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星联 邓 玉 张 蕾 顾竞一 许彦阳 邱 静 钱永忠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81)
韭菜是我国居民喜爱的重要特色蔬菜之一。但是,一直以来媒体频繁曝出各地有韭菜检出“有机磷禁用农药”[1~2],引发了公众媒体和消费者对韭菜质量安全状况的广泛关注和担忧。百度指数显示,“韭菜”的媒体关注度显著高于其他蔬菜品种。国家对此高度重视,2021年5月31日,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联合启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3],重点整治 “三棵菜”(豇豆、韭菜、芹菜)的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提出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禁限用药物使用等突出问题和隐患。本文从技术角度系统分析了我国韭菜的质量安全问题及主要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根据《中国农业产业技术发展报告2020》公布的数据显示[4],2020年我国韭菜全国种植面积为43.5万hm2,产量为2 280万t,相对集中的韭菜产区主要分布在河北、山东、河南、辽宁等省份。其中,河北、山东、河南的韭菜种植面积常年稳定在4万hm2左右,年产量约200万t[5]。根据国家特色蔬菜产业技术体系的调研统计结果,种植面积超过全国韭菜总种植面积5%的主产省分布情况见图1。
图1 我国韭菜主要产区的种植面积在全国韭菜总种植面积中的占比情况
我国韭菜的栽培模式主要包括露地栽培、小拱棚栽培、日光温室和多层覆盖栽培。各产区由于气候不同,每年的采收时间和收割情况也有所区别。以山东省为例,露地栽培每年收割5~7茬,每茬产量30~33 t/hm2,采收时间是3-11月;小拱棚栽培每年收割1~2茬,每茬产量22.5~30 t/hm2,采收时间是2-3月和12月;日光温室和多层覆盖栽培每年收割3茬,每茬产量30~37.5 t/hm2,采收时间是12月至来年3月。根据实地调研情况来看,山东、河南、辽宁等韭菜主产省的生产组织模式主要以农户家庭为主,“农户+合作社”的组织形式广泛存在。
韭菜在给农户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周年的种植模式带来的质量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从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监测和抽检情况来看,我国韭菜质量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农药残留超标。
2018-2021年韭菜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显示,韭菜的不合格产品共计128个,总体合格率为92.7%,低于历年的蔬菜产品监测合格率和农产品监测合格率[6](见图2)。按照不合格参数来看(1个不合格样品中会出现多个参数超标情况),腐霉利超标是导致韭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见图3),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46.9%,其次为毒死蜱、异菌脲和克百威,分别占不合格样品总数的12.5%、11.7%和8.6%。其中,毒死蜱和克百威是被禁止在蔬菜上使用的农药。
图2 2018-2021年韭菜、蔬菜产品及农产品监测合格率变化趋势
图3 韭菜监测不合格参数情况
从2020-2021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的52次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结果来看,韭菜因腐霉利残留超标问题被监管部门频繁通报[7~8],已成为近年来不合格频次较高的食用农产品之一。在52次情况通报中涉及不合格韭菜32批次,占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批次总数的6.74%。按照不合格参数来看,腐霉利超标次数最多,占比高达60%。按照环节来看,通报检出不合格韭菜的地点多为批发市场或零售商超。按照地区分布来看,韭菜抽检不合格最多的销售地为四川省(见图4),占不合格韭菜批次总数的22%,其次为安徽省,占不合格韭菜批次总数的13%。
图4 不同地区韭菜抽检不合格批次数
