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新, 李梅容
(1. 首都师范大学 教师教育学院, 北京 100037; 2. 廊坊师范学院 传媒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教科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载体”[1]。近年来,随着教学科技的推广,数字教科书进入了学校课程体系。越来越多的中小学开始推行电子书包,将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引入学校教学。交互功能强大的数字教科书成为日常教学使用的工具。从总体上看,数字教科书的发展呈现出加速态势,更新换代逐步加快,交互功能和受众体验均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然而,与快速发展相伴相生的,是数字教科书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这些潜在的风险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相关研究严重不足,对数字教科书的风险管理和防控经验也极为缺乏。在此背景下,加大对数字教科书风险防控的研究力度,构建全面的风险防控体系,从而保障其健康、良性发展,是尤为必要的。
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正如19世纪的现代化消解了等级僵化的农业社会,开创了工业社会的结构图景,今天的现代化同样消解了工业社会的轮廓。而在现代性的连续性之中,另一种社会形态正在形成。”[2]“风险”是当下时代的一个标签,关于风险的警示不断冲击着人们的视听,风险已经处于当代社会的核心位置[3]。在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下,数字教科书同样暗藏着风险。首先,数字教科书属于教科书范畴,具有特殊的意义,其功能和价值被成倍放大后,所担负的风险自然会更加显著。其次,同总量有限并可控的传统教科书相比,数字教科书由于有底层技术的支撑,内容能够不断链接,层级可以不断拓展,这就导致其意识形态控制力度有所减弱。再次,面对数字教科书的快速发展热潮,出版社、信息技术公司纷纷入局试水,不遗余力地推进数字教科书超越式发展,将其视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出版社等相关主体忽视了数字教科书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最后,搭载数字教科书的数字化媒介可能对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有国内调查显示,超九成受访者认为数字教科书会对学生的视力和脊柱发育产生负面影响[4]。美国耶鲁大学的一项研究成果同样支持了数字媒体对儿童身体伤害的结论,指出多媒体的过度使用会导致儿童出现失眠、肥胖和发育迟缓等一系列问题[5]。
数字教科书风险防控的主体在于政府,防控对象是数字教科书本身及参与编撰、使用全过程的人与物。数字教科书的风险防控并非以消除风险为唯一目标,而是要兼顾风险成本的最小化和防控效用的最大化,在促进数字教科书良性发展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控制数字教科书的潜在风险。
(1)自上而下原则
由于教科书本身的特殊性,其相关政策的制定主要集中于教科书管理者,而非社会团体或个人,因此,相应的风险承担和风险防控也应从教科书政策的顶层制定者抓起。数字教科书的风险防控应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政策制定,教科书编写、审定、出版、使用等都应在教科书管理者的风险分析框架之内。目前我国虽然在教育部设置了数字课程教材研究中心,但全国性的整体管理架构还未完全形成,特别是地方性专门管理机构缺失,导致多头领导和多头管理问题还时有发生。根据自上而下原则,我国教材的最高管理机构应成立数字教科书的管理委员会,制定数字教科书的发展规划,提供潜在风险的政策应对。自上而下的风险防控原则不仅有利于规范教科书顶层政策制定者的行为,还有利于将数字教科书的设计开发者、内容编选者及出版机构纳入风险防控体系,从而规范其行为,使数字教科书的开发和使用都纳入风险防范体系中。
(2)预防优先原则
风险最典型的特征就是不确定性,它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会发生,且风险发生在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哪一环节、哪一阶段也是不确定的。不确定性有时会掩盖社会利益冲突。出版社等相关利益团体可能会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利用数字教科书风险的不确定性,一味宣扬数字教科书的优点,却对数字教科书的风险避而不谈。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数字教科书的潜在风险,以预防为主,通过事前的谋划和缜密的设计来有效阻止可能发生的危害,为数字教科书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全面管控原则
经济学领域有一个名为“全面风险管理”的专业术语,指对各种来源的风险进行评价、控制、研发、融资、监测的系统过程[6]。经济风险与数字教科书风险虽有区别,但从风险防控的角度来说有相通之处。据此,可借鉴经济学的全面风险管理思想提出数字教科书风险的全面管控原则。
