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人称代词研究

2022-11-01 02:06吴雨桐
名家名作 2022年11期
关键词:代指淮南子第三人称

吴雨桐

人称代词,就是代替人称的词。《淮南子》中的人称代词分为三种: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

一、第一人称代词

《淮南子》中出现的第一人称代词有吾、我、予,其中“吾”出现72 次,“我”出现77 次,“予”出现了6 次。

(一)吾

吾,形声字,从口五声。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记载道 :“吾,我自称也。”在《淮南子》中,人称代词“吾”共出现72 次。在句子中,一般作主语、定语、宾语。“吾”字的语法功能如下:

1.作主语

(1)孔子谓颜回曰:“吾服汝也忘,而汝服于我也亦忘。”(《齐俗训》)

(2)譬吾处于天下也,亦为一物矣。(《原道训》)

(3)太清问于无穷子曰:“子知道乎?”无穷子曰:“吾弗知也。”(《道应训》)

例(1)中的“吾”是孔子在和颜回对话中的自称,作单数,翻译为“我”。例(2)中的“吾”作复数,不是单指一个具体的人,而是泛指,可翻译为“我们”。例(3)中的“吾”在对话中是无穷子的自称,表单数。

2.作定语

(4)因下为池,此非吾所谓为之。(《修务训》)

(5)庄谓共雍曰:“有德者受吾爵禄,有功者受吾田宅。”(《缪称训》)

(6)乐羊循而之泣曰:“是吾子!”(《人间训》)

例(4)中的“吾”字后的领属对象是一个“所”字词组。例(5)中“爵禄”“田宅”和“吾”是被领有和领有的关系。“吾”代指“庄”这个人。例(6)中的“吾”在判断句中作“子”的定语,“吾”可翻译为“我的”。由上述三个句子,我们可以看出“吾”与它的领属对象之间可以不插入介词“之”,其所带的领属对象可以是简单的结构,比如例(5)是一个词,例(6)是一个字。也可以是复杂的词组,比如例(5)是一个词组。

3.作宾语

(7)汝虽忘乎吾,犹有不忘者存。(《齐俗训》)

(8)故曰:无恃其不吾夺也,恃吾不可夺。(《泰族训》)

(9)敌若反静,为之出奇,彼不吾应,独尽其调。(《兵略训》)

例(7)中的“吾”作介词“乎”的宾语,“乎”当“于”讲。例(8)例(9)是宾语前置句。“吾”字都是在否定句(否定词是“不”)中作宾语,宾语前置。翻译的语序分别为“夺吾”“应吾”。

(二)我

我,会意字,从戈,本义是表示兵器,后假借为第一人称代词,表自称。许慎在《说文解字》记载道:“我,施身自谓也。”在《淮南子》中,“我”出现了77 次,作宾语和主语。“我”字的语法功能如下:

1.作主语

(10)精神入其门,而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精神训》)

(11)威之所制者广,则我强而敌弱矣。(《精神训》)

(12)禹乃熙笑而称曰:“我受命于天,竭力而劳万民 。”(《精神训》)

例(10)中的“我”在反问句中作主语。这还是一个疑问代词(何)作宾语的宾语前置句。翻译的顺序为“我尚存何”。关于疑问代词在文章后面会有所涉及。例(11)中的“我”作复数。“我”与“敌”形成对比,富有强调的意味。例(12)中的“我”字在对话中是大禹的自称。

2.作宾语

(13)石乙入曰:“……不能予人,不若焚之,毋令人害我!”(《道应训》)

(14)忤于我,未必不合于人也;合于我,未必不非于俗也。(《齐俗训》)

(15)夫道化者既以我为坯。(《精神训》)

例(13)中的“我”作动词“害”的宾语。是石乙在对话中的自称,为单数。例(13)是一个否定句,一般在否定句中代词作宾语,宾语要前置,但本句中的代词并没有前置,直接翻译即可。例(14)中的“我”作介词“于”的宾语,作复数,翻译为“我们”,代指的是一类人。句子中的第一个“我”字和“人”形成对举。这里的“人”字也有称代作用,指的是其他人。例(15)中的“我”作介词“以”的宾语。

3.作定语

(16)天下之要,不在于人而在于我身。(《原道训》)

(17)使我德能覆之,则天下纳其贡职者回也。(《氾论训》)

(18)訾我货者,欲与我市。(《说林训》)

例(16)中的“我”作复数,翻译为“我们的”,其语法特点和例(14)相同,都是与“人”字形成对举。作定语的这三个例句,“我”字直接修饰被领属对象,中间可以不用加“之”。而在现代汉语中,这种结构一般都要加上“的”。

