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士訚
(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 100089)
民族国家建构与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在西方国家,如果以新大陆为起点,早发的民族国家经历了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其间经历了国内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市场的开拓。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民族国家经历了由王朝的民族国家向“公民”的民族国家的转变。而在发展中国家,独立国家的民族国家建构进程是在一个快速的时空演变中进行的。在这种剧烈的变革中,传统的、近代的各种关系和秩序随着“独立国家主权的建立”而汇合到了一个政治共同体中,速成的民族国家也就成为这一变革的典型特征。
从1500年发现新大陆以来,西欧国家进入到一个发展的变革时期。各国海外殖民地的发现,国际市场的拓展以及由此而来的国内经济增长方式的变革,促进了封建主义的瓦解和近代民族国家的起步。为了在群雄争霸的舞台上获得优势地位,各国在经济、文化和知识的变革中,纷纷在国家形态上进行调整,把“人”从原来相对狭隘的“共同体”依附中解放出来。在此浪潮中,传统的国家逐渐告别了王权的统治,进入到了一个基于“人权”的地域共同体时代。由此,民族国家也就成为获得国家竞争力的最高组织形式。在这样的环境中,西欧沿海国家,如英国、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荷兰等国走在世界最前列,他们不仅进行了对海外殖民地的瓜分,而且也极大地推进了国内民族国家的建构。
西班牙、英国等西欧民族国家建构的集体行动带来了系统效应,各国纷纷复制。在欧洲范围内,随着社会变革的到来,中欧、东欧和南欧等地区诸多国家进入到激烈的竞争之中,并最终导致17世纪前半叶的“三十年战争”和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建立。这是近代历史上的第一个国际条约,同时也标志着民族国家开始纳入到国际体系之中,一种超越古代帝国、王朝或宗教信仰的主权国家开始进入到“国家法”体系中。在欧洲之外,民族国家的建构也随着西欧殖民主义的铁蹄,进入了北美和拉美地区。不同的是,北美地区更多地复制了西欧资本主义的成分,在西欧思想影响下,开始在新的资本主义基础上,具体而言就是在“个体”公民的基础上建立民族国家。在拉美地区,更多地汲取了日渐衰落的天主教的权威理念和封建的等级特权思想,在一种“美蒂索”的混合文化中建立了拉美式的民族国家。然而在发展中国家,却是另一番景象。笔者根据中国学者对19世纪初到1990年成立的国家状况自制图1如下:
图1 19世纪初到1990年成立的国家数量
从图1中的数字变化反映,在1821—1825年、1916—1925年、1946—1950年和1956—1980年四个时间段中,新兴国家数量在不断增长。尤其是二战后自1950年代起,新兴国家的增长更为突出,主要集中在拉丁美洲、非洲和亚洲三个地区;再一个是冷战后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这些地区的人民与殖民主义之间的矛盾上升为国内的主要矛盾。在这些地区或国家中,各个民族和当地的统治集团陷入到严重的民族生存危机之中。受近代以来民族独立运动的影响,殖民地民族独立风起云涌,分散于这些国家的抵抗运动和组织逐渐汇合起来,形成了庞大的建立独立国家的力量。就外部环境看,在殖民地人民的独立斗争时,恰是帝国主义国家之间陷入到彼此间的残酷斗争之中。从图1可以看到,一是拉美独立国家。他们建国的时间是19世纪初,欧洲卷入到拿破仑发动的一系列战争中,西班牙和葡萄牙忙于欧洲事务,“只好听任其殖民地自行变化,所以也就激发了革命思想和力量。”在此时期,拉美出现了不少独立国家。二是亚非独立国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老牌帝国主义国家实力大减。美苏冷战开始,两大国家及其影响的国际势力集团展开了激烈的较量,从1945年到1980年的30多年时间中,大量非洲和亚洲国家利用国际的有利时机,摆脱了殖民地地位,建立了新的国家。上述两大地区的民族国家都是在殖民主义阵营内部出现争斗的条件下,利用短暂的“空隙”而走向独立的,一种速成的民族国家也就成为多民族发展中国家一个特点。
