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方亮,周 晓
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探索历程、现实梗阻与推进路径
刘方亮1,周 晓2
(1 青岛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2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志愿服务的学术发展和功能发挥提出了重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要求。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志愿服务的制度体系和研究机构日益完善,实践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建设志愿服务话语体系供给了丰富的研究议题,研究的规范性水平不断提高。但是,西方志愿服务的话语仍然是主导范式,在研究中占据支配地位,本土话语在规模和质量上还未形成与其对话、交锋的地位和特色。并且,中国志愿服务学科尚未健全,学者自主构建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意识不强,加之志愿服务制度尚有所欠缺,使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重构面临较大困难。为此,应从推动本土志愿服务资源的学理转化、处理好学科自主发展与多学科共建关系、重视志愿服务话语建构的意识形态性质、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和发展机制等方面入手,多维度探索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的构建路径。
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本土化;学科建设
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要求重构中国特色话语体系,已经成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议题,志愿服务领域亦然。作为一项以服务社会和参与治理为特征的活动,志愿服务秉持何种性质和形式的话语,不仅直接影响其服务目标的实现,还在更深层次上决定志愿服务本身的性质。当代中国志愿服务引介于西方,后者所内含的宗教话语、自由主义话语等造成志愿服务主体服务实践过程中的龃龉。因而迫切要求重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
从词源上讲,“话语”一词译自discourse,最早的话语分析限制在语言学,后来话语与社会实践的结合激活了巨大的理论潜力。“话语分析不再是文本分析式的纸上谈兵,而更具社会参与性和介入性”[1]。其往往表现为一种特定的话语体系,即表达和解释某种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的外在形式。具体到志愿服务领域,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就是要适应中国志愿服务发展历史、现状和前景,对志愿服务实践进行学理升华,提出符合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规律、立场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价值要求,并以规范化、系统化、学术化的思维方式与语言形式阐明中国特色志愿服务的制度形态、运行逻辑和问题困境,以此提升志愿服务研究的解释力、引导力。这样的一种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构建无论对发挥志愿服务的实践效能或提升志愿服务研究水平,都具有显著的意义和作用。
从理论与实践辩证关系的角度而论,志愿服务话语体系不仅发挥记录性或工具性作用,还能动地影响着志愿服务实践的发展水平。可以说,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本身是否规范、系统、严谨,关乎志愿服务理论的发展水平,并影响志愿服务服务社会的能力。当前,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面临外来强势话语挤压和自身发展不充分等问题,迫切需要予以重构。
志愿服务发端于西方,最早可以追溯到宗教性扶贫助困,以求个人信仰的提升。之后,由于资本主义社会矛盾凸显、贫富差距增大,宗教性的慈善活动受到国家和政府力量的支持,并通过立法和公共政策等方式促成了现代意义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大规模兴起。20世纪以降,西方国家通过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对这种社会福利的志愿服务工作内容进行描述和表达。例如美国为志愿服务工作提供了较为完善的立法保障和政策支持,不仅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还为志愿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经过长期发展,西方国家的志愿服务逐渐实现了组织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套用以阐释其价值诉求、理论基础、组织规范和行为特征的话语体系。其特点如下。
一是以宗教性话语阐释志愿服务动因。基督教在其发展早期就有扶弱济贫的传统,在教义上鼓励教徒间的互爱互助。宗教改革后,“新教伦理所蕴含的非理性化宗教虔诚直接作用于基督徒的现世行为规范,鼓励基督徒通过利他主义的慈善行为来服务他人,通过增进社会福祉获得上帝欢欣。”[2]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宗教慈善又与西方各国的志愿服务政策相交汇,后者借助基督教的博爱、利他、奉献、救赎等价值理念驱动志愿服务。这些价值理念也融入志愿服务话语中,成为其文化根基。二是把志愿服务置于公民社会的语境予以把握。公民社会理论强调“社会组织相对于政府的自主性质、独立性质以及社会组织制约政府权力的民主价值”[3]。在此视阈下,具有自发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相对独立性的志愿服务组织成为现实中承载公民社会理念的组织。这种对志愿服务的定位使西方志愿服务话语呈现出个人主义、多元主义、社会中心主义、去权威化等相应的特色。三是对志愿服务的多维度研究,使志愿服务话语呈现出学科融合色彩。志愿服务因其公益性、自愿性、无偿性、组织性等特征而吸引了“企业管理、慈善捐赠、社会政策与行政管理、经济学、心理学、高等教育、城市规划等不同领域”[4]研究者的兴趣。各个学科的话语由此与志愿服务相融合,如经济学对志愿服务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社会整体福利的分析,政治学对志愿服务增加社会资本、推进社会治理的研究,心理学对志愿服务在人需求层次中的定位等。
