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莉莉 柳 江 路晓洁
(兰州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甘肃 兰州730000)
随着世界经济由工业型经济进入现代服务型经济时代,我国流通产业也正在经历历史变革,处于由传统流通产业向现代流通产业进军的过渡阶段。通过各类市场流通组织,以迅速发展的物流、电子商务、“互联网+”为助力,实现农产品“从田园到餐桌”、从乡村到城市、从国内到国际的流通,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更是全社会建立高效、综合流通网络,实现国内外流通双循环的重要基础。在这种背景下甘肃省必须利用资源大省在农业、特色农产品上的比较优势,集中探索建立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疏通流通渠道,提高流通效率,探索多元化流通模式,以此有效稳定农产品价格、提升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和融合,切实助推区域经济增长。
近年来,众多学者聚焦农产品流通的研究。基于流通效率的视角,杨维琼、邰小珈利用PCADEA-Malmquist指数分析法,对京津冀地区农产品流通体系进行动静态效率评价,发现农产品流通效率存在空间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受技术进步的抑制,主张优化基础设施,重点提升冷链物流技术水平[1]。刘升学、欧阳兴文采用Tobit模型考察湖南省13个地级市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影响因素,结果表明:资本和劳动力投入、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信息化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湖南省农产品流通效率[2]。岳一姬、肖亚成通过面板数据实证分析发现我国农产品流通整体效率不高且存在区域差异,以此为基础提出国家应该在财政投入和投资政策两方面进行针对性调整,完善农产品流通效率管理体制[3]。基于流通渠道模式的视角,李超凡通过梳理我国现行农产品流通的4种常见模式,从产业互联网背景下的农产品流通数字化需要入手,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4]。刘西涛、王盼基于乡村振兴视角对农产品全产业链的流通模式进行建构,并分析农产品全产业链运行过程中的现实困境,最后提出运行机制优化策略和协同发展路径[5]。赵晓飞等认为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变革必须以大数据应用为突破口,整合信息与整合渠道双管齐下,实现全渠道链条化流通[6]。王春娟、赖阳通过演化博弈模型发现农产品流通渠道变迁的关键推动点在于流通成本的降低,提出传统与现代流通渠道模式应相互结合的相应政策建议[7]。
在甘肃省农产品流通研究中,张金香以甘肃特色农产品流通模式的现状为切入点,从“互联网+”角度,提出创新流通模式,大力支持电子商务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使用[8]。杨程基于供应链管理视角对甘肃农产品流通效率及存在堵点展开分析[9]。王思成以甘肃省宕昌县25个乡镇中药材种植流通为研究对象,提出坚持“四化”种植原则、加强信息建设、人才与科技战略[10]。张菊霞、景喆认为市场主体的素质和相关制度建设是制约甘肃农产品流通的重要因素,应着重提高流通主体营销能力,改变经营模式以适应市场变化[11]。胡渭川通过分析甘肃省马铃薯的流通现状,强调农产品流通体系的功能建设[12]。
综上所述,已有研究覆盖了农产品流通效率、模式及渠道的较多方面,但在甘肃农产品流通的研究中,文献较少且时间久远,多集中于某一种农产品流通现状的分析。因此,笔者在借鉴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对农产品流通提出的新需求,重新梳理甘肃省近年农产品流通在规模、渠道模式、技术设施等方面的现状,重点研究甘肃省农产品流通存在的现实困境,因地制宜地提出优化对策。这对巩固当地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对反馈生产、整合农产品流通生产端、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农产品作为流通的客体,其产量规模及变化不容忽视。目前甘肃省基本实现农产品供给总量平衡,特色农产品的全国市场占有率不断增加,农产品总量中有70%~80%进入流通领域,流通损耗显著降低。表1体现了甘肃省2010—2020年主要农产品产量值。可以看出11年来甘肃省粮食、中药材、蔬菜、水果、肉类产量均实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油料作物产量变化幅度较小,棉花产量呈小范围下降趋势。
表1 甘肃省2010—2020年主要农产品产量(万吨)
为进一步剖析11年来甘肃省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变化值和增长率,特将2010年与2020年农产品产量做重点对比,如图1,可直观看出11年来,甘肃省农产品产量绝对数最多的是蔬菜、水果和粮食,而发展速度最快的当属中药材、水果和蔬菜,相较于2010年各增长154.22%、143.33%和96.42%。可见,甘肃省主要农产品供应量大幅增加,这与甘肃省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打造“甘味”品牌的理念相合,中草药、高原有机蔬菜、优质园林水果的大面积种植与大范围销售,有力带动甘肃农产品流通规模持续扩大。
图1 甘肃省2010年和2020年农产品产量(万吨)及增长率(%)
