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有只麻雀在叫

2022-11-08 14:55阿盏
野草 2022年6期
关键词:祖母写字细节

祖母是个满肚子故事的小脚老太太,冬天头上顶一块黑头巾或戴一顶黑包帽。祖母目不识丁,但讲故事绘声绘色,还给我唱过莲花落。以我的判断,祖母的气质是文艺的。悬空寺,人参娃娃,孙悟空,娘娘庙,闹土匪……好多,我至今记得。唱莲花落那次,是冬天。祖母坐在当门小床上吸着烟。祖母把烟袋嘴从嘴里拔出来,唱起来。祖母一开唱,或开始讲故事,我就觉得祖母不是平常的祖母了,似乎脱离了琐碎的生活,沉浸到一种氛围里去,光彩夺目起来。有时候,我特别想看看年轻的祖母,我就迷离飘忽地站在某处,格子窗上,或树丫上,要不,祖母去哪里我跟着祖母飞哪里,去看看祖母有声有色的一生。

祖母爱听戏听书。冬天,说书的来了,碾屋里高挂起汽灯,碾盘上、地上坐满人,磙子上、窗子上被我们小孩子占据。瞎子拉起胡琴开说了。记忆里走乡串户说书的都是瞎子。胡琴悠悠扬扬在夜色里荡,树们静默,夜鸟蜷在树影里。说响马传、白衣罗成、三板斧程咬金、勇猛秦琼,也说鬼狐。

六岁的我是祖母的小不点儿。祖母走哪领我到哪。赶集,我们去张集,去水堡集。张集九里地,水堡六里地。过了董庄那个大庄就到了张集了,张集是个大集。累了,祖母就坐在路旁树阴里摇着蒲扇歇一会儿。我坐在祖母身边。祖母穿白褂子、黑绑腿裤。祖母也骂我,是被我气急了又没法子的那种骂;骂过后祖母仍疼我,仍会灯下给我讲故事。冬夜总在一个个故事里飞度。冬夜悠长悠长,烘子在床上烘着热被窝。

祖母给了我足够的爱和耐心。对于一个孩子来说,爱是最好的出路。有了爱,灵魂就能冒着烟儿、开着花地从那条出路开出来,走上更开阔的路。

我看的第一本大书是《水浒传》,在祖母床尾的柜子上发现的。烟黄色的书页,没有封皮封底,竖版,繁体字,老旧得不成样子。我不认得繁体字,但猜着蒙着也读完了。祖母说,这书塞在被窝里才逃过了“破四旧”那一劫。我渴望读书,但真正读书的机会极少。我最好的书是祖母。

如果说世间真有帕乌斯托夫斯基说的金蔷薇,那这金蔷薇应该是祖母给我的;或者说,金蔷薇本来就在,是祖母擦去它表面的灰尘,让它金光闪动起来。

谁人一生里,都有个对自己影响至深的人。我一直觉得我喜欢写字这件事,是受祖母影响的。

姐说,你咋啥都记得。

没有啥都记得。以我的敏感一定记得某个闪闪发光的细节,或事物的某个瞬间,记住它们给我的感受。也许那个记忆还有点模糊,但时间引导我把它看清,并写出来。

乡下的秋季,我会见到美丽的云朵,它们一朵一朵飘过天空,有的就像从邻家屋脊或烟囱里冒出来的。今天早上,拉开窗帘的一瞬,我看到金色的朝阳照射在叶子泛黄的榆树上,明亮的金黄叠加着金黄。太平鸟和麻雀在树里叫着,有鸡鸣、狗吠从小镇子另一面传来。我的狗正在厦屋前睡得香甜,毛乎乎的大尾巴伸展着。我有许多相似又不相似的这样的早晨。于是,这个早晨的诸多细节进入我的视野,储存在我的宝库。我喜悦而轻松,身体像裂开一道缝,光从裂缝照耀进去。

