原刻的材料。故以绍兴本与景祐本进行对校,杏雨本若是景德校订本,则绍兴本与景祐本系统有别,应反映景祐校订以前的文本面貌。
绍兴本为杏雨本的覆刻本,我们要从文本内容的角度,讨论尚未公布的杏雨本的版本源流,只能暂时借助于绍兴本。覆刻在文本的保真度上一直被广泛认可,因此,通过校对绍兴本的文字,可以讨论原刻杏雨本的源流。但是,覆刻本毕竟不是影印本,张玉春曾校勘两本的文字,用来证明绍兴本为覆刻本。我们现在利用他对杏雨本文字的记录,对校绍兴本,并参校其他版本,围绕覆刻发生的细节问题,进行说明。
以下首列张氏所引杏雨本原文,并补充文意重要而不完整的部分,加括号以示区别。对于张氏引文的疏忽,亦加校正并附按语。参校版本为:景祐本:台北二十五史编刊馆1955年影印北宋末期刊南宋前期修本《史记集解》(有配补);覆“景祐本”:国家图书馆藏南宋前期覆刻“景祐本”元明递修本(善本书号:07341);淮南本:国家图书馆藏宋绍兴淮南路转运司刻宋元明初递修本《史记集解》(善本书号:08654);蔡本:《中华再造善本》2003年影印南宋乾道七年(1171)蔡梦弼刊本《史记集解索隐》(有配补、补钞);耿本:《中华再造善本》2003年影印南宋淳熙三年(1176)张杅刊八年耿秉重修元代递修本《史记集解索隐》。原版、补版等对文本内容的讨论十分重要,景祐本、覆“景祐本”、淮南本的补版较多,耿本很少。本文于各版的引文页码后,附记原版、补版信息,其例如下:
原版:景祐本、淮南本标“刻工名”,或“原版”;耿本不作标记。
补版:景祐本、淮南本标“刻工名:补版”,或“补版”;耿本例同。
由于覆“景祐本”页码均与景祐本同,故不记页码而体例稍异。其中,标记“刻工名”者,主要据刻工时代,同时结合版刻特征(如同名复现);没有“刻工名”或模糊不能辨认者,参考版刻特征及前后版叶关系等。刻工以及版刻特征的断代,基本依据尾崎康所做的研究,见氏著《正史宋元版之研究》,第74-93、242-243、246-247页(淮南本)、第223-225页(景祐本)、第268-270页(耿本)。另有所据者,则特别注明。此外,引文前标注卷名,不标者承上省略,版刻信息亦同。
杏雨本存69卷,绍兴本相应部分存在一些配补,但陶氏本则为原本。因此,张玉春以杏雨本为底本,对校绍兴本和陶氏本中的原本部分,共列出18条校记。(7)张氏并未将他校对的全部结果集中列出,其中涉及字形的校例,我们未采用。[3]136-138我们通过以下分析,可知覆刻本不仅存在讹误,实际还做了校改。因此,如果我们不先分析绍兴本在覆刻中发生的变化,而是纯粹地依据它是覆刻本而予以信赖,定然会造成对原刻杏雨本的认识存在偏差。
绍兴本在覆刻时发生的错误,不仅有讹文,而且也有脱文,衍文则基本未见。而且,讹、脱有一个特点,即只发生在一个字的范围以内,属于刻板过程中无意的疏忽。虽然这些特征在单独来看时,似乎没有多大的参考意义,最多主要说明了覆刻过程中发生的讹误受到限制。但是,当下文我们涉及对原刻杏雨本的版本定位时,将绍兴本与其他版本进行对校后,会发现后者的差异在类型上与此有明显的不同。在绍兴本与景祐本等版本的对校中,其中绍兴本的讹误存在一种未经校正前的面貌,如脱文达两字乃至四字、语序的变换、基本句意的改变等。与此处版刻过程中的形近之讹、仅脱一字相区别。绍兴本这种较为复杂的讹误与此处其在覆刻中产生的简单讹误,性质并不相同。因此,我们才能认定绍兴本的此类非覆刻性讹误,当是承自杏雨本,反映了原刻的面貌。
1.讹文
(1)(女虽锡之福,)其作女用咎。《集解》:虽锡(之)以爵禄。
(《宋微子世家》)
按:“之”字,张引脱。
《集解》锡○耿本同,3B。蔡本同,4A。○景祐本:赐。4B(原版)。淮南本同,6A(王华)。
○绍兴本:肠。883页。
按:耿本、蔡本分别溯源自蜀刻二家注本,此蜀本与绍兴本共源,底本均为杏雨本(详续出(三))。绍兴本作“肠”,覆刻讹文。
(2)西约晋、韩、魏、赵氏,南通吴、越之使。
(《田敬仲完世家》)
南通○景祐本同,4B(孙祥:补版)。淮南本同,5B(羊:元二期补版)。耿本同,3B。蔡本同,3B。
○绍兴本:南之。1052-1053页。
按:绍兴本“氏南之”占四字,在前叶(2B)末尾,“吴越之使”在后叶(3A)开端。绍兴本曾经递修,后叶字体明显不同,应属补版。
(3)天下转输久矣。
