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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执法检查组赴江苏省南通市开展海洋伏季休渔执法检查。执法组深入渔港,现场检查休渔情况,核对在港休渔船舶名册和部分渔船船位监控信息;调阅地方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抽查“两法衔接”案件,核查伏休执法工作台账;听取地方伏休执法监管情况汇报,围绕休渔秩序完善等问题进行工作调研,并与有关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和渔民群众进行交流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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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公布宁德市富发水产有限公司等121 家企业为国家水产种业阵型企业。《通知》要求,要把种业企业扶优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把阵型企业作为企业扶优的重点对象,把推进“三对接”作为企业扶优的重要平台,把创设扶持政策作为企业扶优的重要手段,把净化发展环境作为企业扶优的重要保障,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作为企业扶优工作的重要要求,加快打造种业振兴骨干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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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赴河北省秦皇岛市、辽宁省葫芦岛市等地,就渤海捕捞限额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伏季休渔特许捕捞执行情况进行集中研讨,并开展伏季休渔执法检查。研讨中,各地普遍对渤海实施捕捞限额制度予以支持,认为这是当前解决渤海渔业资源困境并兼顾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并对实现路径提出了意见建议。研讨要求各地再接再厉、持续发力,继续深入做好渤海捕捞限额制度前期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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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业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推进会在北京市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上半年防控工作进展,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并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会议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的责任感、紧迫感,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入推进防控工作,加快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抓好重大危害物种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防控支撑保障,维护好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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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韩渔业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在中国山东省烟台市和韩国全罗南道木浦市同步举行,双方共向黄海放流许氏鲆鲉、小黄鱼、三疣梭子蟹、绿鳍马面鲀等水生生物苗种超过200 万尾。活动指出,在黄海进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对于养护海洋生态系统、提高水域生产力、促进渔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活动倡议,中韩两国继续强化沟通协商、强化执法联动、强化资源养护,共同维护海上捕捞秩序稳定,促进黄海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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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部分海域陆续开渔后作业渔船数量激增、海域极端天气频繁出现、一些地方渔港渔船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等海上渔业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风险,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印发通知,要求沿海各地渔业渔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渔船出航前检查、强化海上作业管理、严格进出港报告、加强渔民宣传教育,做好渔船备航、出海、返港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与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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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在青海省果洛州班玛县组织开展川陕哲罗鲑栖息地种群重建活动,共放流川陕哲罗鲑4 龄鱼16 尾,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等长江上游特有水生生物共计10 万余尾。本次活动是川陕哲罗鲑保护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期望利用四川省人工繁育群体的放流,实现青海省自然种群的重新构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川陕哲罗鲑保护行动计划制定等工作,保护长江上游特有水生生物,助力长江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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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视频调度沿黄九省(区)2022 年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研讨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会议要求,各地继续针对性开展各项工作,持续抓好总结,加强对过去经验做法的梳理;持续抓好下一步执法,继续做好对未开捕区域和常年禁捕区域的执法监管等;持续抓好队伍建设,继续开展骨干执法人员培训等;持续抓好资源养护,采取有效措施恢复资源,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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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届“一带一路”国际淡水渔业产业创新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召开,来自44 个国家的渔业主管部门、科教单位、行业协会、水产企业代表共500 余人参加会议。研讨会主题为“共建淡水渔业智谷、共促‘一带一路’渔业繁荣”。与会人员表示,将就全球水产养殖领域共同关注的水产种质创制、稻渔综合种养等热点内容优先开展务实合作,推进渔业科技国际协同创新,共同革新水产养殖技术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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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在福建省宁德市召开。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食物观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渔业在落实新发展理念、拓展食物来源、促进农民增收、服务外交大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准确把握五个关系,着力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以深化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宜渔则渔,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生产和生态协调、发展和安全统筹,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渔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提高水产品稳产保供水平,全面提升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