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竞争与党团纷争:中共湖北暴动争议研究(1927—1928)

2022-10-31 11:56:30
苏区研究 2022年5期
关键词:湖北省委特委党团

提要:湖北团组织初建时声望较党组织高,党组织以党团分化削减团组织力量,引起团组织不满,致使在武汉唐生智政权溃败时,党团围绕是否应举行暴动产生分歧。长江局、中共湖北省委、团湖北省委互争雄长,武汉暴动失败之责问题得不到解决。团湖北省委诉诸中共中央,中央派中共湖北特委前往查办,但中共湖北特委偏向团湖北省委,对长江局和中共湖北省委处置有失偏颇。最后中央重新考量湖北暴动争议问题,为长江局和中共湖北省委正名,结束了多方纷争局面。党团对中国革命发展路径认知的不同,是造成两者诸多纷争的缘由,也是中共探索适合自身发展革命道路的复杂性与多面性之所在。

党团双轨模式移植于苏联,但这一模式引入中国后,党团关系的确立却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党与团在成立初期暗波涌动、互不相让,常在一些问题上产生分歧。湖北暴动争议问题即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事件之一。目前学术界涉及湖北暴动争议问题研究,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将其置于党团关系演进脉络中叙及;其二是在研究长江局设废问题中加以探讨;其三是作为涉及罗亦农、瞿秋白等人物研究中的事件被提及。故湖北暴动争议问题多以佐证形式在研究过程中被部分提及。湖北暴动争议问题较其他地区党团纷争更具有典型性,党团矛盾问题尚有进一步发掘和探讨空间。厘清党团在湖北暴动争议事件中的竞争与纷争,有助于理解中共组织建设过程中的内在困境。

本文侧重从竞争与矛盾的角度剖析湖北暴动争议事件中党团权力互动关系,依托《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共中央长江局文件汇集》《湖北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等核心资料,具体分析长江局、中共湖北省委、团湖北省委三方博弈经纬,以及后期中共湖北特委、湖北各级党团组织参与其中的多方互动格局,希冀展现土地革命初期党团关系的复杂面相及中共对自身革命道路探索的曲折过程。

一、党团关系困境:湖北暴动争议缘起

1920年8月,陈独秀等人在上海成立共产主义小组后,参照苏联党团双轨建制创建社会主义青年团,作为党的后备军。在湖北,董必武、陈潭秋等人紧随其后建立武汉共产党早期组织。同年11月,为响应陈独秀在全国积极组建团组织的号召,他们又在武汉中学成立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构成湖北党团组织雏形。

青年团初建时,陈独秀等人并未从制度上明确规定其与党的关系,团的特殊性未凸显,党团组织不分。武昌社会主义青年团成立之初,陈潭秋、李汉俊等党员也加入其中,导致党中有团、团中有党的组织杂糅现象。党员兼团员的情况给湖北工作带来诸多弊端。首先是党团人员调度混乱,中共在广州召开会议时,湖北党组织委派“非‘本科’(党)”学生张绍康代表出席,虽言明“实因事实困难,出于不得已”,但足见湖北党团的组织混乱程度。其次,团员与党员界限不明,由团入党较随意,湖北党员无法抽身参会,便介绍张绍康入党代为参会,但因时间仓促,未及时得出考察结果,在张绍康参会期间,才将他正式纳为党员。鉴于党团人员重叠给双方工作分配带来困难,1922年7月,中共二大首次对党团关系作出界定,规定在政治运动方面,青年团应“约束他与共产党协定之下”。然而,此种“协定之下”的关系,并未改善二者组织不分的状况,党员任团员职在湖北仍屡见不鲜。如1922年12月,武昌、汉口等五地组成团湖北区委,选出的五位执行委员和三位候补委员依旧为党组织成员。

中共初期为秘密组织,常以团的名义开展活动,因此团组织分布更广、人员更众、影响更大,声势一度超过党,出现“第二党”倾向,湖北的党团亦是如此。湖北党组织未对外公开,而团组织为半公开状态,承担领导宣传、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责任。因湖北群众对“五一”精神不甚了解,团组织即以武汉中学和中华大学名义举行游艺大会,通过表演戏剧的形式进行宣传活动。出演戏剧的人员中,团组织人员占多数,劳工运动委员长刘昌群直言此种戏剧“除了S.Y.的人,别人很难演好”。湖北的工潮和学潮基本由团组织一手操办。文科大学学生揭露校长思想腐败,进行大罢课运动,校长私带军警到学校威吓学生。团组织借此次学潮之机,鼓动文科大学学生代表全湖北学生与反动教职员作抗争,并指挥民校和学联向学生提供援助,计划组织全体学生罢课运动,明确表示不解决问题誓不罢休,此举在湖北取得良好反响。临近“五四”或“十月革命”纪念日时,团组织会动员湖北的学生、工人参与游行,散发传单,也会以召开悼孙中山大会或组织反基督教同盟等方式,将学生、工人聚集在团的周围。汉阳地方团负责开展舆论界和工人联合的运动,武昌地方团负责学生运动,徐家棚地方团负责工人运动,力图“使以后一切运动的进行成为有系统的、有计划的由S.Y.议决的”。