(三)予

予,《说文》:“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在《淮南子》中作动词,是给予的意思。作介词,为第一人称代词,在文中出现了6 次,作主语和定语。

1.作主语和定语

(19)孔子曰:“……予之罪也,非彼人之过也。”(《道应训》)

(20)孔子曰:“善哉!予得见此器。”(《人间训》)

(21)孔子曰:“……予耕于东海,至于西海,吾马之失,安得不食。”(《人间训》)

例(19)中的“予”在判断句中作定语,与被修饰词用“之”连接,如王力先生写道:“‘之’可放在定语和名词之间,把定语介绍给名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予之罪”可翻译为“我的罪过”,“我”代孔子。例(20)和例(21)中的“予”字作主语,是孔子在对话中的自称,作单数。

在汉语发展的过程中,“吾、我、予”都是第一人称代词,那三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从三个字的形体构造来看,三者的本义都不是人称代词,“吾、我、予”,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皆为引申义。从三个字的语法功能看,三者都可以作主语、定语、宾语。王力先生认为:“吾”和“我”分别就大多数情况看来是这样的:“吾”字用于主格和领格,“我”字用于主格和宾格。《淮南子》中对第一人称代词的“吾”和“我”的使用情况和王力先生的说法大致相同,“吾”多作主语和定语,“我”字多作宾语和主语。在现代汉语中,“我”成了最常见的第一人称代词。“吾”和“予”除了古籍中,很少出现和使用。

二、第二人称代词

《淮南子》中出现的第二人称有汝(女)、乃、尔。其中“汝”出现9 次,“女”出现8 次,“乃”出现16 次。我们可以发现《淮南子》中,第二人称代词的使用较少,一共才出现了34 次,而第一人称代词出现了155 次。这是因为在古代,我们的先辈认为用第二人称去称呼别人是没有礼貌的,因此一般用称别人的“字”或“号”来代替第二人称代词。

(一)汝(女)

《淮南子》中,汝(女)共出现了17 次,在句子中作宾语和主语。“女”和“汝”是异体字,其中“女”出现了8 次,“汝”出现了9 次。汝(女)在句中作主语和宾语。具体语法功能如下:

1.作主语

(22)归而封孙叔敖……谓其子曰:“女必让肥绕之地。”(《人间训》)

(23)魂曰:“……今汝已有形名矣,何道之所能乎!”(《说山训》)

(24)孔子谓颜回曰:“汝服于我也亦忘。”(《齐俗训》)

例(22)对话中的“女”作单数,指代的是孙叔敖的儿子。例(23)中的“汝”作单数,是“魂”用来称呼“魄”的。第二人称代词一般只用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称呼,这里是把“魂”和“魄”拟人化了。例(24)中的“汝”指的是孔子对颜回的称呼。由上面三个例句可见,汝(女)在对话中常用来称呼对方。一般是长辈称呼小辈,或者平辈之间相互称呼,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你”。

2.作宾语

(25)归而封孙叔敖……谓其子曰:“吾则死矣,王必封女。”(《人间训》)

(26)孔子谓颜回曰:“吾服汝也忘。”(《齐俗训》)

(27)故楚庄谓共雍曰:“女无一焉,吾无以与汝。”(《缪称训》)

例(25)中的“汝”字作动词“封”的宾语,作单数。例(26)作动词“服”的宾语。例(27)中的“女”作主语,“汝”作介词“与”的宾语,是楚庄对共雍的称呼。上述三个句子可见,女(汝)常和第一人称代词“吾”配对使用,正如现代汉语的“你”和“我”。

(二)“乃”

《说文》:“乃,曳词之难也,象气之出难。”在《淮南子》中,“乃”多作连词,翻译为“于是”。如“以至于仲春二月之夕,乃收其藏而闭其寒。”人称代词“乃”在文中出现了16 次,皆作主语。

(28)阳虎为乱于鲁……为之蒙死罪,而乃反伤我。(《人间训》)

(29)心失其制,乃反自喜,况疏远乎!(《说林训》)

(30)宾客多止之……止城薛,其于以行说,乃不若“海大鱼”。(《人间训》)

例(28)中的“乃”字作单数。例(29)中的“乃”字作复数,可译为“你们”,是泛指一类人。(30)中的“乃”作单数,代指前文的“宾客”。

三、第三人称代词

《淮南子》中出现的第三人称代词是占全书比重最大的一类,有之、其、彼、夫四个。其中“之”出现441 次,“其”出现636 次,“彼”出现11 次,“夫”出现436 次。

