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配送模式在县域医药物流行业中的应用探索

2022-11-01 10:17李媛梁辉
中国商论 2022年20期
关键词:物流配送医疗器械医药

李媛 梁辉

(1.江西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江西赣州 341000;2.南昌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 江西南昌 330000)

2021年12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医药流通企业、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建设医药物流中心,明确未来五年我国医药物流行业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医药物流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直接关系到医药质量和安全,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医药物流的管理和流通模式成为影响医药物流行业是否健康有序发展的一个重要评价因素。2020年,商务部发布的《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0》指出,药品流通行业进入变革的关键转折期,需要通过完善行业标准,着重提升网络化、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构建现代智慧医药供应链服务新体系。2021年,商务部印发的《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支持第三方医药物流发展,通过分级接力配送,不断健全药品配送网络。

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县域医药物流存在的问题不断凸显。与一二线城市相比,我国县域医药市场存在问题及发展滞后情况突出。为此,如何更好地提升县域医药物流发展水平,如何规范医药物流管理模式,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国医药行业,尤其是县域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本文研究的县域医药物流共同配送,主要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通过建立若干个医药物流共同配送中心,以县域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药店、医院、诊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医药经营使用单位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医药物流共同配送作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药物流效率、降低医药物流成本。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流通特点与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流通特点有着很大的不同,故医药生产企业的物流配送问题不在本文研究范围内。

1 文献综述

对医药物流行业的研究,张宇波等(2018)以“两票制”为背景,分析探讨了“两票制”下药品流通企业的发展方向,认为在“两票制”下应重构药品流通链条,实现医药流通网络一体化发展。李晓钰、姜道奎(2018)认为,医药仓储物流公司在医药物流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专业化要求高、复杂程度大、时效性强、安全性要求高、上下游协同配合程度高等都是医药物流的特点。杨雨蕾等(2021)认为,在新医改背景下,应结合碳排量、配送时间、配送成本等指标,通过优化配送路径等方式,建立合理高效的医药物流配送体系。李姣、侯艳红(2015)认为,医药流通企业通过整合兼并、发展专业第三方物流、专注药品集中化差异领域及建设信息化药品流通企业等方式来适应市场需求,促进药品流通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赵树梅等(2021)认为,我国农村药品市场流通存在着价格不合理、流通成本高、流通渠道不畅等问题。

本文通过查阅各类文献后发现,对于共同配送模式在我国县域医药物流仓储配送行业的研究依然缺乏。基于此,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国医药物流及县域医药物流配送模式有关现状,以县域医药物流配送问题为视角,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为主体,分析医药物流仓储配送现状及医药物流仓储配送存在的问题,探讨我国医药物流配送优化的有效途径。共同配送在医药物流中的应用研究对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的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体系、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2 发展现状

2.1 总体情况

2020年,全国七大类医药商品销售总额24149亿元,其中药品零售市场5119亿元,按行业和业态分连锁零售企业基本情况,我国医药及医疗器械专门零售商品销售额2466.1亿元,商品购进总额1919.6亿元,统一配送商品购进额1677.9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国共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持证企业 57.33万家,其中零售药店24.10万家,零售连锁企业和门店数量31.92 万家,批发企业1.31万家。2020年,我国医疗卫生机构合计1022922个,其中医院35394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70036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4492个。从数据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我国医疗卫生机构的94.83%,占比巨大。由此可见,我国县域医药行业配送需求巨大。

2.2 县域医药物流配送模式现状

通过调查发现,目前我国县域医药物流配送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由医药生产企业直接配送至医药批发、零售及使用单位。二是由医药批发企业配送至医药批发、零售及使用单位。三是零售连锁门店由连锁门店总部直接配送。仓库设置方面,在县域的医药经营使用单位,根据经营范围、实际运营情况及职能部门审批要求,决定是否设立仓库(见图1)。

图1 县域医药物流主要配送模式

3 县域医药物流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1 医药物流配送网络不健全

目前,县域医药物流主要是由医药生产批发企业完成,在县域范围内并未形成一个健全的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如在县级基本没有建立公共的医药物流配送、中转、分拣中心,基本上都是直接门对门服务开展医药物流配送工作,医药物流仓储配送设施共享程度低;在乡镇范围内,基本上没有配送站点,“上联县、下接村”的功能较弱,村级尤其是偏远的村因为量少、路远等因素,很大一部分是通过自提的方式实现采购。

3.2 医药物流配送重合度高

由图1不难发现,目前县域医药物流配送模式存在以下问题:在开展药品、医疗器械配送的过程中,但凡与其发生业务关系的单位,均需通过购进单位进行配送,才能完成一次药品、医疗器械的购进入库工作。例如,甲药品零售企业分别与5家药品批发企业建立采购关系,并在一天内分别向5家药品批发企业下单采购药品,那么这5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进行配送,而甲药品零售企业也要在短时间内进行5次药品验收入库或上架工作。各医药配送主体各自为政,配送路线、车辆等资源没有实现共享,在运输、配送、入库等环节均存在巨大的时间、空间和配送成本的浪费。

3.3 医药物流网点布局不均衡配送成本高昂

我国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医药物流配送路线长,且受人口数量、消费水平、消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县级医药终端等医药资源过度集中在县城,乡镇及村级医药资源量少,导致乡镇、村级医药配送量少,医药物流配送无法实现规模化,医药配送车辆去程或回程空载现象严重,致使医药物流配送成本居高不下。

