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敏 游雅思 谢合明
西华大学管理学院 四川成都 610039
20世纪90年代至今,产业集群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特色鲜明的产业组织模式,提升了地区竞争优势,促进了地区经济增长,以产业集群为依托的区域品牌也逐渐形成[1][2]。集群区域品牌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个人理性和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不仅加剧了市场参与主体对市场要素的竞争,也致使集群内部分行为主体对区域品牌的滥用,难以形成集群共同体的协同发展效应。因此,寻求集群内企业“搭便车”行为的原因,分析其协同发展的合作条件,有利于促进集群区域品牌的创建和发展。
企业作为建设区域品牌的中坚力量,对其合作行为的分析是提升其自身竞争优势以及助推区域品牌形成的重点内容。同时,地方政府在区域品牌创建中充当着计划者、引领者及监督者等多种身份,在相关辅佐功能上也起着必不可少的作用。基于此,本文重点探讨集群内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创建区域品牌活动中的策略选择,通过演化博弈方法建立集群企业协同创牌的演化博弈模型,从动态视角剖析参与建设企业的行为抉择,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推动集群企业共同创建区域品牌的对策建议。
集群区域品牌是指在具备产业发展优势条件和众多同类型企业的基础之上形成的具有较大规模、市场占有率和声誉度的共有产品品牌[3][4],其通常具有两方面的属性。
一是具有产业集群的属性。产业集群是众多企业关联产业、分工协作,并形成具有特定区域优势的经济聚集体,是一种发展地区经济和增强地区竞争力的独特空间组织形式[5]。赵海燕[6]认为中小集群企业网络的协同能够有效促进资源、信息、技术和人才的流通,逐渐打造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共同体,实现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协同效应。集群企业的协同创建是一个非线性、具有不完全信息的重复博弈过程,集群企业可以通过对等投入、对等风险和对等收益,实现多利益主体“共赢”的博弈均衡[7]。从本质上而言,产业集群的协同创建是一种竞合行为,一个主体的组织行动受制于其他关联企业的选择。杜欣等[8]通过博弈分析得出集群内的中小企业相较于核心企业存在规模较小、市场占有率低、经济实力不足等难题,再加之合作收益分配机制不合理可能导致合作发展比不合作时取得更少的利润回报,由此一些中小企业会选择不进行合作。李军等[9]通过构建基于知识互补性的协同创新伙伴评价方法,为集群企业结盟对象的合理选择提供了必要的参考。
二是具有区域品牌效应的属性。区域品牌基于某地理范围内同类型产业或产品形成,在增强区域产出能力,拓展市场份额,提升社会公众认知度等方面起着重关重要的作用[10],而创建区域品牌的模式通常有三种,即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指导型和企业自主创建型。赵卫宏等[4]指出在全球化竞争和市场机制作用下,地区、集群以及企业之间的经济竞争逐步过渡到品牌的竞争,塑造区域品牌有利于提升地区的核心竞争力。然而,企业共建区域品牌的条件是苛刻的,只要企业采取欺骗策略是有利可图的,即存在机会主义倾向,就很可能会导致欺骗策略的出现。谌飞龙等[11]指出在地理标志品牌的建设过程中,一些规模和市场份额处于劣势的企业不主动参与区域品牌化建设,却被动享受公共品牌的溢出效应。程杰贤等[12]以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为例,指出农户的“搭便车”行为使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陷入困境,引发“一损俱损”的结果。
