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记载人们社会生活的原始记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类用各种档案守护着历史记忆,档案还在民族身份认同、集体记忆建构以及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档案,是记载人们社会生活的原始记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人类用各种档案守护着历史记忆。
在原始社会里,人们靠语言表达来交流思想和经验。随着社会发展,为适应复杂的社会生产和生活,人们创造了结绳、刻契等记事方法,这可以说是档案最早的起源。
我国的档案工作从夏代开始,最早给档案以正式名称是在周代。当时称档案为“中”,在《周礼》(详见《国学十三经》,全6 册,原价1580 元,现价328元,订购热线:027-87927015)中就有“治中”的记载。
中文“档案”一词产生于清代。清初文人杨宾所作的《柳边纪略》一书第三卷写道:“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片若牌故也;存贮多年者曰‘档案’。”很多学者便把这作为最早出现档案一词的来源。
从中国档案材料的发展来看,约公元前14 世纪至公元前11 世纪,商代后期的占卜活动中出现了以龟甲、兽骨为载体的甲骨档案,其出土数量达15万片以上,是我国现存历史档案中年代最久远的。
殷商末期及两周时期,中国古代的青铜冶铸工艺达到全盛阶段,在青铜器上铭文铸字的金文档案也随之出现。到了西周,刻于青铜器上的文字数量增多,记事广泛,具有了书史的性质。例如著名的《大盂鼎铭》,其中有19 行共291 字,记载了贵族盂因征伐西北强族鬼方有功而受周康王册命赏赐的史实。
商周时期,不仅有金文档案,还有用竹片、木片制成的简牍档案,主要用于一般公务文书。遗憾的是,最早出现在商周时期的竹简,经过岁月侵蚀已经无法看清楚任何字体。能辨清的,只有战国时期墓葬中出土的竹简。在纸发明以前,简牍是我国古代书籍的最主要形式,用于国家重大政事和书写典籍。比如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秦墓中出土的云梦秦简,详细记录了秦代施行的20 多个单行法规的条款原文,为我国古代法制史的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学术材料。简牍档案对后世书籍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现在,有关图书的名词术语、书写格式及写作方法,依然承袭了简牍时期形成的传统。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丝绸业的发展,王公贵族开始用缣帛作为书写材料,随之也出现了缣帛档案,但由于价格昂贵,无法普及使用。
在魏晋南北朝,以纸为载体的纸质档案大量出现,纸也几乎取代了此前所有的档案物料。
工业革命后,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出现了以录音带、录像带为载体的声像档案,以及现在依赖计算机系统存取并可在互联网上传输的电子档案或数字档案,这些现代化的档案物料极大地拓掘了档案的记录形式和应用场景,也催生了越来越成熟的档案管理制度。
两千多年前,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曾提出了档案收集的至高境界——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于太史公,以达到最终“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记》创作目的。因此,对于档案管理机构来说,接收、征集、管理档案固然重要,充分开展档案利用也是十分必要的。
病历档案是一种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档案材料。我国现代病案管理以北京协和病案室的创建为开端。协和医院的病案字迹工整、记录翔实、书写规范,既是鲜活的教材,又是珍贵的历史资料和医学典藏。在这里,不仅可以看到孙中山、宋庆龄、张学良等多位历史名人的看病记录,还可以了解张孝骞、林巧稚、曾宪九等名医的成长历程,许多中国乃至世界首例的疑难和罕见病案,也记录在协和病历档案里。在这些原始病案的助力下,协和医院对疑难重症的诊治能力享誉全国。
另一种特殊的档案类型是司法档案,即记录民事、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的档案材料,是研究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民俗学等的第一手材料,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清代大库内阁档案、清代澳门地方衙门档案、清代巴县诉讼档案、龙泉司法档案等。
据悉,龙泉青瓷、龙泉宝剑和龙泉司法档案并称为“龙泉三宝”。龙泉司法档案现保存于浙江省龙泉市档案馆,共计17333卷宗,88 万余页,时间自1851至1949 年,横跨近百年历史,是目前已知保存最完整、数量最大的地方司法档案,已经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每一种新的司法档案公布,都会引起历史学、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高度关注,对于学者来说,这批档案记录了清代的法律诉讼制度向近现代转变的过程,对于现在的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有借鉴意义。
截至2017 年,我国有13项档案入选《世界记忆名录》,清代内阁秘本档、中国传统音乐录音档案、近现代中国苏州丝绸档案、甲骨文等都位列其中。
随着档案管理机构、制度、法律的完善,档案早已摆脱单纯收集原始记录的作用,在民族身份认同、集体记忆建构以及信息资源管理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相信随着人们对档案认识的日益深入,人类过去的辉煌会被重新发现,人类的未来将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