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美人(二题)

2022-10-21 11:41张惠雯
小说月报 2022年7期
关键词:丽娜红霞照相馆

◎张惠雯

南方的夜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我们县城有三位出名的美人:何丽、丽娜和红霞。她们美得迥异。何丽有标准的古典美人的五官,行为举止透着温柔的羞怯。丽娜丰满而美丽,性格本分,有点儿像外国人,我后来才知道这种与众不同是混了血的缘故,她母亲是维吾尔族。三人之中,红霞明显不如另外两人漂亮,眼睛不大,身材也平板了些,可她身上有股说不清的味道,使人不能不注意到她。那时候,县城街上几乎没有女孩儿骑摩托车,但红霞有辆白色小摩托,我们经常看到她骑着摩托风一般掠过大街。她的白衬衫扎进牛仔裤,顺滑的直短发迎风飘拂,身姿笔挺,像名气度不凡的骑手。

后来看的一部港片,似乎帮我解开了秘密。这部老港片没有任何影响力,也没有当红明星参演,是我混电影院时无意中看到的。当年县城的影院规定,十岁以下的孩子跟大人进场,不必买票。所谓“混电影院”,就是当看电影的人群蜂拥检票进场时,我们几个迅速分散开,每人跟在事先盯上的一对成年男女身后,让检票员误以为是他们的小孩儿或弟弟妹妹,就这样混进去看免费电影。很多年过去,混电影院时看过的电影大多已在记忆里烟消云散,但那部《靓妹正传》却清晰如昨。当时,影片里的阿珊一出现,我就惊呆了,仿佛我们街上的红霞跳进了大屏幕。我突然明白了长得并不特别好看的红霞为什么能跻身“三美”,因为她和电影里的阿珊一样,有股女孩儿身上罕见的清爽、帅气,这股帅气很都市、很港味儿。

我和红霞没什么交集。她比我大十来岁,是我哥哥那代人。他们读高中时,哥哥给她写过求爱信,但没写几封就被她妈发现,找上门来。于是,这段“不良早恋”没开始就被迫终止了。九十年代初,我读初中时,红霞从县城的街道上消失了。听说她辞去税务局的工作,南下去广东了。一九九六年底,我哥哥也去了广东。在那里,机缘巧合,他们遇见过几次。哥哥给我讲述了他们会面的情景,我把他零零碎碎的描述加以修补,整理成下面的故事。

那是我到深圳后的第二年。一天晚上,我跟单位同事和同事的朋友一起吃烧烤。同事的朋友带着他的女友,那女孩儿在一家台资电子配件厂工作。她听说我是河南西城人,惊讶地说那我可能认识她的朋友。我问她的朋友叫什么。她说叫红霞。我说红霞我肯定认识,她在我们县里是名人。她问我红霞为什么是名人。我说因为她美啊。那女孩儿有点不相信似的笑了。我想,并不是每个人都能看出她的好的。

我又问那女孩儿,你和红霞很熟吗?她说,当然了,好姐妹啦。然后,像是为了证明自己说的是真话,她立即给红霞拨打电话,说帮她“捞”到了一个靓仔老乡。说笑了几句,她把电话递给我。我接过电话,报上名字,听到那边“啊”地惊叫一声,连声问:“是你啊?”“真是你啊?”的确是红霞的声音,尽管她在电话里讲普通话。“你也到南方来了?什么时候过来的?”她问我。我说来了一年多了。她怪我怎么不和她联系,说我来之前可以去她家要她的联系方式啊。我笑着说:“哪儿敢去?害怕你妈。”她大笑起来。因为周围人声嘈杂,我们只简短地聊了一会儿,交换了电话号码。打完电话,其他人笑话我打个电话怎么打得面红耳赤,肯定心里有鬼。我说明明是酒喝多了。

但当晚那股兴奋劲儿过去,我反倒犹豫要不要给红霞打电话了。我想如果打电话,肯定要约见面,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儿羞于见她,或者说,我虽然想见面,但感觉自己还没有准备好。我刚来不久,连个像样的住处都没有,而听说她自己做生意,发展得很好,我若急吼吼地找她,像在高攀人家。我当时在一家培训公司做文案,工作非常忙,周末都得加班,慢慢地,就把约她见面的事推后了。

有一天,我接到了她的电话。她没有问我为什么没和她联系,我倒自己觉得羞愧,撒谎说那天晚上把她的电话记在纸条上,喝酒时不小心把纸条弄丢了。她笑了,笑的声音让我有点儿心虚,似乎她一下子听出我在撒谎,却并不在意。她说她也忙得很,所以到现在才想起给我打电话。她问我到了这边以后情况怎样,我大致说了下工作的情况,说挺忙乱的。她安慰我说初来都这样,慢慢就上手了。又聊了几句,她说如果我这个周末不上班,就见面一起吃个饭吧,太久没见过老家来的人了,很想。我说周末白天也经常要加班,晚上可能有时间。说完我就后悔了,心想晚上她恐怕是不方便的。但她说晚上也可以,说她家附近有一家重庆鸡公煲不错,问我能不能吃辣。我说,辣的最喜欢。她笑了,说果然是老家人,口味重。

那家餐馆在福田区的华强北,而我当时住在龙岗区一个城中村。那天下午,我转了三趟公交车,才找到那里,仍然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半个小时。服务员把我带进一个用竹编的隔挡围起来的、清雅的小隔间,她已经在里面了。我狼狈地解释路上转车耽误了,她说她也刚到,没怎么等,又说不该让我跑这么远,主要是这里离她的住处近,吃完饭走过去方便,老家的规矩,来了一定得去家里坐坐。我赶忙抓过菜单说这顿饭必须我请,因为我迟到了。她说刚才已经点了菜,她经常来,知道什么好吃。她提起那个粗陶的茶壶,给我倒上一杯茶,感慨地说:“好几年不见,想不到在离家这么远的地方见了面。”

我喝着茶,从匆忙狼狈的状态中慢慢缓过来。菜上来以后,我们的谈话更顺畅、愉快。她询问我的工作生活情况,我说了很多,最后免不了夹杂些抱怨。后来,我们又说起家乡的一些人、地方上的改变。我告诉她,我们读的高中又盖了新校区,就在贾鲁河边,城北那个湖被填了,上面盖起住宅小区,我们县的大美人何丽嫁了个警察,还有,当年教我们的那位时髦的英语老师离婚了,然后和他的学生结婚了……她听得入神。我问她怎么这么久没有回老家,她说她在“赛格电子市场”有个柜台,销售电脑配件,就这么一个小生意,时时刻刻都离不开人。我说你太厉害了,成女强人了。她说什么女强人,只是个小老板,赚点儿辛苦钱。但从她的笑容里,我看得出她对现在的事业很满意。

吃完饭,她邀我去家里坐坐。我们一起往她的住处走去。深秋的天气里,她穿着黑色高领针织连衣裙和牛仔外套,还是那头顺滑、洒脱的短发,但看起来又和以前不太一样。后来,我察觉到那首先是因为她的眼神不一样了。过去,她的眼神飒爽、冷傲,仿佛不怎么看人,如今变得温柔、亲切,甚至还夹杂着一丝兴奋。我们大概走了十分钟,便走进一座从外面看着像写字楼的酒店式公寓。我们乘电梯来到十八楼,走上一条狭长寂静的过道,地面铺着灰色地毯。走道两侧是一扇扇灰白的、密合得无一丝缝隙的门,门后没有任何声响传来。这里和我住的地方完全不一样,我那栋楼的走道里充满了各种嘈杂的声音,人人仿佛都开着门做饭、看电视、过生活……