(《郦生陆贾列传》)
久○景祐本同,2B(史彦:补版)。淮南本同,3A(文昌:元二期补版)。耿本同,2A蔡本同,2A。
○陶氏本:人。
(4)曲周侯郦商(以丞相将兵击黥布有功)。
曲周侯○景祐本同,4B(张安)。淮南本同,6A(张翼)。耿本同,3B。蔡本同,4A。
○陶氏本:曲固侯。
(5)令长史簿责前将军广。
(《卫将军骠骑列传》)
责○景祐本同,10B(许亮)。淮南本同,13B(原版)。耿本同,8A(蔡:补版)。蔡本同,9A。
○陶氏本:贵。
(6)以和柔自媚于上。
柔○景祐本同,12B(亮)。淮南本同,16A(陈用)。耿本同,9B(余良:补版)。蔡本同,10B。
○陶氏本:筑。
(7)贺父浑邪,景帝时为平曲侯。
浑邪○景祐本同,13B(张聚)。淮南本同,17B(顾真)。耿本同,10B(补版)。蔡本同,11B。
○陶氏本:浑邢。
2.脱文
(8)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集解》:杜预曰:“宗周殒灭,故忧思。”
(《吴太伯世家》)
故忧思○景祐本同,3B(赵宗:补版)。淮南本同,4A(补版)。耿本同,4A。蔡本同,4A。
○绍兴本:忧思。789页。
(9)吴王病伤而死。《集解》:《越绝书》曰……
越绝书○耿本同,10A。蔡本同,10A。
○绍兴本:越绝。796页。景祐本同,10A(宋荣:补版)。淮南本同,4A(占:元二期补版)。
按:耿本、蔡本与杏雨本同。绍兴本覆刻脱“书”字。景祐本、淮南本均为补版,原版情况不明。
(10)周威烈王赐赵、韩、魏,(皆命为诸侯。)
(《晋世家》)
周威烈王○景祐本同,34B(杨琪)。蔡本同,27A。
○绍兴本:周烈王。930页。淮南本同,45B(麦:元一期补版)。耿本同,25A。
按:蔡本与杏雨本同,景祐本亦同。绍兴本“周”在第二行末字,“烈”在第三行首字,中间脱“威”字。淮南本补版周、烈亦在行尾、行首。耿本不知刊刻讹误,抑或误改。
(11)自大将军围单于之后,十四年而卒。
(《卫将军骠骑列传》)
按:张引倒作“四十”。
大将军○景祐本同,13A(张聚)。淮南本同,16B(陈用)。耿本同,10A(补版)。蔡本同,11A。
○陶氏本:大将。蜀刻十三行本同(配补绍兴本),1799页。
按:传世蜀刻本均为单《集解》本,一为九行大字本,一即此十三行小字本。绍兴本独误,蜀刻十三行本多与之同。
(12)至武帝立八岁,为材官将军。
武帝○景祐本同,14A(张聚)。淮南本同,18A(汪靖)。耿本同,10B(补版)。蔡本同,11B。
○陶氏本:武。蜀刻十三行本同(配补绍兴本),1801页。
以上我们探讨了绍兴本在覆刻时产生的讹误类型,是限制在一字之内的简单讹、脱。这种因为形近和客观疏忽等原因造成的讹误,在原刻杏雨本中也存在,如下所示。因此,面对这种简单讹误,除非通过参校与绍兴本共源的其他版本,我们很难区别是原刻的错误,还是覆刻时发生的错误。但正如上文所揭示的,覆刻只发生简单讹误,但覆刻本却存在另一种复杂类型的讹误,后者是原刻即已存在的讹误。如下文第(6)例“臧文仲善此言,乃公子子鱼教愍公也”,杏雨本脱“此言”二字,或是因为重文符号的缺漏。又第(7)例“我击其外,楚诛其内”,杏雨本脱“内外相应”四字。这一类脱文不存在于绍兴本的覆刻讹误中,上文对覆刻的展示即没有两字或两字以上的脱文。而且,覆刻讹脱常常导致句意错误,但此处杏雨本的讹误却有校正前的粗糙性。即使两字、四字,却处在句意的模糊范围以内,并不容易认定为绝对错误。
(1)齐桓公益骄,不务德而务远略,诸侯弗萃。
(《晋世家》)
萃○绍兴本同,903页。
○景祐本:平。9A(屠式)。淮南本同,11B(尗:元二期补版)。耿本同,6B。蔡本同,7A。
按:耿本、蔡本虽然溯源自杏雨本,但均经校改,详见续出(三)。
(2)王犯纤个小罪过。
(《三王世家》)
按:张引脱“罪”字。
纤个○绍兴本同,1207页。
○景祐本:纤介。11A(原版)。淮南本同,14B(补版)。
按:王引之曰:“个即介字隶书之省,非两字也。”耿本同,8B(补版)。蔡本同,9A。
(3)哀公,纪侯谮之周。
(《齐太公世家》)
哀公○绍兴本同,803页。
○景祐本:哀公时。3A(王华:补版)。淮南本同,4A(施光)。耿本同,2B。蔡本同,3A。