团组织这一系列强势表现,给党组织带来危机感。学生运动和工人运动原属党组织工作范畴,团组织涉足党组织工作范畴之后,双方职权范围和动员对象趋于一致,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矛盾与竞争。加之团的影响力与日俱增,团游离在党的领导之外,要求独立。为抑制团的政党化倾向,1923年8月,团的二大确定团“必须在政治上服从党,在党的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同时保持组织上的独立性”。然而,要求团兼具“绝对服从”和“保持独立”的双重属性,实为两难。团早期在组织工作、人员文化水平等方面皆优于党,于法理上却又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党团的实际效能与其法理地位不相称,这难免加剧党团之间的纠纷。

为减少党团矛盾,中共中央着手进行党团分化工作,试图通过降低团员法定年龄、促使团的青年化等,使党团工作分离。1923年12月,中共中央致函团中央,表示逾龄团员应入党,使团成为青年人的组织。1924年5月,中共中央扩大会议提出将党团工作分开,声明“S.Y.应以青年本身运动为中心,参加政治运动次之,参加国民党组织工作更次之”。尽管在制度层面确定了党团从属关系,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同省区囿于各自特殊的主客观条件,会出现一些偏差。这里以湖北地区为例展开论述。

湖北党团分化工作就因缺乏财力、人力而进展缓慢。湖北的工厂支部尚能按月如数缴纳团费,学校支部按月缴费者不足二分之一,其他支部均无法按时缴纳。团组织的生活费、办公费、交通费等均由中央津贴供给,但中央津贴时常供不应求,刘昌群等人频繁向中央致信索要经费,谓湖北党团分化工作因“经费关系,进行方面,实难着手”。团组织不仅缺少经费,也缺乏人力。湖北团组织工作繁重,宣传、工人运动、学生运动皆操之其手,负责人员却为数不多。硚口青年工人甚多,急待教育与组织,黄梅、汉川均有农科运动之雏形,但都缺少专人负责。此外,团组织还需将有限的人力投入到党组织和国民党工作中。如硚口的工潮、学潮发展潜能较大,“虽已委兆秋为特派员,但他因C.P.工作关系,不能多用力于此,故现在的组织还未切实进行”,而刘昌群不仅在团组织中负有要责,在国民党中也任宣传之责。团组织人员身兼数职,分身乏术,使分化工作无从进行。

中共中央和团中央多次召开会议界定党团人员年龄问题。第一次要求逾28岁者皆退团入党;第二次将分化年龄降为25岁,规定团员年龄在14至25岁之间;第三次以23岁为界。但1924年2月,湖北49名团员中,23岁以下者只有6人,23岁以上者多达43人,团员年龄普遍偏大。其时湖北经历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流血事件,仅有武昌、徐家棚两处地方团尚存,无法贯彻党团分化工作。直至1925年,湖北党团工作陆续恢复,方才正式开展分化工作。中共中央规定超龄团员退团入党实为削减团组织人数,但湖北党团分化工作与中央的设想并不趋同。1924年湖北党团尚未实行分化工作时,团员人数仅为49人;1925年从事分化工作后,团员人数增长为76人。随着分化工作的推进,1926年团员增长为303人。团组织不仅掌握学生、工人运动,还在国民党地方组织中影响颇大。湖北团组织人员在国民党学校的学生中占比十分之一,在各级职员中占比约三分之二,一旦湖北团组织出现危机,“必直接影响于三义学校(国民党),且连带大学(党)工作”。

团组织在湖北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显然不符合中共中央实行党团分化的初衷。中央开始派干部前往湖北加速党团分化工作。1925年8月,程仰山到达武汉,表示湖北团组织技术工作不到位,团员名册缺失,工作混乱。汉口的学校支部因学生暑假归家无法运作,工厂支部尚未成立,店员支部按时参与团组织活动者不到半数,团员“于主义上不十分认识,观念也不大明白”,须经长期训练,难以骤成。随后,程仰山着手整顿湖北的地委和支部,重新整理团组织的表册、报告、公函等文件,并统计各支部确切人数。程仰山的党团分化工作富有成效。1925年底,湖北144名团员中,15至20岁的团员约占50%,20至25岁的团员占47%,25岁以上的团员仅占3%,团员青年化程度显著提高。