我敏感地记住了那些感觉,那些感觉潜伏在身体的某处。当它被触发,就能沿着它一点点回溯,还原情景。但回忆起来的与当时发生的不完全是一回事。因为被过滤,它加进了我的主观情感和审美,说出来或写出来的已不是全部,它被取舍过了。比如,榆树可能变换了位置,狗可能睡在树下。

所以说,不是我记性好,而是我在记忆的底子上把事情又重新安排了一遍,省略或突出了其中某个部分。这一部分,也许是祖母东园里的杏花,也许是星辰满天的秋夜祖母和姑姑们在月下;也许是翠莲家土墙上的一窝马蜂,它们蜇过我,蜇得我嗷嗷叫。

在记忆上,我与姐的不同,可能就是我能抓住感觉,一点一点找回去。实际是,即使两人共同经历一件事情,也不会有相同的过去。每个人都深陷在经历过的事件中无法触及旁人。

我喜欢发呆,想各种事。开心的,不开心的。我时常把发呆时想到的记下来,写到纸上。这是乐趣,是被倾听,由纸的洁白空阔来听取。这记录一泻千里也好,字斟句酌也好,写完我就感到舒畅轻松。那感觉,应该像策马恣情奔驰后躺倒在草地上遥望蓝天,放松,慵懒,且愉悦。如果记录下来的恰好有人喜欢看,并叫个好,那就美滋滋了。至于内容,我明了我的局限,无非一个小我在自家院子里叽叽哝哝。

我毫不掩饰写字的目的,只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好,更快乐和开阔。读书写字让我感觉自己像一棵树,越来越茂盛,枝丫迷离,光影斑驳。

姐说:快别写你那些字儿了,好好养养身体。姐管我写的文章叫“字儿”。姐更希望我健康。姐哪知道这里面的好。

文字是天赐,也是偶然。记忆需要一个触动它们的美丽瞬间,再用文字把它们复活。

巴尔扎克说:应该永远追求美。美,属于所有人。

祖母的小庄子到处是宝藏。

它几乎埋藏着我所有温暖绮丽的梦想,它暗藏着通道。在那里,我可以是精灵,也可以是风,是花朵或游鱼或飞鸟。我自由来去。及至长大,只要想起那小小的庄子,就感觉欢快明亮,就长出翅膀。我总觉得我有双翅膀在脊背上,它一直长在那里带我飞。

小庄子光明闪亮地漂浮在大片麦田之上。

大片大片的麥田,平铺在大地上的麦田,深邃的麦田,飞行的麦田。还有更深的,一栽进去就把我埋没的油菜花田。庄子东头,那片荻花穗子总是闪动粉色的光芒,它旁边的棠梨树,春天把雪白雪白的花枝伸到高高的碧空里,戳进蓝天里。一大片碧蓝的天空举在开花的梨枝上,风来吹它,蜜蜂来绕它,花香鼓荡着它。还有蝉,大白杨,桑和桑椹,雕花大青石,指甲盖大的游动的水鳖。祖母的杏花,青瓦。

槐花。楝子花。梧桐树。

梧桐树里碧绿的月光和风声。

处处飞舞的,都是灵动的翅膀啊。

祖母的庄子喂养了我。童年的我只在那儿待了短短四年,它却让我某一方面的气质凸显出来,附着在人身上成为底色。我说的气质,是心理学上的,与神经有关,与美不美无关。

俗常的我木讷,看起来也不伶俐,但我擅于想象。我想象起什么来就像坐在叶子上,还像乘着风,也像乘着河流,去无边无际里飞翔。那是我的世界。我獨有,谁也看不到拿不走的世界。是我的,我的秘密。

一开始我不知道我拥有这些,后来慢慢发现:原来我还是这样的。

我第一次想要表达点什么是在初二。写家乡桃花,鱼塘,实际写的是想象中祖母庄子的样子。现在看,那文章当然丑得要命。但它于我,是开启了一扇门,是第一次把想象落实在文字里,过程冒着泡儿发光。

