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对《红楼梦》的评述
——兼与盐谷温和胡适的红学论著比较

2022-11-08 03:36魏世民
关键词:胡适观点红楼梦

魏世民

(安徽大学 文学院, 安徽 合肥 230039)

鲁迅的著作和文章涉及《红楼梦》的甚多,如《小说史大略》、《中国小说史略》、《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等著作中的部分章节,以及《不是信》、《柳无忌来信按语》、《大观园的人才》、《致增田涉》等文章,都有对《红楼梦》的精彩评论和论述。在这些论著当中,1924 年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清之人情小说》对《红楼梦》的论述最为深入完整,是鲁迅红学研究的主要代表,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不过,在鲁迅写作该篇之前,关于《红楼梦》的研究已如火如荼,如评点派、索引派、新红学等的研究都影响甚大,而王希廉、蔡元培、王国维、盐谷温、胡适、俞平伯等则分别是这些派别的代表人物。在这些研究当中,盐谷温、胡适等人的研究对鲁迅的研究影响最大,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对他们的观点多有吸纳参考,这为鲁迅的写作提供了不少便利。下面,我们就以《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为研究对象,将其与盐谷温、胡适的红学论著作一比较分析研究,以考察它们之间的异同,从而客观公正地评价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的红学成就,并从中汲取有益的启示。

一、鲁书对盐谷书的参考

盐谷温(1878—1962),字节山,日本著名汉学家,东京大学教授,曾留学德国、中国,著有《中国文学概论讲话》(又名《支那文学概论讲话》)等。《中国文学概论讲话》出版于1919 年,该书略论中国文学的发展概况,为用西方观念系统研究中国文学的开山之作,该书第六章“小说”专论中国小说的发展概况,为后来的中国学者从事中国小说史研究树立了光辉典范,对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的写作也起到了启迪和借鉴作用。对于该书的成就,日本学者内田泉之助在孙俍工翻译的该书中文版序言中说:“在当时的学界叙述文学底发达变迁的文学史出版的虽不少,然说明中国文学底种类与特质的这种的述作还未曾得见,因此举世推称,尤其是其论到戏曲小说,多前人未到之境,筚路蓝缕,负担着开拓之功盖不少。”[1]7这就对该书的成就作了评述,其观点还是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正是由于该书对中国小说史的研究卓有成就,且又较中国学者的研究为早,还是鲁迅写作《中国小说史略》的主要参考书之一,故将其与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作一比较分析很有必要。限于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篇幅,我们不将两书作全面的比较,而只考察《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与该书第六章第四节第三部分即两书的论红部分有多少相似性。

首先,从写作体例上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与盐谷温著作论红部分的结构大体相似。为直观起见,我们将两书该部分的内容列表如下:见表1。

表 1 鲁书与盐谷书论红部分结构之比较

从表中可以看出,两书都是先介绍《红楼梦》的缘起、概要、主旨,然后述及世上流传的关于《红楼梦》所写为何人何事即《红楼梦》本事的几种观点及自己的评判,最后述及《红楼梦》的作者及续书。所不同者,盐谷书在开头对清代文学有个总体评价,而鲁书则没有。其次,盐谷书在介绍完有关《红楼梦》本事的几种观点后还谈到了《红楼梦》的社会影响及阅读《红楼梦》的方法,而鲁书则没有这一内容。再者,盐谷书将对《红楼梦》作者的考证放在了关于介绍《红楼梦》本事的几种观点之前,而鲁书则放在了此后。此外,鲁书在介绍完有关《红楼梦》本事的几种观点后还增加了《红楼梦》为作者自叙一说,并作了论证,而盐谷书则没有这一内容。可见,两书的结构框架大体相似,略有差异。

其次,关于世上流传的《红楼梦》本事的三种观点,两书的说法和叙述次序完全相同,不过文字表述有所差异罢了。如盐谷书认为世上流传的关于《红楼梦》本事的三种观点是:纳兰成德说、清之世祖顺治帝说和康熙帝底废太子胤礽说;而鲁书则认为是:纳兰成德家事说、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康熙朝政治状态说。而在具体论述这三种观点时,两书除了对第一种观点的论述完全不同外,对第二和第三种观点的论述几乎完全一致。如盐谷书对第二种观点的论述:

第二清之世祖顺治帝说。在王梦阮、沈瓶庵所共撰的《红楼梦索隐》之提要里这样说破过:“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即“世祖曾纳冒氏之妾董小宛为妃,因董妃不幸早世(逝),帝伤感不已,遂遁迹于五台山为僧。这就是所谓情僧,林黛玉不外是董妃底影写。《红楼梦》之作,毕竟是讽刺世祖的。”然顺治帝与秦淮名妓实际年岁非常相差,(小宛于顺治八年以二十八岁而亡,时帝才十四岁)其谬妄不待论。其说在《石头记索引》底附录《董小宛考》里详细地辨明了。[1]480-481

而鲁书的论述则是:

二,清世祖与董鄂妃故事说。王梦阮、沈瓶庵合著之《红楼梦索隐》为此说。其提要有云,“盖尝闻之京师故老云,是书全为清世祖与董鄂妃而作,兼及当时诸名王奇女也。……”而又指董鄂妃为即秦淮旧妓嫁为冒襄妾之董小宛,清兵下江南,掠以北,有宠于清世祖,封贵妃,已而夭逝;世祖哀痛,乃遁迹五台山为僧云。孟森作《董小宛考》(《心史丛刊》三集),则历摘此说之谬,最有力者为小宛生于明天启甲子,若以顺治七年入宫,已二十八岁矣,而其时清世祖方十四岁。[2]168-169

孟森的《董小宛考》即附录在《石头记索引》之后。可见,两书所引材料和论证依据完全相同,不过文字表述有所不同罢了。而对于有关《红楼梦》本事的第三种观点,两书的论述亦大体相同,不过盐谷书认为此说陷于傅会,而鲁书则依据胡适的考证认为此说不能成立。

再次,我们将《鲁迅全集》所收《中国小说史略》与孙俍工所译《中国文学概况讲话》中的贾氏谱系作一比较分析后发现,两书所绘贾氏谱系大要完全一致。不过,鲁书将盐谷书中表示男子的黑字和表示女子的白字全用黑字表示;将盐谷书中表示金陵十二钗的长方形框改用*表示;并将贾府四大小姐下的数字及迎春、探春和妙玉字下的注释文字全部删去。可见,鲁书的贾氏谱系为摘抄盐谷书中的贾氏谱系而成,不过摘抄时在标记方面作了改动。

由上可见,鲁书对盐谷书确有参考,故鲁迅在《华盖集续编·不是信》中也说:“盐谷氏的书,确是我的参考书之一,……还有论《红楼梦》的几点和一张《贾氏系图》,也是根据它的,但不过是大意,次序和意见就很不同。”[3]这种说法还是符合实际的。

其实,早在《中国小说史略》出版之前,鲁迅即于1920 年起在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讲授中国小说史课,其间曾印发过《小说史大略》的讲义。该讲义共十七篇,其中第十四篇为《清之人情小说》,题目与后来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的相同,内容亦大体相仿,不过论述更为简略。若将鲁迅《小说史大略》第十七篇与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中的论红部分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该讲义对盐谷书的参考显然要比后来的《中国小说史略》为多。而后来的《中国小说史略》之所以对盐谷书的参考减少了,可能是因为随着研究的深入,鲁迅发现了盐谷书的一些观点并不正确或表述不准确,于是将它们删去。而另一些参考盐谷书的内容之所以保留下来,可能是因为鲁迅觉得它们依然正确,于是便予以了保留。因此,可以认为,《中国小说史略》是鲁迅小说研究的深入发展,是鲁迅对《小说史大略》的修正与改进,也是鲁迅对盐谷温著作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二、鲁书对胡适文章的参考