目前,甘肃省农产品流通的主体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户是农产品流通的最基本单元,是农产品的直接供给者。由于我国长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人多地少、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的制约下,大部分地区农产品流通呈现出规模小、分散化的特征,甘肃省也不例外。据统计,2020年,甘肃共有农户515.3万,农村从业人员1133.5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的只有638.9万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大,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呈逐年减少趋势。面对增加的农产品产量,仅靠农户将众多数量的农产品推向“大市场”是远远不够的,传统的农户直销流通方式早已不能满足现代化“大流通”的需要。
为打破“小农户”盲目生产、碎片化流通等诸多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途径。农民合作社以抱团发展、规模种养为特征,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紧密衔接,其发展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农产品流通主体组织化程度提高,是促进产销对接的重要一环。一方面,农民合作社集结农户统一规划生产,共享技术资源,提升农产品质量;另一方面,组织化特征使农民在整个供应链更具议价权,通过增大流通量实现增收。2019年底,甘肃省农民合作社超过10万家,带动全省超过60%的农户[13]。
农产品流通企业主要是指农产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表2列出了2010—2020年甘肃农产品企业按批发和零售分类的企业个数。根据数据可得,批发企业涵盖农林牧渔,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三个方面,零售企业主要统计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类的企业个数。总体来看,2010—2020年四个类目的批零企业数量整体呈增长趋势,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的批发和零售企业数量增长尤其明显,相比于2010年,2020年农林牧渔批发企业数量增长率为185%,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和零售企业数量各增长269%和287%,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企业增长率为90.9%。可见甘肃省农产品批零企业发展迅速。农产品批零企业在农产品流通中扮演重要角色,是产品深加工、标准化生产和产品营销的重要渠道。甘肃省立足国家政策,多年来致力于培育壮大一批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做强产业链。以兰州市为例,2019年全市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共186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新增1家,省级龙头企业新增7家,市级龙头企业新增17家。
表2 甘肃省2010—2020年限额以上农产品批零企业汇总(个)
目前,甘肃省农产品流通的渠道模式主要有:农户+农户经纪人、农户+批发市场、农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批零企业)、农超对接、新型电商模式(表3),其中分布最广、集散功能最成熟的是批发市场。甘肃省积极打造市县乡三级批发市场,2020年甘肃省已建成10大商品交易市场,交易额达到240亿元;二级批发市场即在农产品主产区开展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建设,至2017年底实现主要县区全覆盖;三级批发市场是在重点乡镇开展便民市场,逐渐构建起农产品骨干流通网络。值得一提的是农户+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模式,该模式是甘肃省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据统计,2017至2019年底,全省75个贫困县共引进培育龙头企业594家,累计达到2746家,龙头企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通过采取订单收购、入股分红、进企务工、集体资产入股二次分红等利益联结方式,在带动合作社及贫困户、吸收贫困人口就业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这将是甘肃省未来继续深挖培育的农产品流通方式之一。
表3 甘肃省主要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比较
农超对接是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必经之路。2012年开始以兰州市为试点,逐渐辐射天水、白银、酒泉、嘉峪关、金昌、定西等市,现已在全省建成多个生鲜配送中心和产地集配中心,着力打造生鲜农产品生产基地直接对接农民及合作社的方式,减少流通环节,保障城乡居民商品供应和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新型电商模式也崭露头角,2021年,静宁苹果首次通过跨境电商B2B模式出口,2020年甘肃省商务厅与拼多多签订合作协议并上线甘肃优品馆,越来越多的甘肃农产品入驻新电商(淘宝、1688、微店等),百合、黄芪、羊肉、玫瑰、牛肉面等甘肃的地道产品相继展现在更多消费者的视野中。
流通技术设施主要是指支撑流通体系有效运转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通运输、仓储物流及信息化发展水平。交通运输是保证农产品流通效率的最基本设施,多年来甘肃省不断优化全省铁路、公路、民航质量和覆盖里程,至2020年,铁路营业里程达4454公里,公路里程15.6万公里,高速公路里程5072公里,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8%、3.0%、13.9%。2021年全省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2.49万公里,公路的定期养护和向城市延伸都有较快发展,这为农村物流基础网点的进一步扩展打下良好基础。