速成的民族国家之“速成”指的是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和兴起的国家-民族(state-nation)即主要通过政权的力量,将生活在其中的民族群体置于一个领土范围内,组成了由多民族构成的政治共同体。这些“国家-民族”主要集中在亚洲、非洲等广大的第三世界地区。不可否认,在东欧地区也有类似的国家,不过在世界经济体系中,他们处在中间地带,而亚非拉三大地区主要作为这一体系的边缘地带。这些速成的民族国家有如下基本特征。
首先,是时间紧迫性。比较起早期形成的民族国家来,速成的民族国家在时间上带有建立时间短的特点。如有学者指出,在这些地区,“解放是一个始料不及的快速进程。1957年到1962年仅仅五年时间,就有25个新国家建立起来,其中大部分只经历了短短几年的准备期”。由于时间紧迫性,决定了政治态度和政策选择上的紧迫性。急转直下的形势使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建国后“被迫向左转,苏联发展模式变得越来越有影响力。”他们普遍认识到,“苏联模式是一种以国家为中心,以公正为导向的理念……这些理念还与这样一种信念联系在一起,即苏联比美国发展得更迅速”。印度总理尼赫鲁在1947年对来访的苏联代表团说:“过去多年来,由于多种原因,我们一直怀抱着极大的兴趣观察苏联,尤其是苏联在过去二三十年里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你们在许多领域都是先驱,我们眼看着你们以令全人类震惊的速度变革了贵国的辽阔疆土。不可避免地,既然我们期望印度发生巨大的变革,我们就想以你们为榜样。我们渴望了解你们的成就和取得成就的方法。在你们取得的所有成就中,有一项是苏联科学的巨大发展,另一项是将科学成就应用于改善苏联人的整体生活水平的做法。”
多民族国家的独立受到了民族独立运动领导人强烈的民族主义思想的影响。对于肩负领导一个国家民族解放和独立的政治精英和领导人而言,他们在与社会下层民众的接触中,深刻体会了国家的积贫积弱,目睹了不同民族艰难的生存样态,诸多困难深深震撼着他们的心灵,强烈的民族自尊心使他们要兑现给那些跟随和支持自己民众的承诺,立誓要在最短的时间内改变国内这种状况,而诸多的社会问题只能留给独立国家建立后消化解决。
由于形势急转直下,涉及建国的很多问题来不及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同时,由于形势发展和巩固政权的需要,政治精英教育背景的状况,以及他们在对民族国家建构上的诸多选项更多地受到了来自外部,主要是欧美国家文化或是苏联的价值观念的影响。在当时这些方面的“理性选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为后来这些国家的发展带来了不同的影响。
其次,人为性,即充分利用政治的、行政的,甚至宗教的手段推进国家建构。发展中国家中的民族国家是一种“国家-民族(state-nation)”,即通过国家政权将不同的族群纳入到一定的政权管辖之下,组成一个政治共同体,被纳入其中的不同族体对所加入的政治共同体抱有不同的政治态度。他们有的虽然自身弱小却不得不委身于一定的国家之中,如生活在巴西或印度尼西亚的原始部落;有的被殖民主义者强行归入到一个与自己竞争或交恶的势力范围内,并随着新的共同体建立而保留在这一国家之中,这种状况在非洲大量存在;也有的由于殖民主义者征集劳动力而移民到一个新的地区,后来他们成为新国家的外来者,寄人篱下,如东南亚的华人。这样,当发展中国家宣布独立时,其内部也就存在不少“其心必异”族体。
对于一个速成的民族国家来说,发展经济是首要的任务。其中,加纳独立运动领袖恩克鲁玛(Nkrumah Kwame1909—1972)的“喷气推进”论具有典型意义。他指出,“(我们这个曾经的)依附地区在教育、农业和工业上均十分落后,政治独立之后还必须赢得经济独立,并以此维持政治独立,而这就要求我们的人民付出全部的努力,要求我们发起一场对智力和人力资源的总动员。一个曾经的依附性国度要想存活下去,就必须在一代人的时间里完成其他国家花了三百年或更多时间才实现的成就。可以说,除非它是‘喷气推进’的,否则它就会落后,而它通过斗争得来的东西也将面临危险。”不少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精英最初都是抱着真诚的希望,想在短时间内赶上和超过发达的西方。在这样的决心和意志下,“发展型”国家成为他们的不二选择,其基本特点为:(1)计划性,即经济计划无论从数量、规模、目标实现上均有时间要求;(2)行政权力推动,即经济发展在行政的力量组织下展开;(3)资源的垄断和分配,国家对一定重要资源的控制和分配。