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之所以能在印发《小说史大略》讲义后不久即以新的面目出现,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鲁迅的研究有了深入发展。随着多年资料的积累、教学的推进和思考的深入,他发现了《小说史大略》的缺陷和不足,于是借机对其进行修改补充。二是随着学界研究小说者日多,小说研究日进,鲁迅获得的资料和研究成果也愈多,故其随时能借鉴学界的新材料、新见解来丰富自己的研究。具体到红学研究上,明显可以看出他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还参考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跋〈红楼梦〉考证》等文章,胡适的这些文章写于1921 年以后,分别收入《胡适文存》、《胡适文选》等集中。具体说来,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对胡适观点的参考有如下几处:

一、书中对关于《红楼梦》本事的第一种观点即“纳兰成德家事说”的批驳主要参考了胡适的《〈红楼梦〉考证》一文。该处除了所引张维屏的《国朝诗人征略》不见于胡适的《〈红楼梦〉考证》外,其它所引如陈康祺的《燕下乡脞录》、俞樾的《小浮梅闲话》皆见于该文。而该处末尾更是说:“胡适作《〈红楼梦〉考证》(《文存》三),已历正其失。最有力者,一为姜宸英有《祭纳兰成德文》,相契之深,非妙玉于宝玉可比;一为成德死时年三十一,时明珠方贵盛也。”[2]168可见,鲁迅这里直接引用胡适《〈红楼梦〉考证》中的结论来批驳此说的谬误,并不避讳他所使用的参考文献的出处。

二、书中介绍的关于《红楼梦》本事的第三种观点即“康熙朝政治状态说”虽然主要参考了盐谷温的《中国文学概论讲话》一书,但该处末尾对此说的批驳则引用的是胡适的考证:“然胡适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说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为汉军,而《石头记》实其自叙也。”[2]169胡适对《红楼梦》作者的生平考证主要见于《〈红楼梦〉考证》一文,其中有云:“曹雪芹是汉军正白旗人,曹寅的孙子,曹頫的儿子。……《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里面的甄贾两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的化身;甄贾两府即当日曹家的影子。”[4]可见,鲁迅这里也是直接引用胡适的考证来批驳世上流传的《红楼梦》乃写康熙朝政治状态的说法。

三、书中所述《红楼梦》为作者自叙的观点,也参考了胡适的意见。其云:“然谓《红楼梦》乃作者自叙,与本书开篇契合者,其说之出实最先,而确定反最后。……迨胡适作考证,乃较然彰明,知曹雪芹实生于荣华,终于苓落,半生经历,绝似‘石头’,著书西郊,未就而没。”[2]169依据的也是胡适的考证。随后,书中对曹雪芹家世生平的介绍亦明言“详见《胡适文选》”。而《胡适文选》关于《红楼梦》考证的文章有《〈红楼梦〉考证》、《跋〈红楼梦〉考证》、《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等,可见鲁迅是依据这三篇文章来总括曹雪芹的家世生平的,故写得精炼简洁。此外,书中所述高鹗的生平经历亦是据胡适《〈红楼梦〉考证》而来,只是鲁迅在引用时去掉了胡适文章中的繁琐考证,而直接陈述相关结果。

四、鲁迅《小说史大略》所引的《红楼梦》原文是依据程甲本的,而到了《中国小说史略》则改用了戚蓼生序本,这其中的原因何在?笔者以为这也可能与采信胡适的考证有关。胡适的《〈红楼梦〉考证》等文章对《红楼梦》的版本多有论述,这些文章仔细辨析了程甲本、程乙本、戚蓼生本和脂砚斋重评本的高下优劣,认为重评本最早,其价值远在各本之上。而戚本虽然没有重评本早,其中的改窜亦多,但戚本比程本早,且又是手抄本,故亦有相当的价值。胡适说:“戚本大概是乾隆时无数辗转传抄本之中幸而保存的一种。可以用来参校程本,故自有他的相当价值。”[5]287这是对戚本的高度评价。鲁迅既然多次引用胡适的文章,其对胡适关于戚本的论述自然心中有数,故其在编写《中国小说史略》时也就改用了戚本,而不再使用程甲本了。