(4)已启与交党攻益。
(《燕召公世家》)
已○绍兴本同,846页。
○景祐本:已而。4B(赵昌)。淮南本同,5B(士中:元二期补版)。耿本同,4A。蔡本同,4A。
按:《册府元龟》卷二五三引作“已启与交党攻益”[12]4A,又见《册府》卷二五四[12]8B,与杏雨本等同。按《册府》引书均不标来源,但是,按核相关引文上下及所附注文,可知《册府》大量引用《史记》及《集解》。以下凡转述《册府》引文,均可以此方法推知。
(5)齐田单以即墨击败燕,(骑劫死,燕兵引归。)
燕○绍兴本同,848页。耿本同,5A。
○景祐本:燕军。6A(原版)。淮南本同,7B(杨安)。蔡本同,5B。
(6)臧文仲善此言,乃公子子鱼教愍公也。
(《宋微子世家》)
此言○绍兴本同,888页。
○景祐本:此言,此言。9B(屠式)。淮南本同,12B(杨青之:补版[13]49)。耿本同,7B。蔡本同,7B。
(7)晋文公曰:“我击其外,楚诛其内。”于是乃喜。
(《晋世家》)
我击其外,楚诛其内○绍兴本同,917页。
○景祐本:我击其外,楚诛其内,内外相应。22B(郑安)。淮南本同,29B(补版)。耿本同,16A。蔡本同,16B。
(8)蔑、随会亡奔秦。
蔑○绍兴本同,920页。
○景祐本:先蔑。25A(毛谅:补版)。淮南本同,33A(补版)。耿本同,18A。蔡本同,20A。
(9)诸大夫所设行非仲尼之意。
(《孔子世家》)
非○绍兴本同,1081页。
○景祐本:皆非。15A(俞忠:补版)。淮南本同,19B(补版)。耿本同,12A。蔡本同,12B。
按:《册府》卷九四〇引《史记》:“诸大夫所设行,非仲尼之意。”[12]5B与杏雨本等同。
(10)(臣青翟等前奏)大司马臣去病疏言(皇子未有号位)。
(《三王世家》)
按:张引“疏”讹作“书”。
疏言○绍兴本同,1201页。
○景祐本:上疏言。4B(章珎:补版)。淮南本同,6A(补版)。耿本同,3B。蔡本同,4A。
按:《册府》卷二六三引作“大司马臣去病上疏言”[14]6B,与景祐本等同。
绍兴本在覆刻时,讹文之外存在脱文,已非我们惯常对于覆刻的认识,至于覆刻本还存在校改,更是值得注意。
至于绍兴本校改的来源,牵涉到对原刻杏雨本和此处景祐本、淮南本等的认识,只能先引用本文此下的研究结论进行说明。绍兴本在南宋刊刻的时间较早,采用直接覆刻的方式,淮南本、耿本、蔡本等均在此之后。杏雨本即景德校订本,绍兴本覆刻时吸收校改的文字,均与景祐本等同,景祐本等出自景祐校订本。因此,绍兴本以景德校订本为底本,在覆刻时部分吸收了景祐校订本系统的校改成果。(8)绍兴本具有的景祐校订成分,另有一种可能来自其底本。据绍兴本避讳仁宗,推测当是景祐时之印本,其较杏雨既新增避讳,似有可能吸收景祐校改成果。然而,此种吸收的限度受制于宋版《史记》各本间的整体关系,详参续出(二)。
至于绍兴本吸收的具体途径,是景祐校订本系统中的哪个本子,就目前材料而言,只有景祐校订本原本和景祐本两种可能。但由于我们得到的绍兴本覆刻校改的例子有限,而且景祐本出自景祐校订本,二者差异也有限,目前尚难于判断。以下只有第(8)例“人主各以时行耳”一条,绍兴本与景祐本同,作“人生”。而淮南本、耿本、蔡本与杏雨本同,作“人主”。据笔者的研究,淮南本底本与景祐本同,均是景祐校订本(详参续出(二))。由淮南本此处作“人主”可知,景祐校订本当与杏雨本同,承而不改,景祐本始改作“人生”。今绍兴本与之同,或据景祐本校改。但是,淮南本此处为补版文字,又绍兴本是否一定依据景祐本,此类均未可确知。然而,如果认为绍兴本以杏雨本(景德校订本)为底本,吸收景祐校订本进行校改,则颇使人困惑。即绍兴本既然可以得到景祐校订本作为参考,为何不直接以景祐校订本为底本,因为此本才是北宋官方最后的定本。
(1)(七年,)诸侯会桓公于鄄。
(《齐太公世家》)
鄄○绍兴本:甄。807页。景祐本同,7A(孙祥:补版)。淮南本同,9B(王先文)。耿本同,5B。蔡本同,6A。
(2):此十一人者,(皆唐虞之际名有功德臣也。)
(《陈杞世家》)
此○陶氏本:右。景祐本同,7A(胡恭)。淮南本同,9A(顾真)。耿本同,6A。蔡本同,6B。
按:“此”与“右”,是非难断。但各本均作“右”,陶氏本属有意校改。
(3)其后箕子朝周,过故殷虚,城宫室毁坏,生禾黍。
