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莉 涛
中国乃“礼仪之邦”,源远流长的传统家礼文化是中华文明独特性及民族性的标志之一。“家礼文化是传统家礼在价值理念、仪式、制度、器物以及教化等多层面的体现,本质上是家礼因载体、形式、媒介不同而以多种形态呈现的一种文化样态。”中国传统家礼文化发轫于夏商周,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两汉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推行,奠定了儒家思想的核心地位,也形成了家庭伦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儒家标准,在儒家思想深厚底蕴的滋养下,传统家礼文化进入鼎盛时期。魏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屡经丧乱,世风日下,传统家礼文化随之衰落。宋元明清时期,忠孝节义之气逐渐盛行,儒家仁义礼成为理想人格为人们所追求,理学的形成和完善更是将此人格精神提升到哲学境界,助推了传统家礼文化的复兴。但随着“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兴起,传统家礼文化根基动摇,开始逐渐走向衰落。尽管传统家礼文化随社会变迁而历经沉浮,但作为民族传统文化的缩影,其背后浓缩了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征。从历史发展的整体意义中考察传统家礼文化的功能、影响及其当代价值,无疑是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伦理文化研究的重点之一。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历史进程中,以儒家伦理为圭臬的传统家礼文化历经变革,从世家旧族下移到士庶阶层,在民间成为一种广泛的社会实践。在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家礼文化在睦亲齐家、宗族和谐、社会安定等方面发挥了有效功用,其中蕴含的合理资源值得深入挖掘和研究。
1.以仪立范:传统家礼文化的规范功能
规范家族成员行为是传统家礼文化最直接的功能。孔子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孟子的“五伦”,荀子的“制礼义以分之”,本质上都是使君臣、上下、尊卑、贵贱各安其位,遵循与身份相符合的规范。尽管传统家礼的规范和约束力度在不同社会阶层的家庭中有所差别,但孝亲、敬长、爱幼、守节等礼仪规范仍然被社会各阶层普遍认可和遵循。总体而言,传统家礼文化的规范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对忠、孝、节、义道德行为的规范。忠、孝、节、义是中国传统社会基础性的道德价值观,也是传统家礼文化最基本的伦理遵循。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家规中就包含有丰富的忠、孝、节、义规范内容,绩溪宅坦明经胡氏宗族《祠规》开宗明义四条即“训忠”“训孝”“表节”“重义”。在《茗洲吴氏家典》80条家规里,忠、孝、节、义道德规范贯穿始终。其中涉及“忠”的虽仅有两条,却是最具刚性的部分,对核心内容“孝”的论述则十分详尽,第一条就对建祠堂以对祖宗行孝有明确规定:“立祠堂一所,以奉先世神主。出入必告,至正朔望,必参俗节,必荐时物,四时祭祀,其仪式并遵文公《家礼》。”
第二,对冠、婚、丧、祭人生大事的规范。在传统家礼仪式中,冠礼、婚礼、丧礼、祭礼从不同角度展现宗法秩序,明确尊卑亲疏,使家族伦常关系和睦有序。冠礼以严格庄重的加冠仪式开启个人的成年,成年意味着需要承担更多的家庭和社会责任,遵守更多的道德规范。“昏姻乃人道之本”,中国传统文化中婚礼是男女之别、夫妇之义、父子有亲等社会关系的基础,与婚礼相关的礼仪规范细节倍受重视。丧礼在中国传统家礼中占有重要地位,生死、仁义、孝慈、化民等规训目标通过丧葬礼仪得以强化和认同。祭祀是尊祖敬神的传统礼制和习俗,祭祀先祖是各阶层各家族的大典,历千年而不衰,祭祀礼仪为家族成员所共同遵循。
第三,对日常居家生活行为的规范。诸多传统家礼在视、听、言、动等日常行为方面皆有规定,且具体而详备。明清时期的徽州宗族家规中就包含许多生活行为规范,如四业当勤、崇尚节俭、重视教育、和睦邻里、济贫救灾、扶孤恤寡、禁止闲游、禁止迷信、禁止赌博、禁止偷盗、尊敬耆老、戒溺女婴、保护林木、保护风水等。徽州宗族还在家法中列出对违规的七条惩罚措施,即斥责告诫、曲膝罚跪、鞭扑笞杖、经济制裁、革除族籍、呈公究治、以不孝论。《郑氏家仪》《郑氏家范》记述有浦江郑氏家族成员每日遵行的家礼规范,包括晨起洗漱完毕,族人聚于“有序堂”,接受宗法礼仪的教导等。《朱子家礼》卷首《通礼》所呈现的行为规范涉及生活细节,举凡出入进退之节、器服之制、周旋之仪、文书之程式、关系之称谓等皆有具体规范,可谓用心良苦。
2.教以效化:传统家礼文化的教化功能