我国现行的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9]于2021年9月正式实施。在GB 2763-2019基础上[10],GB 2763-2021对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相关农药种类和最大残留限量都进行了相应地修订。通过对比分析GB 2763-2019和GB 2763-2021中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农药种类,发现现行标准中共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农药有112种,其中食品类别定为“韭菜”的相关农药有25种,食品类别定为“鳞茎类蔬菜”的相关农药(不包括产品类别中“韭菜除外”的农药)有87种。与GB 2763-2019中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相应农药种类相比,分别增加46、7、39种(见图5)。
图5 GB 2763-2021和GB 2763-2019中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农药种类对比情况
从农药的主要用途来看,GB 2763-2021中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农药有杀虫剂72种,杀菌剂11种,除草剂16种,杀螺剂1种,杀螨剂5种,熏蒸剂1种,杀线虫剂1种,杀螨剂、杀菌剂1种,杀虫剂、杀螨剂1种,杀虫剂、除草剂1种,杀虫/杀螨剂2种;而GB 2763-2019中涉及韭菜生产使用的农药有杀虫剂55种,杀菌剂6种,除草剂2种,杀螺剂1种,杀虫/杀螨剂1种,杀线虫剂1种。具体来看,GB 2763-2021对韭菜停用3种杀虫剂,分别为乐果、毒死蜱、丁硫克百威;新增杀虫剂5种,分别为啶虫脒、虱螨脲、氟铃脲、呋虫胺、噻虫嗪;新增杀菌剂5种,分别为啶酰菌胺、烯酰吗啉、异菌脲、氟啶胺、氰霜唑;对7种涉及鳞茎类蔬菜的农药明确规定了用途,分别为嘧菌酯、灭多威、灭线磷、内吸磷、杀虫脒、杀螟硫磷和杀扑磷。
从最大残留限量的调整情况来看,除了将乙酰甲胺磷的最大残留限量调整为0.02 mg/kg外,GB 2763-2021中对鳞茎类蔬菜相关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在数值上未作改动。并且,GB 2763-2021进一步明确了久效磷、磷胺、硫环磷、杀螟硫磷、毒杀芬的最大残留限量,将特丁硫磷在GB 2763-2019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改为临时限量。
(一)灰霉病易发多发,腐霉利易导致韭菜农药残留超标韭菜易发灰霉病,相较其他病害,灰霉病在韭菜生产中问题较为突出。灰霉病易发于春季和秋冬交替的露地韭菜[11],在温度20~25℃、相对湿度持续90%以上的温湿度条件下为病害高发期。相比露地韭菜,保护地韭菜更易发生灰霉病。韭菜灰霉病一旦发生,通常造成韭菜叶片枯死或腐烂,影响韭菜品质和产量,降低农户经济收入[12]。腐霉利作为防治灰霉病的登记用药,成本低、药效好,在我国韭菜种植过程中被普遍使用,尤其是大棚韭菜,使用腐霉利的情况更为普遍。
但由于以下原因,腐霉利极易超标,成为导致韭菜质量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韭菜种植户对安全间隔期意识薄弱。韭菜采收期较短,而按照腐霉利现有限量标准(0.2 mg/kg)来计算,安全间隔期较长(30 d)。部分种植户对执行安全间隔期的意识较弱,施药后未到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上市,导致腐霉利残留超标问题突出。二是防治灰霉病的登记农药少。目前,只有腐霉利和嘧霉胺两个防治灰霉病的有效成分登记在韭菜上使用,缺少其他备选农药。且农药登记成本较高,农药生产企业首选登记大宗作物,缺乏在韭菜等小宗作物上登记的积极性和动力。三是腐霉利限量标准较为严格。腐霉利作为防治灰霉病的一种亚胺类内吸性杀菌剂,本身属于低毒农药。相较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韭菜生产和消费量较大的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13],我国针对腐霉利设定的限量标准较为严格(0.2 mg/kg),一旦使用,易超出限量标准。
(二)韭菜生产中超范围用药情况普遍由于韭菜种植户对农药安全使用标准和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认识不够,造成韭菜生产中超范围用药情况普遍。调研发现,韭菜种植户在防治灰霉病时,除了常用的腐霉利外,还会使用异菌脲、多菌灵、多效唑、百菌清、甲霜灵、代森锰锌等杀菌剂,而这些农药均属于超范围用药。且通过近4年的监测结果显示,异菌脲、多菌灵、多效唑等农药检出较多且存在农药残留超标现象。
