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治民 李文钢 孙 娟
(1. 贵州理工学院,贵州·贵阳550003;2.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3.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贵阳550028)
村落共同体以地域空间为基础实现村寨内部人群的社会整合,维系村民对村寨的认同感、归属感,促进村寨的存续和发展。在多民族聚居的民族村寨中,以地域为基础的村落共同体超越了以血缘、宗族、族群认同、民族关系为基础的社会整合。现代社会的发展一直在削弱维系村落共同体存续的种种力量,导致村落共同体在社会变迁的进程中走向衰败。贺雪峰认为,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总体上是基于中国乡村大量青壮年外移,导致了以村落空心化、家庭空巢化、人口老龄化为表征的乡村衰败,进而造成了乡村失序和村落共同体崩解。因而,有学者认为当前中国乡村发展最为严重的问题不是经济的不发展,而是村落社会的坍塌,在乡村建设中需要直面乡村社会如何复兴的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不同学科的学者就如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已有诸多讨论。有不少人类学、社会学方面的研究认为,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重建已经走向崩解的村落共同体。因为,村落共同体具有整合乡村社会,解决乡村社会问题的作用。乡村振兴战略所要求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离不开村落共同体的支撑,村落共同体的崩解加速了乡村的衰败,阻碍了乡村振兴的步伐。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应“找回村落共同体”,实现重塑乡村社会秩序与文化、增进乡村社区凝聚力,进而促进乡风文明和治理有效。
贵州民族地区乡村普遍缺乏乡村产业,乡村经济在地化发展能力较低,造成了民族村民常常离开村寨到外地寻求工作机会。当人口流动加剧后,民族地区乡村呈现出空心化,“三留守”问题突出,村落共同体难以维系。此外,“十三五”时期,贵州易地扶贫搬迁人数超过180万,易地扶贫搬迁使原来的村庄组织结构和内部社会关系迅速解体,村落生活空间和村落边界开始重组,村民对村庄的认同感降低。人口频繁流动和易地扶贫搬迁引发的村庄失序及活力不足等问题,凋敝而无生机的乡村社会也违背了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目标。对贵州民族地区村落共同体崩解的原因展开分析,探讨村落共同体重建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机制,对于在贵州民族地区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政策意义。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乡村的人口流动日益频繁,对乡村居民之间的交往行为造成了显著影响。学术界在讨论中国乡村走向衰败时将人口流动看成是造成这些问题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村落共同体走向崩解已是社会学关于中国乡村研究的一个核心诊断。人口流动并不会直接影响少数民族村寨的社会整合,而是人口流动作用于村寨的社会生活之后才会导致村落共同体走向崩解。当人口流动导致不同民族村民之间的交往机会变少,不再有彼此需要的那种生活感受时,就难以维系村落共同体意识。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塔石瑶族水族乡乔央村,是一个以瑶族、水族、苗族、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村寨。在2020年时,村寨总人口有645人,长期在外务工的村民就达到了350人。由于外出务工的人数超过了全村人数的一半,村寨空心化、家庭“空巢化”十分明显。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使得整个村寨看起来没有生气。村民感受最为明显的是,过去水族、瑶族、布依族、侗族村民过民族传统节日的积极性很高,在过节时不同民族村民交往互动的机会还比较多,但随着大量村民外出务工,传统的民族节日没有以前热闹了。
毕节市金沙县的柳塘镇淹坝村,居住着彝族、苗族、汉族和布依族村民。尽管淹坝村离县城较近,交通基础设施也较为完善,但大部分村民的生计方式仍然以外出务工为主。在2020年时,全村1627 人,长期外出打工的村民就超过了600人。淹坝村的村寨空心化、家庭空巢化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村落共同体同样处于解体过程中。很多村民对当前乡村生活的感受是散,几个民族的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对集体活动都失去了兴趣,村民最在乎的事情是如何通过外出打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