教化自古以来就是正风俗、治国家的重要国策。《诗经·周南·关雎序》中的“美教化,移风俗”,西汉桓宽的《盐铁论·授时》中“是以王者设庠序,明教化,以防道其民”,都包含有教化的寓意。朱熹认为:“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礼即理也。但谓之理,则疑若未有形迹之可言,制而为礼,则有品节文章之可见矣。”即从天人关系的角度论证礼的教化功能。在宋代理学家看来,人具有的道德潜能可以使之承担起道德使命,此为人之尊严,人人都有经教化而成德的潜力。
第一,通过日常生活礼仪的潜移默化使人达事明理。从伦理学视角分析,礼仪本质上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交往过程中,以礼节、仪式、风俗等形式被广泛接受的道德规范。《仪礼·士冠礼》中“弃尔幼志,顺尔成德”“敬尔威仪,淑慎尔德”等勉励祝辞与象征意义的仪节,无不涉及对人品德行的要求。礼仪乃个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孔子言“不学礼,无以立”。以《朱子家礼》为代表的传统家礼文献采摘古礼之精要,依世俗需求不断删减,使体现儒家道德规范的各项礼仪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借助日常礼仪行为涵养仁、义、礼、智、信等基本道德精神,完善道德人格,实现“教化行而习俗美也”的愿望。
第二,通过生活环境的熏陶浸染使人避恶向善。《史记·三王世家》载:“传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白沙在泥中,与之皆黑’者,土地教化使之然也。”将此观念延伸至社会教化领域,即人在家庭和社会环境的良性熏陶下能够避恶向善。宋明理学家秉承“儒者在本朝,则美政;在下位,则美俗”的传统,认为家庭是化俗之本和社会治理之基,良好家风是淳美民风社俗的土壤。“孝以事亲,而使一家之人皆孝;弟以事长,而使一家之人皆弟;慈以使众,而使一家之人皆慈,是乃成教于国者也。”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发展和城市繁荣,斗殴、赌博、酗酒、狎妓等现象凸显,净世风、厚人伦的社会诉求愈加强烈,传统家礼中力戒恶习的内容日渐增多,家庭伦理扩展为社会伦理,对改善社会风气、推动公序良俗的形成发挥了重要作用。
3.怀宗追远:传统家礼文化的聚族功能
第一,以宗法强化“同宗共祖”的血缘认同感。追溯血缘关系、尊崇共同祖先以凝聚族人、维系亲情,是宗法观念在现实生活中的呈现。魏晋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因长期的社会动荡而疏离原籍故土,唐末五代战乱后更是分崩离析,为避免家族彻底崩塌,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官僚士大夫开始对家礼族谱进行修撰并关注遵行,希望以此增强家族凝聚力和控制力。单从家礼著述数量来看,北宋时期并无甚大变化,然其关注度和影响力却是唐代无法比拟的,这与唐宋之际社会变迁使敬宗收族意识兴起密切相关。传统家礼通过搭建基于始祖源头的血缘网络,透过时光隧道,追念家族历史,使族众感知个体与家族的血脉相连,产生血缘认同感。
第二,以祭法营造共同的家族时空感和归属感。祭礼不仅有“追养继孝”的孝道伦理之意,更是彰显家族传承、增强家族凝聚力的最重要方式。从南北朝至唐代,以礼法持家且礼仪周备者多集中于世家旧族,以家学和礼法标异于他姓并世代传承。冠、婚、丧、祭四礼是家礼的重中之重,世家大族对祭礼尤为关切,视为诸仪中最重要的一项。《朱子家礼》是祭祀权下移至民间社会的样本。祠堂祭祀作为维系家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强化族人“报本反始之心”。通过详细而周全的祭祀礼制,以类似于宗教的虔诚仪式,将血缘关系与礼教结合,让族人表达敬仰、追忆先祖和渴望家族兴旺的情感,营造共同的时空感,强化家族归属感。
4.整齐门内:传统家礼文化的齐家功能
按照儒家的政治逻辑,国之本在家,修身在先,然后齐家,家齐然后国治。齐家是连结修身与治国、平天下的桥梁和纽带。
第一,确立家族人伦秩序。与西方伦理相比,中国传统伦理尤其注重人伦秩序的和谐。传统家礼正是基于家族内部成员亲疏、尊卑、长幼差异的合理性这一根本性原则,使一切伦理关系固定在等级秩序之中。如《礼记·大传》所言:“上治祖祢,尊尊也;下治子孙,亲亲也;旁治昆弟,合族以食,序以昭缪,别之以礼义,人道竭矣。”作为封建礼制的一部分,传统家礼本质上就是依照亲疏、尊卑、长幼的等级预设,规制父子、兄弟、夫妇等家庭关系的准则。冠、婚、丧、祭等各种家礼中无不蕴含着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的等级关系。遵行礼法、传承家礼,旨在维护家族门风不坠,确立和恪守尊卑有制、长幼有序的人伦秩序。
