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_王博 编辑_刘煜 设计_金乌
面对民办学校的变局,家长们更应当深入思考的是教育理念的转变。
最近,北京市7所民办学校转公办的消息,打破了海淀区家长朋友圈的平静。2022年5月30日,北京市海淀区教委宣布,拟按政策将人大附中分校、北外附校、建华实验学校、理工附中分校、清华附属实验学校、民大附中实验学校、北大附中实验学校等7所民办学校转为公办学校,预计增加全区公办教育学位1万个左右。
民办学校转为公办,2022年内北京这7所学校在全国范围内并不是首例。早在2022年初,伴随着第一波春寒的到来,湖南、江苏、四川、河南、北京等多地出台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5%以内政策限令,同时,多地强调确保2022年完成“公参民”学校治理等各项民办中小学治理任务,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也在众目共视中迎来了政策的落地和转校工作的启动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民转公”的目的和初衷是什么?“民转公”转的是哪些学校?为学校招生教学等带来了哪些实质性的变化?家长们最关心的是什么?这些也成为本轮全国范围内“民转公”教育改革工作中社会各界最为关注的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转公办,是国家为了让义务教育回归普及型、免费性、公平性和强制性的本真。过去数十年间,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管理与支持下,民办教育从无到有再到快速发展,与政府办学、社会力量参与和公办教育共同形成了现如今的教育格局,已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而民办教育本身也随着社会经济、教育环境体系和格局、政策措施的变化经历了从鼓励到规范限制的发展阶段。
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首次明确了国家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伴随政策东风,各类民办学校及非学历教育机构应运而生,民办教育开始迅速发展。1997年,首部专门规范民办教育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出台,自此民办教育发展有法可依。1998年,随着《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提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体制形成。2002年,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背景下,《民办教育促进法》作为国内首部关于民办教育的法律出台,促进了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2010年,《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出台,办学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2016年《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明确了民办学校的分类登记方式,配套实施细则在各省市逐步落地,自此之后民办学校在政策的推动下,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的发展阶段。
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35万所,在校学生达5378万人,而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数约占十分之一,民办高中阶段在校生占比超过八分之一,民办高校在校生将近四分之一。到了2019年,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19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9.15万所,占全国比重36.13%,民办学校数量呈上升态势。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本身其实是对公办教育的一种有效的补充。曾几何时,民办教育的出现有效解决了公办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同时,民办教育事业也在缓解财政压力、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激发教育活力、推动教育现代化进程等方面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然而多年来,随着市场大潮全面渗透进教育领域,各类民办教育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也逐渐显露出办学定位和特色不够准确鲜明、教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办学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跨区提前招生、唯分数论、优秀教师流失等现象频繁出现,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才选拔机制,破坏了教育生态,对教育资源分配和教育公平产生了负面的压力。
对此,2021年7月8日,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了《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进行部署。规范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突出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和人民性,理顺“公参民”学校体制机制,着力建立公办教育、民办教育各安其位、相互促进的教育格局。
随着教育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的下发,近期全国多地开启了“民转公”大潮,围绕民办教育中的“公参民”类型学校轰轰烈烈地迈开大步落实。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工作重点是:公办学校单独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机构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国家针对“公参民”学校的不同类型,也设定了不同路径,全面规范分类指导,并明确指出,“公参民”学校具有以下4种情形的,转为公办学校:
①公办学校单独举办或者公办学校与其他公有主体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应转为公办学校。
②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经协商一致且条件成熟的,可以转为公办学校。
③既有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的“公参民”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转为公办学校,也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学位、继续办 学。
④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不符合“六独立”(即独立法人资格、校园校舍及设备、专任教师队伍、财会核算、招生、毕业证发放)要求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转为公办学校或终止办学。
针对“公参民”学校继续办民办学校的要求,《通知》中明确,由公办学校与其他社会组织、个人合作举办的“公参民”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六独立”要求,可继续办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符合“六独立”要求,但限期可整改到位的,也可继续办民办学校。
在此框架下,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并进一步落实,多地涉及学校合并公办学校的就合并,保持民办性质的学校进行规范更名。以北京海淀区这次转校为例,人大附中分校、北外附校、建华实验学校、理工附中分校等4校将转为区属公办学校,校名不变,作为新设立的公办学校开展新学年的招生入学工作;清华附属实验学校将转为大学举办的公办学校,民大附中实验学校、北大附中实验学校将分别转入由大学举办的民大附中和北大附中这2所公办校。除了这7所学校外,海淀区对继续保持民办性质的3所学校,启动了名称规范工作,一零一实验学校、人大附中北大附小联合实验学校和清华附中稻香湖学校将按民办学校更名程序,陆续更名为“北京市海淀区启慧未来学校”“北京市海淀区人北实验学校”和“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学校”。其他方面的规范工作正在按部就班地推进中。
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转公办,对于大部分学生和家长来说算得上是利好消息。首先,“公参民”转公后使区域内的教育资源趋于平衡,教育力量和优势也得以集中并提升,从而拉升区域内的教育水平;其次,家长们免去了高昂的学费,这将大大降低家庭教育开支;最后,还可以把过于“内卷”的教育焦虑与压力拉低到相对正常的一个范围,为学生创造更加健康良好的受教育氛围。
然而对于已经报考或正要选择进入“公参民”类院校的学生和家长来说,政策的落实还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关于2022年招生划片如何,民办学校的国际班、外教、进口教材等是否保留,学科课程与公办学校同步后课时减少教学质量如何保障等关乎招生升学、师资力量和学校特色等问题,成为家长们一时关注和讨论的热点。
很多家长关心,义务教育阶段“民转公”后,幼小衔接是否还如往常般顺畅?特别是那些2022年面临升学,并在考虑民办教育的家长,他们更关心招生形式是否变为划片?诸如此类的招生过渡问题是家长们讨论最多的。根据教育部发布的《通知》可知,对于“公参民”学校的规范治理,国家将力争用2年时间,理顺机制体制,实现平稳过渡。对此,各地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措施,明确转为公办后的学校在过渡期内,运行管理机制保持不变且校名不变,现有教师、职工的聘任、管理机制不变,现有教师、职工待遇不变等内容。比如,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要科学合理划定学(片),“公参民”学校(包括其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的,可设置一定时间的招生过渡期,转为公办学校当年可仍按原方式招生,之后学(片)区划分方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确定;再比如2022年4月,成都市教育局发布《成都市“公参民”学校转设公办学校工作指南》的通知,其中指出,成都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民转公”学校所在片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招生区域,纳入直属公办学校招生流程,同时为改制学校在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西安市教育系统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学校转公办,会对教师队伍稳定过渡,对教师实行优胜劣汰以此保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在很多家长眼中,在“公参民”的民办学校就读,虽然学费开销高昂,但学生可以享受到本部优质的管理团队和师资力量支撑。有些学校还主打双语等特色路线,设有较为丰富的外教课程,对学生的语言等学习氛围和社交氛围都比较重视。民办转公办后,公办学校不得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增派具有事业编制的教职工,已经派出的,分阶段分步骤有序引导退出,师资方面势必会受到影响,课程无论是从内容还是频率上都同步公办学校,一部分老师将回归原有的编制,外教方面则是要根据各个学校自身的条件进行分配和引入。但从另一方面考虑,尽管师资力量和学校特色相较于从前都会有所调整,但不少教育从业者认为,仍然会有很多公办学校尽可能地保障教学质量在较小范围内波动,毕竟经过多年快速发展的“公参民”学校积累了较为深厚的教学班底和充足的教育资源,转公后虽然学校的教学在短期内会有一定波动,但从长期看那些原本就有着优质教育班底的“公参民”学校还是有一定的能力在提升办学条件、注重内部管理和师资培养等方面保持一定水 准。
其实,对于那些怀揣着焦虑和担忧的家长来说,面对民校变局,更多的是需要转变教育观念。教育不是简单的上课刷题“鸡娃”,而是培养孩子全面地发展,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教育,可以走在教育领先地位的团体,都是综合科学合理的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和教育实践,并秉持着完善的教育模式达到高水平的教学实力和水准的,在这个基础上,不同形式的教育主体又各具特色。所以家长在择校时更应当认真思考并全面考量规划,到底希望孩子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和成长方式,从而决定是选择公办学校还是民办教 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