我是在祖母堂屋西间的梳妆台桌子上写的。那张黑色梧桐木梳妆台很老了,小抽屉上的铁片拉手哗泠哗泠响,繁复的雕花插片也拔掉了。桌子另一边,搁着一个麦草编的小鸡蛋囤儿,囤底上搁过银簪子银叉子银穗子,还有铜钱。父亲说,还应该有袁大头,但我不记得袁大头,也许祖母放在了另一个地方。那鸡蛋囤也是我的一个秘密基地。我常伸手到里面神秘的暗黑里摸索,最多的是摸出铜钱扎毽子。我不知道的是,我伸进去的手触摸到了旧事,它们缠绕在手指上,一辈子褪不去。

祖母那屋子从前是有名的青瓦屋。我童年时它已经很老了,屋里昏暗。可恰恰那昏暗,造就幽深神秘、一眼看不到头的景象。我在祖母的青瓦屋发着呆,也写出了第一篇我自己的文字。祖母的青瓦屋和小庄子陪伴我,也塑造我,激发我气质里与之相应的部分。

祖母的小不点儿已经长大,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兔。记不得兔那时几岁,总之相对轻松,有闲暇照顾自己了。就像石头缝里的小花,我终于可以安心开一开自己了。

那一年,心里总有个声音喊我,要我读书。于是,我开始读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还有别的。躺在炕上读,这边躺着读累了翻到那边读,那边躺着读累了翻到这边读。读书使我通体舒泰。那感觉挺迷人。

兔呢?兔撒欢似的和小伙伴在他的童年飞跑呢,用不着我顾看。

看,事情不用着急,某件事情该发生了,它就发生了。许多事我觉得事先都是安排好的,甜的,苦的,一声不响的,号啕的,它们就在经过的路上等着人经过。需要的只是等待。

大约两三年后,写字这事也以这样自然的姿态,重新回到我的生活中。一个本子,一根铅笔,我从秋天勾勾抹抹到春天,最后,春天的花春天的风,都要开在本子上吹到本子上来了。我初具人形。这之前,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件物品,被一只大手撮着,扔到生活这只大缸里没命扑腾,终日看不见自己。

我为此开心。

我只能称那是写字。我不把自己写文字这种事叫写作。一想到叫写作,我就开始绷紧,感觉没了活力。写作太大,太堂而皇之正襟危坐了,我怕得紧。我游游荡荡、散散漫漫。我是头野地里不拴笼头的驴,怕被圈起来不自由。

那时我正使劲成长,使劲斗争。有没有过这感觉:人活到某个阶段,会迷茫,总要和自己斗一斗,重新找寻方向上路,有时甚至会斗得焦头烂额。斗明白了人就通透了。斗的时候,一些话、一些事总在腔子里鼓荡。一个话头,一点小事;几句话,几件事;再后来,成片成片的话和事。成片的话和事变多变拥挤了,它们要把腔子挤破了。于我而言,有那么一天,就是拥挤得非写下来不可了。像一道光,像撕开一个缝隙,文字轰隆隆翻滚出来,停不住。

写字很畅快,畅快得心里像有风在吹,有草在发芽。我像一个不接外包的泥瓦匠,在自家院子里,自顾自码砖,抹灰,勾缝。库尔特·冯内古特说:“阅读和写作是迄今为止人类发现的最有营养的冥想形式。”是这样。

那道光,那个缝隙是打着呼哨来的,呼哨之后跟着千军万马。这时候,可得掌好眼力,不能来到跟前的都是兵,锦帽花眼不中用的得及时踢出去。足够专心,在这状态下,会自觉知道哪些该写,哪些不该写,会把那些闪烁而来又无关紧要的踢开。那道光,那个缝隙是不是就是灵感,掌好眼力是不是就是布局谋篇呢?