第二,维系家族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家礼的实质就是据日用伦常和礼节制度,使族人言行举止各从规矩,由此来维系家族关系的和谐与稳定,达到家族乃至社会的至治。这可以从冠、婚、丧、祭四礼及日常礼仪中加以印证。家礼中的婚礼,不仅标志着男女两性的结合,也标志着宗族关系的延续,《礼记·昏义》就说:“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礼者,礼之本也。’”此外,冠礼、丧礼、祭礼等礼仪,皆力求通过各种规范构建家族和谐关系。总之,家礼使人自幼在言谈举止、衣食住行等方面习得与其身份、地位相符的礼仪规范,养成遵礼循礼的自觉,以此维系各种伦理关系,达到齐家的目的。
5.以礼入法:传统家礼文化的辅法功能
在中国古代社会,法晚出于礼,地位也远逊色于礼。《管子·七臣七主》篇对法的诠释是:“夫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据此可知,法包括的法、律、令三层含义,皆是对人的行为的规制。而家礼作为对家族成员日常行为的约束与养成机制,通过规训身心、规范言行,达到秩序建构、维持伦常并臻于治世的理想,正如荀子所说“国之命在礼”。家礼与国法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构成社会治理的两大支柱,尤其是到宋代,随着家礼在民间社会的普及,“礼下庶人”使家礼与国法贯通,家礼作为国法的道德支撑和辅佐,其作用日益凸显。
第二,依靠内在自知使人达到行为自律。家礼与法同是对人行为的规范。法是对人的具体有形行为令行禁止的社会规定,是治于外的他律。家礼则主要是依靠人的内在道德与修养,对行为产生引导与约束,是治于内的自律。从这个意义上说,礼治即为德治。《论语·为政》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法虽可使“民免”,却不可使人“有耻”;而礼则不仅规定不做什么,且使人自觉为何不做。如《礼记》所述:“故礼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史记·太史公自序》亦作如是论,“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礼依靠内在良知和人格力量来维系行为自律,通过禁于“未然”而减少违法行为,以实现对法的道德支持。
1.礼定社稷:对封建制度巩固与延续的影响
传统家礼文化作为封建意识形态的家庭化,在宣扬封建伦理、施行封建礼法、巩固封建统治方面与国家政权目标一致,并以自身的独特功能来弥补国家政权在这方面的缺陷,发挥其影响力。
第一,强化了子民对封建君主的绝对服从。祖先崇拜在原始宗教活动中已经存在,在周礼中得以仪式化并被赋予社会政治内涵,家礼中的祭礼也蕴含有鲜明的政治意识。《礼记·祭统》认为“祭有十伦”,其中包含了“君臣之义”“贵贱之等”,即通过敬宗来维护君主的政治地位,通过强化尊祖意识达到尊君的目的;孝是家礼中最具影响力的道德意识,孔子认为孝是道德实践的一种基本德行。孝作为家礼的核心观念,本质上与忠是一致的。《左传·文公二年》里有“孝,礼之始也”,这里所指的礼不仅是家礼,而且是治国之礼。宋代理学家们将“孝”引向“天理”的高度加以诠释,强调移孝作忠,培养忠孝两全之人,以建构家国一体。“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在家孝敬父母、在外忠于君主成为重要的政治道德。孝既是治家之本,也是维系封建皇权统治的基石。
第二,维护了封建宗法等级秩序。“礼”是对封建社会宗法等级的制度性规定,其根本目的在于让人的身份及亲疏、长幼、尊卑关系得以明确,人人谨守礼法,各安其位。《礼记·曲礼上》有如此阐释:“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异同、明是非也。”中国封建社会以儒学作为价值判断的标准,儒家对于“三纲五常”的强调,其根本目的就是建设一个秩序井然的理想社会。传统家礼的宗法观念将人置于家族等级关系之中,让每个成员都能够明确自己的身份地位,各得其宜,再扩展至整个国家,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各归其位,各尽其职,国家得以安定。宗法等级观念作为支配和维护封建社会结构的合法性观念和治理国家的政治意识,对于维系封建社会的等级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2.以礼倡和:对传统社会秩序稳定与和谐的影响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和”是古代思想家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一直是“礼”的价值追求,《论语·学而》里就有“礼之用,和为贵”。“和”的核心理念实际上就是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关系。“和”的实现需通过“礼”的教化,也就是孔子所说的“礼治”。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传统家礼教化的目的不仅限于治家,而且具有明显的治国安邦的政治意图,其整体效应延续了中国古代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逻辑。