(《宋微子世家》)
城○绍兴本:感。885页。景祐本同,7A(陈言:补版)。淮南本同,9B(补版)。耿本同,6A。蔡本同,6A。
(4)四十四年,平公卒,子元公佐立。……十五年,元公为鲁昭公避季氏居外,为之不入鲁。
不○绍兴本:求。景祐本同,13A(石贵)。淮南本同,17B(杨安)。耿本同,10A。蔡本同,10B。
按:《册府》卷二三六:“四十四年,平公卒,子元公佐立。公佐立十五年,鲁昭公避季氏居外,为之求入鲁。”[14]21B
(5)虏我将公孙痤。
(《魏世家》)
公孙痤○绍兴本:公孙座。1028页。景祐本同,5B(张宣)。淮南本同,7A(王华)。耿本同,4B。蔡本同,4B。
按:《秦本纪》:“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绍兴本,94页)东洋文库藏写本作“公孙座”(363行)。二字通用,绍兴本此处作“座”,不知覆刻讹误,抑或有意校改。
(6)公何不谋伐魏,田忌必侯。
(《田敬仲完世家》)
田忌必侯○绍兴本:侯忌必将。1057页。
○景祐本:田忌必将。9A(赵宗:补版)。淮南本同,12A(补版)。耿本同,7B。蔡本同,8A。
按:《册府》卷七四九引作“公何不谋伐魏,田忌必将。”[12]18B杏雨本“必侯”,绍兴本校改作“必将”,与各本同。惟绍兴本“田忌”又讹“侯忌”。
(7)择郡国吏木诎为文辞。
(《曹参世家》)
为○绍兴本:于。1143页。景祐本同,4B(补版)。淮南本同,6A(本:元二期补版)。耿本同,4A。蔡本同,4A。
按:杏雨本亦可通,绍兴本覆刻校改作“于”。
(8)人主各以时行耳。
(《绛侯周勃世家》)
人主○淮南本同,9A(补版)。耿本同,6A。蔡本同,6A。○绍兴本:人生。1175页。景祐本同,7A(陈信)。
按:毛晋汲古阁刊单“索隐本”卷一六,出文作“人主”,又云:“谓人主各当其时而行事,不必一一相法也。”[15]1B黄善夫刻“三家注本”卷五七,云:“《正义》人主作人生。”[16]10A《汉书·周亚夫传》作“人生各以时行耳”,颜师古曰:“言富贵当及己身也。”[17]2060-2061
(9)斯亦曩时版筑饭牛之朋矣。
(《平津侯主父列传》)
朋○陶氏本:明。蜀刻十三行本同(配补绍兴本),1823页。景祐本同,14B(许)。淮南本同,18B(魏正)。耿本同,10A。蔡本同,11A。
按:施之勉云:《文选》“朋矣”作“明已”,张铣曰:明已,辞也。王叔岷云:案景祐本、黄善夫本“朋矣”并作“明矣”,《汉·传》赞作“明已”,与《文选》同。已犹矣也。……明犹证也。[18]3035-3036张注等详见《文选》卷四九《史论上·公孙弘传赞》,今检五臣注《文选》(卷二五),朝鲜本作“朋已”(注“已,辞也”);五臣并李善注《文选》,朝鲜翻秀州本作“朋已”(注同),明州本作“明已”(注同);李善并五臣注《文选》,赣州本作“朋已”(注作“明已”),建州本作“明已”(注同)。李善注《文选》,北宋本残缺,胡刻本作“明已”,《考异》云:“何云‘明’,《汉书》作‘朋’。陈云‘明’,‘朋’误,是也。各本皆误。”考张铣注云:“言此数君之遇,亦同之。”所见本似作“朋”,“朋”于义或长。《类聚》引班固《公孙弘赞》亦作“朋”[19]800。又,《汉书》景祐本作“明”,庆元本作“朋”。
上文讨论了绍兴本作为覆刻本存在的一些问题,揭示出覆刻过程存在讹误和校改两方面的情况。而我们此处要探究杏雨本的文本内容,却只能依据公布的覆刻本,应该如何保证所得结论反映原刻的面貌,这就涉及对杏雨本的复原问题。以下,我们根据绍兴本与景祐本校对的结果,划分出两种情况。
第一,绍兴本错误:原刻讹误,覆刻讹误。依据我们对原刻杏雨本两种讹误类型以及覆刻讹误类型的分析,可知其中校正前的复杂讹误属于原刻讹误,即杏雨本的原貌。除此以外,由于耿本、蔡本均分别溯源自蜀刻本,此蜀刻本与绍兴本是共源关系,其底本也是杏雨本。因此,无论哪种讹误类型,如耿本或蔡本与绍兴本同,也可知绍兴本反映了原刻杏雨本的面貌。