人才的锐减和政治地位的削弱引起团组织不满,团开始极力扩充人数以加快组织发展。黄镜在向团中央的致信中表明,湖北团组织发出将团员人数发展到600人的口号。在此口号影响下,汉口拟定发展团员到50人,黄梅发展团员到40人,黄冈发展团员到30人,汉川、汉阳、襄阳均发展团员到20人。1925年12月底至1926年1月底的一个月内,湖北团组织人员从144人猛增至303人,团组织负责人林根解释:“我们并非乱拉人,其实还是很谨慎的。”鉴于湖北团组织的迅速发展,中共中央又派李求实赴武汉指导党团关系。李求实认为,湖北团组织已初具规模,但未深入青年工人中,学运亦只在表面进行。汉口工作落后,武昌地委又与各特支关系不密切,对各特支情形未能充分了解。今后应积极完成党团分化工作,努力吸收诸如店员、妇女等新分子,并加以训练。在地委会中党与团可互派代表参加,但政治方面,团应切实接受党的指导,在农运、民校、学生等工作中与党开展合作。

1926年2月,团武汉地委向团中央汇报湖北党团分化情况,谓“已将留此间同志全体分化,结果升入大学者共三十六人,完全脱团者共十六人,各特支亦已命令遵照中央通告分化报告此间核准。其余未来省之同志则容后再分化”。中共中央通过党团分化加快组织发展,强固党的领导地位,但种种限制团组织的措施影响到团的发展与壮大。黄冈特支自党团分化后,只有团员31人,而汉川特支的人数更是骤减一半,团员人数的日益萎缩自然引起团组织不满。1926年5月,中共武汉地委改组时,团对党提出12条批评,如地委工作不积极、各支部组织松懈等,尤其指责党对团没有全尽领导帮助之责,还时常调动团的各级负责人员致影响团组织运行。但在当时党团分化的热潮之下,湖北党组织在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的支持下占据优势已成既定事实,团武汉地委给团中央的工作报告中提到“武昌部委决定不由地委兼”,表明团组织的权力已然大打折扣。虽然团的“第二党”倾向暂时被压制,但团的影响力依然不可轻忽,党团矛盾仍潜滋暗长。

国共合作全面破裂后,共产国际将责任悉归于陈独秀的右倾机会主义。随即,中共中央召开八七会议,批评了大革命后期以陈独秀为首的中央所犯的右倾机会主义错误。青年团响应共产国际号召,在党内积极反对“机会主义”错误,受到共产国际赞扬。因此,团认为“自己最近期间在政治上的坚决性比党的中央还高些”,滋生以团领党的“先锋主义”倾向。恰在此时,唐生智政权在武汉溃败,围绕是否应举行暴动问题,湖北党团积压已久的矛盾公开爆发。

二、三方博弈:湖北暴动的争议

1927年9月底,中共中央、青年团中央陆续迁往上海。为便利指导湖北、湖南、河南等七省工作,遂在武汉成立中共中央长江局,罗亦农为书记。长江局正式成立后,陈乔年接任湖北省委书记,任旭、林育南等为省委常委。10月下旬,宁汉战争爆发,武汉城内部空虚,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表示,宁汉战争“有第二次发动工农群众整个的暴动夺取政权的可能”。此前,中共中央受共产国际“左”倾路线浸染,发动两湖、广东暴动,皆以失败告终。虽然革命力量遭受较大损失,但中共中央认为现时新军阀之间混战不休,农民运动遍地开花,因此得出结论:“中国革命是高涨而不是低落。”

基于此种对革命的乐观估计,湖北省委常委召开会议,讨论武汉工人失业问题、经济斗争情况以及唐生智军队一再失利的现状,一致认为唐生智政权必然溃败。在唐生智政权溃退时,武汉应在党的领导下举行工人暴动,并推定任旭、刘昌群起草暴动议决案。此后几日,湖北省委与团湖北省委先后召开活动分子会,省委会及区、市、县书记联席会议等讨论暴动事宜。10月25日,唐生智因战力不支回撤湖北。湖北省委趁机召开第八次常委会,决定“领导武汉工人立即发展普遍的斗争及骚动,一直发展成为夺取政权的武装暴动”。

正当湖北省委与团湖北省委酝酿武汉暴动时,在湖南巡视的罗亦农返回武汉。听取陈乔年、任旭汇报湖北暴动准备情况后,罗亦农直言湖北党组织非斗争产物,而是在国共合作高潮的影响下出现,虽数量可观,但质量不高。党组织在工人群众中无深厚基础,各级指导机关亦不健全。鄂南暴动和武汉“八二”总同盟罢工的失败,将湖北党组织涣散无力的缺陷暴露无遗,因此立即发动暴动不现实。此时的策略应当是发展游击战争。长江局成立之初,罗亦农即提出“消灭唐生智统治,取得两湖政权,则须普遍的发展游击战争与没收地主的土地及杀戮土豪劣绅等工作”,确立以游击战争为主要方法开展土地革命的方针。因此,针对武汉暴动问题,罗亦农出席湖北省委常委会议,分析武汉三镇工人罢工和经济斗争情况,认为暴动的客观环境已趋完备,惟以湖北党组织力量薄弱,在局部工人群众中都无法起作用,遑论领导这种全武汉的大规模暴动,明确表示不同意发动武汉暴动。团湖北省委书记刘昌群提出异议,强调武汉可以“马上暴动”。罗亦农慎重说明,暴动须有充足准备,不能凭意气用事,若想顺利发动暴动,应先进行“反新军阀战争宣传周”,辅之经济罢工和游击战争,否则就是“以冒险主义开玩笑”。