数字教科书风险的全面管控原则含义有三:一是全面覆盖潜在风险因素,包括数字教科书的立项审批、内容选择、技术制作、教学使用和效果评估等各个方面。二是在教科书发展的总体框架下考虑数字教科书的风险防控,将其纳入教科书发展的大局中进行总体规划。三是将内部防控与外部防控相结合,实现风险的全面管控。内部防控主要包括制度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治理体系和结构的优化等;外部防控是指将数字教科书相关的外部因素纳入防控体系,如数字教科书的内容选择者、技术人员、产品使用者等。
(4)风险分担原则
风险分担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所有主体均应承担相应的风险;二是让最擅于应对某一方面风险的主体来承担该风险,从而降低风险损失和管理成本。风险分担原则应注重参与方的权责对等,由风险承受能力大、受益多的主体承担更多的风险。总体上看,数字教科书是教育领域的公共产品,教育主管部门应承担主要责任,其次是数字教科书的出版单位,然后是数字教科书的内容选择者和技术提供者,最后是教师和学生。
风险分担原则主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和协议来达成,风险发生时,各相关主体按照事先拟定的制度和协议承担相应的责任。教育管理部门可通过制定数字教科书的强制标准或规范来引导出版主体自行承担风险,还可引入专家团队监测评估数字教科书的发展趋势,适时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为数字教科书的风险分担提供明确的责任参考。
数字教科书风险防控的基本流程大体包括三个环节: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同其他类型的风险防控相比,既有相似之处,也有自己的独特性。
(1)风险识别
数字教科书的风险识别通过对风险类型、环节、风险源及损害程度的认识发掘风险的运作机理和行为方式。风险识别是风险防控的起步环节,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只有将前期风险识别的基础工作做扎实,后续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才能更具实效性和针对性。数字教科书风险识别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查找风险源,即风险可能的引发点、类型、发生发展环节及可能的损失程度;二是分析风险的原因及运作机理。
(2)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是指对潜在风险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定性或定量的评价。由于数字教科书具有特殊性,一些风险因素无法用定量化的形式来表达,对数字教科书的风险评估需要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研究,采取综合的风险评估方案。
定量性质的风险评估方法主要利用数量指标对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评估,对某些风险问题进行较为简洁的量化呈现。较有代表性的定量风险评估方式有聚类分析、因子分析、回归模型等。定性的风险评估要借助非量化资料及推理演绎,同时融入评估者的主体认知和经验,对风险因素和状况做出整体判断和决策,主要包括群决策法、逻辑推理法、因素分析法等[7]。定性的风险评估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定量分析评估的不足,能够较为系统地揭示和挖掘数据无法表达的内涵,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的方式可以使数字教科书风险评估结论更加全面、深刻。
(3)风险应对
数字教科书的风险应对是在风险识别和评估之后,针对不同风险因素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风险。数字教科书的风险应对本质上是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并在风险发生后减少其可能产生的危害。一般来说,风险后果的性质、风险发生的概率不同,风险应对的方法与策略也会不同。数字教科书的风险应对可以采取综合措施,包括风险回避、风险转移、风险承受等[8]。风险回避主要通过减少生产、加强审批等方式控制数字教科书的总体规模。风险转移通过与他人或其他机构共同分担风险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风险承受是不改变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不对其采取措施,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风险较小,我们能够承受可能的负面后果;另一种则是消极应对,任由风险发展。显然,后一种消极的风险承受是不可取的。以上几种策略各有特点:风险回避的特点是强制压缩数字教科书的发展空间,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不到万不得已,应尽量避免采取这种极端的规避措施。风险转移应对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分解风险,使风险得到有效化解。风险承受应对措施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已有风险在各方的承受范围内,可自行消解。不同的应对策略针对的风险情况及风险等级不同,有时亦可同时交叉使用,需根据具体风险维度和类型作出具体选择。