再次,变动性。这些速成民族国家通过对国内外变化了的政治和经济形势进行调整,力求在短时或同时达到最大的经济或政治效果,即在积累财富和满足社会对物质生活需要的同时,将“人们的忠诚从宗族、部落以及宗教上剥离并转移到新的民族国家”的认同上来。除此之外,改变西方民族国家发展上的时序,力求在短时间内实现制度上的“跨越”,实现一场“整合式革命”,即通过行政力量,将处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群体纳入到一个设计好的“现代”民族规划中来,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起一个同质的民族。文化学家格尔茨指出,“民族团结的取得越来越不是通过诉诸血缘与地缘,而是通过诉诸含糊的、间断性的也是规范化的对公民国家的忠诚,这种忠诚或多或少由政府运用警察力量与意识形态规劝予以加强。”
速成的民族国家离开了制度的建设是难以想象的。但是,由于国内多元异质性因素的制约和国际形势的急剧变革,使得速成国家的政治精英认识到,要在变化了的政治世界中生存下去,就要根据形势的需要不断进行制度上的“转型”或变革。尤其是在国家还非常弱小的情况下,这些国家为了适应和发挥社会内部多元力量的积极性,在政治上仿效西方国家选择了多元政治的路径,但随之这种新选择给发展中国家带来的种种动荡,使一些国家不能不将“权威”作为国家建构的发展方向。而到了80年代,这种选择更加突出。受西方市场自由化模式的影响,一些发展中国家又开始青睐西方的“自由民主”。在此方面,早发的民族国家在实现民族国家和民主国家的二者统一上用了上百年的时间。“在美国,光是建立开始为所有公民提供平等机会的制度就用了好几个世纪。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在宣扬‘人人生而平等’的时候,‘人人’实际上指的是‘所有拥有土地的白人男性’。新成立的各州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才放宽了选举权对财产的限制,允许穷人投票。”而在发展中国家几乎在一代人之间就发生了。亨廷顿在《第三波》曾描绘了人类民主化经历过三次浪潮:第一波民主化长波,1828—1926年;第一波民主化回潮,1922—1942年;第二波民主化短波,1943—1962年;第二波民主化回潮,1958—1975年;第三波民主化浪潮,1974年到目前为止,第三次浪潮已经进行了40余年时间。尤其20世纪90年代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民主化”改革,21世纪中东地区的“颜色革命”更是来得快。
最后,快慢交错性。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不同民族群体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速成的民族国家在民族主义者或杰出人物的领导下,凭借一定的民族群体和武装力量建立了独立的主权国家。随着主权国家的建立,生活在一国之中的不同民族群体不管发展阶段如何,随着迅速的政治变迁而纳入到一个“现代”的政治共同体中。但是,这种“现代”政治形式的降临并不会在很短时间内改变传统社会和传统文化给他们带来的影响。现代的政治形式进入到“传统”中,试图改造和影响其发展方向。反之,“传统”的秩序也影响着“现代”。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与“庇护关系”联系在一起,非正式规则改变着现代政治法治的刚性。
速成的民族国家是在内部急剧的变革中发展和建立起来的。由于时间发展快,整个国家仅仅获得了领土和主权,而整个社会还来不及改造,大量的民族群体依然还处在原生的状态上。尽管殖民主义的到来促进了这些国家一些地方的城市、沿海地方或现代矿山的建设,修建了铁路和港口,但这些建设主要服务于殖民地国家掠夺资源和输入商品的需要,并未对整个国家的人口布局,尤其是整个族体生活的空间产生根本性的改造。大量的以家族和部落为聚合形式的组织星罗棋布于各个地方,他们有着自己生活的土地资源,并围绕这些有限的资源形成了自己特有的认同和各自不同的精神空间,在非洲、中东、亚洲和拉美地区的不少国家中形成了一个个“部落社会”。即使独立后,一些国家通过发展经济,促进了不同族体之间的交往交流,不同民族群体之间交叉融合的状况获得了发展,但总体来看,由于整个社会依然处在贫困状态下,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依然有限。经济、交通和商业网点的建设发展缓慢。因此,同一领土控制被多元的“族体空间”分隔或影响,国家不同程度地处在了沙滩上。