集群区域品牌的创建既可能实现协同发展,共享品牌效应,也可能存在企业间“搭便车”和机会主义等破坏行为。这不仅对集群内企业共同谋划和长久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也敦促政府积极引导,促使集群区域品牌正外部作用的发挥。从企业角度来看,作为产业集群中的主要群体,集群企业参与创建区域品牌是希望携手合作比独立发展带来更多的协同收益,从而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13]。熊爱华等[14]指出集群企业在协同创建区域品牌时会受到企业投资成本、直接收益和间接溢出收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必须要关注影响企业主动创建及自觉维护区域品牌的各类因素以及企业行为的策略选择,特别是在企业普遍存在有限理性特征的前提条件下,研究集群企业协同创牌行为如何演化显得十分必要。从地方政府角度来看,地方政府行为对区域品牌的创建成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李世杰等[15]通过实证分析差异化政府政策对工业聚集所产生的成效,建议并鼓励政府采取复合的政策体系。Becker[16]探讨了公共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指出企业的个人投资不会因政府的资金补贴、减免税政策以及对企业之间合作创新的支持而存在排挤作用。郭宏毅[17]指出政府强有力的保护机制和相关激励政策可以形成企业间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从而刺激企业的研发投入,调动企业协同创新的积极性。然而,在区域品牌化进程中,往往容易忽视地方政府的统筹规划与监管协调对成功创建和维护区域品牌所起的关键作用,协同创建区域品牌本身具有较大的风险与收益不确定性,如果在缺失第三方强力支撑的情况下,规范和维持企业之间的合作行为将难以展开[18]。
综上所述,不同学者对集群区域品牌的定义、效应及发展困境进行了论述,强调了集群内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创建区域品牌中重要作用。但现有研究缺乏对集群企业协同发展行为的内在作用机制的深入分析,将地方政府的政策实施与集群企业的策略选择相结合进行探讨的还较少。
本研究借助演化博弈方法分析地方政府引导下集群企业对区域品牌的协同创建行为。演化博弈相较于传统的静态博弈,它更加强调的是在不完全信息的前提下,从博弈方有限理性的角度出发,将博弈理论基础分析和复制动态演化过程两者相结合,从整体上预测博弈参与者的群体行为。演化博弈强调的是一种动态的均衡,经过一段时期的学习和纠正,参与博弈的各方都会逐渐趋于某个稳定的策略行为,这种研究方法在经济与管理活动的分析中应用十分广泛[19][20]。演化博弈论分析参与者在较长博弈过程中的学习模仿和策略整改,集群企业协同创建区域品牌的行为与之相吻合。具体来看,集群内企业本身存在竞争与合作关系,共同创建一个新的共有品牌,各方对彼此将要采取的策略和由此带来的收益均存在不确定性,双方需要经过长期的相互模仿学习、不断调整合作方式来寻找最优策略及最优均衡点。因此,本研究运用演化博弈理论来研究地方政府引导下集群企业对区域品牌的协同创建行为是适当且有效的。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协同创建区域品牌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从而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投资收益。同时,企业是有限理性的,都会采取以最小单位成本来获得更大收益的策略[21],即企业可能存在“搭便车”的行为,获取其他企业建设支出的溢出成果,并且在一段时期内通过多次博弈而找出对自身最为有利的策略。由此,我们假设地方政府引导下集群企业的协同创牌行为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以上所设立的假设,本文的支付矩阵如表1所示。
表1 集群企业创建区域品牌博弈系统的支付矩阵
表2 集群企业创建区域品牌博弈系统稳定分析结果
图1 集群企业创建区域品牌博弈系统的稳定性演化路径
结论1:当地方政府补贴不足时,协同创建区域品牌可能不是企业的演化稳定策略,企业较大概率会采取独自发展策略。
根据上述的博弈分析,为增强产业集群竞争实力,促进区域品牌协同创建,可采取以下措施。
由结论1和结论2可以得出,地方政府补贴对集群企业协同创建区域品牌具有正向激励作用,政府加大对企业的补贴力度,在经过长期的学习模仿和策略整改之后,企业选择协同创建区域品牌的概率将大大增加。因此,为避免出现地方政府保护本地企业而闭门造车的情形,省级政府应该从实现区域同类产业协同发展的高度出发,掌握不同地级市集群企业发展现状,科学系统地制定区域品牌发展规划,并成立专项建设资金,提高资源配置与利用的效率,以促进集群区域品牌协同创建目标的实现。
