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冯为为
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碳达峰碳中和这场任务艰巨的世纪大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作用,按照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总体安排,科学技术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组织编制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简称《实施方案》),统筹提出支撑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科技创新行动和保障举措,为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做好技术研发储备,并通过10项具体行动绘就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实施路线图。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与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等领域碳减排,对于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双碳”目标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科技创新和政策创新是实现‘双碳’目标的两个重要方面,缺一不可。统筹当前和长远、统筹科技创新与政策创新、统筹科技部门和相关方面的工作,《实施方案》更加侧重于科技创新,着力于加强高效率、低成本的低碳技术供给,同时适当考虑低碳技术标准等政策创新方面的内容,以促进低碳技术产业化。”科学技术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实施方案》如是说。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坚持创新驱动作为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构建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基于我国各重点行业碳排放基数和到2060年的减排需求预测,系统提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创新方向,统筹低碳科技示范和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低碳科技企业培育和国际合作等措施,推动科技成果产出及示范应用。
依据《实施方案》,2030年我国将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将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强而有力的科技支撑。《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单位GDP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到2030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届时,在科技支撑下我国低碳技术创新体系将初步构建,科技支撑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作用将愈加显著。
能源安全是国家总体安全的组成部分,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形势、内部经济发展新态势以及“双碳”目标能源转型进程,我国将能源安全上升至与粮食安全同等重要的战略高度。因此,推进“减碳”助力“双碳”目标早日实现,必须把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在这个基调下,《实施方案》也将保障能源安全作为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的重中之重。
相关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碳排放强度显著降低。截至2020年底,我国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降低48.4%,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15.9%,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由2005年的72.4%下降至56.8%。这些实际数据表明,我国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降低碳排放任务艰巨。因而,在我国以煤炭能源为主的国情下,如何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同时实现碳减排并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考验重重。
“聚焦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任务,立足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并降低碳排放”。《实施方案》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降碳减排提供了实现路径。
充分发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各类创新主体作用,深入推进跨专业、跨领域深度协同、融合创新,构建适应“双碳”目标的能源科技创新体系。《实施方案》提出,针对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迫切需求,加强基础性、原创性、颠覆性技术研究,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能源并网消纳、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以及煤制清洁燃料和大宗化学品等提供科技支撑。到2030年,大幅提升能源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带动化石能源有序替代,推动能源绿色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深刻变革,为加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提出了涉及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示范、成果推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的10项具体行动,绘就了“双碳”科技支撑的具体路线。10项行动,即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科技支撑行动、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技术突破行动、城乡建设与交通低碳零碳技术攻关行动、负碳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减排技术能力提升行动、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行动、低碳零碳技术示范行动、碳达峰碳中和管理决策支撑行动、碳达峰碳中和创新项目、基地、人才协同增效行动、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培育与服务行动、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合作行动。指导全国科技界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地方和企业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的相关行动,“到2030年,形成一批支撑降低粗钢、水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科技成果,实现低碳流程再造技术的大规模工业化应用;到2030年建成50个不同类型重点低碳零碳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先进技术和标准引领的节能降碳技术综合解决方案;加快完善绿色低碳科技企业孵化服务体系,优化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创新创业生态,遴选、支持500家左右低碳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一批低碳科技领军企业;深入开展“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框架下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研发与示范国际合作,探讨发起碳中和科技创新国际论坛。”通过这些行动目标,一步步地将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落到实处。
“科学技术部还将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为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加强保障。一是加强机制保障,建立‘双碳’科技创新部际协调机制和国家碳中和科技专家委员会,同时持续推进科研体制机制改革,释放创新活力,营造适宜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发展的创新环境。二是加强碳中和技术跟踪监测,重点关注碳中和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投入,通过科技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技术优选与迭代。三是加强技术成果的产权保护,推进完善国家科技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建设,推动建立低碳技术侵权行为信息记录并纳入全国公共信用共享平台。”科学技术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三个方面的具体推经,确保《实施方案》得到贯彻落实。
着眼未来,科技支撑开展科技创新行动,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的攻关和研发,做好从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到综合示范的全链条布局,发挥好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的作用,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将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