她住的是个一室一厅的房间,屋里并没有当时广东流行的酒店式装潢,但显得简约、明净。客厅的落地窗外就是华强北灯光璀璨的夜景。她问我喝茶还是喝咖啡。我说随便什么都可以。她说到了南方她也学会了泡茶,就泡茶吧,边泡边聊,更有意思。

我说,住在这样的地方,应该就是很多人怀揣的“特区梦”吧。她笑着说我太夸张,说这房子只是租的,她还买不起。

“租金也很贵吧?”我问。

她说了个数目,差不多是我两个月的工资。

“你出来是对的,虽然那时候你放弃了机关的铁饭碗,大家都觉得可惜。”我说。

她说她也这样觉得,起码眼界开阔了很多,知道了很多自己以前不知道的事,还做了自己以前觉得根本做不了的事。

“放在过去,我根本想象不到你能做生意。”我说。

“我自己也想不到。”她兴奋地说,一双眼睛显得异常明亮,“但我发现我挺喜欢这工作的,喜欢忙起来。刚开始,常常忙得一天只能吃一顿饭,但我觉得好充实。一辈子禁锢在小县城里,在机关里坐班混饭吃,像我爸我妈那样,我可受不了。”

后来,她讲到刚来时的懵懂,闹的那些笑话,讲她怎么在电子厂找到工作,怎样慢慢熟悉了业务,因为认识了一位经商的朋友,有了自己创业的打算……她当初借了好几个人的钱租下柜台、进了第一批货。

“你胆子真大。”我说。

“在这边做事,就是需要胆子大一点儿。”她说。

“要是还不了呢?”我问。

“只要好好干,肯定能还上钱,这个账我算过。”她确定地说。

我对她讲了我的打算,说等我对培训业务熟悉了,也想开一家自己的培训公司。

“好啊,太棒了!”她说。

“我需要积累更多经验和客户资源。”我说。

“到时候需要资金告诉我。”她爽朗地说。

“真傻,没见过主动提出借钱给人的。”我笑着说。

“我才不借钱给你,我们合伙,你赚钱了给我分成不就行了?”

“那一言为定。”我说。

“一言为定。”她说。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本来,来深圳一年,我感觉有点儿受挫,甚至有点儿疲倦,但那天晚上,她好像又让我燃起了对都市生活的热情和对未来的憧憬,那憧憬美好而强烈。有一会儿,我看着窗外繁华的特区夜景,心想我必须占有这“璀璨”的一部分,就像她一样。

我离开时已经过了午夜。她坚持送我到楼下。这个时间已经没有公交车了,我们走到附近的街口等出租车。城市里终夜不熄的灯火依然流光溢彩,但街道上已经安静而空荡,只有稀疏的车辆不时驶过。那些与夜空相接的高楼大厦,那种灯火通明的寂静,给人一种奇特的感觉,仿佛置身于一个灿烂而无声的梦境里。南方的秋风只有凉爽,没有寒意。她在风里踱来踱去。不知道为什么,我想到鸟,她就像一只美丽、轻盈、不怎么安分的鸟。

“我喜欢南方。”她说。

“我也是。”我说。

因为两个人都太忙,我们后来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但经常打电话,都是在晚上、两个人忙完一整天的工作后。夜深人静时,我们聊聊天,纵使说不出什么新鲜的东西,也仿佛这一天终于放松、宁和地结束了。后来,我把妻子和孩子都接到深圳。有天夜里,红霞打电话来,因为家人都睡了,我只好跑到洗澡间里去接。她似乎一下子就听出了异样,问我是不是家里人已经到了。我说是,所以这段时间忙着搬家、安置他们,没和她联系。她说改天找时间请我家里人一起吃饭。我说太远了,最近也太忙,以后找时间吧。我们没有多聊就匆匆挂了电话。夜间通话无法继续,我试着白天上班时抽空给她打电话,但她往往在忙,等她忙完打回来,我可能又不方便了……最后,电话也很少打了。

二〇〇一年的某天,我突然想起好久没和红霞联系,就给她打了个电话,语音提示我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我想,她可能换号了。但我之后一直没有接到她的信息和电话。有一次,我在华强北约了客户见面,办完事就走去“赛格电子市场”。我记得她说过她的柜台在二层,我去那里找她的时候还有些紧张,心想自己这样找过来会不会太冒失。但我到了那里一打听,他们说她已经不干了。

二〇〇三年,我在广州一家家具公司找到管理职位,全家就从深圳搬去了广州。第二年,我出差回深圳,接待我的是外包工厂的负责人彭军,也是河南人。那天晚饭后,他说带我去找个地方唱歌放松放松,我知道那是什么地方,说不必了,我想早点儿休息。他说那地方是河南老乡开的,夜宵有正宗河南烩面,去吧,确定不搞其他乱七八糟的,就是唱歌、喝酒、吃烩面。

我随他去了那地方。一个穿粉色亮片裙子的女孩儿带我们进了一个房间,操着带四川口音的普通话,娇声娇气地说她今晚为我们包间服务,让我们先看酒单。我对彭军说,说好了,不搞乱七八糟的。他说知道你不喜欢那一套,绝对不搞。但过一会儿,女孩儿就问我们想叫几位“公主”。我赶紧说:“不需要陪唱,我们喜欢自己唱。”

那女孩儿有点儿愕然,接着挤出一个笑脸,说来唱歌的老板都需要陪唱呢,自己唱多没有意思啊。

这时候,正在看酒单的彭军说:“今天不需要陪唱。”

那女孩儿有点儿一根筋,又劝道:“可是来这里都会叫公主呢,我们的公主漂亮,唱歌也好,一起唱好热闹的。”

彭军不耐烦了:“说不需要就是不需要,你没听清楚吗?”

“没关系的,不如我先把她们叫进来,老板看一看,如果没有喜欢的可以不选。”

我也有点儿烦了,不再说话。我想,恐怕他们这里是要求必须点小姐来陪唱的,根本不是正经唱歌的地方。

彭军这时把酒单扔到一边,说:“你新来的吧?我经常来这儿,和你们老板很熟。我不认识你,你懂不懂规矩啊?”

女孩儿赶忙赔笑着解释说:“老板是熟客啊,只是,我们这里的规定是……”

“你不要给我说什么规定!”彭军发飙了,“你滚出去,换其他人进来服务。”

女孩儿的脸色变了,连声道歉。

我对他说:“算了,算了。”

彭军叫我不用管,说他在这儿第一次碰见这种事,得帮老董管管他的员工。

“还有,叫你老板进来。”他说。

女孩儿快落泪了,说:“我有什么做错的地方请老板您教我啊……”

“去叫董少华!”她越恳求他越来气。

“我们老板今天不在。”女孩儿说。

“那叫红姐过来!你现在给我出去。”彭军指着门说。

那女孩儿端着托盘哭着出去了。

我说:“算了,一个小姑娘。”

他说:“本来高高兴兴来唱歌,被这不懂事的弄一肚子气。”

过一会儿,有个瘦削高挑的女人敲门走进来,身后跟着刚才那个女孩儿。她不像其他夜总会里的女孩儿那样穿着性感暴露、职业特征明显的衣服,而是穿一身黑色正装套裙。看见对方,我俩都愣住了。

过一会儿,她问:“你怎么来了?”