第二,绍兴本正确:原刻正确,覆刻校改。此前我们已经说明了绍兴本覆刻校改的来源是景祐校订本系统,而景祐本、淮南本均出自景祐校订本。耿本、蔡本上溯的底本虽然是杏雨本系统,但根据笔者的研究,二者也吸收景祐校订本系统进行了校改。因此,如果绍兴本正确,且与各本文字无异文,其情形则如上节“覆刻的校改及其来源”所示,仅杏雨本有异文。在此种条件下,除非见到杏雨本原刻,我们无法得知覆刻是否存在校改。但此处,本文以绍兴本与景祐本对校,所得绍兴本正确之异文,景祐本必讹。此类则属原刻正确文字,而非吸收景祐本成果进行的校改。至于如果认为绍兴本据景祐校订本校改(上文已言及此说存在的问题),而景祐本反倒适而讹误,则与上节“覆刻的校改及其来源”所示不合。
以下我们以绍兴本为底本,通校景祐本,参校淮南本、耿本、蔡本。将其中通过以上方法,可以明确复原为杏雨本文字的案例列出。(9)按:此外无法确定的例子约有十三例,其中,景祐本正确八例,绍兴本正确五例。详见续出(二)第一节。校勘:卷二《夏本纪》、卷三《殷本纪》、卷八《高祖本纪》、卷二九《河渠书》、卷三四《燕召公世家》、卷三五《管蔡世家》,共六卷。此外,参校各卷现存写本,前四卷存日本,其中《夏本纪》有两种写本,一为东洋文库藏[20]、二为中国台北“国家图书馆”藏(残卷,书号01290),《殷本纪》为高山寺藏[21],《高祖本纪》为宫内厅书陵部藏(番号402·59),《河渠书》为东京国立博物馆藏(残卷,番号TB-1573),最后两卷为法国国家图书馆藏敦煌写本残卷(编号P.2627)。
(1)淮、沂其治,蒙、羽其艺。《集解》:郑玄曰:《地理志》沂水出泰山。
(《夏本纪》)
泰山○景祐本:泰山盖县。3B(嵇)。淮南本同,4A(戴祐)。耿本同,3B。蔡本同,3B。
○写本一:泰山盖。58行。○写本二:泰山盖县。
按:上文“浮于汶,通于济”,《集解》引“郑玄曰地理志汶/水出泰山莱芜县/原山西南入济”,27页。绍兴本“郑玄”至“莱芜县”有剜补,约增多四字。检写本二作:“郑玄曰地理/志汶水出平/原山西/南入济。”或者所改即“莱芜县”等字。此处绍兴本版面正常,脱“盖县”二字,杏雨本当同。
(2)东原厎平。《集解》:郑玄曰:东原,地名。今东郡有东平。
今东郡有东平○耿本同,3B。○景祐本:今东平郡即东原。3B(嵇)。淮南本同,4A(戴祐)。蔡本同,3B。
○写本一:今郡有东平者。59-60行。○写本二:今东平郡即东原者也。
按:东郡无东平,《尚书·禹贡》正义云:“东原即今之东平郡也”[22]148上。《索隐》引张华《博物志》:“兖州东平郡即《尚书》之东原也。”绍兴本为复杂讹误,且耿本与之同,是杏雨本已如此。
(3)彭蠡既都,阳鸟所居。《集解》:孔安国曰:“随阳之鸟,鸿雁之属,居此泽也。”
居此泽也○耿本同,4A。○景祐本:冬月居此泽也。3B(嵇)。淮南本同,4B(戴祐)。蔡本同,4A。
○写本一:居此泽。68行。○写本二:居此泽也。
按:今本《尚书》孔注云:“随阳之鸟,鸿鴈之属,冬月所居于此泽。”[22]148中绍兴本脱“冬月”二字,耿本同,杏雨本当同。
(4)日宣三德,蚤夜翊明有家。《集解》:孔安国曰:“三德,九德之中有其三也。大夫称家,明行之可以为大夫。”
大夫称家,明行之可以为大夫。○景祐本:卿大夫称家,明行之可以为卿大夫。9A(王惠:补版)。淮南本同,11B(补版)。耿本同,9B。蔡本同,9B。
○写本一:大夫称家,明行之可以为卿大夫也。189行。○写本二:卿大夫称家,明行之可以为卿大夫也。
按:绍兴本上下均作“大夫”。
(5)封纣比干之墓。
(《殷本纪》)
封纣比干○耿本同,8A。蔡本同,8A。○景祐本:封比干。9B(朱宗)。淮南本同,12A(华再兴)。
○写本:封比干。6452页。
按:绍兴本衍“纣”字,耿本、蔡本同,是杏雨本已如此。
(6)隐于芒、砀山泽岩石之间。《集解》:徐广曰:“芒,今临淮县也。砀县在梁。”
(《高祖本纪》)
临淮县○淮南本同,4B(政:元二期补版)。耿本同,4A。蔡本同,4A。○景祐本:临睢县。3B(陈信)。
○写本:临睢县。
按:《汉书·地理志》云:“芒:莽曰博治。”应劭曰:“世祖更名临睢。睢水出焉。”[17]1572-1573绍兴本讹,耿本、蔡本与之同,当承自杏雨本。
(7)收军中马骑,与南阳守齮战犨东。破南阳之郡,南阳守齮走,保城守宛。
破南阳之郡○景祐本:破之略南阳郡。8B(毛谅:补版)。淮南本同,11A(王华)。耿本同,8A。蔡本同,8B。
○写本:破南阳之郡。
按:绍兴本属复杂讹误,杏雨本当同。《汉书·高帝纪》作“破之,略南阳郡”[17]19。