此外,在防治韭蛆等虫害过程中也易出现超范围用药情况。韭蛆主要以幼虫危害为主,繁殖速度快、世代重叠严重,在温度20~25℃[14]、土壤含水量为20%~24%时最适生长。且露地韭蛆有越冬现象,保护地韭蛆冬季不休眠,周年都可能发生虫害[15]。其中,露地韭蛆的危害高峰期在春秋两季[16];保护地韭蛆的危害高峰期为冬季。如果不采用防治措施,将会造成50%减产,甚至全田绝收[17]。在实际生产中,由于毒死蜱、甲拌磷、氧乐果、克百威等农药对抑制韭蛆爆发有较好效果,个别农户就会违规使用这些蔬菜上禁用农药。调研发现,在夏季韭菜养根期,尽管韭蛆可能并不严重,也有农户会施用毒死蜱、甲拌磷、辛硫磷等农药。
(三)复合药剂和药肥中存在隐性添加,部分监管存在真空区根据韭菜主产区的调研结果显示,当前市场销售的混配农药、复合药、叶面肥、药肥一体产品中仍存在隐性添加的问题。部分农药厂家为迎合种植户对药效好、见效快的用药需求,在农药中添加高毒隐性成分,而标签上并未标出真实农药成分。而韭菜种植户大多只追求药效,在不完全了解的情况下使用有隐性添加的药剂,造成禁用药物有检出的情况。
此外,随着互联网在农村的普及和电商平台的出现,一些韭菜种植户开始在互联网上购买农药用于韭菜的病虫害防治。由于缺乏监管,互联网购买的农药不乏一些“三无”产品,造成韭菜常规农药残留超标,甚至检出禁限用农药成分。2022年1月,农业农村部等8部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18],《规划》中提出推行农药网上实名购买、溯源管理,防止互联网经营者违规销售农药造成安全隐患。《规划》的出台极大地改善了之前对互联网农药经营监管不力的状况。
(一)完善韭菜相关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针对腐霉利限量标准不合理的问题,建议依据韭菜生产中腐霉利的残留水平和田间试验结果,结合我国居民膳食结构特点,对韭菜上腐霉利的限量标准进行重新评估,并尽快进行调整完善。
针对部分药物防治病虫害效果好,但缺乏限量标准的问题 (如新烟碱类杀虫剂噻虫胺[19~20]等),建议根据我国目前韭菜生产实际,开展最大残留限量的跟踪评价,依据风险评估结果,新制定或修订完善其最大残留限量。
(二)加强韭菜绿色生产防控技术推广与培训 针对韭菜生产中超范围用药等问题,建议加强韭菜绿色生产防控技术的推广与培训。一是制定更加合理的种植生产使用规程,从控制病虫害方法、用药种类、用药方式、注意事项等方面,指导农户“适类、适量、适时、适法”地进行安全用药。二是积极开展高毒农药替代药剂的研发验证工作,筛选高效、低毒、低残留的防治药剂,通过投入品补贴等形式,促进和鼓励绿色、低残留农药的筛选登记和替代使用。例如,对生产主体实施精准施药补贴,引导农户替代使用已登记的低毒农药和生物农药;对自愿申报企业的药物登记试验费用给予补贴,以鼓励农药生产企业在韭菜等小宗作物上登记,满足病虫害防治需求。三是大力推广“日晒高温覆膜法”[21]等切实有效的绿色防控技术,加强对韭菜种植户的培训,通过综合使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措施,对韭菜的主要病虫害进行高效防控。
(三)强化韭菜投入品监管韭菜质量安全既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在“管”的方面,建议加强对韭菜投入品的监管。一是加强对投入品生产经营的检查。对韭菜农药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网络平台等加大检查力度,对出现的违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以确保韭菜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二是加强韭菜中限用农药的溯源管理。对于韭菜中的限用农药,进一步落实限用农药的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完善农药溯源管理制度,以防止违禁投入品进入流通环节。三是强化巡查、抽查、检查力度,特别是在韭菜冬春用药高峰期和春秋集中上市期,对禁限用农药使用以及常规农药不执行安全间隔期、扩大使用剂量等情况增加检查力度和抽检频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隐患。
(四)扩大科学生产消费宣传一方面,针对韭菜生产者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议在河北、山东、河南、辽宁等韭菜主产区,加强韭菜标准化生产、过程管控、用药安全等方面的宣传培训和科学宣贯,印发韭菜生产用药明白纸、禁限用农药清单、韭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多渠道引导韭菜种植主体合理用药,以推进韭菜标准化生产,提高种植生产主体的安全用药意识。另一方面,针对消费者,建议开展常态化的正面消费引导,通过新闻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采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和有趣的漫画、微视频等形式,引导消费者科学认识韭菜农药残留剂量与消费健康的关系,减少消费疑虑,提升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