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玉玲,许晓静,崔宇韬,肖海燕,赵媛,刘玉琴,张胜,朱金伟,龙红艳,王洪昌,王凡,井鹏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012;2.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创新研究院,天津 300450;3.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天津 300450;4.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 100037)
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是细颗粒物(PM2.5)及臭氧(O3)的重要前体污染物[1,2]。我国工业门类齐全,产业规模庞大,VOCs 排放来源非常复杂[3],而且VOCs 污染物种类繁多。目前,大气污染物减排空间收窄,治理难度越来越大。
石油炼制行业是我国VOCs 排放量大的行业之一,也一直是VOCs 重点管控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等政策文件中都对石化行业的VOCs 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任务。此外,加热炉和裂解炉是石油炼制行业主要的NOx排放源,目前大多采用了低氮燃烧技术。火电、钢铁等行业已经实施超低排放,随着我国对NOx控制要求的日益严格,石油炼制行业NOx减排将主要通过加热炉、裂解炉进行深度脱硝控制,因此加热炉、裂解炉的NOx深度控制也将是石油炼制行业面临的重要环保工作之一。
石油炼制行业除热电锅炉外,加热炉、裂解炉、催化裂化再生烟气是主要的NOx排放源,其中加热炉和裂解炉均采用天然气或脱硫燃料气为燃料,脱硝技术鼓励采用低氮燃烧与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技术。随着低NOx燃烧器技术的进步,燃料分级加烟气循环技术具有较好的降氮效果。烟气循环气体燃烧器是将接近于惰性的烟气回流到燃烧气流中,冷却火焰,降低氧浓度,降低NOx排放。烟气循环气体燃烧器有烟气外循环和烟气内循环两种。
目前,加热炉、裂解炉产生的NOx浓度一般为60—90mg/m3,有的甚至可达100mg/m3以上。催化裂化再生烟气NOx的排放浓度为150—400mg/m3,有的甚至可达800mg/m3以上。石油炼制加热炉、裂解炉NOx的控制主要依靠低氮燃烧,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加热炉、裂解炉都已经完成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对催化裂化再生烟气NOx采取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控制措施,NOx排放浓度均在100mg/m3以下。少数标杆企业热电锅炉燃料已经采用天然气或脱硫燃料气代替燃煤,加热炉和裂解炉采用低氮燃烧结合SNCR 或“SNCR+SCR”脱硝措施[4-7],使加热炉、裂解炉和催化裂化再生烟气NOx排放浓度控制在80mg/m3以下。
工业行业产生的含VOCs 的废气成分复杂、性质各异,其治理过程不像二氧化硫(SO2)和NOx,即使是相同行业不同工艺或工况,都可能对控制技术的选择产生影响,因此,工艺和技术的选择无法复制。目前市场上主流的VOCs 控制技术分为回收利用技术和销毁技术[8]。回收利用技术包括吸收法、吸附法及膜分离法;销毁技术包括热力焚烧、催化燃烧、生物降解法及光催化降解法等。针对工业源的常用治理技术有吸收法、吸附法、热力焚烧、催化燃烧及生物降解法[9,10]等。吸附法存在需经常更换吸附剂的问题,单一的等离子法、紫外线(UV)光解法去除效率低,直接燃烧法[或蓄热式热力焚化炉(RTO)]需不间断提供燃料维持燃烧,运行维护费用最高。针对各工业行业中废气产生点多、气量大、VOCs 污染物浓度低、异味重等问题,现有VOCs 技术难以有效解决。石油炼制行业虽然对VOCs 治理起步较早,但大多采用单一冷凝回收、吸附回收等技术,难以满足日益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对于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工艺尾气,通常采取焚烧等方式处理,设备与管线组件应建立泄漏监测与修复管理制度。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采用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的拱顶罐。涉及挥发性有机液体装卸的场站,采取全密闭、液下装载等方式,采用具备油气回收接口的车船。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的收集治理,废水收集、储存、处理装置过程中的集水井、调节池、隔油池、曝气池、气浮池、浓缩池等高浓度VOCs 逸散环节应采用密闭收集措施,并回收利用,难以利用的应安装高效治理设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鼓励企业将含VOCs 废气送工艺加热炉、锅炉等直接燃烧处理。目前也有一些企业将储罐、有机液体装卸、工艺废气中的VOCs 废气直接引入加热炉中燃烧,可达到较好的VOCs 控制效果。
针对石油炼制行业工艺加热炉产生的NOx,目前采用的污染控制技术主要包括燃烧前对燃料进行预处理、燃烧中减少污染物的生成、燃烧后对烟气进行后处理。石油炼制行业NOx达标排放和深度治理技术体系见下表。
石油炼制行业NOx 达标排放和深度治理技术体系
对于石油炼制企业的VOCs 控制,建议将废气完全收集后引至有机废气治理设施,高浓度VOCs 废气通过吸收、吸附、冷凝、膜分离等,以及组合工艺分质回收后,采用燃烧工艺(包括直接燃烧、催化燃烧和蓄热燃烧)进行最终处理,或送至加热炉、锅炉、焚烧炉直接燃烧处理;低浓度的生化池、曝气池等污染处理场废气主要采用洗涤-吸附、生物脱臭、燃烧(氧化)法等措施进行处理。
(1)对石油炼制企业的NOx控制技术建议
第一阶段(“十四五”期间):对热电锅炉开展煤改气改造,NOx排放浓度均在50mg/m3以下;对催化裂化再生烟气NOx采取SCR 脱硝控制措施,加热炉和裂解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100mg/m3以下。
第二阶段(2025 年以后):对催化裂化再生烟气NOx采取SCR 脱硝深度控制措施,NOx排放浓度均在50mg/m3以下;加热炉和裂解炉采用低氮燃烧结合SNCR 或“SNCR+SCR”烟气脱硝技术,NOx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下。
(2)主要的VOCs 控制技术方案
第一阶段(“十四五”期间):采用先进的控制技术工艺或组合,将有机废气排放口(包括储罐、装载、污水处理站引入废气处理设施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控制在60mg/m3以下。
第二阶段(2025 年以后):采用优化的控制技术工艺组合,将有机废气排放口(包括储罐、装载、污水处理站引入废气处理设施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控制在40mg/m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