“怎么?你俩认识啊?”彭军问。

“认识,红霞和我一个县的。”我看着她说。

她这时转过脸,冲彭军一笑,说:“你呀,过来也不提前打个电话说一声,前台最近换人了,竟然给你安排个新来的,惹你生气啦。”

彭军假装生气地说:“就是,不认识我倒算了,张总说不想让人陪唱、不想烦,她一直纠缠不休,这不是逼着我们犯错误吗?还跟我说什么规定,弄得人一肚子气。”

她转头对那女孩儿说:“快给彭总道歉。”

女孩儿走上来,九十度鞠躬,说:“对不起,彭总。”

彭军不吭声。

女孩儿就继续鞠躬,说:“对不起……”

后来,彭军看也不看她,挥手像驱赶一条狗似的说:“出去吧。”

红霞说:“我换个人进来服务。”

彭军说:“你不忙的话也过来坐一会儿吧,陪你老乡说说话。”

“你们来了就不忙了,”她莞尔一笑,“我出去安排下,待会儿就过来。”

她出去以后,我问彭军:“你和她很熟?”

彭军说:“她是这里的领班,老董的左右手。我经常来,混熟了。”

很快,另一个女孩儿进来,送来一瓶打开的红酒、三个杯子,接着又端进来果盘和零食盒子,说:“红姐说了,这些都是送的。老板请慢用。”

彭军看了我一眼,说:“你老乡会办事。”

我笑了下,没说话。

“你呢,和她很熟?”他问我。

“算是吧。”我说,“不过,也几年没见面了。”

过一会儿,红霞进来了,在我旁边坐下来。

彭军递给她一支烟,隔着我,又凑过去给她点上。她甩甩头发,身子往后一靠就抽起来。她眼皮上涂着厚厚的黑眼影,显得脸庞更加瘦削,脸色更加苍白。

“董少华人呢?”彭军问她。

“去东莞了。”她说。

“真没想到会在这儿遇见,都好吧?”她问我,声音和人都隔着薄薄的烟雾。

“都好。我搬去广州了。”我说。

“怪不得。”她说。

她说“怪不得”让我有点儿不舒服,似乎我们俩失联是因为我去了广州。我说:“我后来给你打电话,你的号码变了,我找不到你。”

她只是含糊地“嗯”了一声。

“这叫‘他乡遇故知’。我把他带来的,你得感谢我。”彭军插话说。

“当然感谢你。”她说着,和彭军碰了一杯。

我们三个很快喝完了那瓶红酒,彭军又叫了瓶“黑方”。她和我们一起继续喝烈酒。

“不知道你这么能喝。”我对她说。

“练的。”她漫不经心地回答,和我碰了碰杯。

过一会儿,彭军和服务我们房间的小姑娘合唱一首歌。红霞突然对我说:“走吧,我们出去抽支烟,里面太吵,没法说话。”

我跟她走出去,走到歌厅的后面。后面是片停车场,相隔一排矮棕榈树,是个肮脏、凌乱的建筑工地。工地没有开工,但亮着灯,灯光照着混浊的空气,像一团灰黄的雾。棕榈树扇形的叶子在没有风的夜里像一个个无力垂落的硕大手掌,你能想象那上面沾染了多少尘土。从我们身后的那排房子里,仍然传来隐约的歌声、笑声、男人女人的叫声,但外面比里面还是安静多了。空气燥闷、黏稠,饱含着南方特有的溽热,散发着湿答答的汗味儿和工业社会的烟尘味儿。

“在这种地方看见我,挺惊讶的吧?”她假装轻松地说,抽了口烟。

我想否认,但又觉得那样太假,就说:“有点儿惊讶。”

“我后来给你打电话,发现你换号了……”我说。

“你说过了。”她打断我。

我继续说:“我还去‘赛格’那边找过你。”

她有点儿吃惊:“你真去找过我?”

“去了,他们说你不干了。”

她低下头,掸掉一块灰白的烟灰,沉默不语。

她脸上没什么表情,既没有陷入回忆也没有悲伤的样子,或许她尽力不让自己流露什么,她的姿势也像个放荡不羁的男孩子,只有那双涂着厚厚眼影的眼睛让她看起来很女人气——一个经历过沧桑、守着她的秘密的女人。

“我被人骗了。”她总算决定对我讲讲,“我接了个大单,是个很熟的客户订的。我们搞批发的,多少都有拖延货款的问题,拿了货两三个月后才付钱,差不多是行业的习惯。那个单很大,那个浑蛋还先付了百分之二十的定金,说其他还按老习惯,三个月后付清。我也是太久没遇上事,胆子大了,而且确实利润很高,就去订了一大批货。结果货发出去不久,人就找不到了。我以前不是给你说过,我投了很多钱买股票?那些股票也赔得一塌糊涂。柜台的租金都交不上了,房租也交不上,供货商天天打电话催账……我只好把手机号码换了,柜台转让,全部东西都贱价折给别人。”

“遇到这么大的困难,为什么不跟我说?”我说。

她叹了口气,说:“跟你说你能做什么呢?你也很不容易,养活着一家子,自顾不暇。我跟你说,除了让你为难,没有任何用处。”

我无话可说,因为她的话虽然很直,直得让人难受,却是实话。我当时的情况,确实帮不上什么忙。

“所以你就到这种地方来工作?”我问。

她诧异地瞅了我一眼,问:“怎么了?不可以吗?”

“不适合你。”我说。

“什么适合我?”她冷冷地问。

“我不知道什么适合你,但这里肯定不适合你。”

“你以为这是什么工作?卖笑的工作?”她看着我。

“我没这么说……”我退缩了。

“你这么想了,又何必不承认?在歌厅工作怎么了?被人催债、被法院找上门,然后东躲西藏,搬到个猪窝一样的地方,可就连那样的地方,人家还欺负你,把你的东西从屋里扔出来……都快流落街头了,还在乎什么工作适合不适合。那时有人肯给我工作,肯给我地方住,我就感激他。”

“我们不说这个。”我感觉到她气恼了,而我也觉得羞愧。我不该鄙薄她现在做的事,因为我根本不知道她那时候经历了什么。

她把快抽完的烟扔到地上、踩灭了。她穿着一双精巧的方头低跟皮鞋,没穿丝袜。她没有感觉到她的打扮和夜总会格格不入吗?除了像是要把自己的眼睛遮盖住的夸张的眼影,除了抽烟喝酒时摆出来的桀骜不驯的姿态,她和以前并没有多大不同。她这样的人,很难沾染上风尘气。

“现在债都还了吗?”我问她。

“怎么?你打算借钱给我?”她的情绪好像缓和过来一些,故意眯着眼表示怀疑地看着我,而后突然笑了,“不用操心了。有的还了,有的赖掉了。”

她说回去吧,我说好。我们又走进那个喧闹、炫目的建筑物里。过道上打着游移不定的蓝光,穿着亮片裙的小姐偶尔闪过,像条发光的鱼。尽管那么喧嚣,这里却给人一种虚幻、空荡的怪异感觉,那大约是种彻骨的不真实感,一种刻意营造出的、类似醉生梦死的气氛。这时,她对我说:“其实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还没有惨到那种地步。”

回到房间,夜宵已经端上来。吃了烩面,彭军非要我唱首歌。我忘了我唱的是什么歌,大概是首粤语老歌。唱歌的时候,我无意中扭头看了她一眼,看见她眼里泪光闪闪。我吓了一跳,赶紧转过头去。我唱完,她像小孩儿一样使劲儿鼓掌。

那晚我和彭军都喝得半醉,他打电话叫了个司机过来开车。送我回酒店的路上,他又提到红霞,说:“你老乡人真不错。”

“怎么不错?”我问他。

“说不上来,反正和别的姑娘味儿不一样,也有脑子。”他说。

“你老去那地方,是不是对她有意思?”我问。

“胡说,”他“嘿嘿”笑了,“我是和董少华熟。他今天不在,下次带你认识认识,很不错的哥们儿,大方,讲义气。”

我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问:“我老乡,她在那儿只是做做……管理?”

