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培智
小时候,我顽皮好动,在我的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一切都是好玩的。
半个多世纪前的农村,大多数农家房屋的墙是用黏土垒成的厚实泥垛墙,干透后很坚固。只不过外墙挂着层层叠叠的棒扇(用稻草编织的草帘子),防止雨淋受潮后墙皮脱落,甚至松软倒塌。那时的孩子,上学很轻松,放学回到家,除了帮家里割草喂牲畜外,无事可干。空闲的时候,父亲就会打棒扇,我在一旁给他打下手递送稻草。跟着父亲做这样的家务活,既是一种乐趣,也是打发无聊的方式。
不上学的时候,小伙伴们常常三五成群聚在一起玩耍,偶然发现有胡蜂在挂在墙上的棒扇里钻进钻出。小伙伴们不免奇怪,扒开棒扇一探究竟。只见泥垛墙上有一个个比黄豆大些的孔洞,有胡蜂探头探脑外出采蜜。原来,胡蜂把窝建在极其隐蔽的泥墙里。我见过树上或屋檐下的大蜂窝,也见过养蜜蜂的农民在蜂箱底部留一个小口,便于蜜蜂进出。不知胡蜂施了哪种妖法,竟然能在坚硬无比的泥墙上打出一个个洞来。于是,我便萌生了捉弄胡蜂的想法。我摘了一根细而坚硬的草梗,准备了一个玻璃瓶子,将草梗伸进洞内轻掏。胡蜂受到骚扰后往外逃,刚在洞口露头,我就迅速将瓶子扣在洞口上,胡蜂便钻进了瓶子里,像“无头苍蝇”一样在“嗡嗡嗡”乱飞、挣扎。我将瓶盖盖上,这个玻璃瓶就成了战利品。那时候,谁捉到的胡蜂大且色彩鲜艳,谁就有了炫耀的资本。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玩久了,必然会有被胡蜂蜇的时候。但是,即使蜇过的地方立即红肿、痛痒不堪,我也无所畏惧,挖一点父亲旱烟管里乌漆墨黑的烟油涂上,要不了多久,准会不痒不痛,便好了伤疤忘了痛,一切依旧,继续捉胡蜂玩。
玩够了,玩厌了,过足了炫耀瘾,我对捕获胡蜂的荣誉感渐渐淡去。我们把一些胡蜂放归自然,还有的小伙伴大胆将胡蜂从瓶子里捉出来,掐去尾刺,轻轻挤压尾部,就挤出了一滴琥珀色的、透亮的液体,凑近嘴边用舌头一舔,顿感嘴里甜津津的,这是蜂蜜。
很快,就有小伙伴追着喊:“让我尝尝。”持有者边逃边说:“不给。除非你拿东西来换。”小伙伴为了解馋,也为了尝尝胡蜂蜜的味道,很快答应:“我把最好的给你。”于是,他们很快达成协议,各取所需,嬉闹一场后归于平静,相约明日再玩。
(梅之傲摘自《春城晚报》2022年4月27日 图/雨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