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章训
(浙江衢州324002)
自古以降,就有秦地、吴地之谓,皆为地域概念。秦地泛指今陕西、甘肃、青海、宁夏诸地区,吴地泛指今长江三角洲地区的江苏、浙江、安徽及上海。明代修志存在着秦地和吴地两个各具特色的典型地区,两地修志差异主要体现在对志书作用的理解、对修志学术的追求、对志书篇幅的把握三个方面。
从现存史籍记载看,明代秦、吴两地学者对志书作用的理解有所不同。秦地学者所着重强调的是志书的资治和教化作用。他们多认为,资治、教化是志书作用的基点所在,而对志书的存史作用则多有忽视。如正德间,康海论修志曰:“夫志者,记也。记其风土文献之事与官乎是郡邑者,可以备极其改革,省见其疾苦,景行其已事,察识其政治,使天下为士大夫者读之足以兴,为郡邑者读之足以劝而已。”康氏此言就是从资治和教化相统一角度来立论的。嘉靖间,管律认为志书基本作用是在于备载古今和鉴今昭来。他说:“志也者,志夫古以鉴乎今也,志夫今以昭乎来也。”邹浩也有类似见解,他说:“夫邑各有志旧矣,所以鉴往辙,端后轨,于治最切。”彼时秦地甚至还有人不顾志书存史情况而片面强调志书的教化作用。如正德《朝邑县志》篇幅特小,它不仅只有5700余字,而且还有“滥采野史,不考事实”之弊,其社会价值自然有限。但《朝邑县志》主修王道则这样称誉此志作用:“视旧志,虽省三之二,然而爬罗剔抉,昭昭乎可激劝于人者,不啻加千百也。”在王氏看来,志书作用大小与其内容多少和篇幅大小是没有关系的。王氏这种脱离志书实际而空言志书教化作用,是有悖文理和不足为训的。
明吴地学者对志书作用的理解有别于秦地。吴地学者着重强调的是存史和教化。他们多认为,无论是要实现志书的资治作用还是要实现志书的教化作用,皆须凭借存史手段才可能得到实现,否则志书的资治、教化作用便无从谈起。正是基于这个道理,故彼时许多吴地学者都强调志书的存史作用。如弘治间李槩认为,因志书记载广泛,故它能很好承担存史任务。他说:“志者,志一方之事也。凡建置之沿革、疆域之远近、贡赋之常数、地土之所产、风俗之厚薄、人物之贤否,与夫山川、亭榭之有名,忠孝节义可法者,皆于是乎悉。”因《直隶凤阳府宿州志》记载广泛,时人张佶习曾称赞该志作者“政务之暇,博采群书,广询乡老。凡有涉于宿者,悉取而摘之。日积月累,编萃成帙。方之旧志,三倍有加,不一载而成全志。”正德间,著名学者王守仁发展了前人思想,率先从存史和资政相统一角度去认识志书作用,认为志书有存史和观政作用:“岂独以志其邑之故,君子可以观政矣。”这里所言“以志其邑之故”即指存史。在王氏看来,志书存史仅是手段,而让人“观政”才是目的。嘉靖间,程嗣功对志书的存史作用还有更精要的概括:“夫志何为者也?以备物垂轨,以具迹昭鉴,以述典明法。古所谓文献之可征者,其惟志矣乎。”储珊也有类似见解:“余惟郡志之作,非徒以广记载、备考订而已也。盖将表其山川之美、人物之盛、风俗之淳,可以为养人心、兴教化之助耳,使后之产于其乡者,或慕于善,将指而劝曰:吾兹产也,吾何以无愧吾颍山川也,何以无愧吾颍人物也,何以无愧吾颍风俗也,浸焉有以养其华。或罹于咎,将指而戒曰:吾兹产也,吾何以愧吾颍山川也,何以愧吾颍人物也,何以愧吾颍风俗也。反之,有以去其秽,则是志之作所以培植人心,维持教化,有关于世道也。”