湖北省委常委会议未讨论出结果,罗亦农主持召开长江局会议,再次探讨湖北暴动问题。团湖北省委主张用暴动的口号动员武汉群众,使群众投身暴动准备工作,如此方能在唐生智政权溃败时暴动夺取政权。罗亦农阐发只有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兼具时,总暴动才有发动的可能。目前湖北客观条件已成熟,但主观条件不充分,如果在暴动条件尚未具足之时即发动暴动,“便是玩弄暴动,冒险盲动”。团湖北省委常委关向应声称,在唐生智政权溃败时“就是建立两三天的政府而失败亦是应当的”。罗亦农驳斥这是“把工人、农民的血做革命党人的无谓牺牲”。经过激烈讨论,长江局会议通过政治决议案,肯定中国革命潮流是高涨的,党应积极领导工农及一般劳苦群众反对新军阀战争,加快乡村土地革命发展,以创造新的革命大潮,但又指出“目前绝非继续总的暴动时期”。为确保万无一失,罗亦农将决议案内容告知共产国际代表米特凯维奇,并得到其赞同。湖北省委经过讨论,一致接受长江局决议案。省委参照决议案精神起草政治、党务工作方针,规定湖北党组织在此时期的任务是领导农村及城市中的劳动群众斗争,进行总暴动的准备工作。至此,由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委策划的武汉暴动计划被制止。

长江局已表明不应“马上暴动”,湖北省委也取消了暴动计划,但团湖北省委对取消暴动的决议始终保持怀疑。团湖北省委召集长江局及省委常委联席会,邀请罗亦农参加。其以为,唐生智政权溃败是湖北暴动的重要时机,如若没有一个坚定的暴动政策,就是抛弃了这一时机。武汉的工人群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除了暴动没有任何出路。因此,“党为了群众的需要,站在群众的领导地位,甚至为了使工人群众仍在党的领导之下,应该坚决的决定暴动的政策”。罗亦农斥责团湖北省委“这样就要走入青年冒险主义的倾向”。罗亦农与团湖北省委关于暴动的观点始终无法契合。

不久之后,罗亦农与任旭前往上海参加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在此期间,宁汉战争发生戏剧性转变,唐生智军队全线溃败。团湖北省委借机向陈乔年提出于唐生智政权溃败时进行暴动。虽然陈乔年仍想坚守罗亦农关于暴动的指示,但团湖北省委动辄宣扬“不暴动便是机会主义”。加之中共中央召开的十一月扩大会议又笃定湖北的社会经济政治情形已然具有总暴动的条件,训令省委“于最短期间布置一个总暴动的局面”。为避“机会主义”之嫌,湖北省委召开常委会,号召工人总同盟罢工、加紧政治宣传、领导工人斗争,并将常委会决议以通告形式传达给武汉三镇各级党部。11月12日,唐生智正式宣布下野,省委下令次日晨举行三镇总同盟罢工。由于事先无充足准备而仓促发动暴动,武昌、江岸、汉口、汉阳的暴动未掀起大的波澜,仅徐家棚工人罢工几日,但也只坚持几日便自动复工。11月15日,李宗仁军队进入武汉,大范围镇压党组织成员和工农群众,武汉地区的革命力量损失惨重,暴动遂告夭折。

中共湖北党组织在唐生智政权溃败期间领导暴动结果不理想,引起团湖北省委强烈反弹。长江局于11月11日被裁撤,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委围绕武汉暴动失败之责问题展开激烈争执。团湖北省委认为,正由于长江局取消其与湖北省委筹划的武汉暴动计划,才错失建立政权的时机,便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对此次暴动提出批评。团湖北省委指出,湖北省委对政治认识不正确,没有发动暴动的决心,放弃了暴动的准备工作,以致“敌人跑了五天,我们什么都没有做”。团湖北省委在武汉暴动前即提出要建立秘密工会,注意群众工作,争取使每次斗争都能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但湖北省委置若罔闻,秘密工会至今未建立起来。党组织工作无法深入群众,谈何调遣群众参与暴动。湖北各级党部亦不健全,对于省委的指令无法切实执行,而省委负责人无心整顿党组织,沉溺于优越的生活,宣扬“争斗时不能讨论党内问题,否则是对内斗争”的理论,无形中阻绝下级党组织对省委的批评。陈乔年表示,省委承认对唐生智政权溃败时间估量不准确,但对于团湖北省委指责的其他诸项错误不能赞同。省委再三强调,湖北暴动的主观条件并不充分,虽然唐生智政权已经在武汉溃败,但其溃败后,新的军阀便会取而代之,湖北的党还未形成战斗的组织,不具备发动暴动的条件,因此“这一次根本不能暴动,不是暴动”。此外,省委向来重视群众工作,有组织部、农民部通告为证,绝不是未注意群众工作。团湖北省委表示,战斗的组织需要在斗争中形成,省委一直畏葸不前,如何形成战斗的组织,“这样能够暴动成功,割去我的眼睛也无法相信”。湖北省委称团湖北省委以暴动建立政权而无长期存在把握的主张为“冒险主义”“无政府党”,而团湖北省委称若政权建立后还须保证能长期存在,乃“暴动保险”论。双方争执不下。