在脱贫攻坚时期,地方政府最为核心的工作是使贫困家庭达到“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为了使贫困家庭的经济收入达到脱贫标准,地方政府除了帮助贫困人口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之外,一种更为迅速和稳妥的脱贫方法是劳务输出。笔者在多个少数民族村寨中与村干部交谈时,村干部一致认为一户贫困家庭只要有一个劳动力在外务工,这户贫困家庭脱贫就不成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便存在“外出务工一人,脱贫一户”的说法。
脱贫攻坚时期地方政府应该强调通过乡村自治组织发展、集体产业化发展、公共生活重建来提升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但地方政府在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压力下,强调短期内增加贫困人口家庭收入,导致了村庄公共性流失,进一步影响到了村寨内部的社会整合。很多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认识到靠乡村产业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存在很大的困难,便积极组织劳务输出,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这种做法可以比较迅速地增加贫困人口的家庭经济收入,但也导致了村寨人口流动加剧,客观上助推了少数民族村寨村落共同体解体的进程。
除了劳务输出导致村寨人口外流,易地扶贫搬迁也同样导致了村寨人口外流。在乔央村和淹坝村,均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实施后永久性地离开了长期生活的村寨。搬出去的村民认为,易地扶贫搬迁影响到了他们的社会交往。过去生活在村寨中时,生产劳动中的换工、村民之间频繁的人情往来在很大程度上促进村民的交往互动,也维系了村落共同体的存续。易地扶贫搬迁后已经不存在换工,人情往来也要比以前少得多。总的来看,脱贫攻坚时期的劳务输出和易地扶贫搬迁加剧了贵州少数民族村寨的人口流失,也进一步导致了村落共同体走向崩解。
当村民的社会经济活动地域范围有限时,使得他们的社会经济活动大多是发生在村寨内部,村民过着一种内向型的社会生活。山区乡村的交通基础设施落后,导致村民难以得到外部市场资源支持,山区村民为了生存下去,就内生出一套紧密而有效的“社会化帮工”组织方式,以应对单家独户无法完成的事情。“社会化帮工”本质上指的是村民在生产生活中的劳动力交换,促进了村民的交往互动和社会联结,也形成和维系了村落共同体。随着山区交通条件的改善,村民的社会经济活动范围扩大,必然会影响到村寨内部村民之间的交往互动频率。
交通条件的改善,有效削弱了山区农村的空间隔离程度,提高了要素流动和经济交流,使村民融入了更为广泛的外部市场之中。在乔央村,交通状况改善对村民社会生活的影响就十分明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村民之间的劳动力交换,使得村寨内部的村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再像以前一样有强烈的彼此需要的生活感受。在2018年以前,村民在新建房屋时,都需要通过劳动力交换的方式请亲戚和周围的邻居帮忙建造。2018年以后,乔央村借助扶贫资金,将2米宽的土路扩展为4米宽的水泥路,交通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运输成本和与外界交流的成本也大幅下降。笔者在村寨中访谈时,很多村民认为水泥路通了以后,对他们日常生活影响最明显的是村民之间的劳动力交换比以前少了很多。
村民以前修建房屋时必须要请亲戚和邻居帮忙,这样的劳动力交换无疑促进了村民之间的交往互动。自从水泥路修通以后,很多村民在修建房屋时不再请亲戚和邻居帮忙,而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承包给榕江县城里的专业建筑施工队。很多村民认为,过去通过劳动力交换的形式建造房屋,表面上是不需要出钱请建筑工人,减少了建房时的现金支出。但自己以后也要不断地还人情,帮亲戚和朋友建造房屋,导致没有多少时间外出打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家庭经济收入。交通条件改善以后,村民对外沟通交流成本下降,村民可以依靠市场力量来解决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降低了对亲戚和邻居的依赖程度,自然也就降低了村民之间交往互动的频率。
民族传统节日中的仪式、唱歌、跳舞等集体欢腾,发挥着整合村民的作用。改革开放以后,民族地区的社会文化经历了快速变迁,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面临许多困境,直接导致了民族文化习俗与仪式的社会整合力量越来越弱。
民族传统文化变迁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村民不再重视本民族的传统节日,村庄公共性流失。一些村民认为,现在很多人在外打工,从年头忙到年尾,只有春节期间才会回家过节,都已经不重视本民族的传统节日。在多年以前,每遇民族传统节日时,大家都会放下手中的事情,经常聚在一起吃饭饮酒,或是唱歌跳舞。大家聚在一起的时间多,自然就会有一种亲密感,不仅会认为我们是一个民族的人,还会认为我们是一个村的人,对村寨有很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乔央村离乡政府和县城都比较远,瑶族、水族、侗族和布依族的民族传统文化保留相对较好,但很多村民也是常年在外打工,除了春节期间回家外,参与本民族传统节日的积极性并不高。