除了民族的聚居性状况改善各有不同外,重要的是教派参与其中,进一步强化了一些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精神断裂。其中,中东最为明显。在这一地区的不少国家尽管在宗教信仰和语言上存在着高度的同一性,但在对宗教教义的理解上存在着很大的分歧,作为最具有影响的逊尼派和什叶派往往互不相让。除此之外,这一地区的犹太教、基督教及其内部的教派,更使这一地区的宗教教派冰火不容。在宗教的影响下,宗教认同把人们认同引向了一个精神的力量或偶像上,并通过组织、仪式、占有土地或财产等将信众凝聚成一体,严格的教规把社会成员分为了“你们”和“我们”。宗教上的严格的单一认同特点和排斥特点,正如阿马蒂亚·森说的“身份与暴力”的联结更使这些国家对社会的改造举步维艰。不可否认,随着现代化的步伐和外部世界的影响渗透到这一地区,一些国家为了维护和平与稳定,采取了宗教宽容政策,但由宗教教派分野与形成的聚族而居格局,使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领土空间又被各种异质性族体的空间所分隔,从而形成了“蜂窝”状。这种状况不能不对国家的凝聚力产生重要的影响。
如何把速成的民族国家中的居民组织起来纳入到一个统一的国家中,人口的公民化成为不少国家的选择,即通过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体系,将境内居民纳入到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网络之中。这样,既保证公民不再受到任何地方种族的侵犯,又能通过对公民财产和自由身份的承认和保护,使公民进入到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更为广泛的社会交往体系之中。国家通过对公民身份的承认和保护,也实现了对公民的管理。随着多民族国家经济发展,公民身份的获得和内容的不断丰富也为速成的民族国家发展带来了种种社会变迁。
然而现实地看,速成的民族国家又不能离开“自然国家”的纠缠。经济学者道格拉斯·C.诺斯曾创造了“自然国家”的概念,他用相当的篇幅分析了古代社会的自然国家,指出“在自然国家,支配联盟中的大部分关系是人际关系化的,而不是非人际关系化的”。他又说:“自然国家的强势成员拥有创建大型社会所支持和承认的组织的权利”,“自然国家通过创造和操纵利益来保障社会秩序。”因此,“自然国家的逻辑”在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变迁中得到集中体现。在这样的国家中,以人际关系化为基础的统治者为各种分利集团所影响,庇护关系以及各种非正式规则纠缠在一起,构成了速成的民族国家内部庞大的关系网络。
民族国家无疑需要官僚队伍,但在一个教育落后且又为各种私人关系所影响的状态下,不能不使速成的民族国家的官僚队伍出现二元化倾向。即一方面,由于受到现代国家体制的影响,经过教育的一些社会精英进入到公务员队伍中,充当了各级的官僚;另一方面,快速的建国和发展进程又使这些国家不得不借助于传统的力量,以弥补现代国家官僚上的空缺。主要表现在:(1)留用殖民地时代或旧政权中的一般公务人员;(2)利用各个民族地区中的头人或宗教人士;(3)军队中的一些军官;(4)与统治者密切相关的人员,即所谓的亲信。时间的紧迫和国内教育文化的落后,官僚队伍的建构除了要采用一些知识精英外,主要的力量来源于与自己相关和有着密切联系的力量。他们是传统文化的继承人和弘扬者,尤其当他们和政治权力相结合时,政治权力也就成为弘扬传统文化的工具,同时他们也成为传统文化的保护人。虽然多民族发展中国家采取了现代国家的某些形式,但在一定的条件下,难以摆脱“再封建化”的风险。