11月18日,省委召开武汉三镇区、市、县书记联席会议,团湖北省委在会上列举湖北省委过去工作中的若干错误:首先在上下级组织关系中,省委轻视下级党组织,经常忽视其意见,甚至以“旧式家庭父亲儿子的态度”对待下级组织。省委对日常工作的指挥,不是由集体决议作出,而是少数负责人大权独揽。省委在分配工作时任用私人,排挤非私人干部,以致出现“一朝天子一朝臣”情况。其次在武汉暴动事件中,省委不懂政治,过高估计唐生智政权的稳定性,轻视湖北党组织力量,没有看出唐生智政权行将溃败。因此在暴动过程中,省委总是犹豫不定,如忽然下令攻击友益街,又忽然收回命令,使工人领袖马得胜牺牲。对此,省委在常委会上作出辩解:罗亦农就职于湖北省委时只同陈乔年、李震瀛两位相识,其他诸如任旭、符向一、林育南等干部皆不相识,不存在任用私人问题。唐生智政权溃败是省委始料未及,这是政治观点上的错误,但不能说省委不懂得政治。省委取消攻击友益街的命令,是不明了敌人力量多寡和群众未发动起来之缘故,不是犹豫不决。总之,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委经过几日内部争论,仍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湖北暴动争议问题一时未得到解决。

三、多方互动:湖北暴动争议的解决

1927年12月3日,团湖北省委代表刘昌群和韩光汉一纸控告信,将湖北省委与长江局在武汉暴动期间的过失上报中共中央和团中央,使湖北内部的争议推向涉及共产国际、中共湖北特委和湖北各级党团组织的多方互动格局之中。

团湖北省委在信中控告长江局取消武汉暴动计划,而湖北省委全盘接受长江局指导,深信唐生智政权短期内不会溃败,完全投入到“反新军阀战争宣传周”活动,对唐生智政权溃败时应做的工作置之不理。纵使后来省委迫于各方压力决定组织特别委员会,准备军事工作,但对于行动目标、具体工作并无指示。唐生智政府各机关人员以为湖北党组织必于11月10日、11日举行暴动,他们“搬家得特别厉害,特别迅速”,“使租界交通为之断绝”。然而省委却几番动摇,消极应对,坐失发动暴动的良好时机。基于以上种种,团湖北省委直言,长江局与湖北省委犯了严重的“机会主义”错误,希望中共中央和团中央“严行考究”,“以重政治纪律”。

共产国际代表米特凯维奇得知此事后,致信共产国际执委会,汇报湖北暴动争议问题相关情况,表明在十一月扩大会议期间,中共上层领导人中出现“排罗(罗亦农)情绪”,但罗亦农在目前情况看来并不是右倾机会主义的代表,因此主张“采取一切措施淡化影响”。中共中央参酌共产国际意见,于12月5日形成决议,停止罗亦农的长江局书记和湖北省委常委职务,成立以苏兆征为书记,郭亮、贺昌为委员的中共湖北特别委员会,前往武汉查明长江局和省委之错误,并召集湖北扩大会议解决此事。12月9日,中共湖北特委到达武汉,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委和罗亦农陆续向中共湖北特委提交报告,申明立场。

团湖北省委自鄂南暴动追溯长江局和湖北省委的工作错误,指出鄂南原本可得长足发展,但彼时省委政策模棱两可、鄂南特委临时变更,以致暴动走向失败。鄂南暴动失败后,党的负责人不注重群众工作,在农村中的游击战争“只是少数几个人或军事的号召”。在城市中又未做反对改组委员会的工作,渐次削弱党在农村及城市中的力量,虽然时有群众革命,但却不是在党的影响下发生,这是间接造成唐生智政权溃败时党在湖北不能有广泛行动的主因。湖北省委原先积极筹备暴动,后受长江局决议案影响发生动摇,几乎没有进行暴动的准备工作。因此当暴动开始时,只能全然倚重军事,加之省委负责人临阵退缩、不相信工人,暴动最终失败也在情理之中。唐生智撤出武汉后,湖北政治紊乱、经济凋敝、军阀派系更为复杂,省委主观上虽认为当时局势更适合暴动,但实际上“工作完全不紧张”,“仍旧没有做暴动的准备”。团湖北省委在暴动失败后的几次会议上多次指出长江局与省委的错误,但其总是不承认,亦不改正错误。有鉴于此,团湖北省委召开全体会议,讨论对罗亦农与省委常委处罚情况,以决议案形式建议中共湖北特委给予罗亦农开除中央委员并留党察看处分,给予陈乔年、汪泽楷、任旭、林育南等留党察看处分。