(一) 之

《说文》:“之,出也,象艸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之”可作代词、助词、动词等。在此,我们只讨论“之”作为代词的用法。“之”可以作第三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作人称代词时可代指人,也可以代指事情,可以作单数,也可以作复数。“之”在《淮南子》中主要的语法功能就是作宾语。

(31) 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诸侯背之。(《原道训》)

(32)形劳而不休则蹶,精用而不已则竭。是故圣人贵而尊之。(《精神训》)

(33) 昔者,谢子见于秦惠王,惠王说之。(《修务训》)

(34)禹知天下之叛也,乃坏城平池,散财物,焚甲兵,施之以德。(《原道训》)

(35)日出星不见,不能与之争光也。(《说山训》)

例(31)中的“之”代夏鲧,作单数,可以翻译为“他”,为动词“背”的宾语。例(32)和例(33)中的“之”都是意动用法,例(32)中的“之”代指的是前文所谈论的“形”和“精”,作复数,可理解为“以之为贵”和“以之为尊”。例(33)中的“之”代指的是前文的一件事情。这句话可理解为秦惠王因为谢子拜见他而高兴。关于代词的意动用法,代词前的形容词一定是使动和意动,因为形容词不能直接修饰代词。例(34)中的第一个“之”是助词,第二个“之”为第三人称代词,指称的是大禹的百姓,作复数,可翻译为“他们”。例(35)中“之”为单数,代指“星”,作介词“与”的宾语。

(二)其

《说文》:“其,簸也。从竹;象形;下其丌也。”“其”字后假借为代词。“其”可作人称代词和指示代词。在《淮南子》中,“其”字作第三人称代词出现的次数最多,共636 次,“其”在《淮南子》中主要的语法功能是作定语,“其”字在句子中虽然看起来像主语,其实它只能和后面的词组合在一起作主语或宾语。它在句中一般不独立作主语。“其”字不仅有代词的作用,还可以充当副词、连词、助词等,本章我们只讨论“其”的第三人称代词的用法,具体语法功能如下:

(36) 是故圣人内修其本,而不外饰其末。(《原道训》)

(37)东家母死,其子哭之不哀。(《说山训》)

(38) 月望,日夺其光,阴不可以乘阳也。(《俶真训》)

(39)日月不应非其气,君子不容非其类也。(《说山训》)

例(36)中的“其”指人,作复数,代指前文的“圣人”,可翻译为“他们的”。例(37)中的“其”指人,作单数,代指的是“东家母的儿子”。例(38)中的“其”指物,作单数,指“月”可翻译为“月亮的光芒”。例(39)中的第一个“其”指物,作复数,代指前文的“日月”,第二个“其”指人,也作复数,代指前文的“君子”。由上述例句可见,“其”作第三人称代词时可以代指的范围和第三人称代词“之”大致相同,既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物,可以作单数,也可以作复数。但“之”的主要语法功能是作宾语,而“其”主要的语法功能是作定语。上述四个例子中的“其”所代指的都可以看作是一个名词加介词“之”。如例(37)中的“其子”就可以理解为“东家母之子”。

(三)彼

彼,形声字,从彳,从皮,皮亦声。可作第三人称代词,翻译为“他,他们”,可作指示代词,翻译为“那,那个”。在《淮南子》中,“彼”作第三人称代词出现了11 次,主要的语法功能是作主语和宾语。

1.作主语

(40)勇武一人,为三军雄,彼直求名耳。(《览冥训》)

(41)彼皆乐其业,供其情。(《道应训》)

(42)彼躁我静,则是疲其力也。(《兵略训》)

(43)五伯与我齐智,彼独有圣智之实。《修务训》

例(40)中的“彼”作单数,可翻译为“他”,代指的是一个人。例(41)中的“彼”作复数,从“皆”是一个表范围的副词。例(42)和例(43)中的“彼”和“我”这两个人称代词形成对照,其中例(42)中的“彼”和“我”作复数,例(43)作单数。

2.作宾语

(44)所谓达者,非谓知彼也,自知而已。(《齐俗训》)

(45)微彼,其如此乎。(《繆称训》)

(46)所谓明者,非谓其见彼也,自见而已。(《齐俗训》)

例(44)(45)(46)中的“彼”都作动词的宾语。其中例(44)(46)中的“彼”和“己”形成对照。翻译为“他们”“自己”。其他早一点的古文献中也有这种用法,比如“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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