我感觉我自此有了根。

而这时,距离祖母给我讲故事已是几十年,祖母故去也已经二十年。这宽阔的几十年里,我时而激昂奔驰,时而低迷徘徊,但我最终回到自己最初的兴趣,回到自己。就仿佛祖母一直没有离开。

有一年,我断断续续读张爱玲。不读张爱玲的上午就在窗前晒太阳,把头枕在椅背上看一朵一朵云彩飞过窗子。周围静得什么似的,世界静得什么似的。窗前对我来说是块宝地,把什么都能抛在脑后身后的宝地。

被我抛在脑后的还包括一位坐我对面的姐姐。那姐正值更年期,负面情绪多,爱唠叨;我又疲惫又提心吊胆,怕被她抓住唠叨。那姐心性不坏,只是嘴碎、逞强,只是丁点儿小事也细枝末节被她唠叨起来没完没了,中间还得夹带自我沉醉式笑声或发泄式抱怨。但在别人听来,那些细节真是既琐碎又乏味。

我把自己埋进书里让她抓不住空档絮叨。没人听她唠叨,那姐寂寞,瘪着脸坐在沙发背上,胳膊杵着腮扭身瞅楼下,裙子撩起,一条腿豪放横到另一条腿上,并不顾露出的白花花大腿。

忍这位姐忍得苦,忍得火都要烧到天灵盖了。要忍不住了,我就想,写写吧。就写了《这姐》。情绪总得有个出口,我采取我最常用的写字方式。这也是《这》系列的开端,目前一共五篇。日常里,有些人,他们个性上真就是不怎么招人喜欢,比如这姐。

写完这姐,有人私信我:关了吧,那白花花大腿的细节这姐看见会急的。哦,我只顾写了。

说这事其实我是想说细节。文字不能没细节,没细节个性就不鲜明。我很怕读没细节的空文。但细节堆砌多了也适得其反,那姐唠叨的话录下成文的话一定也是糊的,好钢用在刀刃上,会写字的人都知道啥时候用细节。这是写字人的直觉。

说到这个,我会想到祖母和旧年见过的说书人,他们说故事,细节总是拿捏在最让人欲罢不能的当口。这就是直觉吧。

多年前认识曦。

曦犀利,有棱角,很率性痛快的一个人。曦还侠义,看见不公就仗剑而出,见到贫弱即伸以援手。她也有她的幽暗。她真实,这最难得。

我们成了好友。我们漫无边际聊天,聊得最多的是文字。

和曦说:我对文字不虔诚。我是说我没有像我們认识的一位朋友那样有追求,没有像她那样努力写,像她那样想着上刊想着被肯定被认可。我佩服羡慕她。一样水养百样人,我散漫,信马由缰写字。像文字里一个散仙,又像一个无赖泼皮。

就这样。我只是喜欢写字。写字,使我像在和另一个自己说话。郑重其事地说,有一搭无一搭说,诗意地说,俚俗撒泼打滚地说。这感觉很不错。但我对文字敬畏,非常敬畏。我常要求自己要有小小的进步,不要辜负。它们是精灵。我讨厌千篇一律。千篇一律,千文一面多可怕啊。我竭力避免或逃避着这个陷阱。我时时警醒,我还得脚步快些,免得那些套子钩子钳住手脚。

和曦常聊到这个。

我害怕一成不变。有些话,我也没有说给曦听,自己在心里只和自己说过。就像小时候我摸出铜钱扎毽子没有告诉祖母一样,我只是趁着黄昏去祖母鸡蛋囤里摸了一遭。我不擅用嘴巴表达表述,我讷于言。那时,我也还没活得这么自在,说话写字还都谨小慎微着,像个小媳妇。

我写字不给自己压力,不受外界影响,又乐在其中,感觉文字该改变了就改变一下,也没有具体目标,全凭直觉。这有点像单机游戏,自己玩得嗨。我讨好自己,跟随着心性写字。就说想写字,喜欢怎么写就怎么来。