根据数字教科书的特征,其风险因素主要来自两大部分、三个方面。一部分是作为教科书可能导致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数字教科书在“教学什么”和“如何教学”两方面的风险;另一部分是数字教科书的技术特征可能导致的风险。因此,对数字教科书风险防控具体路径的探讨,也将围绕内容风险、教学风险和技术风险展开。
(1)明确数字教科书内容选择标准
教科书内容与所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心理等方面紧密联系。数字教科书应该选择或放弃什么内容,牵涉到数字教科书内容选择的标准,也关系到数字教科书内容选择“为了谁”“有何目的”“是否恰当”等一系列问题。
为防控数字教科书内容风险,应明确数字教科书内容选择的标准,重点考虑思想性、科学性、教学性、合法性、联结性等基本特性,既体现数字教科书作为教科书的特征,又体现数字化框架下教科书内容的特性。思想性指数字教科书的内容能够代表先进思想发展的方向,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观。教科书作为“开展教育教学、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的重要载体和凭借”[9],要牢固把握好内容选择的思想性,尤其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10]。科学性指内容选择没有知识性错误,经得起各方检验。教学性指数字教科书的内容既考虑教师“教”的需求,又满足学生“学”的需要。合法性指数字教科书的内容选择必须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数字教科书容量大,内容面向全网,一些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极易在编者和开发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教科书,因此需重点防范。联结性指数字教科书的内容选择应注意有效和适度的联结。围绕知识点建立学习的联结是数字教科书的特有优势,但也容易导致学习的随便化,如果联结的广度和深度把握不好,容易导致学习冗余,分散学生的注意力。
(2)优化数字教科书内容组织结构
教科书的内容组织一般考虑学科逻辑和心理逻辑两部分。学科逻辑指教科书内容的组织应遵循学科知识体系的结构,心理逻辑指教科书内容组织应符合各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征。数字教科书在遵循学科逻辑和心理逻辑之外,还应考虑用户的使用逻辑,即数字教科书的内容组织结构应尽可能简单明了,使用户迅速抓住核心要点,不至于迷失在无尽的内容链接中,同时要避免操作冗杂,便于有效使用。
(3)加强数字教科书的内容审查
当前,纸质教科书已具有较为完善的审查制度、审查流程和专门的审查机构(专家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材委员会)。在数字教科书的内容审查方面,我国目前仍缺乏专门的数字教科书审查机构。为应对数字教科书的内容风险,应尽快组织成立相关审查机构,重点对数字教科书内容的选择、呈现方式及可能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予以把关。同时,聘请课程与教学、法学、信息技术、教育行政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数字教科书的专家审定委员会。
(1)增强教学主体的风险意识
风险意识是人们从一系列灾难性实践中产生的一种反思意识,与可能性和不确定性密不可分;风险意识也是人自身行为中的不确定性因素的思想观念。由于数字教科书的介入,教学活动的风险增加,教师和学生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需要增强风险意识。一方面,师生不应迷信和迷恋数字教科书,要认识到数字教科书及其相关技术的使用并非越多越好,应适度使用;另一方面,数字教科书是非纸质文本的信息样式,师生需有意识地培育信息道德观念,养成信息风险意识。
(2)充分考虑数字教科书与教学活动之间的融合与必要张力
数字教科书作为丰富教科书形式的一种新技术、新手段,本身是一种价值中立的产品。从内容意义上看,我们希望数字教科书尽可能与教学活动相融合,真正渗透进课堂教学和师生活动中,更好地发挥其教学价值。而从工具价值来看,数字教科书的工具机械性和无限联结性特点,与教学活动的高度复杂性之间存在冲突。数字教科书的技术特质与教学活动的人文特性之间也有着内在矛盾。因此,数字教科书又应与教学活动保持一定的距离,形成必要的张力,这是合理分析及运用数字教科书的前提和基础。
(3)构筑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防控系统