可见,《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参考胡适的观点不少,其引用次数甚至超过了对盐谷书的引用。此外,鲁迅该篇还参考了王梦阮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俞平伯的《红楼梦辨》和蒋瑞藻的《小说考证》等著作。因此,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第二十四篇可谓是集思广益的结果,没有同时期其他人的研究成果,该篇的写作是难以想象的。

三、鲁书的创见及给我们的启示

那么,鲁迅该篇是不是没有自己的观点,而全是引用参考他人的观点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鲁迅除了引用参考他人的观点外,自己也有很多独到的见解,尤其是关于《红楼梦》性质及人物形象的论述,更非他人可比。如关于《红楼梦》的性质,盐谷书认为《红楼梦》是“集古今东西第一的言情小说,……务在各人各样地发挥金陵十二钗三十六美人底女性美,曲尽温柔、优雅、清高、恋爱、执着、嫉妒、浅虑、阴险等所有的情海底波澜,把男女两性的悲欢离合,嬉笑怒骂底心理状态,详细地演述出来了”[1]466,这就把《红楼梦》说成是描写才子佳人的言情小说。而胡适则认为“《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的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所以《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杰作”,[5]286把《红楼梦》看成是描写真实的自然主义小说。

鲁迅则认为“全书所写,虽不外悲喜之情,聚散之迹,而人物事故,则摆脱旧套,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2]167-168首先肯定了《红楼梦》是人情小说。而关于人情小说,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第十九篇“明之人情小说(上)”中说:“当神魔小说盛行时,记人事者亦突起,其取材犹宋市人小说之‘银字儿’,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缘描摹世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2]125可见,人情小说的内涵远比言情小说和自然主义小说的内涵丰富,它也更符合《红楼梦》的实际情况,因此用它来概括《红楼梦》的性质显然要比用言情小说和自然主义小说来概括贴切、恰当得多。然后,鲁迅笔峰一转,又说《红楼梦》“与在先之人情小说甚不同”;而之所以不同,是因为“盖叙述皆存本真,闻见悉所亲历,正因写实,转成新鲜”,这就是说《红楼梦》是一部写实主义的人情小说,它与先前人情小说的多虚构不同,故反而让人觉得新鲜,能引人入胜。由此可见,给予《红楼梦》的文学成就以深刻认识和崇高评价的,不是盐谷温与胡适,而是鲁迅,两者见识之高下优劣一目了然。

再如,对宝玉形象的分析,该篇认为宝玉:“爱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矣。”“悲凉之雾,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之者,独宝玉而已。”[2]163.165就点明了宝玉的悲剧性格和心中的独特感受,以及造成这种悲剧性格的社会原因,可谓见解透辟,概括有力。对于《红楼梦》续书众多的原因,鲁迅也予以了揭示:“据本书自说,则仅乃如实抒写,绝无讥弹,独于自身,深所忏悔。此固常情所嘉,故《红楼梦》至今为人爱重,然亦常情所怪,故复有人不满,奋起而补订圆满之。”[2]171这就是说《红楼梦》因为如实描写,从而引起了人们的爱重,也引起一部分人的不满,这导致后来续书不断,这就解释了《红楼梦》后来续书众多的原因,而这是他人很少论及的。

当然,本篇开头关于《红楼梦》内容的概括也切中肯綮,要言不烦。而篇中几处对《红楼梦》原文的大段引用,也完全出于己选,别有眼光,与盐谷书所选完全不同。而且,鲁迅的概括简短有力,论述精彩简洁,也与盐谷温的叙述委婉和胡适的仔细推求及小心求证大不相同,表现了独特的风格特点。此外,除了该篇,鲁迅在他处对《红楼梦》还有很多精彩论述,如果再加上这些,那么他的红学成就是相当可观的,其远见卓识远非一般人可比。

可见,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关于《红楼梦》的论述确有很多精彩之处,这是鲁迅非凡见识和伟大创造力的表现,也是他较别人高明的地方。从鲁迅该篇的写作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一些启示,这对于我们今天的研究不无启发指导意义:

首先,在引用别人观点时要经过慎重的选择与判断。鲁迅对他人观点的引用是在经过一番仔细辨别后作出的,并不是随意盲从。早在鲁迅写作该篇之前,有关《红楼梦》的研究就已热闹非凡,而鲁迅以犀利的眼光和深邃的思想,批驳了以王梦阮和蔡元培为代表的索引派,放下了以王希廉为代表的评点派,就是对新红学中的王国维、俞平伯等人的观点也没有采纳或采纳不多,而唯独肯定了盐谷温、胡适的一些观点和考证,并予以吸纳,这种择善而从的做法显示了鲁迅独到的眼光和明锐的识断。而事实证明,鲁迅的判断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被证明是正确的,这是鲁迅见识卓越的一个表现。

而鲁迅对胡适观点的引用其实也有一个辨别思考的过程。早在写作《小说史大略》时,鲁迅就已开始引用胡适的观点,其中提到《〈红楼梦〉考证》两次,分别为证明世上流传的《红楼梦》乃写康熙朝政治状态说法的谬误以及《红楼梦》为作者自叙的观点[6],而其它则未见引用。可见,此时鲁迅对胡适的文章还引用不多,这说明他对胡适的文章还心存疑虑,故使用起来较为谨慎。而此后不久,鲁迅阅读到了胡适更多的考红文章,并深为同意其中的观点,于是在写作《中国小说史略》时便开始大量引用,其中胡适的名字就出现了四次,《〈红楼梦〉考证》名称出现一次。可见,此时的鲁迅对胡适的观点已是甚为信任,故引用起来毫无顾忌,而这其实是在经历一番辨别思考后做出的,是鲁迅慎重选择与判断的结果。

其次,引用和评判要坚持学术标准。就人际关系和政治态度而言,鲁迅与蔡元培关系密切,而与胡适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关系密切而后分道扬镳,但鲁迅并没有因此而采纳蔡元培的意见而抛弃胡适的考证。可见,鲁迅并不因为人情和政治态度而影响他的学术研究,在治学道路上他是坚持了客观公正的学术标准,故在《中国小说史略》出版直至其临终前,尽管其间该书经过多次修订再版,但鲁迅始终没有删去其中对胡适观点的引用和参考,并多次据胡适的考证修订该篇[7],这也是其宽广的胸怀和坚持学术标准的公正态度的体现。至于他因研究小说而与盐谷温结下了友谊,那也是佳话,这里就不赘述了。

再次,引用要注明出处,学术规范要坚持。对于鲁迅的红学成就,胡适在1928 年的《白话文学史自序》中说:“在小说的史料方面,我自己颇有一点点贡献,但最大的成绩,自然是鲁迅先生的《中国小说史略》,这是一部开山的创作,搜集甚勤,取材甚精,断制也甚谨严,可以替我们研究文学史的人节省无数精力。”[8]这里胡适虽然说的是《中国小说史略》,但其中也是包含第二十四篇在内的。而当陈源、顾颉刚、苏雪林等人指责《中国小说史略》抄袭了盐谷温的著作时,胡适曾于1936 年在《致苏雪林》信中说:“鲁迅自有他的长处。如他的早年文字作品,如他的小说史研究,皆是上等工作。……现今盐谷温的文学史已由孙俍工译出了,其书是未见我和鲁迅之小说研究之前的作品,其考据部分浅陋可笑。说鲁迅抄袭盐谷温,真是万分的冤枉。盐谷一案,我们应该为鲁迅洗刷明白。”[9]虽然盐谷温的考据部分未必“浅陋可笑”,但说鲁迅抄袭盐谷温应是不能成立的,当然鲁迅借鉴了盐谷温和胡适的研究成果则是确凿无疑的。只是鲁迅在引用盐谷书时如果能注明出处那就更好了,这样至少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指责,由此可见坚持学术规范的重要性。

此外,研究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笔者认为,我们在高度评价鲁迅的红学成就的同时,不应否认或忽视他对盐谷温和胡适等人论著的参考,正如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一样,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能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取得出非同一般的成就。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关于《红楼梦》的论述正好证明了这点,认清这个史实,对于我们克服当前学界普遍存在的忽视前人研究成果的浮躁学风,或许不无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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