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启星 朱飚 刘保国 郑建桥 张心佟 张龙 田硕
脑血管痉挛(CVS)是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aSAH)常见的并发症之一,不仅可导致脑组织缺血、脑功能损害等不良结局的发生,也是aSAH患者致死致残的重要因素[1]。在临床治疗方面,尼莫地平是目前公认的治疗aSAH并发CVS的常用药物,其可通过穿透血-脑脊液屏障而发挥控制脑血管痉挛的作用[2]。近年来,脑肽节苷脂在神经系统疾病的临床应用效果逐渐获得了认可,尤其在急性脑梗死[3]、阿尔茨海默病[4]、重度颅脑损伤[5]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疗效。已有研究证实,脑肽节苷脂不仅具有促进脑组织新陈代谢的功能,同时有助于促进脑组织神经元生长、分化等作用[6]。本研究选取了2020年1月-2021年12月在粤北人民医院治疗的94例aSAH合并CVS患者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应用脑肽节苷脂联合尼莫地平治疗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在2020年1月-2021年12月,选取在粤北人民医院治疗的94例aSAH合并CVS患者为研究对象。(1)纳入标准:①均符合aSAH的相关诊断标准[7],且经临床诊断、影像学检查确诊;②存在CVS症状,如消化道反应、意识障碍等;③临床资料完整;④发病至就诊时间<72 h;⑤依从性良好。(2)排除标准:①合并血液系统疾病或免疫系统疾病;②存在全身性急、慢性感染;③非本地区常住人口;④合并心肌梗死或肝肾功能严重不全;⑤对本研究用药过敏;⑥近期或正在参与其他临床试验。编号后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分为对照组(n=47)和观察组(n=47)。对照组中,男28例,女19例;年龄31~76岁,平均(59.64±9.23)岁;发病至就诊时间4~39 h,平 均(10.53±3.09)h;Hunt-Hess分级:Ⅰ级17例,Ⅱ级21例,Ⅲ级9例。观察组中,男25例,女22例;年龄28~72岁,平均(58.57±9.86)岁;发病至就诊时间 3~35 h,平均(9.85±2.74)h;Hunt-Hess分级:Ⅰ级15例,Ⅱ26例,Ⅲ级6例。两组上述基线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本研究已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或患者家属对治疗方式及相关注意事项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两组均给予血糖血压控制、防感染、绝对卧床、颅内降压、纠正休克、并发症预防、止血、抗癫痫等治疗。在此基础上,对照组给予尼莫地平(生产厂家: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030306,规格:10 mg/50 ml)治疗,将 50 ml尼莫地平持续静脉泵入,4~6 ml/h,连续治疗14 d。观察组给予脑肽节苷脂(生产厂家:吉林天成制药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6457,规格:2 ml×6支)联合尼莫地平治疗,其中尼莫地平给药方式、剂量、疗程等均与对照组一致,将12 ml脑肽节苷脂注射液与250 ml 0.9%氯化钠溶液充分混合后进行静滴,1次/d,连续治疗14 d。
(1)比较两组临床疗效。疗效判定标准:治疗后,经临床检查可见血流恢复正常,且患者神经功能与治疗前比较明显改善,判定为显效;治疗后,临床检查可见血流基本恢复正常,且患者神经功能与治疗前比较有所改善,判定为有效;治疗后,患者病情无改善,判定为无效[8]。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2)比较两组治疗前后昏迷程度。采用格拉斯哥昏迷量表评分(GCS),从睁眼、语言、运动三个维度进行评估,其中睁眼分为4个层级,计1~4分,语言分为5个层级,计1~5分,运动分为6个层级,计1~6分,该量表分值范围3~15分,得分越高昏迷程度越轻,15分表示无昏迷,13~14分为轻度昏迷,9~12分为中度昏迷,3~8分为重度昏迷[9]。(3)采用多普勒超声检查两组治疗前后大脑前动脉、中动脉及后动脉的平均血流速度。(4)比较两组治疗前后实验室生化指标,包括内皮素-1(ET-1)、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及白介素-8(IL-8)。(5)比较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不良反应包括胃肠道反应、血压降低、头晕头痛、皮疹。
采用SPSS 21.0软件对所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量资料用(±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组内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等级资料比较采用秩和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为91.49%(43/47),高于对照组的76.60%(36/4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 1。
表1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例(%)]
两组治疗前昏迷程度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治疗后昏迷程度优于对照组(P<0.05),见表 2。
表2 两组昏迷程度比较[例(%)]
