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包冬冬
2022 年3 月是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以下简称“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发生后的第三年。回顾2021 年,我国共发生化工事故122 起、死亡150 人,同比减少22 起、28 人,分别下降15.3%和15.7%。而且,较大事故起数首次降至个位数,连续30 多个月未发生重特大事故,创造了有统计记录以来的最长间隔期。
从2010 年起,我国成为世界第一化工大国。目前,化工产值占世界总产值的40%以上。伴随产业规模的壮大,安全风险日益凸显,势必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2015 年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到2019 年江苏响水爆炸事故,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的安全问题逐步显露,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迫在眉睫。
2020 年2 月,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从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全链条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基础支撑保障、安全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性措施,对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至2022 年2 月,《意见》已经出台两年,始终将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作为重中之重,并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聚焦“一防三提升”(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技能素质水平、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持续发力、攻坚克难,使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
但是化工行业高风险性质没有改变,系统性安全风险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一些地区安全发展理念不牢、责任落实仍不到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
为此,2021 年12 月31 日,经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审定,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在总结归纳《意见》和三年行动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再加码,利用2022 年一年的时间,从强化统筹协调和监管责任落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升专业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安全风险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5 个方面,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安全投入,压实安全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做到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其中,对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多项要求,如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中要求,化工园区本质安全整治提升、企业分类治理整顿、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重大危险源管控、硝酸铵等高危化学品和精细化工等高危工艺安全风险管控、自动化控制、特殊作业安全管理……
目标已经明确,要实现目标等不来、喊不来,需要拼出来、干出来。让我们开足马力,打赢危险化学品安全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