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诗树
(泉州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福建 泉州 362000)
顺丁橡胶是目前仅次于丁苯橡胶的世界上第二大通用合橡胶,具有弹性好、耐磨性强等优点,在轮胎、抗冲击改性剂等橡胶制品的生产中具有广泛的应用。其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别是化学毒物。文章旨在了解某顺丁橡胶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现状,找出关键控制点,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该企业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提供依据。
以某顺丁橡胶生产企业为调查对象,该企业年产5万吨顺丁橡胶。
对企业的工艺流程、设备布局、主要防护措施等方面,利用职业卫生调查法,确定各生产环节及辅助生产环节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对该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进行检测和实验室分析;依据职业卫生标准,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
工艺流程:溶解在溶剂油的丁二烯,在催化剂的作用下,进行顺式1,4加成反应,经多釜串联连续反应达到转化率后,加入防老剂,制得顺式1,4-聚丁二烯胶乳,而后进入凝聚釜中在水中乳化,形成胶粒,送往后处理装置,经挤压脱水、膨胀干燥,压块、包装,制成顺丁橡胶成品。各生产环节及辅助生产环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见表1。
表1 各生产环节及辅助生产环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情况
2.2.1 现场检测工况
本次对某顺丁橡胶项目建设项目各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是在每天生产正常、满负荷状态下进行的。在采样检测时,对采样点的现场气象、环境、生产情况等进行描述并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采用连续三个工作日采样。
2.2.2 检测点的设置原则
(1)生产性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按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中的要求,根据车间(或装置)生产的工艺过程,在不同的操作岗位和工序分别设检测点,采样高度为工人呼吸带水平。
(2)生产性噪声:按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有关规定设检测点。
(3)高温:按GBZ/T 189.7-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有关规定设检测点。
(4)照度:按GB/T 5700-2008《照明测量方法》有关规定设检测点。
(5)工作面控制风速和罩口风速:按GB/T 16758-200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条件》有关规定设检测点。
(6)紫外辐射:按GBZ/T 189.6-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有关规定设检测点。
(7)工频电场:按GBT/T189.3-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有关规定设检测点。
2.2.3 检测频次
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根据GBZ 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的规定以及现场调查,针对不同工种工作性质和岗位变换,在评价各装置操作工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分别在巡检工人和固定工作人数中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对象,在评价化验检测团队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时,分析工人数从中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对象,连续采样3个工作日,其中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为了更好地反映工作场所被职业病危害因素污染的情况,同时为采集与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相配套的短时间接触平均浓度(CSTEL),按照相关布点原则,分别对巡检工人主要的巡视点、分析工主要的取样点和固定岗位工作场所进行了短时间定点采样,在一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连续采样3个工作日。
生产性噪声:根据工作场所空间、噪声设备的布局以及工作人员数量、工作路线、工作方式和停留时间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测量时间和测量方法,采用等效连续A计权声压级进行个体噪声强度测量和工作场所噪声强度测量,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连续测量3天。
工频电场:每天测定1次,测定1天。
工作面控制风速和罩口风速:每天测定1次,测定1天。
照度:晚上测定1次,测定1天。
紫外辐射:仪器法检测1天。
2.3.1 化学毒物
有部分化学物质未制定PC-STEL,即使8h TWA没有超过PC-TWA,也应控制其漂移上限。因此,采用超限倍数控制其短时间接触水平的过高波动。化学毒物检测合格率见表2。
表2 化学毒物检测合格率
由表2可见,除丁二烯合格率仅为25%外,其他化学毒物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丁二烯15分钟短时间接触浓度定点(取样点)采样检测结果见表3。
表3 丁二烯15分钟短时间接触浓度定点(取样点)采样检测结果
2.3.2 生产性噪声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本次对顺丁橡胶装置中接触到噪声的前、后工段处理工等5个对象的个体噪声强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全部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循环水控制室、污水处理控制室、罐区控制室、顺丁橡胶装置后处理控制室、中央控制室等5个非噪声工作场所的噪声强度进行检测,其检测结果分别为48.7、60.3、66.6、64.1、57.6 dB(A),全部符合非噪声工作地点噪声声级设计的要求。对顺丁橡胶装置、公用工程及罐区等噪声工作场所的噪声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见表4。
从表4可见,噪声强度较高的工作场所主要为凝聚单元的一楼东、一楼西、二楼、三楼;胶罐单元的泵区;回收单元的一楼东、二楼;后处理单元的二楼、三楼。上述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范围为85.5~91.5[dB(A)]。
表4 噪声测量结果[dB(A)]
2.3.3 生产性粉尘
本次对接触到粉尘的顺丁橡胶装置后处理外操工、包装工3个采样对象进行12 h加权平均浓度个体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主要产生顺丁橡胶粉尘的胶水流水线头和干燥箱头进行15 min短时间接触浓度定点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0.1~1.2 mg/m3,0.1~5.3 mg/m3,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规定。电焊烟尘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2.3.4 其他物理因素
WBGT指数、工频电场强度、紫外辐射,其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顺丁橡胶的生产过程需要使用大量的原辅材料,这些材料大部分是对人体产生有毒有害作用的化学物质,特别是部分高毒物品,如氟化氢、苯、正己烷等,虽然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密闭化、自动化程度较高,检测结果也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但由于现场巡检人员接触这些毒物的频次较高,故应作为该项目关键控制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中间品残余丁二烯的分析主要是由实验人员在丁二烯取样点,使用密闭采样器进行取样并在实验室分析。由于该取样点检测合格率较低,取样现场空气中浓度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现场调查分析其原因可能为密闭采样器的连接口密封垫圈老化,导致取样时可能泄漏,实验人员如果在环境下频繁接触,可产生急性、慢性的损害。因此需要定期检查装置密闭性,特别是密闭采样器的连接口密封垫圈气密性的检查,防止跑、冒、滴、漏的发生。丁二烯也应作为该项目关键控制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取样点应作为关键控制部位。该企业应在易发生中毒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以更好地避免中毒事故的发生。
噪声是该企业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噪声性耳聋也已列入我国法定职业病目录,且占我国的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病例的绝大部分。噪声强度较大的区域有:凝聚单元、胶罐单元、回收单元和后处理单元,其中凝聚单元的三楼,噪声强度可达91.5 dB(A)。应作为噪声控制的关键部位,建议配置一定数量的防噪声耳塞。
顺丁橡胶粉尘主要存在后处理单元,由于粉尘的颗粒较大,呈潮湿状态,现场无扬尘情况,干燥和压块等过程均处于密闭状态。电焊粉尘主要存在机修电焊过程,但频次较小,且顺丁橡胶粉尘和电焊粉尘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作业人员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可免于粉尘危害,故不作为关键控制的危害因素。
高温、工频电场和紫外辐射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本次调查结果说明,该顺丁橡胶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存在粉尘、噪声及有毒化学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通过加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规范防护设施的设置和维护使用、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做好作业环境的日常监测、定期排查可能存在的跑、冒、滴、漏等隐患、开展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以及加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等,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