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是摸清矿山污染底数、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监管的基础性工作。为保证工作质量,生态环境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照《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技术方案》,围绕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及重点矿山(图斑)清单,审核了沿黄9省区实施方案。总体来看,沿黄9省区制定的实施方案内容全面、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组织有关技术单位,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县区,深入一线开展技术指导和重点问题研究,帮助9省区加快推进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来源:生态环境部)
会议指出,长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持续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手段,是巩固提升“十四五”水环境质量的现实需要。整治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难点问题,后续务必直面挑战,加强截污治污工作,解决污水违规溢流直排等突出问题。
会议明确,按照行动方案要求,要在“十四五”期间夯实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基础。在长江经济带 11 省(直辖市)63 市(州)的整治范围内,落实10项具体任务:建立整治工作台账,统一命名编码,全面开展监测,实施污水溯源,编制实施整治方案,完成树标立牌,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强化截污治污,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打造整治样板。
会议强调,整治工作实行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地方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生态环境部门是牵头部门,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协同做好整治工作,提升截污治污工作水平。(来源: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