在速成的民族国家中,虽然公民关系已经建立起来,但庇护关系穿行其中,各种原生的情结和非正式的规则影响着“公民”的权利行使,甚至使其徒有虚名。“新兴国家的人民大众因为是多民族的,通常是多语言的,有时还是多种族的,因此认为这种隐含在‘自然’多样性中的直接的、具体的而且对他们来说是有内在意义的分类是他们个性的实质性内容。放弃这些具体而熟悉的识别方式,而拥护一种概括的承诺,将自己置于高高在上的、在某种程度上陌生的公民分类秩序中,要冒失去自主和个性的风险。”
速成的民族国家也建立了各种正式的政治制度,并在不同国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不过即使如此,非正式规则在社会和政治生活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毕竟,对于速成的民族国家来说,正式制度多是在建国以后逐渐建立起来的,而在社会生活中,非正式制度同样构成了社会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政治整合功能。主要体现在:其一,非正式制度更直接与民众联系,它已经渗透到民众的生活中,成为人们利益表达和聚合的重要机制。如有学者指出,在拉美的洪都拉斯,比例代表制无法提供有效的激励机制,而庇护关系为利益表达提供补充。“如果没有庇护关系,国会立法过程可能会完全忽视贫穷农村地区的利益。”其二,非正式制度有助于缓和正式制度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一般而言,正式的政治制度具有强制性,难以缓和,在实际运用中,很难适应速成的民族国家多元的和多变的状况。而非正式制度可以通过“君子协定”化解分歧。其三,非正式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治理成效,使一些难以解决的事务通过某些私人关系而立刻成行。
速成的民族国家获得边界和领土。边界是一国行使主权管辖的标志,是一国区分于另一国最明确的界限。为了维护这一“界限”,各国均要对其进行各种政治的、军事的和文化上的种种建设。凭借这种建设以宣誓此地归我所属。同时,只有拥有了这一界限,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一国的领土安全和主权的完整。一国的边界之内是该国进行统治的区域。在这一区域内,国家是它的最高主权者,实施着对领土内的物质资源和人口资源的控制和影响。国家规模有大有小,因而管控的范围也有大有小,政治空间也有大有小。
在速成的民族国家建构中,边界是一国权力的边缘地带。在这些地带中,生态环境和自然环境比较恶劣。由于疏于管理,常常是走私和非法武装发展的地方。不仅如此,边界地带又是跨界民族存在比较多的一些地方。边界两边的民族同属一个民族,如巴基斯坦俾路支民族,阿富汗和伊朗的普什图族即为如此。由于殖民势力的强制划分,在非洲国家中横生了大量的跨界民族,给多民族发展中国家带来了种种麻烦。
再一个是亚民族群体的政治空间问题。在诸多的多民族发展中国家中,有一些族体在历史上曾经建立过自己的政权,获得过一定的政治空间。由于历史和后殖民地历史原因,这些亚民族群体被纳入到一个新的统一的主权国家中,他们对自己的空间管辖受到来自中央政府的重新规划和影响。在这种背景下,也就产生了不同地方的划界、资源的分配、政府权力的范围等方面的问题。不少国家由于划界问题而冲突不断。在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空间中,国家强调领土统一完整,但又不断地被诸多小的政治空间所分隔,从而使多民族发展中国家存在着民族群体“空心化”的危险。
国家的凝聚力(cohesion)是一种对国家的认同和忠诚,它意味着社会成员与国家保持一致,并对国家保持一种支持的心理和态度,它是国家保持稳定和强盛的政治保证。多民族发展中国家在取得独立或面对外部压力时,不同的集团或群体由于共同的利益捐弃前嫌,联合在一起。为了尽快从殖民统治的高压和剥削中解放出来,实现国家振兴,多民族发展中国家通过人口的国民化,使国内的居民从部落、家族、地方势力或教派中解放出来,而聚集于国家之下;同时也试图通过人口国民化的进程,缩小和规范国内传统力量,使其隶属于国家,服从于国家的秩序和安排。但是,人口国民化就能获得“国家凝聚力”吗?问题并非那么简单。这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表现出来。