3.4 医药物流仓储设施配备不全与资源浪费同时存在

根据我国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为了保证药品质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仓储设施、冷链设施等设施设备。因此,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受经营使用范围影响,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设有仓储设施、冷链设施等,但是也有部分农村地区受场所经营使用面积影响,配备的仓储、冷链设施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部分经营使用单位受经营不善等情况的影响,设置的仓储面积空置等情况突出。

3.5 县级医药物流应急能力不强

作为特殊商品,药品、医疗器械在购进、运输、仓储、经营、使用等环节均应遵从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受资源分配不均衡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县域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购进基本来源于县域外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及批发单位,在县级范围内几乎没有设立可以辐射全县各个乡镇、中心乡镇辐射各行政村的医药物流仓储配送(公共分拨)中心,县级医药物流应急能力不高。有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的县域,企业配置的各种配送资源仅为该企业的业务开展提供服务,很难在突发事件应急期间承载全县的医药配送任务。2020年,在新冠疫情突发的情况下,医药物资短缺情况突出,医药应急物流受到严峻考验。

3.6 医药物流配送信息化程度低

目前,大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基本设立了进、销、存电子信息系统,但基层医疗机构尤其是村级卫生所等有很大比例设立进、销、存电子信息系统,且各经营使用单位与采购单位之间的系统受经营数据保密、数据兼容性等因素的影响,基本未实现互联互通。因此,在采购、入库等环节依然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导致县城医药物流周转率偏低。

4 共同配送模式在县域医药物流行业应用的路径探索

4.1 完善医药物流配送网络建设

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医药物流配送网络,通过分级配送等方式,不断完善县城医药物流配送网络。支持药品、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通过整合资源,开展共同配送业务,不断优化完善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保障体系,实现配送服务的全覆盖。推进县域之间的医药物流一体化发展,积极推进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构建便捷、高效、安全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

4.2 优化医药终端网点布局

结合医药行业发展和基层群众医药需求等实际,以“市场主导、兼顾公平”为原则,在开办、设置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过程中,充分考虑群众医药需求的可及性和便利性,不断优化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网点布局,合理配置医药资源,实现医药供应对乡村的有效覆盖,形成医药终端供应能力与需求实际相匹配的均衡发展格局。

4.3 建立县级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

针对医药配送各自为政、配送重合度高、配送资源缺乏与浪费同时存在等问题,建议可通过在县城设立辐射各乡镇、在中心乡镇设立辐射周边乡镇及村的医药物流仓储配送(公共分拨配送)中心,开展县域医药物流的共同配送(见图2)。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可组成医药联盟,也可由经验丰富的第三方医药物流公司负责医药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和运营。通过开展分级接力等配送方式,不断扩大医药产品配送覆盖面,健全村级药品配送网络。

图2 县域医药物流共同配送模式

4.4 做好县级医药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建设前期规划和设计

县级医药物流仓储配送(公共分拨配送)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应在选址、建设规模、功能设置、设施设备配备等方面做好前期规划。在选址上,注意结合人口分布、辐射范围、交通基础状况等条件进行综合设置,尽量选择地理位置良好、辐射人口多、集疏运能力强的地点;在建设规模上,充分结合县级人口数量及分布、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和特点等情况,同时注意物流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域面积的比例应当设置合理;在功能设置上,充分考虑医药物流仓储配送(公共分拨配送)中心的物流功能,除了应具备物流的各个职能外,还要兼顾药品、医疗器械的商品特殊性进行具体功能设置;在设施设备配备上,充分满足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合理设置,配备能够满足入库验收、上架、分拣、养护、出库复核、药品运输、配送等作业管理的仓储、运输车辆、温度控制、湿度控制等设置。

4.5 提高医药物流共同配送的信息化程度

积极运用条形码、射频识别、5G网络、大数据等技术,提升医药物流共同配送网络的信息化水平。有条件的县可以设立医药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兼容各级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医药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具有仓储、运输、温湿度监测管理及可追溯的功能,满足药品、医疗器械现代物流运营、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的需要。

4.6 提升医药物流共同配送的标准化水平

按照药品、医疗器械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医药物流的特点,制定医药物流共同配送标准。引入现代物流管理理念,采用标准化物流托盘、标准配送车辆、建设高标准仓等标准化硬件设施,制定医药物流共同配送作业标准,对医药物流共同配送实行流程化管理,提高共同配送效率、降低配送成本。

4.7 完善医药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应急能力

充分认识到医药物流仓储配送(公共分拨配送)中心很重要的一项功能,即应急管理功能,在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时,能够承担全县药品、医疗器械的应急流通功能。因此,在充分考虑实际和经济两大因素的基础上,建立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发生应急事件时,能够在第一时间完成医药物资的配送、分发等工作。

4.8 加强共同配送在医药物流中应用的政策保障

作为特殊商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受政策影响巨大。因此,国家、省、市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地方发展实际,从安全性、经济性、时效性等角度综合出发,采用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引导共同配送服务在医药物流行业中的开展,为医药物流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

5 结语

本文以共同配送模式在我国县域医药物流仓储配送的应用为视角,通过查阅、收集医药物流配送模式等相关文献资料,对医药行业现状进行概括,分析了县域医药物流配送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共同配送在县域医药物流的应用和优化提出对策和建议。但是,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后续将继续在优化配送路径、推行第三方医药物流等方面对其进行研究,并依据研究结果与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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