第一,通过生活化载体使社会核心价值融入民间。从社会治理角度来说,一个社会要保持总体稳定,就必须有一个由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所确定并被社会各阶层民众广泛认同的社会核心价值系统,以作为人们自觉遵守的社会价值规范。中国历代统治者深谙此理,把以儒学为核心的意识形态和“仁义礼智信”树立为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当然,宏观抽象的理论只有借助微观鲜活的载体,融入世俗生活,才能激活其教化的生命力。传统家礼来源于大众生活的天然亲和力,能够消减价值观培育过程中的疏离感,尤其是在古代官方道德教育体系尚不发达的背景下,传统家礼作为生活化载体,发挥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融入民间的中介和桥梁作用。
3.玉石杂糅:传统家礼文化的消极影响
传统家礼文化所产生的社会背景和思想基础是中国古代农耕文明,其形成和发展因囿于封建社会制度而难免存在一些封建糟粕,从而对社会文明产生消极影响。只有摒弃糟粕、在批判中继承,才是对中国传统家礼文化应秉持的正确态度。
第一,严格的封建宗法等级制度。传统家礼维护的是家族内部的各种伦常等级关系,即朱熹在《家礼》序文中提到的“名分之守”。为了维护封建宗法等级秩序,家礼中训诫、鞭笞、杖责、开除祖籍等惩罚手段屡见不鲜,这在民间具有影响力的《朱子家礼》《郑氏家仪》《茗洲吴氏家典》等家礼典籍及各类族规文本中都有呈现。各类具有威慑力和强制惩戒性的措施旨在竭力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度,家族内部按辈分长幼尊卑划分等级,导致千百年来封建家长制的存续。
第二,浓厚的专制主义色彩。孝亲敬长历来是儒家所尊崇的伦理观念,也是中华传统美德。然而,传统孝道认为子弟不能有私欲,孩童自幼就被灌输不许分辩,只能洗耳恭听、无条件遵从。《礼记·内则》对此强调:“凡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即晚辈要绝对服从长辈的权威,没有独立的意识和选择权利,这就是传统家礼宣扬的“无违”,明显带有浓厚的专制色彩。
第四,与法治观念抵触的人情交往逻辑。传统家礼文化中以血缘为纽带的人际关系充满了人情味和非理性主义色彩,由此形成的裙带关联、宗派倾向、庇荫心态等人情交往逻辑与现代社会的法理性特征相互冲突,在一定程度上使契约精神、法治观念、权利意识的落实遇阻,而这些现代文明理念也正是法治、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因此,如何克服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心理和熟人交往规则产生的负面影响,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
第五,自主性人格的缺失。在封建时代,上尊下顺的等级制度旨在维护封建家长的绝对权威,基于家礼而展开的道德说教,使人放弃自我而同化于统一的道德意志中,通过限制甚至禁止个人的欲求、牺牲人的自然本性来换取社会道德的持久性和政权的长治久安。董仲舒就曾以“天不变,道亦不变”来论证封建制度的合理性和君主统治的稳定性。独立人格的丧失有违人的心智发展规律,个人自主性无法实现,更遑论创造性的发挥。显然,这与现代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所需要的自主性、创新性、开放性、包容性等是相悖的。
阐释一种文化的意义,除了分析其功能和影响,关键还在于从当代社会发展的背景下探究其在人类生活及文化发展中的价值,这才是对文化传承与超越的应有之意。传统家礼文化源远流长,尽管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其中的伦理道德精髓和文化特质却得以延续,并影响现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以挖掘其当代价值很有必要。
1.礼行于外,德诚于中: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基石和载体
第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强调:“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蕴含于日常生活人、事、物之中的传统家礼文化具有丰富的价值载体样态,如家训专书、礼器服饰、族规宗约、家训书札、家礼家仪、家教格言警句等。传统社会价值观正是借助于这些载体,渗透于具体鲜活的大众生活,在纵向的家族繁衍中规范家庭成员的道德操守,在横向的社会交往中促进家庭成员道德人格的塑造。借助这些具有亲缘纽带和情感体验特质的“接地气”载体,可以强化对孝亲、敬老、和谐、互助、勤俭、爱幼等美德的心理认同,使家庭生活场域中的点点滴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通过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个体价值观的真正融合。