首先,速成的民族国家虽然在宪法和法律上确立了公民身份,但是随着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公民与国家相互间有了更多的互动。现实中的公民如前所述是处在各种复杂的关系结构中的人。“社会势力”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博弈,都在争夺各自的人口,因而不可避免地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国家建构质量:国家力求通过行政的力量和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角色试图改变公民的认同方向,使公民从对原生关系和群体结构的认同中解放出来,但是,由于不少发展中国家受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国家治理能力和在国际秩序中的地位限制,国家难以如愿以偿。然而,现实中的公民在社会经济和各种文化条件的限制面前又表现出较强的理性选择的特点。也就是当国家情势比较好的时候,公民能够认同国家,反之,当国家走向衰落、国家管理能力衰落时,单个公民就会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本,倒向族体、教派和部落,试图寻求这些“社会势力”来安身立命。在这种变化中,国家的凝聚力也在发生变化。一旦国家走向衰落,社会势力走强,国家凝聚力就会下降。
其次,作为速成的民族国家虽然在“国家权威体系与大众的情感和政治忠诚之间”形成了某种“非常细弱的连接”,但这种“联结”依然是脆弱的。原因在于,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国家认同具有先天的不足。什么是国家认同?人们有着不同的解释,但总体上表示的是构成国家内部不同背景成员从心理上、思想上和行为上对所在国家、秩序和各种关系的认知与归属,国家认同的本质就是凝聚力,它是一个国家获得生存、发展和获得国际地位的保证。尤其在国家遇到困难和危机时,国民表现出来的团结一致,常常使国家能够共克时艰。然而,速成的民族国家来得迅速,很多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改造或弥合,造成了新的国家缺乏全民的认同支持。主要表现:(1)历史因素。速成的国家没有产生前,诸多的族群生活在各自的生活区域中,彼此之间少有接触。他们所熟悉的只是他们的族群或宗教教义,而对国家为何物从来没有听说过或接触过。(2)殖民主义者伤害。由于殖民主义的分而治之、挑拨离间,民族群体只认识殖民主义者,而对自己生活的国家毫无感情,或是敬而远之。(3)复国主义理想。即由于失去与同宗民族联系而归入一个陌生的国家中,对所生活的国家充满了仇恨,并一直卧薪尝胆,寻求机会,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宣布成为属于自己族体控制的独立国家。(4)族群身份竞争带来的不平衡。主体民族处于优势地位,边缘族体处在受压迫和剥削地位上,后者表现出对国家及其现有秩序的失望或反抗。(5)跨族性因素或国际势力插手,进一步强化了一些民族群体对所在国家的离心倾向。上述种种决定了速成的民族国家在认同上的脆弱或相当脆弱。
再次,政治一体化受到了多元政治的解构影响。由于受到殖民主义历史的影响,在政治上采取了“多党政治”。这些政党不管是基于利益或是纲领而结合成的还是以族群为背景的,都在不同程度上代表一部分群体或集团的利益。但是,在一个内部政治一体化脆弱、统一的“国族(nation)”基础不牢的国家中,多党政治带来了族体意识的凝聚和强化。如果加上宗教的力量参与其中,更使已经分化的族体间差异变得更加自觉和强化。发展中国家由于族体、语言、宗教、文化等方面多元化,本身就有“族际”裂痕的因素。虽然各国在自己的实践中加强了法律和制度上的建设,以增强自己的黏合性,但凝聚力依然受到来自各种多元力量的解构或削弱。
最后,国际关系格局的影响。速成的民族国家建构是在复杂的国际形势背景下开始进行的。与早发的西欧民族国家建构不同,发展中国家的民族国家建构是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已经编织起来的世界体系中开始的。几百年的殖民体系以及独立后美国和西欧国家凭借其在国际体系中“核心地位”,对发展中国家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政治、文化、经济和科技等诸多领域的“渗透”,由西方国家编制起来的“微观权力”网络在这些国家中遍布开来,与发展中国家的各个领域建立了广泛的联系。尤其重要的是,在此之中的政治殖民主义伸展到了不少发展中国家的议会和政党体系中。它和经济殖民主义相得益彰,左右和影响着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发展和族际关系。而在发展中国家的族群和政党中,同样存在着不同的利益集团和族群委身于西方的利益诱惑和支持下。如乌克兰东部民族和西部地区的民族群体各有自己的选择,在伊拉克的库尔德人和伊拉克人之间都存在着复杂的西方背景。这些怀有各自利益和认同倾向的民族群体一旦遭受到政府或执政的政党挑战时,就会成为西方国家的马前卒。显然,处在被美国等西方国家所影响的发展中国家的族际关系不断地受到了利用和挑拨,国家凝聚力受到了极大的挑战。