彭军看了我一会儿,狡黠地笑了:“你是想问她做不做皮肉生意,对吧?”

我没说话。

他说:“她要肯做,我早就把她包了。她是董少华的人,所以我看上人家也沾不上边。俗话说,朋友妻,不可欺,对吧?”

“她是董少华老婆?”我问。

“也不是,董少华有老婆。”彭军说。

我第二天下午就启程回广州了。车进入市区正是黄昏时候,每个地段都在堵车。堵在立交桥上时,我给她发了条短信,说我已经回到广州,让她以后来广州一定告诉我。她没有回复。后来,我又给她发过几次短信,她都不怎么回复。我理解她的淡漠,也决定不再打扰她。毕竟,我们的生活轨迹离得越来越远了。

二〇〇九年春天,彭军到广州参加广交会,打电话联系我。我当时已经离开那家家具公司,自己开了家小公司,代理西班牙、智利的几个红酒品牌。我请他去天河城的一家日式料理店吃饭。吃饭时,他一直抱怨民营厂越来越不好做,说他们厂所在的那个工业区,大部分小企业都做不下去了,倒闭了至少百分之六十,倒闭的厂院里长满了荒草,那个萧条……我说你的厂还能撑下去就好。他说,也就是硬撑着,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上游拖欠款太厉害,资金周转不过来,他天天跑着催债,各种部门又三天两头上门找麻烦,有一次把他的电脑都搬走了。他说觉得广东要衰落了,经商环境明显不如以前。后来,他提到董少华,说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以前那么风光一个人,现在落得这样。我吃惊地问他怎么回事。他说前些年扫黄厉害,董少华的歌厅生意不好做,场子经常被封,封了就花海量的钱去上下打点,好不容易开业了,过段时间又被封……

“他也折腾不起了,就不干了。”彭军说。

“他现在做什么?”我问。

“后来就没做什么。人要是倒霉呀,那就不只是在一件事上栽。前年又查出来患有癌症,化疗放疗什么的搞下来,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瘦的……我一个大男人看了都想掉泪。”

我沉默了一会儿,问他:“那红霞呢?”

“你老乡挺义气,听说给董少华拿出来几十万元,让他看病,估计她自己这些年存的钱都给他了。”

“董少华自己没钱看病吗?”我有点儿气恼地问。

“你不知道他这个人,花钱大方得很,还有个爱赌的坏毛病。生意没了,坐吃山空,钱也差不多折腾光了。”

“红霞现在干什么?”

“不知道。我联系不上她了,以前的号码换了。你也没有她的新号?”他有点儿诧异。

“没有。”我说,“如果你再见到她,一定让她和我联系。”

后来,我偶尔和彭军通个电话,隐约地希望他会重新联系上红霞,但他再也没有提起这件事。

二〇一二年的夏天,我带家人去惠州南昆山景区度周末。晚饭后,妻子和两个孩子说白天玩累了,想在房间休息,我就自己出去散步。我们住的那家民宿后面有条上山的石阶小路,我顺着小路往山上去。山林中充满夜鸟的呢喃和虫子的浅唱,空气潮湿、温热,散发着浓郁的草木气味儿,这是南方特有的气味儿。在暮色和夜色交织的朦胧光线里,我注意到在我前面的一对男女。那男的从背影看上了年纪,身形又略胖,爬得有些吃力。女的则苗条、敏捷,往上登两三级台阶,就停下来等男的一会儿。那背影看起来很熟悉,我困惑了一会儿,突然想起她像谁。但我也不敢确定,毕竟好多年没见了。这时候,女的登上前面一个小小的观景台,我听见她说:“你要觉得累,我们在这儿歇会儿就回去吧。”男的操着浓重的福建口音说:“没事啦,爬爬山,锻炼一下,对身体也好嘛。”他听起来已经气喘吁吁,女的伸手搀了他一把。

他俩在观景台那条长椅上并肩坐下,背对着我,谁也没说话。男的不知道从哪儿拿出一把纸折扇扇着风,女的仿佛在静静地眺望风景。我迟疑了片刻,走到他们身后问:“不好意思,是红霞吗?”

他俩一齐转过头。女人惊愕,男人费解。

“小齐?”红霞站起身来,喊了我一声。

“果然是你,我刚才还怕光线太暗认错了人。”我说。

有一刹那,我们俩面对面站着,看着对方,似乎还不信这是真的。

坐在那儿的男人也站起来,问她:“遇到老朋友啦?”

她对他说:“张小齐,我老乡,我们一个县的。”

那男人“哦哦”地连连点头,说:“原来遇到同乡啦,好哇好哇。”

她对我介绍说:“这是我老公,姓郑。”

“郑先生,幸会。”我伸出手和他握了握手。他看上去至少有六十岁。

“幸会,幸会。”他也说。然后,似乎站得累了,他又坐回到椅子上,拿着扇子扇起来。

她的脸红了,最初激动、惊愕的神情也淡去了。

“太巧了,你们也来这儿度假?”我问她。

“是啊。真巧,想不到会在这里遇见。”她睁大眼睛看着我,有点儿吃力地笑着。

“你们从深圳过来?”我问。

“对。你呢,还在广州?家里人呢?”

“还在广州。他们白天玩累了,不想出来,我就一个人出来走走。”

“好啊。”她说。

我们突然间不知道说什么了。

她的头发长了,长过肩膀,脸也胖了一点儿。过去,她一直有种男孩儿般的气质,清爽、锐利,现在,她看起来确实像个四十岁的女人,绵软、倦怠。

“都好吧?”我问她。

“都好。”她说,又说,“好多年不见,你还是那样。”

“你也是。”

“哪有?老多了。”她微笑着否认。

“没有,没怎么变。”我坚持说。

郑先生一直很没意思地坐在那儿扇扇子、赔着笑,这时突然“啪”的一声把扇子合上,大声说:“哎呀,天都黑了。要不我们下去找个地方说话?”

她看看他,迟疑了一下,问我:“也是,站在这儿说话不方便,要不我们下去坐坐?”