湖北省委在报告中辩称,宁汉战争爆发后,省委预见了唐生智政权行将溃败,并筹备各项军事技术工作,以促进唐生智政权加速溃败。省委虽接受长江局决议案取消暴动,然而决议案本身并无不妥。决议案肯定唐生智不至于马上溃败,却未取消湖北暴动的准备工作。省委接受长江局决议案后也并未抛弃各项准备工作,还召集常委会讨论各方面准备工作及其具体方法,接受长江局决议案是为防止“无希望的过早的冒险投机的错误”。值得一提的是,在讨论并接受长江局决议案时,团湖北省委刘昌群也参与其中,并未提出异议,但“事后工作做不好,完全归咎于党,未免对政治上太无责任心”。此外,中共中央在十一月扩大会议后断言唐生智军队的节节败退,并不足以证明其政权一定溃败,因此省委认为对于唐生智政权溃败时期分析的错误,“党的省委要负责,长江局要负责,同时中央也要负责”。

罗亦农自陈向来肯定工农暴动夺取政权,自到湖北工作以来,其工作布置完全按照中央指示有条不紊地推进。新军阀混战,客观上确是工农群众武装暴动夺取政权的时机,然则湖北主观的组织力量与技术准备并不充分,盲目组织毫无胜利希望的暴动,只会使革命有生力量蒙受巨大损失。关于取消“马上暴动”问题,不是罗亦农一人之意见,当时省委代表陈乔年、任旭和团湖北省委代表刘昌群悉数列席参与讨论会,全体一致同意后才通过长江局决议案。罗亦农还将此决议案告知共产国际代表米特凯维奇,得到赞同后才将决议案下发各级党团组织机关。十一月扩大会议后,中共中央肯定罗亦农“对于湖北总的武装暴动之各方面的准备策略”,但“湖北省委是否能依时而动是问题”。省委对形势变化的应对颇迟钝,11月9日看到唐生智政权有溃败迹象,11日才发布通告,13日始行动,届时唐生智政权及军队已然撤离武汉。罗亦农表示,省委的错误毋庸置疑,但“责任问题,必须弄清”。长江局未看清时局,对唐生智政权在武汉溃败时间估量错误,这点长江局责无旁贷。然而省委对暴动的消极准备并非受长江局决议案左右,而是工运失败带来的连锁反应。团湖北省委对湖北组织现状认识不清,多次罔顾现实地要求“马上暴动”,速求建立短暂政权,缺乏革命长远眼光。还需指出的是,中共中央自迁往上海后,对长江局没有具体指示,十一月扩大会议时也未给罗亦农作报告的时间,武汉暴动期间,长江局吁求无门。在罗亦农看来,暴动的失败应由“国际代表及中央负责任”。

除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委、长江局三个“主角”向中共湖北特委递呈报告外,湖北其他党团组织也各抒己见。中共汉口区委认为长江局和湖北省委对武汉政治观察不准确,没有预见唐生智政权的溃败。省委未注意唐生智政权溃败时武装的准备和军事行动的计划,在暴动期间指挥混乱。省委不深入群众,无法洞悉下层群众具体情形,遂对暴动政策执行不坚决,易轻信部分负责人意见临时更改决议,而决议变更后又未及时通知下级党组织,致使党组织力量损失惨重。中共汉阳县委称省委对八七会议精神未落实传达,湖北各级党组织人员多数并不知悉八七会议精神,甚至连普通的刊物、决议都知之甚少。仓促暴动之时,省委派人不当,多数负责人临阵脱逃,因而汉阳县委作出决议,认为不仅须对罗亦农、省委负责人停职,还须处罚临阵逃脱之人。中共武昌市委认为长江局与湖北省委在唐生智政权溃败前以“反新军阀战争宣传周”代替暴动准备工作,在唐生智政权溃败时对暴动工作指导不力,在唐生智政权溃败后对暴动决策更是迟缓犹豫。省委忽视政治宣传,对于各区、市、县委缺少工作指导。中共徐家棚区委完全同意中共武昌市委观点,希望中共湖北特委根据八七会议及中央扩大会议精神处理湖北暴动争议问题,“方不致使党内群众有所观望与怀疑”。