农产品具有鲜活易腐的特征,农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强的季节性、地域性和分散性,因此农产品的流通离不开妥善保鲜与储存。2018至2020年,甘肃省统筹内贸发展资金,累计扶持建设100个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成运营60个产地批发市场,全省冷链库容由640万吨达到810万吨。一些大型连锁超市和部分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也逐渐开始通过自建物流配送体系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延伸供应链。
在农产品流通领域,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广泛运用使生产者和消费者两端能随时掌握市场动态,反馈供应链的上下游,不断提高流通效率和质量。硬件设施方面,甘肃省2020年4G移动电话用户2175.4万户,移动电话普及率为101.0部/百人;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931.4万户,全年移动互联网用户接入流量31.9亿GB,同比增长40.5%。甘肃省经济相对落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相较于沿海省份仍然有很大差距,尤其在农产品流通电子商务平台的打造、大数据的管理以及互联网监管等方面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根据甘肃省农产品流通渠道模式,流通过程涉及的主要主体分别是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批零企业。农民经纪人作为农产品销售的中间人,根据自身知识和经营技巧,帮助农民分析市场信息,规避市场风险,通过收取中介费盈利。农产品经纪人在甘肃大多都是通晓当地农产品渠道和部分市场信息的“能人”,他们独自经营,组织性不强,难成规模。
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不断壮大,但通过调查发现,大部分合作社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例如财务管理不规范、成员参与力度不足、利益联结机制松散、内部监管机构形同虚设、资金缺口大、融资困难等等,至于合作社内文化娱乐活动的举办、农业科技培训的开展等,就更加参差不齐。总的来看,甘肃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服务效果整体较弱,盈利能力不突出,组织化程度不高。
甘肃省批零企业数量纵向比较增长幅度高低波动,横向比较绝对数少,流通企业整体实力不强,尽管有重点培育的龙头企业大力带动,依然改变不了多数批零企业规模小、竞争力不足的现状。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企业活力低、对外拓展业务能力弱,长此以往会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懈怠、经营单一、缺乏激励、流失大量专业人才。
以上流通主体组织化程度偏低,直接影响产销对接,流通企业的发展即“销”的能力跟不上农产品日益增加的供给量,出现结构性“卖难”困境。
目前甘肃省流通技术设施问题给农产品流通效率带来的困境主要表现为:第一,农产品产地大多数在农村,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设缺乏系统性和辐射性,部分地区线路单一、交通工具选择少,公路铁路等物流配送系统衔接不畅,导致农产品不能及时运送,降低了流通效率。第二,果蔬、肉类、水产等重点农产品的冷链流通比例较低,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是农产品流通中急需突破的问题。目前甘肃省冷链库容、冷链技术和冷链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迅猛,但是距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冷链物流新业态还有很大差距。产地保鲜库覆盖面小、冷链技术引进缓慢、冷链龙头企业扶持效果不显著,导致农产品损耗大、农产品品质受影响,降低了流通效率。第三,互联网对农产品流通的促进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未来“互联网+农业”是大势所趋,但是农村地区互联网使用率偏低,农户或农业合作社对于电子商务技能掌握不熟练,对加入电商平台拓宽流通渠道、线上运营推广营销农产品意识淡薄,因此在农产品流通环节中议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都比较弱,经常处于被动地位。批零企业有较好的互联网基础但相互之间信息共享少,“各自为政”容易使市场交易信息出现失真,难以精准把握当地供需。因此农产品流通的线上平台建设缓慢也是目前甘肃省农产品流通效率不高的重要制约因素。
在农产品流通行业存在少数主体禀行生产决定流通的原则,而忽视了现代化农业中流通对生产同样具有的决定性作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从农民角度出发,将过去追求产量、被动供给转变为根据市场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产品品质。因此,在农产品流通中农民的流通观念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只有通过流通这座桥梁,农民才能真正实现以市场为导向,增质增收的良性循环。但是目前在甘肃,农村数量众多、分布广,农民整体的文化素养不高,对农产品流通的认识还很欠缺,很多农民只顾钻研种地,却忽略了如何将农产品通过最少的环节、以最低的费用流通到消费者手中。正是因为自身流通意识欠缺,在与企业、组织交易时,总是依赖于对方对市场需求、市场风险的研判,这种信息不对称将不利于整个农产品流通市场主体的均衡发展。同时,农民的流通观念较为落后,极大地妨碍了互联网背景下各种新型线上流通平台的渗透,影响农产品更多更好地走出去。