(8)项羽闻汉王在宛,果引兵南。汉坚壁不与战。
汉○耿本同,14A。蔡本同,14B。○景祐本:汉王。16A(周成)。淮南本同,21B(杨安)。
○写本:汉王。
按:绍兴本脱文,耿本、蔡本同,可知杏雨本已如此。
(9)项羽卒闻汉军之楚歌。
汉军之楚歌○蔡本同,17B。○景祐本:汉军楚歌。19B(郑彦)。淮南本同,26A(补版)。耿本同,16A。
○写本:汉军之楚歌。
按:绍兴本有“之”字,蔡本同,可知杏雨本如此。
(10)《河渠书》:山行即桥。《集解》:徐广曰:桥,近遥反,一作“檋”。
近遥反○耿本同,1A。蔡本同,1A。○景祐本:音近遥。1A(安明)。淮南本同,1A(补版)。
○写本残缺。
按:王叔岷云:《夏本纪》正文“桥”作“檋”,《集解》引徐注:“檋,一作桥,音丘遥反。”此文徐注“近遥反”,景祐本作“音近遥”,遥下脱反字,近乃丘之误。《书·释文》引此文,云:“徐音丘遥反”,《疏》亦音“丘遥反”。[18]1219-1220今按:景祐本“近遥反”作“音近遥”,或是避言“反”字。
(11)齐田单以即墨击败燕,骑劫死,燕兵引归。
(《燕召公世家》)
燕骑○耿本同,5A。○景祐本:燕军。6A(原版)。○淮南本:燕军骑。7B(杨安)。蔡本同,5B。
○写本残缺。○《治要》卷一一:燕军骑。[23]
按:绍兴本“燕”下脱“军”字,“骑劫”燕将人名,耿本同误,杏雨本当同。景祐本则脱“骑”字,当以淮南本等为是。
(12)二十八年,文侯卒,子景侯同立。
(《管蔡世家》)
二十八年○耿本同,2B。○景祐本:二十年。3A(屠聚)。淮南本同,4A(仲鉴良)。蔡本同,2B。
○写本:廿八年。
按:《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云:二十年,文侯薨。绍兴本衍“八”字,耿本同,杏雨本当如此。《册府》卷二三六:“二十八年,(文侯)卒,子景侯同立。”[14]10B与绍兴本同。
(13)二十九年,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
二十九年○耿本同,2B。蔡本同,3A。○景祐本:四十九年。3A(屠聚)。淮南本同,4A(仲鉴良)。
○写本:廿九年。
按:景侯为太子般娶妇于楚,而景侯通焉,《十二诸侯年表》在四十九年。绍兴本讹文,耿本、蔡本同,可知杏雨本已如是。《册府》卷二三六引《史记》云:“二十九年,太子般杀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14]10B与绍兴本同。
(14)太子弑景侯而自立,是为灵侯。
太子○耿本同,2B。蔡本同,3A。○景祐本:太子般。3A-3B(屠聚)。淮南本同,4A(仲鉴良)。
○写本:太子般。
按:绍兴本脱“般”字,耿本、蔡本同,杏雨本当同。
以上共列校记14条,基本属杏雨本讹误。第(1)(2)(3)(4)(7)例属复杂讹误,其余9条为简单讹误。复杂讹误的存在,对于我们认识景祐本视角下的杏雨本,尤其有帮助。如第(2)例,“东原厎平”,《集解》引“郑玄曰:东原,地名。今东郡有东平”,解释的对象应为“东原”,正文“平”字,与地名无关。郑玄“东原,地名”也不涉及“平”,因此后文“东郡”“东平”不知所云。写本一作“今郡有东平者”,表述虽不明朗,其意尚谓“东原即今之东平郡”,景祐本等云“今东平郡即东原”与之同。可见,景祐本语序、句意已与杏雨本大为不同,第(7)例情况和此处相似。景祐本的这些优胜处,应是景祐校订的反映,而杏雨本显然还没有吸收此次校订的成果。
此外,杏雨本的简单讹误,有些情况正如张玉春所言,性质与后世版刻中发生的绝对错误不同。如第(3)(4)(7)(8)(9)(10)(11)(14)等例,均具有模糊的特点。即在景祐本的观照之下,杏雨本才显示出校正前的粗糙面貌。第(4)例“大夫”,也可以涵盖“卿”以及“大夫”,二者均见于写本。第(3)例无“冬月”二字、第(7)例“破南阳之郡”、第(9)例“汉军之楚歌”、第(12)例“二十八年”、第(13)例“二十九年”,写本中已有如此文貌。第(8)例“汉”与“汉王”、第(10)例“近遥反”与“音近遥”、第(11)例“燕”与“燕军”、第(14)例“太子”与“太子般”,均是一字的增减变换,有早期文本在基本意义空间内的不确定性。与下文景祐本的脱文,改变了基本意思的表达,是明显不同的。
