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亮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沈阳市 110003)
为引领推进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高品质基础设施支撑,加快建设人民满意交通,201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印发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了建设品质工程的要求,提出了评价标准,部署了专项行动。品质工程追求工程内在质量和外在品位的有机统一,以优质耐久、安全舒适、经济环保、社会认可为建设目标的工程建设成果[1]。通过示范引领、稳步推进,总结推广创建经验,建立健全创建机制和评价体系,引导全行业扎实推进品质工程建设,推动行业技术进步[2]。为提高工程耐久性和使用寿命,2018年进一步提出了打造“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目标,逐步形成一整套适用于工程建设耐久性的技术和标准,为建设质量耐久、安全可靠、经济环保、传承百年的高品质交通基础设施持续提供技术支撑[3]。
经过近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总结了省级公路品质工程评价的一些经验,供广大建设者参考。
品质工程评价是品质工程创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对整个建设工作的认可和总结。
参与省级公路品质工程评价工作的项目,不限制建设等级和建设规模,在建工程和已交竣工的工程均可参加,但应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批复,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技术力量强、管理水平高,在提升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方面采取创新性技术措施,有突出特点和亮点,能够代表本地区建设水平,对后续同类工程建设有指导意义。
项目应制定“省级公路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方案”,明确主攻方向、技术路径、推进步骤、预期目标等,认真组织开展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项目选取的主攻方面应积极响应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建设研究,路基路面工程应结合交通运输部长寿面路面的指导思路,推动研究路面延寿技术,研究山区高速公路路基沉降控制及特殊土路基填筑与沉降控制技术;桥梁工程应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桥梁安全耐久性提升等要求,重点提升混凝土预制构件质量水平,提升大跨桥梁装配化、自动化、智能化施工水平;隧道工程应结合交通运输部公路隧道提质升级行动等要求,推动隧道工程与智慧感知技术深度交叉融合,开展隧道承载状态智能监测技术研究。
项目应详细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品质工程评价标准(试行)》,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要手段,不盲目增加建设成本,建设成果要符合安全、耐久、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切实做到可复制可推广。
对于参与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的项目,应在主体工程完成建安费的50%以上,且交工验收前进行。对于参与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的项目,应在完成交工验收2~5年内进行。对于参与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的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2年以内进行[4]。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省级公路品质工程评价工作。
项目应在达到“省级公路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工作方案”明确的预期目标,满足品质工程评价标准基本要求后,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自评,填写《省级公路品质工程评价申报表》,经相应县级、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和评价。专家应具备一定的公路工程从业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且不得与项目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机构、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等有直接利害关系。
评价过程应严肃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评价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单位监督。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达到评价标准要求的项目,在其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定后确定为省级公路品质工程项目,予以公布[3]。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省级公路品质工程项目库,对评价通过的项目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导,如出现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形的,有权取消其评定结果[3]。
主要对评价标准中的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价指标满分1000分。
示范创建项目基本要求7项;评价指标中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52项,分项指标92项;加分指标7项。
从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指标分数表(表1)可见,合计满分1000分,其中建设单位185.0分,勘察单位9.0分,设计单位204.3分,施工单位476.0分,监理单位125.7分。特点是施工单位分值占比最大,之后的顺序是勘察设计单位(以勘察设计单位为同一单位为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表1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指标分数表
如果要求指标得分不得低于800分,那么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得分分别不宜低于380.8分、170.7分、148.0分、100.5分。如果要求指标得分不得低于700分,那么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得分分别不宜低于333.2分、149.3分、129.5分、88.0分。如果某个单位分数达不到,将影响其他单位。
交竣工项目基本要求8项;评价标准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21项,分项指标33项;加分指标11项。
表2 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指标分数表
从表2可见,合计满分1000分,其中建设单位433.3分,管养单位290.0分,设计单位150.0分,施工单位113.3分,监理单位13.3分。特点是建设单位分值占比最大,之后的顺序是管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如果要求指标得分不得低于800分,那么建设单位、管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得分分别不宜低于346.7分、232.0分、120.0分、90.7分、10.7分。如果要求指标得分不得低于700分,那么建设单位、管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得分分别不宜低于303.3分、203.0分、105.0分、79.3分、9.3分。如果某个单位分数达不到,将影响其他单位。
农村公路项目基本要求6项;评价标准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8项,分项指标25项;加分指标8项。
表3 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指标分数表
从表3可见,合计满分1000分,其中建设单位256.7分,管养单位50.0分,设计单位150.0分,施工单位471.7分,监理单位71.7分。特点是施工单位分值占比最大,之后的顺序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养单位。
如果要求指标得分不得低于800分,那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养单位得分分别不宜低于377.3分、205.3分、120.0分、57.3分、40.0分。如果要求指标得分不得低于700分,那么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管养单位得分分别不宜低于330.2分、179.7分、105.0分、50.2分、35.0分。如果某个单位分数达不到,将影响其他单位。
对于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评价指标分值分别占47.6%、20.4%和18.5%,均占据重要位置。对于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建设单位和管养单位评价指标分值分别占43.3%和29%,均占据重要位置。对于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评价指标分值分别占47.2%和25.7%,均占据重要位置。
示范创建项目品质工程评价为工程交工之前,所以重点应放在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考虑到专家现场考察展现出的整体形象,所以尽量在主体工程接近完成时申报。
对于交竣工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分为两种情况,考虑到基本要求中对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4]的要求,新改建和比较复杂的养护工程项目评价时间为交工验收后两年,其他养护工程项目评价时间为交工验收后一年。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交工前,提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整理归档评价资料备查,在申报评价前,联系管养单位准备评价资料,待所有评价资料成型之后再进行申报。
对于农村公路(三四级)品质工程示范项目评价,除特殊情况外,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同时考虑到基本要求中对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的要求,评价时间至少为交工验收后半年左右。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交工前,提前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整理归档评价资料备查,在申报评价前,联系管养单位准备评价资料,待所有评价资料成型之后再进行申报。
同时,评价标准虽然未对加分指标有最低分数要求,但加分指标对创建成果进行了通盘考虑,是项目创建成效水平的具体体现,相关单位应结合整体创建工作重点关注。
建设单位作为申报主体,在省级公路品质工程评价中占据重要位置,在创建过程中应发挥主导作用,应在工程立项阶段尽早谋划,突出工程安全性和耐久性,加强传统技术和新技术的融合,确定品质工程主攻方向,在招标过程中明确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努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践行精细管理、精细设计、精品建造的要求,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主要手段,认真开展创建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