基于以上湖北各方的表述,1927年12月14日,中共湖北特委召集扩大会议,以图为湖北暴动争议事件拉下帷幕。陈乔年首先指出,在扩大会议召开之即,中共湖北特委以罗亦农停职期间仍每日见客为由,令罗亦农前往上海,禁止其参加湖北扩大会议。中共湖北特委只根据团湖北省委片面报告作出评判,忽视过去省委和长江局的报告,事先停职之举,实乃轻视长江局和省委。中共湖北特委在会议前,对长江局和省委过失之处并无公示,也未召集常委会供省委报告工作,禁止省委借看过去的文件,甚至不让省委参加下级会议。中共湖北特委带着先入为主的观念处理湖北问题,这种做法有失偏颇。长江局和省委在湖北提倡游击战争,但团湖北省委主张游击战争“完全是军事投机、土匪运动”,忽视鄂东北、鄂西等处游击战争取得的成效。刘昌群解释,省委在进行游击战争时既无宣传又无组织行动,易使群众误以为是“土匪运动”。省委发动暴动未深入群众,建立工会只停留在口头上,连八七会议精神亦未切实传达至下层党团组织。陈乔年、任旭随即反驳,省委在八七会议后即召开区、市、县会议报告八七会议决议,并响应会议精神发动鄂南暴动,省委委员在秋收暴动期间依次下乡巡视,而团湖北省委委员从未涉足乡村,却指责省委未接近群众。此外,陈乔年点名刘昌群在湖北暴动期间全程参与长江局与省委召开的历次会议,是决议案的通过者之一,与省委和长江局有连带关系。刘昌群辩解曾在长江局会议上提出在唐生智政权溃败时进行暴动,因争不过“大知识分子”而同意决议。汉口二区书记曹祥华表示:“凡是到会之人统应负责,若说会场赞成,散会又说不赞成,这种圆滑话,刘昌群是滑不过的。”

中共湖北特委、团湖北省委和湖北省委在湖北扩大会议上争锋相对。中共硚口区委书记李耘生直言“现在是湖北扩大会议,不是省委与特委打架”,团湖北省委委员陈声煜表明在会议中“表现出很多党与团冲突的问题”。在部分参会人员反对的情况下,中共湖北特委通过决议案,开除罗亦农、陈乔年中央委员之职,开除汪泽楷、林育南、任旭省委委员之职并严重警告,刘昌群严重警告等。同时,中共湖北特委指示新省委(刘伯庄为书记)将决议案翻印,下发各级党部讨论。中共湖北特委一系列行为使长江局和湖北省委人员愤而不平,围绕中共湖北特委的新一轮控诉开启。

罗亦农对湖北暴动争议问题进行答辩时,指控中共湖北特委有违中央指令,将其调离武汉,无法参加湖北扩大会议,并用“征求群众意见”的办法搜罗湖北省委和罗亦农在武汉暴动期间的过失之处,有意“造成党的纠纷”。罗亦农表示,因其未出席湖北扩大会议,所以对中共湖北特委横加的一切罪名不予接受;同时希望中共中央对中共湖北特委“诬害负责同志”之行为进行处罚。特委如客观地检阅长江局和省委此前的各种政治决议,则湖北暴动争议问题早已得到解决。查办长江局和省委本是政治问题,但中共湖北特委之行动、言论更像是“私人的情感问题”。在调查湖北事件过程中,中共湖北特委偏向指责长江局和湖北省委的党团组织,而且选举新省委并无事前准备,“只拣曾发言反对省委及长江局者七凑八凑集拢来一大些人,至于所提之代表的能力好坏及占的区域重要与否统在所不顾”。

原鄂南特委黄赤光向中共中央提交申辩报告,言明鄂南是湖北暴动中心,湖北省革命委员会也在鄂南,鄂南的地位不言自明,而中共湖北特委书记苏兆征却谓鄂南问题是“小的问题,不必争论”,不容许其在会议上陈述鄂南相关情况。陈乔年、任旭、黄五一联合向中央临时政治局递呈报告,阐明中共湖北特委取消省委过去所有工作布置,又不指示新的工作方针,只专注于收集攻击省委的材料以批评省委。中共湖北特委在湖北扩大会议中既没有传达中央扩大会议决议案,也没有讨论今后工作方针,致使会议“仅开湖北党内纠纷的局面”。湖北省委军事委员会书记关学参、鄂西特委书记张计储指出湖北扩大会议不注重宣传作用,会议的技术准备工作欠缺,以致给工农代表留下较差的印象。中共湖北特委不了解中央扩大会议决议案精神,对长江局和省委带有偏见,动辄批评长江局和省委过去的工作错误,而对其取得的成果只字不提,对湖北事件的处理可谓是“办而不查”,充斥着“小资产阶级之感情作用与报复主义”。

