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祝兴
导语:矿山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自然资源部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资阳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双向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基本形成了矿产开发与保护协调互动新格局。
雁江区宝莲街道办飞虹村飞虹铺砂场
修复前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面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运用“空-天-地”综合手段,完成337个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三下三上”核查工作,厘清了生态问题,摸清底数,形成了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本底数据库,夯实了生态修复基础。
落实规划,分类施策。全面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四川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立足各个县(区)生态本底和历史遗留矿山现状,分类型、分层级梳理各类矿山生态修复问题及措施,分年度、分区域制定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清单,综合运用自然修复、辅助再生、生态重建等多种修复模式,逐矿逐点实施生态修复。
因地制宜,科学修复。坚持“确保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尊重自然风貌”的原则,通过废旧建筑拆除、固体废物清运,综合利用项目区原土,优先选择乡土植物,实施矿区复绿工程,恢复地表植被,整治修复山体破损、景观破坏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019年以来,完成长江10公里范围内、2020年重点区域等批次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95.04公顷。其中,修复耕地21.756公顷,园地5.526公顷,林地4.7273公顷,草地14.7612公顷,其他15.0153公顷,再利用33.2597公顷。资阳市雁江区宝莲街道办飞虹村飞虹铺砂场、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槽土村陶家沟采石场、资阳市雁江区南津镇槽土村高屋基采石场等3座矿山入选四川省矿山生态修复十大典型案例。同时,加快推进长江10-50公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6月前将全面完成现存53.5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现全面清零。
雁江区南津镇槽土村高屋基采石场
雁江区南津镇槽土村陶家沟采石场
加强审查,严把关口。严格执行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各类保护地、公益林地等各类保护制度,按照《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通过无人机遥感影像及现场审查等方式,加强矿山现状识别,严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关口,确保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全面纳入修复治理。
监督检查,动态监管。始终把矿山生态修复责任贯穿落实到矿产开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坚持通过年度卫星遥感图斑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情况动态监管。严管基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要求,督促市域范围内采矿权人与所在地县(区)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共同签订基金使用监管协议,建立或完善基金账户,按照“二合一”方案计提、使用基金,并要求矿山企业建立基金使用台账,确保基金全部用于矿山生态修复。
修复前
修复前
建立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工程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果。严格落实项目立项、实施、验收、资金管理、后期管护、动态监测、效果评估、绩效评价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管理、专项核算、封闭运行、跟踪问效,严肃财政纪律。
矿山生态修复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资阳市未来将致力于矿山生态修复品质提升,积极探索市场化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加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后 期监管,巩固实施成效。不断强化生产矿山监管,严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加强生产矿山监督检查与基金监管,进一步夯实矿业权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主体责任,为筑牢长江中上游生态屏障、建设美丽四川、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谱写了资阳矿山生态修复篇章。
修复后
修复后
修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