因此,这一类讹误的特点,也说明杏雨本更接近早期写本的面貌,还存在一些没有经过规范化校正的文例。
(《禹本纪》)
桐柏○景祐:桐栢。6A(张珪)。淮南本同,8A(垕:元一期补版)。耿本同,6B。蔡本同,6B。
○写本一:桐栢;桐栢。117行、118行。○写本二,同。
(2)至于东陵。《集解》:孔安国曰:“东陵,地名。”
地名○淮南本同,9A(尗:元一期补版)。耿本同,8A(刘孚:补版)。蔡本同,7B。○景祐本:北名。7A(华连)。
○写本:地名。139行。○写本二,同。
按:覆“景祐本”作“地名”,补版(监生孙蕙:弘治三年)。
(3)予陈平金四万斤。
(《高祖本纪》)
四万斤○淮南本同,20B(韩仔)。耿本同,13B(梅荣:补版)。蔡本同,14A。○景祐本:万斤。15B(周成)。
○写本:四万斤。
按:覆“景祐本”作“予陈平金四/万斤”,“陈平金四”挤缩占三字,原版(张文)。
(4)甲午,乃即皇帝位汜水之阳。《集解》:徐广曰:二月甲午。
二月○蔡本同,18A。○景祐本:月。20A(郑彦)。淮南本同,26B(补版)。耿本同,16B。
○写本:二月。
按:覆“景祐本”同,作“徐广曰/月甲午”,原版。又,蔡本此叶字体显异,当是清人顾柔嘉补钞,下同。[24]54-55[25]54-55考黄善夫本出自蔡本,而黄本亦脱“二”字,疑蔡本“补钞”有校改。蔡本若本与耿本等同,则绍兴本或属覆刻时校增。暂存疑于此。
(5)秦,形胜之国。《集解》:张晏曰:“秦地带山河,得形势之胜便者。”
秦地○淮南本同,29B(王华)。耿本同,18A。蔡本同,19B(补钞)。○景祐本:泰地。22A(屠式)。
○写本:秦地。
按:覆“景祐本”作“秦地”,原版(刘招),当是覆刻时校改。
(6)立东阙、北阙。《集解》:《关中记》曰:“东有苍龙阙,北有玄武阙。玄武所谓北阙。”
苍龙阙、玄武阙○淮南本同,31A(罗成)。耿本同,19A。蔡本同,20B(补钞)。○景祐本:苍龙关、玄武关。23B(杨琪)。
○写本(全文):东苍龙阙,北有玄々武々阙々,所谓北阙者也。
(7)其以沛为朕汤沐邑。《集解》:《风俗通义》曰:“《汉旧注》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后以为常耳。”
汉旧注○淮南本同,34A(戴祐)。耿本同,20B(余良:补版)。○景祐本:汉书注。25B(何先)。蔡本同,23A。
言其其者○淮南本同,34A(戴祐)。耿本同,20B(余良:补版)。○景祐本:其其者。25B(何先)。○蔡本:言其者。23A。
○写本(全文):《风俗义通》曰:“《汉旧泣》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令言其,后以为常耳。”
按:《汉旧注》盖卫宏《汉旧仪》之异称。景祐本讹作“书”。下“言其,其者”,景祐本脱“言”字。
(8)四月甲辰,高祖崩长乐宫。《集解》:皇甫谧曰:“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至汉十二年,年六十二。”
年六十二○景祐本:年六十三。27A(张聚)。淮南本同,36A(陈政:补版)。蔡本同,23A。耿本同,21B(补版)。
○写本:年六十二。
按:“年六十二”正确。
(9)次淮阳王友,吕太后时徙为赵幽王。
徙为○淮南本同,37A(补版)。耿本同,22A。蔡本同,24A(补钞)。○景祐本:为。28A(张聚)。
○写本:徙为。
(《河渠书》)
夹○淮南本同,1B(补版)。耿本同,1A。蔡本同,1A。○景祐本:来。1B(安明)。
○写本残缺。
(11)搴长茭兮沈美玉。《集解》:瓒曰:“竹苇絙谓之茭,下所以引致土石者也。”
○写本:竹苇絙。○《法语》卷一:竹苇絙。[26]
(12)夫人荡舟,桓公止之,不止,公怒,归蔡女而不绝也。
(《管蔡世家》)
不止○淮南本同,3B(曹兴:元二期补版)。耿本同,2B。蔡本同,2B。○景祐本:而不止。2B-3A(屠式、屠聚)。
○写本残缺。
按:“而”字景祐本在第三叶起首,疑似衍文,暂附于此。