但我看得出她的尴尬、言不由衷。

我说:“不,不打扰你们了。太晚了,你们肯定也累了,回去休息吧,我再走走。”我想,有这位丈夫在,我们也不可能聊什么。

“那好吧。”她说。

“电话号码又换了?”我笑着问她。

“换了,新号码你存一下。”她说。

交换了电话号码,我和他们告别,自己往山上去。同时,我留心听着他们,听着他们的脚步声、低沉的说话声,渐渐远去、消失。沿石头阶梯散布着几盏低矮的路灯,飞虫绕着那一点儿昏黄的光不知疲倦地飞舞,“扑啦啦”地撞击着玻璃灯罩。我一直走到没有路灯的地方,才往回走。

回到住处,两个孩子已经睡了,妻子躺在床上看电视。我起初不想告诉她我遇到红霞的事,但随后想到第二天我们可能会在酒店里碰上,就告诉了她。她是个热情的人,说好多年没见过县城的大美女了,让我一定给红霞发信息,邀他们夫妇明天一起吃顿饭,午饭或是晚饭都行。我说人家未必想见面。她说问问看嘛。我给红霞发了条短信,问她明天能不能一起吃饭。隔了很久,我收到她的回复:“谢谢你,但我们明天上午就要离开了。”这是我意料之中的回复,我直觉她不想会面。我回复了一条信息,说的都是“以后再聚”“回程平安”之类的废话。

夜里,我睡不着。但我尽量不翻来覆去,以免妻子猜疑。我听着房间里的空调发出低沉的噪音,周遭山林中传来的各种无法辨别的细微声响,来南方后第一次见到红霞的种种情景都在我脑子里苏醒了,此后的交集、失联、不期而遇……一切涌上心头。想到她和我就在同一栋楼里,那种压抑感就更深、更焦灼。我很想给她打个电话,聊一聊,听她说说这些年的生活,也对她说说我的生活,或者,就像上次一样,我们俩找个僻静的地方,只是站一会儿、说几句话。可我知道,我什么也不能做。我们,我和她,都没有这小小的自由。在这南方的静夜里,我只能失眠,动也不动地躺着,让那些回忆、困惑、期望在我心里幽幽燃烧。

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红霞。有时想到我们最后一次见面的仓促、遗憾,心里会有些难受。但我转而安慰自己,想那年长的男人也许会待她更体贴些。对于一只漂泊日久、受过伤的鸟来说,那毕竟也是归宿。

丽娜照相馆

丽娜的人和她的名字一样,有点儿异国情调。当然,“异国情调”这个词是我后来才知道的,当我是个小男孩儿、她是个年轻姑娘时,我看到她,只是觉得她和其他人那么地不一样。丽娜长得高大白皙,鼻梁高挺,眼窝深邃,而且,她那头浓密的头发是自来卷。当烫发的技术还没有开始流行时,她的一头鬈发就是县城里姑娘们最羡慕的发型。我们知道这种“不一样”和她妈妈有关,她妈妈是新疆人。那时候,我们不太懂得怎样赞扬一个人的美,更不懂得什么是“混血”,我们觉得谁美,就会说她“长得像电影明星”。在县城几个有名的美人中,丽娜最像电影明星。

丽娜的父亲有个特殊的职业——拍照片。他开了一家照相馆,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那是县城里唯一一家照相馆,名字就叫“丽娜照相馆”。照相馆的玻璃橱窗里,展示着他拍出的精品,大部分都是丽娜的照片。她在各种大小不同的相框里涂着口红、描画了眉毛,有时侧面,有时正面,有时笑得露出上面一排洁白的牙齿,有时抿紧嘴唇,仿佛若有所思,她的眼睛就像星辰般明亮,像湖水一样深邃……每个经过的人都忍不住驻足观看。

丽娜父亲用的照相机是个大家伙,比人还要高得多,平时用一整幅黑丝绒布蒙起来。有人去照相,他先把凳子、布景都布置好,让人想好要摆的姿势、想做的表情,最后才揭去那块黑色的丝绒布罩,仿佛那是一整套仪式里最郑重的一步。拍照时,他会非常温柔地(在我们那里没有男人会这么温柔地说话)提醒你眼睛该往哪儿看、手最好放在哪里、要想些什么事才能显得自然……等到一切就绪,他自己迅速消失在那黑色的庞然大物后面。从那后面,他的声音传来,要你注视那块深邃的、黑色小窗般的镜头。突然,一道强光闪过,你忍不住眨了下眼睛,同时听到机器的某个部位发出一声“咔嚓”的脆响,然后,拍照的男人从机器后面的凳子上跳下来,说“好啦”。

对我们小孩儿来说,照相馆是全城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除了那个总是被遮盖起来的、能抓人影像的庞然大物,还有一面用暗红色金丝绒布遮起来的墙,据说后面藏着一个完全黑暗的小隔间,照片就是在那里面冲洗出来的。照相馆的另一面墙上靠着好几张不同的背景板:桂林山水的背景,花团锦簇的背景,蓝天白云的背景,飘满金黄落叶的大道的背景,还有各种纯色背景。据说,这些背景都是拍照的男人自己画的。一个靠墙角放的大木箱子好似百宝箱,里面是各种拍照用的道具:娃娃、玩具车、毛绒动物、绢花、纸伞、塑料吉他、小鼓……一张小木桌上方钉着一面椭圆形的镜子,桌子上放着我们所不理解的各种形状奇特、颜色鲜艳、散发出甜香的小东西。后来我们去照相,看见姑娘们在镜子前坐下,在那男人的指导下打开盒子、往脸上扑一种粉末,又看见她们拧开一个细细的小管,往嘴唇上一涂,嘴唇立即变成了樱桃般的颜色,我们才知道那些小东西是用来使女人变得更鲜艳美丽的。

所以,这个男人会拍照,会画画,还会使女人变得美丽。在我们看来,他是魔术师般了不起的人物。但大人们却不怎么看得起他,一开始我们以为这是因为他说话轻声细语,身材又瘦小。但长大一点儿,我们从大人隐隐约约的交谈里知道了真正的原因:丽娜的妈妈,年轻时曾经和别人跑过,后来她又回来了,而他竟然还要她。这在我们县城里是说不过去的,是一个男人的奇耻大辱。遇到这种事,正常男人的做法都是把女人打个半死,再永久地赶出家门。但不管大人们多么轻视他这种“不像个男人”的作风,他们还是要去他那里照相,也不得不承认他的技术好。

自我记事起,每年我过生日,妈妈都会带我去“丽娜照相馆”拍照留念。一开始是黑白照,后来有了彩色照。小时候,我照相很乖巧,但稍微长大一点儿,反倒害羞了。我记得八岁那年,妈妈又带我去照相,因为我表情僵硬、眼睛乱瞅,拍照的男人没生气,妈妈却生气了。她在照相馆里训斥我,惹得我更不愿配合。就在他俩都一筹莫展的时候,丽娜姐姐突然从外面进来了。往常,我或是在照片里或是在街上远远地看见过她,如今她突然出现在我眼前,站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简直像一团耀眼的光,让我不敢抬头看她。她轻声细语地对我说话,安慰我不必紧张,说眼睛不知道往哪儿看的话等会儿看她手里拿的东西就行了。她父亲已经消失在相机后面了,她手里拿着一枝女孩子拍照用的绢花,站在相机的一侧。突然,她又跑过来,调整了我放在腿上的两只手的位置,说这样更自然些。等她跑回去,她喊我“小朋友”,让我看她手里举着的那枝花。我心乱如麻地看向她手里的花,就在这时,那道强光闪过,我闭上了眼睛。等我再睁开眼睛,她父亲说照片已经拍好了。我的目光从花上扫到她脸上,看到她正对我笑。

