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农业农村局 (415300) 邓德平 丁玉
农机专业合作社是将广大农机拥有者、使用者紧密联结起来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能破解农机规模化作业与农户分散生产的矛盾,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科技贡献率,对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国家在信贷、税收、工商登记等方面的扶持,有效推动了石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截至2021年底,石门县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数量为55家,其中省级示范社9家,茶叶及柑橘特色农机专业合作社12家,粮油农机专业合作社27家。农机化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推动了石门县农机化作业水平的快速提升,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紧缺现状,促进了全县的农业生产。
2.农机装备水平显著提高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出台,极大地调动了农民购买农机具的积极性。自2014年湖南省实施“千社工程”以来,省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县级安排相应的配套资金,极大提升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装备水平。特别是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纷纷投资大型、高性能、复式作业、联合作业农机装备,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全县农机化发展呈良好势头。
3.农机专业合作社逐渐进入市场化运行轨道目前全县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通过积极开拓土地托管、订单作业、土地流转、跨区作业等服务方式,满足农时季节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应时之需,推动了农机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1.合作社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合作社的带头人与社员普遍综合素质不高,大多数管理人员仅擅长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某一方面,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不强,管理水平低,思想保守,缺乏创新能力,具备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极少,而且合作社自身的条件也难以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
2.管理不规范农机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化农业新生力量,有国家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跟风建成的农机专业合作社片面追求发展数量,忽视建设质量。虽然合作社总量庞大,但实际运营的却不多,即使运营,也是以家庭农场或者大户的模式。部分合作社基础设施简陋,服务能力低,不适应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有的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不健全、运作不规范,如机械作业合同多以口头协议为主。此外,有些主体既注册了家庭农场,又注册了合作社,出现一个主体、双重身份的现象,“空壳社”较多,管理难度大。
3.农机专业合作社运行机制不健全部分农机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的形式成立,但制度建设跟不上,运行机制不健全,主要体现为市场开发水平低、经营手段落后、服务范围狭窄、作业效率低等。
1.守好源头,严格管理工商部门要严把注册登记关口;农业部门要加强备案管理,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及时开展指导服务;对已完成注册的主体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工作,对注册一年并未开展生产运营的,不予备案登记;强化主体年度报告制度,对未有年度报告的合作社,不给予政策扶持,尽快削减“空壳社”,杜绝量大质轻的现象;坚持管理与发展并重,将农机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与增加装备设施放到首要位置,以管理促提高,以规范促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进一步增强发展后劲,实现稳步、持续发展。
2.联动配合,惠农强农高度重视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建立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合作社建设发展。各部门要通力配合,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作用,实现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积极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信息、技术、资金等保障,为其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将合作社的建设发展与农业农村工作齐抓共管。将农机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健全规范化建设机制,把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指标进行分解和量化并实行目标考核,年终兑现奖惩。
3.整合资源,培育人才要认真贯彻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精神,在农机更新补贴、政策性保险、农机作业补贴等方面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逐步减免农机专业合作社操作人员的培训费用。相关部门要切实解决合作社在运营管理方面的困难,充分利用上级拨付的培训经费,急合作社之所急,结合实际,把理论教条式的培训转向有针对性的学习,定期组织就近实地现场学习,培训出一批有能力、有思想、会创新的经营管理者。通过培训,提高新型经营主体的理论政策水平,增强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认真培植典型,促进发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推动全面发展。在集体经济基础较好、班子战斗力较强的地方,实行村村联合,建立农机专业合作联合社,统一管理、统一作业,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大力发展股份制经营模式,鼓励农民以技术、劳力或资金等形式入股,按股分红;积极探索各种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