目前,一般的风险管理已形成一套较为成熟的基本流程:风险确定、风险分析和评估、风险管理规划、风险跟踪、风险控制。在此基础上,可构筑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防控系统,具体包括组建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防控机构、加强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识别、构建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评估系统、优化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决策机制、实施数字教科书教学风险防控效果评价五方面内容。
(1)防止对数字教科书技术的过度依赖
数字教科书具有典型的技术特征。设计者容易步入技术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形成对技术的过度依赖,将技术力量神化并无限扩大。为防范数字教科书的潜在风险,必须澄清技术的价值和可能的弊端,努力破除技术至上观念,抵制技术决定论。
(2)完善数字教科书的技术标准
数字教科书涉及多方面的技术标准问题。教育部门、出版部门、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等都有相应的管理权限,而又都不具备完全的管理权限,使统整数字教科书的技术标准成为一道难题,导致数字教科书的风险有可能在各部门的交叉处延伸开来。因此,要有效控制数字教科书的潜在风险,必须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构建完整的数字教科书标准体系。数字教科书的标准涉及多个方面,同一方面的技术标准又涉及多个维度,加之数字教科书本身的技术属性和教育教学属性,因此单一的标准显然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当前,教育信息技术化标准推进较为迅速,数字教科书可借鉴其标准体系,在完善数字教科书各个维度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实现标准的合理归类和标准之间的内部一致。其次,推进数字教科书多领域标准之间的深度融合。出版、信息技术和教育领域都在建设相关标准,然而在跨领域的标准融合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一些深层标准融合问题尚未涉及,亟需推进教科书多领域标准之间的深度融合,这也是当前数字教科书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最后,要加强数字教科书外部系统接口的标准研制。如今,教学活动已经延伸到了课堂之外。数字教科书作为教育教学资源之一,需要与课堂之外的学习资源、软件工具及硬件终端等进行对接,这就要有统一的、可扩展的标准化接口。而适用于信息化教学系统的数字教科书接口相对混乱,早期的SCORM标准和当前的xAPI标准都存在局限性,其他接口标准尚处于自发生长阶段,这都不利于数字教科书数据的统整和利用。
(3)优化数字教科书的功能设计
数字教科书的功能设计存在重视硬件而忽视软件、功能与需求脱节、功能复杂化影响注意力保持等问题。为预防数字教科书功能偏离所带来的风险,数字教科书在功能设计时需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硬件”与“软件”并重。现有的数字教科书设计更多地侧重硬件设备的突破以及硬件配套系统的开发,如何实现有效学习,如何标记重点、添加标签等“软件”部分却遭到了忽视。用于教学的数字教科书应更多地注重如何帮助使用者实现有效学习,不应舍本逐末,对硬件过度开发,抛弃了数字教科书的教科书底色。
第二,功能与需求相结合。当前,数字教科书的设计过度追求功能的增加,结合三维动画、音频、视频、超链接等多种媒体资源的阅读方式丰富了数字教材的特色,同时也增加了数字教科书的成本,提高了价格,从而达到了出版社和技术公司的营利目的。其实,眼花缭乱的互动和复杂化的功能在多数教学情境中是不必需的。数字教科书的功能设计应充分考虑使用者的需求,尤其是学生和教师的需求。
第三,关注注意力的保持。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中曾对“冷媒体”和“热媒体”进行了详细区分。传统纸质教科书是典型的“冷媒体”,没有超链接,没有互动,需要全神投入,这加深了读者的阅读体验。而数字教科书属于典型的“热媒体”,适合碎片化学习和阅读,注意力反倒不易保持,且受众会逐渐对动画、音频、视频等产生抗体,要保持兴趣,就需要更加复杂的功能,这导致了“多媒体刺激—学习—更加复杂的多媒体刺激—学习”的恶性循环。由此可见,信息技术的引入能够有效引起学习兴趣,但要保持这种学习兴趣,就应该将数字教科书的开发控制在一定的“度”之内,能够维持学习兴趣即可。
(4)加强对数字教科书开发者的监管
当前,数字教科书监管主要针对“出口监管”,也就是为数字教科书出台“结果标准”,而数字教科书的“进口监管”,即对数字教科书设计制作者、开发主体的监管却相对薄弱。为防控数字教科书的潜在风险,制定成品标准仅是解决问题的一个方面,参与设计制作教科书的主体同样也应纳入监管体系。首先,应设立数字教科书开发主体的准入条件。其次,设立数字教科书开发人员准入标准,设置从业要求,如颁发执业资格证书等,严把数字教科书设计者的思想关和技术关。再次,对数字教科书的开发人员构成应提供指导性意见,强制规定人员类型和数量。最后,建立数字教科书开发者失信数据库,将引发严重负面后果的开发机构或个人踢出数字教科书开发群体。据此,从多方面建立对数字教科书开发者的监管,与数字教科书标准相结合,从而构筑起全面的数字教科书监管体系,以达到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