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子青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0)
国有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支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积极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创造了显著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实现国企的持续高质量发展,党和国家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职业经理人制度正是此项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职业经理人是指在一个所有权、法人财产权和经营权分离的企业中负责经营管理的专门人才,是在“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下进行选聘和管理的,在充分授权的范围内依靠专业的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高级管理人员。一般包括总经理(总裁、行长等)、副总经理(副总裁、副行长等)、财务负责人和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职业经理人制度,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这项改革作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手段,旨在健全市场化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科学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选拔一批适应国有企业发展需要的、政治坚定、业绩突出、能扛大旗的管理人才队伍,充分发挥职业经理人的引领作用,助力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各行各业通过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在提高国资效率、增强企业活力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要看到,职业经理人制度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有区域与行业发展不平衡、薪酬激励与考核评价机制不全面、监督与问责机制不完善等。总的来看,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任重而道远。
我国的国有企业领导制度先后经历了“一长制”、党委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负责制、职业经理人制等,在发展中不断优化,接受时代的检验。“一长制”起源于苏联,由列宁提出,指个人对经济机构全权负责。中共苏维埃期间,公营企业实施过类似“一长制”的厂长负责制。新中国成立前夕的《共同纲领》指出,在国有企业中应实行工人参加生产管理的制度,即建立在厂长领导之下的工厂管理委员会。1954年,党中央同意并转发华北局《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决定》。该决定解释厂长负责制是厂长受国家委派对企业的生产行政工作进行专责管理的制度。厂长对完成国家计划、对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财务工作均负全责。随后,“一长制”在不少工业企业运作起来了。但是,这种制度过于独断,不仅弱化了党委的作用,而且脱离群众,在推行过程中暴露出不少现实问题,引起了很多争议。1956年的中共八大否定了“一长制”的作用,确定国有企业实现新的领导制度——以党为核心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领导制度,即“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59年,毛泽东同志提出,资本主义企业与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不同在于资本主义国家实行“一长制”,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至此,“一长制”逐渐被淘汰,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登上了历史舞台。但是,这项制度也有缺点,比如割裂了指挥权与管理权,不利于工厂管理和工业体制管理,在改革开放以后渐渐不能适应国企的管理要求。1978年,邓小平同志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采取扩大管理人员权限、善于选用人员、严格考核等方式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责任制。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同志提出通过试点,逐步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慢慢过渡到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90年代初,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国企试行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会议明确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改革和完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保证厂长(经理)依法行使职权,企业中的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2002年,国务院在人才纲要中首次提出建设职业经理人队伍,开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企负责人制度;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需要在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下,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利用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2016年,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在人才培养方面,结合内部提拔和外部引进,畅通现有经营管理者与职业经理人身份转换通道,进一步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2020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方案中明确国企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就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要继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同年,国资委印发《“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首次从政策层面上明确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基本概念、范围、职责、操作流程、考核机制、监督措施等,为后续的改革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指导。
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实行,是国有企业在人事管理制度上的重大变革,在政策制度的指导下,各地也不断尝试着相关实践。2016年,国务院尝试在现有的、实行市场化选聘的单位中,优先选择处于充分竞争领域的商业类企业试点,并鼓励条件成熟的央企选择子公司开展试点,相关国有企业响应国家号召,在第一时间行动起来。国投集团子公司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在当年就通过自主决策选聘了新一届经理层成员,随后,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2017年底,上海市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并选取上港集团、华建集团作为试点单位;2018年,江苏省选取华泰证券、徐工集团等作为第一批混改试点企业,大力推进职业经理人试点;之后,华泰证券宣布在全球选聘职业经理人,并在2019年底公告了市场化选聘完成,新的高管团队组建完毕。行业方面,金融企业试点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渐常态化发展,公开选聘高管的行为屡见不鲜。2018年,交通银行挑选经营单位副职岗位进行试点,在管理、薪酬、考核等各个方面深化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目前,不少先进企业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改革经验,在几年的实践过程中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注重选聘、契约、考核、薪酬、退出、监管等各个环节,将党管干部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有机结合起来。目前,各地政府还在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各行各业的国企也积极投身改革的大潮。
国有企业一直是党和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不同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经理人制度逐步得以建立并发展起来。这套制度最大的特色是企业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更加清晰,党委把握方向,掌握大局,厘清权责边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制定战略决策,防范重大风险,依法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经理层由董事会授权,主抓业绩,谋求发展,负责各项经营管理要务。
马克思曾经说过,“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近年来,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对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一项新的管理制度的诞生,必然会遭遇困难与挑战,才能经历风雨、破茧成蝶。目前,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还有一些亟须突破的难点。
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行业效能的影响,经济发达地区如东部沿海省市的探索实践较多,金融业等景气程度较高、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的成功经验较多,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产能落后行业的探索尚在起步阶段,职业经理人市场还在萌芽状态,职业经理人市场评价体系还在探索。未来,要根据区域、行业的特点,科学设置职业经理人制度改革的进度和目标。同时,应鼓励区域、行业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推动共同发展。可以树立模范典型企业,加大传播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可建立对标找差机制,让先进带动后进,对口支援,齐头并进,早日将职业经理人制度落到实处,将国家政策要求落到实处。
目前,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化程度不一,薪酬激励政策与市场对标尚有差距,要想合理体现职业经理人的价值,亟须建立更为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应明确职业经理人能上能下,奖罚分明,结合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充分运用现有政策,科学运用股权激励、分红激励等工具,实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相互补充、相互配套的考核机制,丰富完善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要继续完善业绩考核办法,坚持正面评价与负面评价相结合,对于指标完成度高、经营业绩优秀人员给予奖励;对指标不能完成、经营业绩不佳人员要扣减薪酬,视情况调整岗位,并在到期后不再续签。构建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经理人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力度,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努力营造职业经理人成长环境,唯有如此,才能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激发职业经理人的积极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职业经理人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是经营的掌舵人,肩负着搞好国有企业,壮大国有经济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国有企业在进行市场化选聘时要严格把好“入口关”,对待候选人要做好背景调查,挑选出真正具有崇高理想信念和高度职业素养的专门人才。另外,企业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功能、董事会的决策功能、监事会的监督功能、经理层的经营管理功能,各司其职,不越位,不缺位。同时,应建立完善的退出与问责机制,一旦职业经理人发生违法违纪违规事件,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党组织和纪委应主动介入,做到有纪有法必依、执纪执法必严、违纪违法必究。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国有企业各类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各类要素活力。职业经理人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意义深远、责任重大。职业经理人制度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选项,如果企业中没有自己的职业经理人乃至职业经理人队伍,去直面国内外市场的严峻考验,国有企业就难以在“做强、做优、做大”的试卷上交出令人满意的答卷。就职业经理人及其队伍而言,应建立“个人品牌”乃至“团队品牌”,利用品牌效应,服务于自己的职业。未来,各行各业要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步一个脚印,一棒接着一棒,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国企深化改革政策的落实落地,进一步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以更高站位、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推动职业经理人制度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