回家的路上,妈妈还在唠叨我越大越不会照相,我一句话也不想说。妈妈还以为我在生气,其实我只是受了太大的震动。一想到丽娜跑过来、把我的两只手摆放好,我脸上又热乎起来。回到家,我一个人跑到院子里待着,因为这样我才能好好回想刚才的情景,回想她举起手臂、拿着一枝花的样子。想到这些,一种温柔的、潮水般的东西仿佛在我的身体里、意识里涨满了。我想,她可能比我大十岁,她就像街上的音像店里总在播放的那首歌里唱的:十八的姑娘一朵花,一朵花……

又过了好几年,我已经读初中了。照相馆的橱窗里,丽娜的照片换了一批又一批,大街上姑娘们的服饰潮流也更换了一波又一波,可丽娜还是一个人。大家都说丽娜因为长得美眼光太高,不大看得上县城里的小伙子,又责怪她的父母太顺着她反倒把她耽误了……我想,丽娜有什么错呢,确实没有哪个我见过的年轻男人配得上她。她就像一颗熠熠生辉的宝石,而他们就像路边的小石子一样普通、土里土气。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有外地人来我们县建了一个小皮具厂。厂在县城东郊,招了几十个工人。我们只知道开厂的是南方人,但究竟是哪个南方,我们并不知道。凡是操那种软糯的南方口音的,我们都叫“南蛮子”。现在想来,那个老板大约是浙江那边的人。当时县城里付费住宿的地方都叫“旅社”或“招待所”,只有一家金城宾馆,当得上“宾馆”这豪华的称呼,而那个人就长期住在金城宾馆的包房里。对我们来说,只有钱多得不可思议的人才有可能长期住在宾馆,何况他还有一辆白色的轿车,懂行的人说那是进口车。我们偶尔在街上碰到那个人,他看起来不怎么年轻,但也不怎么老,仿佛介于青年和中年之间。他的衣着、发型、姿势都和本地的男人迥然不同。总之,他显得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却又有一种独领风骚的气质。

厂子建好一年多,一个轰动的新闻在城里炸开了——丽娜和那个南方来的老板好上了。这是大家综合了几条线索后得出的确切结论:有人看见丽娜和那个人夜里一起去看电影;另一个人看见丽娜坐在那个人的车里;还有个在皮具厂上班的工人信誓旦旦地说,他有天上夜班时看到丽娜和那个人一起从他的办公室里拉着手走出来……丽娜已经是二十多岁的大姑娘了,她要和一个男人谈恋爱似乎也不是什么让人惊愕的事,但和一个“南蛮子”好上,这伤害了县城里无数年轻男人的心,也包括少年的心,譬如我的好朋友肖勇。

肖勇家和丽娜家住在同一条巷子里,他经常对我吹嘘又在什么时候碰到了丽娜,描述在那条狭窄的巷子里,他如何勇敢地径直地冲她走过去,他如何像流氓一样眼睛死盯住她不放,看得她脸红心跳、把头低下去,他如何吹着口哨和她擦身而过、近得几乎蹭到她那高大丰满的身体……有时,我去找肖勇玩,也抱着能在他家附近遇到丽娜的侥幸念头。我们俩故意在巷子里说闲话,一个靠墙站着,另一个跨坐在自行车上,抽着烟左顾右盼。有时我们在巷子口那条街上一个钟头一个钟头地游荡,希望碰巧丽娜出门或回家。我们确实在巷子里看见了丽娜两次,但我俩既没有像原先商量好的那样前去堵住她的路,肖勇也并没有表演他吹着口哨径直走过去、故意碰到她身体的“绝技”。我们只是大气也不敢出地、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过去。还有一次,我们俩去照相馆附近的一家音像店,一进店门,就看到丽娜倚着柜台,正和卖磁带的男人说话。她看见肖勇,大方地叫他“小勇”,还冲我们笑,笑得人心里仿佛要融化一样。而他呢,勾着头,脸红到了脖子根。

听说丽娜和南方人好了以后,肖勇很气恼,说他要是再大几岁,他就去追她,绝对轮不到这南蛮子下手。

我说:“她可比你大十来岁。”

“九岁。”肖勇纠正我说。

“那你妈也不愿意。”我说。

“废话!我才不管我妈。我爸我妈谁也管不了我。”他说。

这个我相信。不过,我说:“反正也是不可能的事。”

“怎么不可能?”他竟然恼了,用他从录像厅看的港片里学来的口吻说,“我就是喜欢这个味儿的妞儿,从小就喜欢,我才不在乎她比我大多少。反正要搞到手。”

“这个味儿是什么味儿?”我好奇地问他。

他被我问得愣住了,然后说:“给你说你也不明白,书呆子。”

我说先别扯那么远的事了,想想这南方人是怎么得手的吧。

“还能怎么得手?去照相馆勾搭她呗。她天天在那儿帮忙。去一次,去两次……妈的,就仗着自己有几个臭钱、说一口蛮话。”

“怎么勾搭?她爸爸也在那儿呢。”我说。

“她爸爸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他要看得出来,当初丽娜她妈也不会跟人家跑了。”

几个月后,关于丽娜和南方人相好的流言又升级了。新的流言是从金城宾馆的服务员那里传出来的,对我们来说,这信息来源本身就很可信了。大人们因此确定丽娜已经堕落,堕落在一个不知底细的外地人手里,他们哀叹一个漂亮姑娘就这么轻易地把自己的名声毁了。“她除非嫁到南方去,留下来谁还会要她?”他们说。但转而又说:“她爸妈怎么舍得她嫁到南方去?就这么一个闺女。”事情看起来两难,但每个人想到的问题都是丽娜难以选择——选择和那个人走还是选择留在老家陪父母。

这“丑闻”发生在我们初中的最后一个暑假。肖勇对我说,干脆半夜去把那不要脸的南方人的车砸了。我说要给逮住了,我们两家的房子卖了恐怕都赔不起。他又想到夜里躲在哪儿伏击那个人,把他痛打一顿。我说我不干这种事。他骂我没血性。我说我又没想追丽娜,干吗打她男朋友。他沉默不语了。最后,他说早知道这样,应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她睡了。

“和你?人家当你小毛孩儿。”我笑话他说。

“废话!男人十四五岁睡女人绰绰有余。”他说。

“怎么睡?”我说。我的意思是说人家不愿意和他睡怎么睡。

但肖勇显然理解错了。“笨啊!”他恨铁不成钢地冲我嚷嚷,“把她的衣服脱光,压她身上……”他说着,用鞋子狠踢脚底下的土块,一个接一个地把它碾碎。

丽娜和那南方人公开在一起了。他俩一起下馆子,一起逛商场买东西,一起开车出游,还在街上手牵着手散步。

县城里的人们在各种地方看到这两个人,他们最终选择用严厉的冷淡、愠怒的蔑视对待这对爱得肆无忌惮的男女。但在私下的议论里,他们的愤怒主要是针对丽娜的,因为丽娜是女人,女人就不应该被诱惑,而本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她更不应该被一个外地人诱惑。他们开始回忆,说丽娜的妈妈当年也是跟一个外地人跑了,她们这种女人就是性子野,像山里的野马一样,何况那样的长相和身段,就是容易被男人招惹的……