结论3指出,在激励和引导集群企业协同创建的过程中也要注意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与协商,以避免由于行政区域分割和政策各异而导致的资源过度投入、基础设施重复建设等问题。地方政府通过制定区域品牌整体发展规划、建设技术交流平台等多种方式,促进相互之间的沟通交流,减少低效率的投资活动,避免盲目建设与重复投资,有序引导区域品牌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加强对区域品牌的推广,建立协商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制定长期的发展战略,以达到不同行政区域协同发展的目的。
结论4指出,针对企业的中途退出或者虚假投入行为,若惩罚力度越大,则企业选择退出或者投机行为的可能性将减少。由于集群内企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市场份额和资金实力相差较大,且企业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当市场环境出现变化时,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可能随之破裂。同时,小企业由于实力较弱,投资资本较少,在合作过程中出现“搭便车”投机行为的概率也较大。因此,地方政府需要成立一个管理与监督区域品牌的专门机构,一方面增加对“搭便车”行为的惩罚力度,提升企业协同创建的积极性,以切实保护真正参与协同创建区域品牌主体的利益;另一方面规范企业之间的合作协议,加强对相关政策实际执行过程的监管。
结论5指出,大型企业的投资份额对其他企业选择是否合作至关重要,大型企业数量越多,或者其投资份额占总投资份额越大,企业选择协同创建的可能性越大。对地方政府而言,需要为各地区大型企业之间的沟通搭好桥梁,并积极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分配,努力使大型企业之间达成共识,为区域品牌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实现区域之间的互利共生、合作共赢。
结论6指出,企业之间的协作效应系数越大,信任程度越高,投资风险相对来说则会减小。且通过加强企业之间的沟通,可以有效防止资源的过度投入和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节约总投资成本,促进长期合作。由于集群内企业在市场中存在竞争,企业之间的正式交流和合作机会较少,导致彼此之间的信任程度较低。另外,企业“搭便车”心理也不利于各品牌建设方的长期合作。因此,集群企业应该以协同创建区域品牌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契机,通过不断地沟通与交流,增加相互之间的了解程度,提高信任水平,降低合作风险,进而降低总投资成本。
本文建立地方政府引导下集群企业协同创建区域品牌演化博弈模型,借助复制动态方程分析演化路径及其影响因素。研究结果表明,地方政府补贴力度对集群企业合作创建区域品牌活动具有正向激励作用。当所有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均低于其投资成本时,企业的行为可能最终稳定于演化稳定策略(独自发展,独自发展)或(协同创建,协同创建)。当所有企业或者其中一部分企业获得的政府补贴大于其投资成本时,将稳定于演化稳定策略(协同创建,协同创建)。此外,大型企业投资份额、企业间的协同效应系数以及对“搭便车”企业的惩罚力度的增加有利于区域品牌的协同创建,而总投资成本的增加会加大企业选择独自发展策略的可能性,进而阻碍区域品牌的发展。
集群内企业的竞争性、行政区域分隔化、产业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等特点使得企业之间缺少合作的契机、渠道和信任感。要实现集群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首先政府、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部门要做好沟通桥梁的作用,制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采取签订契约等法律效力的方式来约束参与成员的行为,避免机会主义,提升合作意愿[25]。其次由于企业并不是完全理性的经济个体,在其投资资本有限的情况下,若协同创牌的收益在一定时期内没有超过预期成本,企业会丧失对协同创建的积极性,因此,政府作为政策制定者和输出者,应适当加大对企业的投资补助,鼓励那些资本实力较强的企业带头参与创建活动[26]。再次,企业通过区域品牌建设平台,有更多机会充分了解其他成员的价值观、技术特点和工作模式等,应加强与集群内其他企业的联系程度和信任程度,提高技术分享意愿和资源投资效率,实现地区之间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