总之,在多民族发展中国家中,虽然伴随着社会一体化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公民之间的交往有了不同程度的进步,但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国家凝聚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公民化主要解决了将国家的秩序下沉到公民身上,但由于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复杂环境,所以关键还是要在国家建设上下功夫。从不少崛起的发展中国家经验,尤其是俄乌冲突以来,中国、印度、南非、巴西等国的立场和态度中可以看到,多民族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凝聚力首先要坚持独立自主的发展道路,即发展中国家必须要根据自己国家的状况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依附于别人的国家是没有出路的,民族国家也难以建构成功。乌克兰的教训说明了这一问题。其次要在结构上下功夫,也就是要建立自己的结构体系。结构正确,则民族国家建构牢固,结构变动不居,则国家难以稳固。有两个方面是重要的:一是国家要不断促进不同族体和人员之间的广泛交往,推进不同族体之间共同的身份发展,进而言之就是国族的发展。二是推进和发展一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国家权力与社会势力之间的互动和互构。在多民族发展中国家,一些政治家和政治精英青睐于强国家的方式来解决国家的凝聚力。实际上,大量的社会事实说明,在一个族体林立的社会中,单独地强调强国家建构并不一定带来族体的向心发展。在多民族发展中国家,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动从来是获得国家凝聚力的重要机制。就前者而言,首先要有政治组织,这个组织不仅能够将多元的力量纳入到一定的秩序之中,而且通过一定的机制安排来适应和满足来自社会大多数成员参与政治的需要;就后者而言,多元的力量能够通过相应的机制达到互动互通,也就是不同族体或群体与国家之间能够实现良性互动。在此,为什么新中国成立后会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就在于横向间的族体交往与纵向间的互动互通结合,从而使中国获得了强大的政治凝聚力和民族凝聚力。国家也只有在这样广泛的社会交往与凝聚力生成中,才能不断地改造和影响国家内部由于异质性文化带来的离心力,夯实国家共同文化和共有精神的基础。
速成的多民族国家是一个历史的选择。这一选择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而言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在国内外复杂多变的形势面前,进行了新的转型,实现了从古老的、传统的和非独立状态下的国家向一种新型的国家转变。对于这些国家而言,这是一次巨大的进步。但是,也要看到,这一转变的路程还相当长远,任务还十分艰巨。在此,多民族发展中国家首先要选择自己的独立发展道路。道路选择有定力,则国家有凝聚力;反之,各方无所适从,也就没有国家凝聚力。其次要铸牢结构关系。结构是一国之基础,一国结构关系牢固,国家凝聚力则强;结构关系混乱,则会殃及国家认同。因此,发展中国家只有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结构关系,克服自身民族国家建构的先天不足,才能实现民族国家不断走向强大和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