在明代修志界,一直存在着尚简与尚详的争议。修志尚简主张始见于明前期,且多为秦地人。正德间康海就是一个代表人物。他对志文求简有两个基本观点:一是认为,“繁而不能详”是旧志的一个通病。他说:“余读郡邑志,盖将极天下之撰矣。然益繁而不能详,晦而不能白,乱而不能理焉。”二是认为,志书只需记载一方地情之“大略”,否则就会有“猥繁冗杂”之弊。他说:“志者,记也。记其地之沿革、风俗异宜与政教文献之大略尔。顾世多昧焉弗知,猥繁冗杂,漫不足视。”在明前中期,无论是在秦地还是在全国,尚简意见都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故如正德《武功县志》、正德《朝邑县志》那样的尚简型志书便频频出现。其中《武功县志》对明修志界影响最大,它不仅获得舆论界的高度赞誉,而且还有很多仿效者。其影响情状恰如时人于若瀛所云:“今海内郡县,亡小大皆有志。自康《武功》书出,人皆艳说之。凡有作,多窃其肤似,而亦自附于作者之义。”其实像《武功县志》《朝邑县志》那样不顾地情实际,一味追求简约是不足为训的。对此问题,清儒早有评说。如李兆洛评正德《武功县志》、正德《朝邑县志》曰:“一方之志苟简不可,滥收亦不可。苟简则舆图疆域容有不详。如明康海正德《武功志》、韩邦靖正德《朝邑志》等是也。”章学诚亦批评此两志曰:“志义欲其简而明也,然而事不可不备也。掌故欲其整以理也,然而要不容不挈也。徒以简略为志,此《朝邑》《武功》之陋识也。”此两家评说都是很在理的。
吴地学者对志文详简问题的认识也有别于秦地。在明初期,吴地也曾出现过少数篇幅偏小的志书,如弘治《上海志》仅有4万余字。但自明中期始,在吴地修志界,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求详思想占据着主流地位。弘治间莫旦认为,修一统志有别于修地方志,修地方志必须求详。他说昔修《大明一统志》“其法当略。至其一邑之中亦自有书,其纪宜详。”嘉靖间张寅还详细论述了自己编修《太仓州志》必须求详的具体理由。他说:“郡邑之有志,犹国之有史,固也。然郡所志,国史不得而什一焉。州县所志,郡志不得而什一焉。国史举其要,郡次之,州县该其博,不然则脱漏沦没以胥于澌灭也,可胜叹哉?太仓当天下海道之冲。如运饷以足国,通番以威远,而朝廷东南忧顾迄无宁岁,岂他郡邑比耶?此寅等仰承作者之意,必使事无遗迹,物无遗轨,人无遗善,官无遗政,耳无遗闻,目无遗见。光前信后,以俟司国史者采择于兹焉。是故,纪载之详戒略也。”彼时吴地著名学者唐顺之对修志如何把握详略问题最有见地。他总结古今修志经验说:“盖有切于利器用而阜民生,辨阴阳而蕃孳息,则固不得以其秽杂而略之,而况其大且重者乎?其所载而详者固然,则其所不载者亦可知矣……与知家之有籍,本以治生,而非以观美。国邑之有志,本以经世,而非以博物则得之矣。”唐氏此语表明了两个观点。一是认为修志讲究详略的目的不在于“观美”而在于“经世”。二是认为凡有关“经世”者详之,凡无关“经世”者略之。至万历间,著名史家王世贞还曾做过这样的史志编修经验总结:“窃谓今志犹古史也。古者千乘之国与附庸之邦皆有史官,以掌记时事,第不过君卿大夫言动之一,而所谓山川、土田、民物、风俗、兵防之类,意别有图籍以主之,志则无所不备录矣。是故古史之失在略,而今志之得在详也。”经王氏如此论说,修志求详便成定论,故后世志界就一直沿袭不辍。在明后期,吴地有个别志书因不能正确把握修志求详的某些技法,也曾出现一些详而驳杂的。如明末成书的崇祯《松江府志》即有此弊,故有当代学者评之曰:崇祯三年,此志“初刊时五十八卷,后又雕板增刊至九十四卷,为松江府志中篇幅最多的一部,但不免踳驳。”这里所言“踳驳”即有错乱、驳杂之意。