治疗前,两组大脑前、中、后动脉平均血流速度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大脑前、中、后动脉平均血流速度较治疗前均降低,且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3 两组大脑前、中、后动脉平均血流速度比较[cm/s,(±s)]
表3 两组大脑前、中、后动脉平均血流速度比较[cm/s,(±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 大脑前动脉 大脑中动脉 大脑后动脉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n=47) 110.89±8.25 95.43±7.12* 103.91±7.74 93.60±7.24* 76.41±6.57 64.88±5.35*观察组(n=47) 109.45±8.77 86.06±7.48* 102.56±7.38 85.83±6.89* 75.24±6.82 58.16±5.71*t值 0.820 6.220 0.865 5.330 0.847 5.888 P值 0.414 0.000 0.389 0.000 0.399 0.000
治疗前,两组生化指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ET-1、VEGF、TNF-α及IL-8水平较治疗前均降低,且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4。
表4 两组生化指标比较(±s)
表4 两组生化指标比较(±s)
*与本组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 ET-1(pg/ml)VEGF(ng/ml)TNF-α(ng/ml)IL-8(ng/ml)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 治疗前 治疗后对照组(n=47) 131.74±12.28 102.55±9.48* 209.50±19.85 151.28±14.65* 0.68±0.25 0.34±0.15* 3.81±0.97 2.33±0.74*观察组(n=47) 129.94±13.16 95.62±9.13* 211.36±20.17 140.35±13.67* 0.71±0.21 0.23±0.11* 3.74±0.92 1.82±0.65*t值 0.686 3.610 0.451 3.740 0.630 4.054 0.359 3.550 P值 0.495 0.001 0.653 0.000 0.530 0.000 0.720 0.001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17.02% vs 12.77%)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情况比较[例(%)]
通常而言,aSAH合并CVS患者动脉瘤邻近的脑组织损伤严重,可进一步导致迟发性脑缺血的发生,最终引发意识功能障碍、神经功能损伤甚至肢体偏瘫等症状。此外,也有学者指出,CVS的发生是aSAH患者致死、致残的最主要的因素,如何防治aSAH后CVS对改善患者预后至关重要[10]。尼莫地平主要是通过阻滞钙离子内流来发挥缓解颅内平滑肌收缩的作用,进而解除血管痉挛。但在实际临床工作中,由于尼莫地平半衰期较短,治疗CVS的效果仍然不佳,也正是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学者致力于探讨尼莫地平联合其他药物治疗CVS的效果[11-12]。脑肽节苷脂的主要药理作用在于促进神经系统新陈代谢,进而促进神经干细胞增殖分化,修复受损的神经细胞。吴群强等[13]研究指出,脑肽节苷脂可显著促进缺血性脑梗死患者神经功能、认知功能的恢复,改善患者预后。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P<0.05),且观察组治疗后昏迷程度优于对照组(P<0.05)。由此可见,与尼莫地平单一用药相比,脑肽节苷脂联合尼莫地平治疗aSAH合并CVS的效果更为显著,有助于改善患者意识障碍,这可能与脑肽节苷脂和尼莫地平联合用药的协同增效有关。王明洋等[14]研究也指出,脑肽节苷脂可通过促进脑组织血液循环和能量代谢促进脑损伤患者神经功能恢复,改善意识障碍。另外,本研究中,治疗后,两组大脑前、中、后动脉平均血流速度较治疗前均降低,且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脑肽节苷脂联合尼莫地平可有效改善aSAH合并CVS患者脑血流速度,这在沈杰等[15]研究中也有所体现。
aSAH合并CVS的发病机制较为复杂,目前尚无研究详细阐述,但已有学者指出CVS的发生可能与血管内皮功能损伤、炎症反应、血管神经反射及细胞凋亡等因素相关[16]。临床认为,在诸多因素的刺激下,血管内皮细胞可分泌与调节血管张力、控制血管生长等有关的血管活性物质[17]。而当血管内皮功能受损时,血管可能发生异常收缩甚至痉挛,进一步引发CVS的发生。除此之外,有学者指出,aSAH患者血管外壁在红细胞裂解产物释放的氧合血红蛋白作用下容易引起白细胞募集、浸润及活化,导致一系列的炎症级联反应发生,最终引发CVS[18]。由此可见,血管内皮损伤、炎症反应均与aSAH并发CVS有关。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ET-1、VEGF、TNF-α及IL-8水平较治疗前均降低,且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脑肽节苷脂联合尼莫地平可有效改善aSAH合并CVS患者血管内皮功能,降低炎症因子水平。另外,笔者还观察到,两组不良反应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说明脑肽节苷脂和尼莫地平联合用药并不会明显增加不良反应风险。
综上所述,脑肽节苷脂联合尼莫地平治疗aSAH合并CVS的效果显著,有助于改善患者意识障碍和血管内皮功能,降低炎症因子水平,且安全性良好,值得临床实践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