第二,培育和形成现代家庭文明新风尚的土壤。传统家礼文化与现代家庭文明新风尚在“以礼化人”的文化属性上是相融相通、一脉相承的。传统家礼文化所蕴含的丰富道德精髓和行之有效的教化方法,是滋养现代家庭文明新风尚的沃土。一是传统家礼精髓是现代家庭美德形成的根基。作为中国传统道德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家礼承载了丰富的道德资源,其渊源可以追溯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尤其是为后世所遵循的礼制规范《周礼》《仪礼》和《礼记》。其中,《仪礼》和《礼记》是儒家最为重要的礼典,对后世的影响也最大。《朱子家礼》曾经作为百姓居家礼仪之大成而广为流传、备受尊崇。传统家礼经典浓缩了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在家庭问题上的价值观和道德观,蕴含其中的孝道、勤俭、体恤、睦邻、谦恭等精神结晶,均是与新时代家庭美德相融相通的核心元素,奠定了当代家风建设的道德根基。二是传统家礼教化是当代优良家风培育的基本路径。大众生活化表达是家风培育的出发点,大众性是其显著特点。在夏商周时代,家礼仅是官宦之家的家族教育典籍。唐宋时期,家礼逐渐从贵族化走向平民化,与大众日常生活日益密切相关,并积累了轨物范世的丰富经验。传统家礼将身教与言教相统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形成了严爱相济、以身示范、因材施教、情法并用、循序渐进等道德教化方式,以及在睦亲、治家、教子、立身、处世等方面的教育模式,这些充满智慧、行之有效的教化实践,在当代仍然是优良家风培育的基本路径。
2.道德仁义,非礼不成:现代文明礼仪培育的方法借鉴
中国作为“礼仪之邦”,以礼为教、以礼治国是传统社会治理的显著特征。2017年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要加强国民礼仪教育”。在文化自信的视域下,对传统家礼文化进行梳理,探寻其中对礼仪教育的可鉴价值,为当代礼仪实践确立坐标依据,无疑是在一个更新层次上对传统家礼文化的继承与超越。
第一,礼仪实践重在养成。“礼,履也”,概括了中国传统礼学体系的实践性和生活化维度,这也正是礼的生命价值所在。“礼”之所以为“礼”,是从日常生活的一举一动、一节一仪中体现出来的。传统家礼通过一系列具体详备的礼仪规范将“礼”贯彻于日用常行之中,使“礼”真正做到行之有据。堪称封建家礼典范的《朱子家礼》,既遵从古礼又顺应时俗,将“礼”平民化、世俗化,除了冠、昏、丧、祭四大礼仪,还包括了具体的日常居家礼仪,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使其能够在民间得以广泛推行。现代礼仪实践同样应贴近民情、贴近生活,从日常起居、待人接物等方面强化文明礼仪意识,涵育文明礼仪修养。
第三,礼仪规范道德筑基。礼仪由以德为核心的“礼义”和以仪表、言行、仪式等为表现形式的“礼节”构成,尚礼崇德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也是中华礼仪有别于西方礼仪的特征之一。正如《论语·为政》云“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德”是“礼”的道德根基,“礼”是“德”的行为保障。儒家认为“礼”是达到理想人格境界——“君子”的重要途径。如《论语·雍也》所说“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传统家礼诸多礼节仪式具有鲜明的象征性和教育性,实际上也是对“君子”人格的期许与勉励,期冀通过对“礼”的践行,砥砺德行,塑造“君子”人格。因此,强调“礼”本质上即是强调道德修为,并将之作为君子成德达道的必由之路。
传统家礼文化期冀通过确立家庭人际关系的价值标准及行为规范,搭建起一种既等级清晰又和谐融洽的家族共同体,并以此作为稳定社会秩序的基本模式。我们不仅要梳理传统家礼文化的历史脉络,更要对其影响进行深刻反思。当我们秉持自觉精神看待传统家礼文化时,其二重性显而易见。一方面,传统家礼文化对现代礼仪文明和公民道德建设具有积极的借鉴价值;另一方面,传统家礼文化难以摆脱对封建宗法制度的依赖,带有鲜明的封建宗法等级特征,狭隘的经验主义使其难以具备更开阔的视野、科学精神和民主意识。因此,只有汲取和继承其中的合理内核,扬弃其封建糟粕,并将其蕴含的精髓赋予时代色彩和新的生命活力,才能使其真正融入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尽管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但无疑将会在一个更高更新的层次上超越传统家礼文化,涵育新时代的家礼文化,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崭新的精神文明风貌,彰显华夏礼仪文明闪耀的智慧光辉和恒久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