莫斯认为,礼物赠予—接收—反馈3个紧密关联的行为过程,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联结与社会团结是乡村社会的一种重要的社会整合力量。在人口流动的背景下,互惠机制的存在与运作是村落共同体得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市场经济的交换原则已经渗透进入中国乡村社会,造成了村民之间的关系由过去的互惠关系转变为经济交换关系,导致了村落共同体走向崩解。要想重建村落共同体,就必须要创造条件,重新恢复过去村民之间长期存在的互惠关系。村民之间稳固的互惠关系确实能够维系村落共同体的存续,但忽视了中国乡村人口流动对村民日常生活的深刻改变。贺雪峰的研究早已指出,中国乡村的人口流动不只是在城乡之间往复循环,还有大量的村民永久性地离开村庄,意味着他们会选择退出过去的人情圈和互惠圈。在中国乡村人口大流动的时代背景下,试图重建村民之间传统的互惠机制,对于促进村落共同体重建所能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后到现在“半工半耕”农村社会结构形成,特别是在农业税费全面取消后,村集体丧失了收入来源和资源再分配能力,村庄也丧失了公共性,无法让村民对村集体组织产生认同感,对村落产生归属感,村民变得个体化和功利化,导致了村落共同体解体。这就需要以社区公共财力为依托,围绕着社区公共物品的供给与管理、社区合作以及社区公共意识培育和公共行为引导为核心的社区互动及其形成的秩序。如果要以社区公共财力为依托,通过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的形式将村民重新组织起来,就必须要解决社区的公共财力从哪里来的问题。
奥格本提出的“文化堕距”理论认为,物质文化变迁的速度要远远快于精神文化变迁的速度。人们之所以会认为中国乡村走向衰败,村落共同体走向崩解,主要是基于对中国乡村社会经济变迁的认识,忽视了在中国乡村中仍然广泛存在的民俗文化还具有整合乡村社会的能力。孙庆忠的调查研究就发现,在某些乡村中尽管年轻人大量外出务工,乡村经济已经丧失生机,但留守在村寨中的老年人仍然在实践民俗仪式,让漂泊在外的年轻人不要忘记村寨中的家园。民间的文化仪式能够在个体、家庭、宗族之间进行有效社会整合,促进乡村公共性重建,有利于维系村落共同体的存续。乡村文化振兴、民俗仪式复兴无疑有助于加强村民之间的凝聚力,有利于重建村落共同体。
“乡村过疏化”现象不仅包括人口流出、易地扶贫搬迁导致的乡村人口减少,还反映在乡村居住空间的变迁方面。“乡村过疏化”使得村民的空间分布愈发分散,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村民之间的交往互动。笔者在最近几年的田野调查中发现,随着人口流出加剧,山区乡村由三五户村民组成的聚居点已经十分常见。村民普遍认为人少了以后在生产生活中感到十分不便,家里有个急事也找不到邻居帮忙。在“乡村过疏化”已经不可逆转的情况下,通过对乡村居住空间进行规划,将分散的村民重新整合在一起生活,有利于促进村民之间的交往互动,培育村民的村落共同体意识。国家作为乡村建设的担纲者需要一种新的方式进行合理的规划安排,创造新的组织方式实现群体的再组织,进而推动共同体生活的再生。
当前,中国社会已经进入后乡土时期,不流动的乡村演变为人口大流动乡村,乡村的社会结构分化和多样化,乡村社会性质已经受到现代化和市场化的深刻影响。费孝通先生论述的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互动是基于伦理、道德、血缘等关系构成的乡土已经式微,乡村受到现代化和市场化影响,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正在深化和拓展。因此,在后乡土中国时期,村民之间的交往互动必然是建立在契约关系、合作关系之上,所要重建的村落共同体也是村民之间走向合作的合作共同体。
当前,村庄公共性重建依靠的是基层政府为各民族村民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以此培育村民对村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国家层面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强调乡村产业兴旺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可以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和推动农民组织化建设两个方面重建村庄公共性,进而促进少数民族村寨的村落共同体重构。同时也要发掘、改造和利用有利于村落秩序生成和民族关系和谐的民族文化要素,如民间仪式的社会整合功能、村落内部互惠秩序的重建和维护等。
一般而言,在缺失集体经济支撑的村庄,村级党组织的组织动员能力和行动能力比较单薄,而且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难以发挥党组织对农村工作特别是乡村建设事业进行全面协调和领导的能力。从制度变迁角度看,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很多地方对集体经济“统”的功能在乡村发展中的作用认识不足和矫枉过正,不少农村从“大一统”走向集体资产被分光卖光,导致了村集体经济解体,很多村落蜕变为没有集体经济来源的空壳村。由于没有集体经济支撑,村集体尤其是基层党组织缺乏经济基础,难以向村民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村寨丧失了公共性。