而丽娜却不把全县城人的愤怒放在眼里。在照相馆的橱窗里,她摆放出来的照片更加撩人心火,甚至穿着外国明星们穿的那种露出整个脖子和半个胸部的丝绸裙子,赤裸裸地“伤风败俗”。她本人则终日披散着垂到腰际的一头鬈发,穿着新潮的衣服,走路时挺起她那高耸的胸脯,高跟鞋“噔噔”地敲击着柏油路面。碰到对她客气相待的人,她就和人有说有笑,一双杏眼里满是笑意。而对那些看不起她或怀着敌意的人,她就拿那双眼睛挑衅似的直视他们,或是用冷冷的眼神斜扫过去,抬起下巴,摆出一副高傲、桀骜不驯的模样。

她和南方人爱得轰轰烈烈,但对于县城里的人来说,这恋爱期未免拖得太长了,女方付出的恋爱成本未免过高了。将近两年时间里,他们看见她和南方人出双入对,听到有关他们的一条条传闻,却没有得到确切的婚嫁消息。那年临近春节,城里的人们终于听说丽娜准备去南方了,这个消息是她妈妈亲自到处散播的,意思是那个人终于要带丽娜去见他的家长、谈婚论嫁了。我们想,她要走了!不知道多少人在为此黯然神伤,当然这些大多都是男人。出远门的那天上午,丽娜穿着一件大红色鸭绒袄,围着灰色毛线围巾,提着一个崭新的黑皮箱站在巷子口。她父母和她一起,就在那里和女儿告别。她母亲一直拉着她的手,不停地嘱咐着什么,那瘦小、安静的父亲站在一旁,神色有些忧伤,不时深情地看一眼自己的女儿。他们那副样子像是为她送嫁。过一会儿,那辆白色车来接她了。她上了车,又几次从车窗里朝他们招手。车开走了很久,她父母还站在巷口,仿佛在告诉来来往往的路人,他们的女儿刚刚走了。

但大约半个月后,丽娜回来了,那个人没有和她一起回来。接下来,流言四起。有人说那人的父母坚决不同意,把丽娜打发走了,把儿子扣留在家里;也有人说,那个人根本没有带丽娜去他家,他只是带她在外面溜达了两个星期,她看没有希望,就自己回来了;还有一种说法,说丽娜去了以后发现那个人在他老家已经结过婚了……到底哪一种流言是对的,只有丽娜自己才知道。但丽娜什么都不会说。

那南方人再也没有回来过。厂里又开工以后,来了一个上了年纪的南方人,接管厂里的事务。很长一段时间,丽娜没有在街上出现,也没有去照相馆。我们听说她生病了,在家里养病,不愿见人,又听说她闹过绝食,试图自杀……谁也不知道那半个月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这件事对她造成了什么伤害。无论如何,事情的结果和小城里人们的预测出入太大,因为大家之前考虑的都是丽娜会不会跟那人走的问题,从没有想到像她这样美丽的女人也会被人抛弃。那段时间,大家提起丽娜,仿佛都陷入一种茫然的、有些屈辱又愤愤不平的情绪中。毕竟,丽娜是“我们的”姑娘。

照相馆里只有那个瘦弱的男人一个人忙碌了。他那架庞然大物早已退役,现在他用新的小型照相机,支在一个架子上。照相馆一下子显得地方很大,空荡、冷清。橱窗里的照片很久没有更换,镜框上落着灰尘。县城里开了别的照相馆,他的生意不像以前那么好了,没有顾客的时候,人们看见他坐在照相馆的小桌后面发呆。他老了,头发花白稀疏,人似乎更加矮小瘦弱了。人们私下议论说,这个男人心里该是什么滋味儿呢?自己的老婆和女儿都跟人跑过,又都回来了,就像被人用过的货物又给退回来……

那时候,我和肖勇已经上了高中。我们被学习压得喘不过气,所有时间都耗在学校里,回家只是睡一觉。我俩很少有机会谈及他那美丽的邻居了,也再没有时间在巷子里、街边游逛,制造什么偶遇的闹剧。偶尔谈起丽娜,肖勇都会心灰意冷地说,她已经被那南方人毁了。

“要是她的心不那么高,她也不会摔这么狠。”他像老年人那样说道。

“主要是没遇上靠谱的男人。”我说。

“男人有几个靠谱?”他又像女人那样抱怨,“哪有这么蠢的娘儿们?遇上个喜欢的,还是外地人,都不知道人家底细,就和人家睡了,把什么都给人家。”

“就是,也太蠢了。”我只是顺着他说。

他却狠狠瞪了我一眼说:“妈的,我就喜欢这种蠢娘儿们,头脑发热型的。那些装腔作势的,我看见就烦。”

好长一段时间后,丽娜又出现在照相馆里。人瘦了一圈,那种肆意发光发热、满身活力的姿态也不见了。有顾客进来,她就含笑打个招呼,但大部分时间都安安静静,像是要把自己的笑、自己的声音、自己的心事都收敛起来。照相馆重又变得窗明几净,原本落满灰尘的相框、架子、橱窗都被她擦得光亮如镜。但橱窗里她自己的照片都撤去了,挤满了其他本地时髦女郎的照片。

她父亲开始让她给顾客拍照。他笑着对老顾客们说,这照相馆现在是丽娜的照相馆了,她的技术比自己好,又会设计,自己在这儿就是帮忙、打下手的。丽娜慢慢接手了照相馆。后来,她把照相馆重新装修了。原先那个垂着丝绒帘幕、仿佛睡意蒙眬的地方变得鲜明敞亮,朝向大街的整面墙都开成了橱窗,屋顶重新装了吊顶,墙壁上画着各种背景:旋转的室内楼梯,开满鲜花的欧式小镇,港式的夜景,大海和帆船……丽娜在里面忙忙碌碌,年岁渐长,成了人们所说的“老姑娘”。

丽娜的第二段情事发生时,我已经考上大学,离开了家乡。肖勇则去了杭州,跟着他的亲戚学开出租车。所以,关于那些事,我只是回乡时偶尔从家人或朋友那里听说的。

丽娜交往的第二个男人是她的高中同学。这个男人是我们本县人,但早些年就去市里下海经商了。他当年也是丽娜的追求者之一,但她没有看上他。后来,当他再从市里回来、在县里投资开了一家高档餐馆时,俨然已经是人们眼中的成功人士了。他的餐馆有三层,没有堂食大厅,除了前台,一楼二楼全是包间,从双人包间到二十人包间大小各异,卖的是广东菜。三层除了办公室和他的住所,还有一间巨大的游戏房,游戏房里可以打台球,也可以聊天、抽烟、看电视。去这家餐馆吃饭的普通人不多,多半是县里的领导们和有钱人去消费的。

这个男人不知是为了弥补当年求爱失败的遗憾,还是又感受到了什么新的吸引,开始狂热地追求“老姑娘”丽娜。但每个人都知道,他在市里已经有家了。他自己仿佛不把这当成一个障碍,依然想方设法靠近她。他没事就去照相馆找她聊几句,让餐馆的员工给她送午饭,还像电影里那些浪漫的男人一样,时不时给她送花。

可能因为这些手段不怎么奏效,男人开始用他最擅长的商业手段,像他这种早早发家的生意人,往往就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他花钱把照相馆楼上的房子租下来,然后拿着租赁合同去找她,说他租的地方免费给她用,装修和购买新设备的钱他也可以投资,两人来合伙办一个正儿八经的影楼。他策划说一楼可以拍普通的照片,二楼可以专门用来拍婚纱照。这主意对丽娜太有吸引力了,因为她正想搞些新名堂,把照相馆弄得与众不同,但她没有足够的钱。