当然,明代秦、吴两地修志界在把握详略问题上也有相同一面,即都主张修志要做到详略得当。早在天顺间,明英宗朱祁镇就要求修志首先必须做到“繁简适宜”。他说:重修一统志(指编修《大明一统志》)必须做到“繁简适宜,去取惟当”。他说“朕念祖宗之志有未成者,谨当继述,乃命文学之臣重加编辑,俾繁简适宜,去取惟当,务臻精要,用底全书,庶可继成文祖之志,用昭我朝一统之盛。”弘治间,秦地王珣也说:修志行文“不伤繁,不伤简,详略适宜,去取攸当。”在明代,无论是在秦地还是在吴地,在相应类别中具有中等篇幅的志书,其实就是其作者践行“繁简适宜”思想的结果。
志书篇幅的大小取决于修志者的主观学术追求和客观地情的丰约程度,“不能以简繁作为评判志书的唯一标准”。由于明代修志界一直存在着尚略、尚详两派对立意见,再加彼时秦、吴两地经济和社会发达程度不同,故导致两地同类志书篇幅的悬殊。就总体而言,秦地志书篇幅多偏小,吴地志书篇幅多偏大。(秦吴两地志书篇幅比较见下表)
明秦吴两地省志、府州志、县志篇幅比较表
从上表所列中可知,明秦地先后修成2种省志,两志平均为45万字。吴地亦先后修成2种省志,两志平均为44.5万字。故彼时秦吴两地所修省志篇幅差不多。从府州志篇幅看,两地篇幅有明显差异。秦地所修7种府州志,平均每种仅有6.86万字。在吴地所修21种府州志,平均篇幅是秦地的3.6倍。再从两地所修县志看,其篇幅差异就更大了。在秦地,篇幅最小的县志是正德《朝邑县志》,0.57万字;篇幅最大的是成化《重修三原县志》,20万字;平均每种仅有8.2万字。在吴地,篇幅最小的县志是弘治《上海志》,4万余字;篇幅最大的是崇祯《吴县志》,80万字;平均每种21万余字。吴地县志篇幅平均数已是秦地县志的2.6倍。因明时秦地修志多求简约,且志书篇幅多偏小,故在总体上就造成了一个短处,那就是记载过略,辑存史料也较少,故其实用价值也较小。因彼时吴地修志多求详备,故其志书篇幅普遍较大,这样在总体上就赢得了一个长处,那就是记载较详,辑存史料较多,故其实用价值也较大。民国梁启超曾曰:“吾辈今日宁愿得《四库》存目中之明志一种,不愿得如武功、朝邑志者十种。何也?以其无所取材也。”梁氏此言就是从资料性和实用价值相统一角度来立论的。
以科学观点去审视,无论是修志者求简、求详还是志书篇幅大小,皆不能决定修志成败。至明中期,吴地经济和社会均较发达,正德《姑苏志》篇幅就有70万字之多。这在明前中期所修府州志中篇幅不可谓不大。但此志面世后,不仅无人嫌其记载过详或篇幅过大,而且还赢得学界的一致好评。清《四库全书总目》就誉之曰:“繁简得中,考核精当。在明代地志之中,尤为近古。”今人亦有类似见解。如有人称:“是志为纲目体,繁简适中,考核精审,为地志佳作。”有的明志作者,由于他们能从本地经济和社会欠发达的实际出发,切实做到详简得当,即使所编志书篇幅不大,也同样能成为佳作。如今甘肃嘉靖《平凉府志》(也称《平凉府通志》),篇幅仅8万余字,也同样被后世学界誉为佳作。清学者誉之曰:此志“考证叙述具有史法,在关中诸志之内最为有名。”
自清以降,学界对明代修志多有评说,但因未做深入的具体分析,忽视秦、吴两地修志的明显差异,故常“爱作绝对肯定或绝对否定的简单结论”。有的清儒说:“后来志乘多以康氏为宗”。有的民国学者说:“自明代《武功志》《朝邑志》以后,论志乘者均尚简略。”有的当代学者也说:“明志于经济记述详尽而具体。”诸如此类缺乏深入具体分析的笼统评说,自然不能尽合客观历史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