乔央村的村支书兼村委会主任盘应海在2018年成立了乔央村兄弟原生态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还成立了乔央村级集体经济有限公司,走集体经济发展道路,2020年时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了3 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增长后,每年村子里有考上大学的学生奖励1000元,也帮助村里容易返贫的边缘户缴纳农村合作医疗费用。盘应海指出,过去村里的集体经济收入太少,村委会无法向村民提供公共服务,村民认为村委会可有可无,都自顾自地在外打工,对村里的大小事情漠不关心,对村寨的认同感越来越低。通过这几年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为一些村民解决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村民开始关心村里的大小事务。村集体经济发展好了,农民在家里收入比较可观,就没有多少村民愿意外出打工,村寨也会恢复过去的生气,“三留守”问题自然也就解决了。
新时代的乡村振兴,必须以农民的组织化重建乡村的主体性,以乡村为主体吸纳整合各种资源要素,培育乡村内生发展动力,重塑城乡关系。乡村振兴固然离不开外部的资金、技术、人才的支持,但乡村振兴的主体只能是生活于乡村之中的广大农民,也只有组织起来的农民才能将国家输入乡村的资源转化为建设美好生活的能力。贺雪峰认为,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时代背景下,将农民组织起来的最重要制度基础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及建立在该制度基础之上的农村集体经济。
在现代社会,人的“原子化”决定了人们在社会交往的过程中必须以契约为基础,在社会分工的前提下,也只有契约才能使人们在社会活动中开展合作。因此,要以现代社会的契约为基础,围绕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利益的分配和使用建构乡村社会组织,引导农民重新走向社会合作,加强农民之间的社会连接,重构现代意义上的村落共同体。就此而言,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村落共同体重建,需要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培育村民的公共意识、公共合作、公共精神,继而增强村寨的凝聚力和村民对村寨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中国乡村经济功能上的弱化,并不等于乡村文化也在走向衰败,中国乡村正在经历的是一个社会文化转型过程。贵州民族村寨经历了持久的社会文化变迁,但很多民族村寨仍然保留了浓郁的民族传统文化要素,这些文化要素在村民的生产生活中还在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讨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和村落共同体重建时,不仅需要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也需要利用民族传统文化的社会整合作用来重建村落共同体。传统的民间文化仪式能够在个体、家庭、宗族之间、村落之间、甚至跨越省域的空间之间进行有效社会整合,进而促成乡村社会公共性的重建。乡村公共性的重建不仅需要新的经济基础,还可以借助民族传统文化要素。同时,对于历史上的少数民族而言,经济活动往往是嵌入在社会体系之中,并非单纯地以营利和财富积累为目的。在多个少数民族社会中,“正是社会交际的需要让生产的动力超越了基本生存需求界限,并客观地实现了共同体的持续社会整合,从而让村寨经济的目标极大程度地指向村寨的整体存续保障”。
贵州民族地区在村落共同体重建过程中,应该重点探索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依托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分散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重建乡村公共性。并围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在村民之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培育村民对村寨的归属感和认同感,重建现代意义上的合作共同体,进而实现少数民族聚居地乡村全面振兴问题的解决思路。贵州民族地区在经历了快速的社会文化变迁之后,民族传统文化仍然在他们的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民族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利用民族传统文化中有利于村民开展社会合作的文化要素,可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寻找民族文化支点,也成为维系村落共同体存在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