以上景祐本讹误共12例,均为原版即已讹误。(10)此外有七例讹误,属于景祐本补版叶。其中有些可能是原版即已讹误,但必然也有补版过程中的错误,而不能视作“景祐本讹误”。详见续出(二)“景祐本补版讹误及特征”节。其中,景祐本独误有(1)(2)(3)(5)(6)(9)(10)(12)共8例。景祐本属于北宋官方最后校订本系统,前此的杏雨本和后此的淮南本等均不误,而景祐本却存在讹误。考察这8例的具体情况,如第(1)例讹“相”、第(2)例讹“北”、第(5)例讹“泰”、第(6)例讹“关”、第(10)例讹“来”,均属形近讹误,第(3)例“四万斤”脱“四”字,第(9)例“徙为赵幽王”脱“徙”字。这些讹脱既改变了基本文意,又是版刻中容易发生的简单讹误。综合可知,这些景祐本独误的例子,应属景祐本版刻讹误。以往,学者普遍认为景祐本即“景祐校订本”原刻,经过尾崎康对景祐本刻工的分析,才最后论定景祐本并非原刻。我们此处对景祐本在刻板时的讹误的揭示,也可以佐证尾崎康对景祐本性质的判断。
第(4)例绍兴本作“二月甲午”,蔡本补抄同,而景祐本脱“二”字,淮南本补版、耿本同。第(8)例绍兴本作“年六十二”,景祐本讹作“年六十三”,淮南本补版、蔡本、耿本补版同。淮南本与景祐本共源,分别出自景祐校订本,此处淮南本补版均与景祐本同误,若补版反映淮南本原版,则二者的底本景祐校订本似乎即已错误。而如上所引尾崎康认为,景德、景祐两次校订均是在淳化原版基础上进行,版刻物质实体是同一的。因此,这涉及景祐校订本有没有重新刻板,以及景祐本是覆刻还是重刻的问题,详参续出(二)第四节。
综上可见,杏雨本较景祐本的优势,体现在版刻方面的简单讹误。景祐本并非景祐校订本原刻,它虽然出自这一系统,因而继承了景祐校订的成果,但它无论是覆刻还是重刻,在新的刻板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脱讹。而杏雨本由于是北宋景德校订本原刻,因而基本不见此类后世版刻的讹误,其讹误的性质如上文所论,与此不同。
通过以上对杏雨本的复原,及其与景祐本等的校对,得到的结论是,杏雨本存在早于景祐校订本系统的文本面貌。一方面,杏雨本有不少讹文、脱文,无论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讹误,这些在景祐本等所反映的系统中,已经得到校正。但是,这类讹脱的性质,有些与版刻中发生的情况明显不同,而有些在写本中已有如此情形。因此,杏雨本存在的此类讹脱是与景祐本的版本系统不同的表现,即我们前文以非版刻性的“复杂讹误”称呼的类型,其实是景德校订本与景祐校订本系统之别的反映。由于景祐校订本经过仁宗景祐年间的官方校订,对杏雨本承袭写本时代以来所存在的形讹、脱文(一字、两字甚至数字)、语序错乱、句意不完整等都进行了校正。因此,杏雨本才显现出这种与后世不断翻板中发生的讹误性质有别的面貌,且有与今存古本相合者。
而另一方面,由于景祐本并非景祐校订本原刻,在刻板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简单讹误,而杏雨本则与他本同。甚至有时因为他本已有补版或讹误,杏雨本独独保留正确文字。由景祐本所反映的景祐校订本经过仁宗景祐年间的校订,而杏雨本没有反映出景祐校订的成果,可知其时代在景祐校订以前。而杏雨本又在文字细节上保留了可靠度,未经翻版讹误,是北宋景祐校订前的监本原刻。在景祐以前的官方《史记》校刻史上,即淳化、景德两次,相距仅十年。杏雨本严格避讳真宗,而且版面有剜补一或二字,连上下数字压缩重刻,剜补时间距原版不远。[1]209-210可知杏雨本当非淳化本,应是景德校订本原刻,处在对淳化本已加修订,而未及景祐校订的中间环节。
论证清楚杏雨本即是景德校订本原刻,与景祐校订本为两个系统。而绍兴本覆刻杏雨本,不仅发生讹脱,且存在吸收景祐校订本系统(或即景祐本)进行校改。既揭示出北宋官方对《史记》进行的景德、景祐校刻实例,理出《史记》版刻史的两个重要源头,而且深入了对南宋覆刻的认识。景德校订本和景祐校订本两个系统,实为绍兴本、耿本、蔡本和景祐本、淮南本等早期《史记》版刻的关键所在。循此而下,宋版《史记》长期隐晦或误解的源流、系统及互动问题,可以得到条分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