读书写字我都这个调调,不迷信,不崇拜,只有喜不喜欢。为了读而读,为了写而写,太难受了。如果那样,我宁愿像老头老太太们那样晒墙根,以荒废所有用在这上头的时间。我是想,谋生的事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人生又这么短,得多做点自己喜欢的事。

喜欢卡夫卡和伍尔芙。他们多了不起,想象力那么丰富,伍尔夫更是跟着思绪情绪走,思绪情绪走到哪写到哪。当然,伍尔夫不是没有章法地乱走,她的走,有根总绳牵着那些小绳头呢。我不觉得伍尔芙过时。没有过时的技巧,只有过时的文本和人们喜新厌旧的心理。文字上的事,哪一件是过时的呢。

技巧是附着在文字上面的一片叶子,只是一片叶子。文字本身及其内涵才是那棵茂盛大树。一个人写字写到没有技巧,或看不出技巧,那就妥妥的了。玩技巧久长不了,这是我朴素的想法。很长时间,我甚至都不知道什么是所谓的技巧,我只是闷头写字。

我最先写随笔。写一些清新的小豆腐块娱乐自己,内容无非小镇的风雨晨昏。我的小镇坐落在北方之北,它一点也不美丽,但我仍兴趣盎然地写它的开花、它的月光、它的盛夏与寒冬,写小镇上和我一样的草籽似的人们。一个人写字,总离不开自己生活的地方,也离不开自己的生活。即使所谓虚构,也一定是这上面衍生出来的。后来,写随笔烦了,我想写小说。其实是我想挑战自己。

一下手,我才知道小说多难写。它太要求一个人的积淀与深度了,文学的,哲学的,美学的,乃至历史的,自然科学的。我的天,好小说家原来都是全才啊,可我就一个土堆里晃荡的无知无惧的大傻妞。我不擅长叙事,还没耐心,老急着写到结尾;对话,环境,想写好还那么要求生活积累,这多耗心费神。我懒,又精力不济,我感觉我做不好写小说这事。我看到自己的短板了。但我倔,十足的倔人。我还想试,总觉得有适合我写的小说。小说深邃,表现内容也宏阔,写着过瘾,我舍不得放手。要写,要去那个充满魅力的地方闯荡闯荡。我无知无畏,我玩心大。

我随性地闯荡,忽然有一天,有人说:听雨,小说是向内挖的。这时候,我知道我找到写小说的方向与门道了。盛大人间我写不来,也没有掌控大布局的能力;我转而向内挖,去另一个幽微又同样盛大的地方闯荡。心灵广阔,它又美又丑,它同样光怪陆离映照万象。

那时候,我还叫听雨。叫阿盏是后来的事。

其实,一个人无论写什么都是在写自己,写自己对种种事物的体会乃至社会的看法。一个人打开自己有多深,文字就有多深。越是烙印上自己烙印的文字越是能从众人中区分出来,这取决于一个人的敞开程度,也取决于一个人的深度。思想情怀很重要。当然,文采也不可或缺,组织文字的调调方式是写字必须具备的能力。我不怕重复别人,人所思所想本没有太大区别,我也不追求新意,我老老实实写自己。重复别人,应用别人用俗用烂的技巧有什么妨碍呢,关键看我能不能用好,能不能用得得心应手。

我仍时不时和曦聊天。和她漫无边际地聊天。我们聊人,也聊文字。和曦说,小说是否深刻是否具有思想似乎很重要。没有文学理论根基,我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否正确,我只能和曦说“似乎”。其实,对错又有什么关系。本来就是先有文学这回事,后来才有了理论,只要写的字像字就没问题。我这个倔人想法也倔乎乎。

想念曦。删除她的时候跟她说,等我把自己扭过来会回去找她。冬天过去就是春天,我快走到春天了。

【责任编辑 黄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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