中共中央兼顾共产国际、湖北各级党团组织对暴动问题的意见,于1927年12月18日表示,中共湖北特委未认清湖北扩大会议意义,既禁止罗亦农出席会议,又令陈乔年、任旭离开武汉,致使“两方的是非无由判立,且更大失中央近所提倡的讨论政策须民主化的精神”。中共中央特令中共湖北特委和湖北扩大会议主席团携材料前往上海,拟由中共中央直接主持解决湖北暴动争议问题。12月24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表明罗亦农对于湖北的政治指导并没有犯“机会主义”错误。1928年1月1日,中共中央再次肯定长江局和湖北省委停止“马上暴动”是正确的指导,以刘昌群为代表的团湖北省委主张“马上暴动”,“不仅是一个错误,且系玩暴动”。1月8日,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常委会作出决议,无条件恢复罗亦农、陈乔年等人工作,持续两个月的湖北暴动争议遂告一段落。

结语

湖北党团建立初期,团在组织、人才等方面较党更胜一筹,在法理上却须接受党的领导,这种微妙关系使得两者矛盾滋生。加之党团初建时组织不分、关系含混,双方在组织关系、政治资源等方面的竞争,更加剧了双方的矛盾。为抑制团的“第二党”倾向,党展开党团分化工作,在人才、权力上对团加以限制。团对党颇有微词,从而使压抑已久的矛盾在唐生智政权溃败时是否应举行暴动问题上爆发。

关于唐生智政权在武汉溃败引发的争议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为唐生智政权溃败前的争议。湖北省委与团湖北省委响应中共中央武装暴动夺取城市政权的号召,酝酿湖北暴动。罗亦农回到湖北后分析湖北主客观条件,否决团湖北省委与湖北省委的暴动计划,武汉暴动计划遂取消。第二个时期为唐生智政权溃败期间的争议。唐生智政权溃败迹象明显,湖北省委受时局影响,仓促在武汉发动暴动,致使革命力量损失惨重。党团对暴动看法的差异源于其对中国革命道路认知的不同:长江局与省委倾向于在乡村中发展游击战争,以创造新的革命大潮;团湖北省委在共产国际与中共中央的支持下,宣扬通过城市暴动夺取政权。由于党团矛盾积压已久,加之团湖北省委在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左”倾路线影响下日益走向“盲动主义”,甚至萌生团的“先锋主义”倾向,从而将湖北暴动的失败归咎于长江局和湖北省委对湖北局势的预判错误。湖北党团内部经过几次论争之后,双方互不相让,莫衷一是,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第三个时期为唐生智政权溃败后的争议。团湖北省委一纸控诉信将湖北暴动争议问题推向涉及共产国际、中共湖北特委和湖北各级党团组织的多方互动格局之中。中共中央委派以苏兆征为书记的中共湖北特委前往武汉,但中共湖北特委对长江局和湖北省委的处置有失偏颇,引来各方不满。一时间,中共湖北特委成为众矢之的,各方批评报告纷至沓来。中共中央综合共产国际和湖北各级党团组织意见,召开会议重新审查湖北暴动争议问题,最终无条件恢复罗亦农、陈乔年等人工作,结束了持续两个多月的纷争局面。随着此次湖北暴动争议问题的解决,团的政党化倾向被遏制,工作重心渐次转向青年运动,党团分化工作得以切实落实。

湖北暴动争议问题涉及中共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关键性问题,也留下些许思考和经验。首先,正确处理党团关系。党团自成立以来就存在纷争,经常围绕革命路线、斗争方式等展开博弈。当团组织的力量较大时,容易导致团的“先锋主义”,当党组织的力量较大时,容易导致党对团的“取消主义”,然而党团之间并不是完全对立、水火不容之关系。如在湖北暴动问题中,无论是团湖北省委、湖北省委还是长江局,都认为要通过武装暴动夺取政权,对中国革命形势仍为高涨的估计也是一致的。因此要建立合理的机制处理党内纠纷问题。其次,在反倾向斗争问题上不能“左”右失衡。湖北暴动争议问题,表面上看是由于唐生智政权在武汉溃败时省委没有组织起有效暴动而引起的争论,实际上反倾向斗争才为其根源。团湖北省委在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左”倾盲动主义的浸染下,将罗亦农视为“陈独秀派”,即右倾机会主义的代表。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共中央临时政治局在湖北暴动争议问题中未陷入“非此即彼”模式,成功化解了危机。最后,探索自身发展道路的曲折与漫长。团湖北省委遵循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以城市为中心进行暴动、夺取政权的方针,主张立刻发动武汉暴动;长江局则将目光从城市转向乡村,主张在乡村中进行游击战争,开展土地革命,为探索“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道路提供经验。

党团纷争并非湖北所独有,同一时期中共各省党团如江西、浙江、四川、广东等,关于是否暴动、在何处暴动都存在分歧,这是独有政治环境和党团运作机制的产物。党与团在竞争与纷争中找寻各自合适的定位,但竞争与纷争向来不是党团关系的中心,协调与配合才是党团关系的主旋律。党与团是在竞争与纷争、协调与配合中调适关系,经历了漫长且复杂的过程,才最终趋向良性的互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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