因为成了合伙人,他就有很多机会名正言顺地到照相馆里来,看她指挥装修,听她谈她的计划,看她记的账目……他毕竟见多识广,又有做生意的经验,给了她很多有用的建议。他还开车带她去省城,专门去参观那里最有名的几家大影楼。为了让她亲自体验别人的婚纱摄影服务,他非要让她去拍照。后来,又流行拍个人写真集,他马上带丽娜去参观、学习。他的努力这次用到了恰当的地方,因为丽娜需要的就是这些:开阔的眼界、新鲜的念头和体验。

“丽娜照相馆”更名为“丽娜影楼”的那天,也许是丽娜人生中最风光的一天。她开了县城里第一家两层的豪华影楼,也是第一家提供婚纱租赁和婚纱摄影的影楼。新影楼开张以后,她尽量不让父亲来店里了,担心他会让年轻姑娘们感到拘束。她招了一个年轻女孩儿做助手。丽娜热情地投入到她的新事业中,她后来又特地去学开车,买了辆二手车带顾客去拍外景。

她终于恢复了以往那种爽朗的脾性。人们经常看到她穿着工装裤和衬衫、扛着摄影器材在外面拍照,听到她那银铃般的嗓音在说着话、在笑着。她的脸又妩媚起来,眼神活泛,看谁都含着笑。遇上古板或羞涩的新娘新郎,她总是一边拍照、一边逗他们,让他们放松下来、变得柔软。人人都看得出,丽娜很快乐。但这快乐让人们疑惑,因为在那个地方,女人最重要的事情是婚嫁,而像丽娜这样年纪的女人,几乎是注定嫁不出去了,也没有孩子,她为什么还能快乐呢?可那快乐又是实实在在的,像逼人而来的热腾腾的气息。

几年之中,人们都知道丽娜背后有那个男人支持,但也抓不住他俩在一起的实质证据。既然那人是她的合伙人,两人相互走动似乎也天经地义。但最后还是出事了。事情是在省城发生的。那一年,丽娜大概三十七八岁。据说,她当时和那人在一起,那人的妻子和她的几个朋友一路跟踪,当场抓住了他们。她们有人带了剪刀,混乱中,剪刀在丽娜左侧的额角和耳朵之间划了一道刀痕。如果不是那男人拼命挡住她,她们可能还会给她几下子。事情就是这样狗血地暴露了,两个人都受了伤。

出事后的那段时间,影楼暂时关门了。有一天,有人在影楼的橱窗玻璃上、门上用红漆写了不堪的文字。后来,丽娜的父亲出现了。那瘦小、满头白发的男人提着水桶,拿着抹布、刷子、泥抹子,前来清理女儿受辱的污迹。路过的人替他难堪、难过,但那人自己却没有一副凄惨破落样,他神态平静、专注,似乎只是沉浸于手头的活。他一点点地刮擦掉玻璃上的漆,还把店门重新粉刷了一遍。

如同大多数这类的情事,一开始总是烈火烹油,结局却往往草草收场。听说那男人的妻子威胁要抱着女儿一起跳楼,才总算留住了丈夫。那家高档餐馆很快转手了,男人老老实实地回到他市里的家。这一次,丽娜还是孤身一人被抛下了,留在原地,留在目睹了她的又一次失败的小城。同样的,她什么也不说,不向人哭诉、抱怨,默默地消受她的损失、她的耻辱。只是,那美丽的脸上多了一道伤痕。

二〇一八年,我带妻子和儿子从南方回老家。有一天,我妈说趁着我们在,去照一张全家福吧。她打电话把姐姐一家也叫过来。然后,我们全家浩浩荡荡步行去照相的地方。突然,我发现我们是在沿着南北大街一直向北、朝“人民礼堂”的方向走。

我问我姐:“这是去哪家照相馆啊?”

姐姐说:“就去老丽娜照相馆吧。你说呢?”

我说:“好,好。”

“丽娜照相馆还在?”我又问她。

“原先那栋楼早就拆了,现在是在新楼里,不过地方还是那块地方。你还记得那地方?”她问我。

“记得。”我说。

过一会儿,我还是忍不住问照相馆的老板是否还是丽娜、她后来是否成家了。

“她一直单身。”姐姐说。

在当时那座两层水泥楼的旧址上,矗立着一座宽大、拐角处有弧度设计的三层新楼。“丽娜影楼”就在“东方生活超市”旁边,粉色的招牌上装饰着气球。我们走进去,两个年轻人立即上来招呼我们。我姐告诉他们,我们是来拍全家福的,他们热情地叫我们过去看看用什么背景、中式的还是西式的。我朝四周打量,看到的是一个新潮影楼的装饰:明亮的落地窗,一幅幅垂挂下来、用按钮控制翻卷的布景,还有各种摄影灯、反光板……

我姐随口问道:“你们老板呢?今天不在?”

“丽娜姨在楼上呢,你要找她吗?”给我们翻看布景的那个年轻人问。

“没事,就是问问。”我姐说。

等我们选好背景,在两个年轻人的指导下有坐有站、参差排好以后,一个年轻摄影师过来给我们拍照。大人们都准备好了微笑的表情,但我儿子开始骚动不安。他本来在奶奶腿上坐着,这会儿不耐烦了,扭动着想下来,一会儿又转过头来想找站在后面一排的妈妈。一个年轻人开始去找玩具。这时,三个年轻男女从楼梯上说着话下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女人,留着过耳的、微卷的短发。

“丽娜!”我姐姐喊了她一声。

她立即走过来,热情地问:“你过来了?全家都来了,是拍全家福吗?”

“是啊。”我姐说,“我弟一家也从南方回来了,趁这机会照个全家福。”

她这时看着我,问:“哦,你从南方回来了?好几年没回家了吧?”

“对。”我说,竟想不出还能说些什么。

她打量了一下摄影师和旁边那个年轻的助手,一下子就看出了问题所在。她从年轻人手里接过一个企鹅手偶,蹲在我儿子面前,她的手指头轻巧地晃动着,那企鹅像是立即活了。我儿子被吸引住了。她问他叫什么,我妻子替他回答说叫“晨晨”。她说:“晨晨,你看小企鹅要游走了,你看着它,看它最后游到哪里?”边说边站起身、慢慢向后退。企鹅依然在她手上灵活地游动着。最后,她退到摄影师的侧后方,手臂举起来,喊晨晨看她手里的企鹅。摄影师会意地连续按下快门。就在那一刻,我想起很多年前手里举着绢花的她,想起老照相馆里那台巨兽般的蒙着黑布的照相机,想起她父亲,也想起早已失联的少年时代的朋友……那么多回忆拥挤着、发着光、带着温热,一股股流过我的身体。

拍完照,她特意过来把企鹅手偶给我儿子玩。她离得更近了,专注地看着晨晨,那双大眼睛似乎因为松弛塌陷而变小了,有点儿神奇的是那张五十岁的脸上依然有种姑娘般的神情。突然,她仿佛察觉到我在看她,仰头冲我笑笑。原本遮盖着她左侧脸的头发这时向后甩了一下,于是,在靠近耳朵的地方,我看到了那道疤痕——它已经变得很淡很淡,仿佛她脸上一道特殊的皱纹,象征着爱和伤害,象征着她桀骜、倔强却注定孤独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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