甘肃省缺乏省级层面农产品流通统一运行规范和相关法律条例,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时有混乱,流通渠道不畅和环节较多的情况下容易滋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合法权益受损、市场主体利益冲突等问题。一是一些农户盲目跟风市场导向,过量使用农药化肥或激素类药物,而批零企业和监管部门对此审核不严,最终造成农产品质量不过关,农产品品牌口碑差,消费者利益受损,农民利益也受损。二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在整个农产品流通链条中处于最上游,由于市场上流通主体多元,流通渠道长并有重复,加上监管不严,最后农民真正的盈利相对其他主体最少,不利于其生产积极性。三是甘肃省甚至全国农产品流通都存在政出多门、缺乏协调的问题,农产品流通管理过程涉及多个部门,经常互为掣肘,难以形成合力。农产品流通业的复合性行业特征进一步加重垂直管理的难度,以罚代管和地方保护主义盛行,难免出现流通主体市场利益冲突的局面。
在流通主体方面,相对于企业和经纪人,农民合作社是最基本且未来作用空间最大的群体,值得深耕。甘肃省应注重农民合作社的质量,通过一定的资金支持、示范社的效应,以当地知名特色农产品为依托,在市县乡逐渐成立并发展一批初具规模、带动能力强,具有市场谈判能力的农民合作社,严格把关合作社的注册成立。对于现有合作社,应重点巩固其内部成员之间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联结关系,通过当地相关机构在社内推广现代化农业科学技术,引导农民提高市场意识,以质量第一为宗旨,加以适当宣传,积极举办农产品展销会,逐渐打响特色农产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对于示范社,要继续加固其与农业企业、大型连锁超市之间建立的供销关系,寻找多方合作伙伴,将农产品订单模式推广到外省、全国。对于组织散漫、名存实亡的合作社,要严肃勒令其限期整改或与其他合作社进行合并重组,若限期无实质性进展应强制注销,将名额和资金及时分配给需要的合作社。
第一,甘肃省要继续增加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重点加大农产品产量大但欠发达地区的公路、铁路、机场等农产品专业运输线路及工具的建设,打通农产品运输的“第一公里”。第二,应继续完善以省会为中心、辐射全国的物流体系,对于大型配送中心,落实资金去向,配备先进专业设备和网上物流管理系统,做到进出有序、高效运转,为本地大宗特色农产品建立专门仓储基地和运输通道,同时加快全省中小物流中转中心的健全和管理,形成四通八达的运输网络。第三,搭建农产品流通信息服务平台,从信息收录、信息处理到信息共享形成完整综合的服务平台。一方面,平台将收集的市场信息、消费者偏好信息、物流信息等反馈给生产者,作为农户改进生产的依据;另一方面信息处理中心集中处理订单、生产、运输等信息,宏观调控区域供需平衡,同时根据消费者浏览记录等数据预测消费者意向,为其匹配适宜商品,节约搜寻时间,提高成交率。第四,大力发展新型电商模式,以互联网为中心,鼓励农民开网店,探索农产品流通新模式;各级政府带头做好当地特色农产品线上售卖平台(扶贫产品网、农产品特产网、甘味宣传网等),支持农户、企业加入网上店铺、展销会等,共同壮大农产品销售网络平台,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
乡村振兴战略指出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在此背景下,甘肃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尽快培训加引进一批专业知识过硬、适合本土发展的流通从业人员。第一,加强培训,对广大基层农户、农民经纪人、农民合作社展开流通知识综合轮训,编写通用基础教材和大纲,从源头上更新农民主体的旧观念。第二,对农产品经纪人,政府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确定其法律地位,明确资格认证制度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知识懂经营的个体、团体加入经纪人队伍,保护农民经纪人的合法权益。第三,省内高校要有规划地增加和重点发展流通、农贸等相关专业,加大政策倾向、校企联合、专项资金投入;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引导学生就近就业,服务于当地农产品流通行业,培养优秀本土人才。第四,大力引进全国农产品流通设计人才,根据甘肃省现状,因地制宜规划农产品流通产业布局,寻找农产品全产业链协同发展路径,实事求是解决甘肃农产品流通痼疾。
长效稳定的农产品流通体系离不开有效监管,这也正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保障农产品安全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一,甘肃省需尽快完善流通主体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农资和农产品生产企业信息系统,对失信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第二,加快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细化食品安全标准,完善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建立起农产品生产、流通至消费者全渠道监管追溯系统。一方面,追溯系统的完善代表甘肃农产品流通环节的可视化程度,流通中的物流、质检等信息越详细,代表甘肃省流通信息化水平越高;另一方面全渠道追溯系统可以提高基层监督能力,随时反馈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落实责任。第三,多措并举,实现农产品流通多平台、多单位合力监管。甘肃省政府、消费者协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食品行业协会等部门或机构应各司其职,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流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处理,加强宣传,共同助力农产品流通监管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