西方志愿服务话语所蕴含的宗教性质、公民社会色彩及其“思想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5]与西方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是相适应的,也对界定志愿服务的基本概念、明确志愿服务研究范畴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西方志愿服务活动作为一种舶来品被引入中国后,由于社会性质、政治制度和文化传承的差异,并不能完全解释、说明和引导中国志愿服务实践。中国的宗教与社会政治关系同西方迥异,尽管各种宗教或多或少发挥过社会服务的功能,但其始终被限定在有限的范围内,没有形成对社会的支配地位,因而就不能用以解释志愿服务的动机。相对于此,中国历史上曾广泛、长期存在的“义田”“义庄”等具有自身特色的志愿服务行为导源于熟人社会,在文化上更多地以儒家思想予以论证。当代,无论是“学雷锋”运动还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的邻里守望都是极具中国特色的志愿服务概念,西方志愿服务既没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与之对照,也缺乏适合的话语予以论证。再者,政府对中国志愿服务而言也并非一个可以被消解的角色,相反,政府在志愿服务的组织、引导、动员和评估中是不可或缺的,因此就不能像西方一样基于公民社会把握政府角色。基于以上分析,志愿服务欲在中国“立地生根”,就不能以“拿来主义”的态度,直接运用西方话语阐释中国实践。探索构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势在必行。
志愿服务的生命力在于服务社会。按照中国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的分类,这种服务涵盖阳光助残、关爱农民工子女、邻里守望与为老服务、环境保护与节水护水、扶贫开发与应急救援、文化宣传与网络文明、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基础建设8个领域。也有学者从学理上予以总结,指出“志愿服务在社会资本凝聚、公共精神培育、社会资源整合,公共服务体系、危机救援机制以及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6]。在当下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志愿服务以其服务社会的能力获得了治理主体的资格,从而能够制度化地参与治理,获得自身进一步发展的机遇。当然,对志愿服务主体而言,社会治理主体的身份和资格同时也是一种规范和塑造。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论语·子路》),社会治理是立足于既有制度的基础上推进的,志愿服务主体欲有效融于社会治理体系,发挥社会治理能力,除了在体制上接受特定的管理之外,还应使其在理念上符合社会治理的要求、在诉求上体现社会治理的价值,以此理顺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与党委、政府以及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而这些方面的实现都需要通过重构志愿服务的话语体系予以支持。质言之,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应在深层次上阐明志愿服务主体的活动理由,论证其与中国国家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内在一致性。但是,目前志愿服务话语中源自西方的概念、知识和理论过多,后者并不必然契合中国志愿服务实践的发展要求,甚至可能与中国社会治理价值、制度、理念上存在冲突,从而限制了志愿服务实践效能的发挥。
再者,就志愿服务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而论,其具备处理千头万绪社会治理工作的显著优势。志愿服务主体可以把更多的信息和关怀传达到社会基层,同时能通过志愿服务活动加强社会主体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消除不同群体之间自卑感和疏离感,减少对社会的负面情绪和消极态度,增强社会的凝聚力和归属感。在此过程中,志愿服务话语对志愿服务主体发挥联系群众和作为交流平台的作用就极其重要。这不仅是因为志愿服务话语直接关乎主体表达自身想法和实现要求的效果。也在于话语蕴含着的特定的价值,志愿者服务主体以何种立场,运用何种表达方式可能会对其服务主体的意识和需求产生特定的塑造作用。故此,就必须重视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建设,既要实现话语的“通识性、通约性表达”[7],确保人们能够接受、认同;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能够做出并传播正确的价值判断。
中国志愿服务研究是有其特定背景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开放化、市场化和多元化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由此释放了广阔的活动空间,也激发和释放了广大主体的需求。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志愿服务工作逐步发展起来,“进入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8]志愿服务研究即是“为回应志愿服务成为中国社会结构方面由原有的国家一体化向政府、市场与社会三大结构体系并存转变重要表征的依据”[9]。较之于西方,中国志愿服务学术研究所处的时空背景、所解决的课题、所分析的对象等都是相对具体且独特的。
申言之,不能以西方“社会中心主义”语境来把握中国语境中志愿服务主体的角色和身份。长期以来的“熟人社会”塑造的主体行为逻辑也有别于市场经济环境,故对志愿服务主体活动和方式的分析,也不能完全以“利己主义”或“利他主义”的方法论析。除此之外,中国社会价值的变迁、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的变化乃至当代中国的特殊经历等都会对志愿服务研究产生影响。“在2001年‘国际志愿者年’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汶川地震等重要事件的影响下,‘志愿者’与‘志愿服务’概念已经逐渐被社会认同,志愿服务不断发展成为一项具有广泛公众基础的社会事业。”[8]在这种情况下,用以表述和承载志愿服务研究取向、方法和论域的话语体系也就必然具有特殊性。但目前本土研究中可供分析以上问题的核心概念、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还较为欠缺,外来话语则存在价值取向和研究对象上先天阻碍,因而距离充分的话语供给都还有一段差距,这势必制约志愿服务研究的深入展开,并反过来影响志愿服务实践的有效推进。
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兼具实践性与学理性,其在中国语境中的重构亦应是在现实与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上实现的。长期以来,实务部门和学术共同体多维度探索志愿服务发展路径,夯实志愿服务学理基础,为重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创造条件。
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理论形式、内容及发展限度和高度取决于其所反映和服务的志愿服务实践。现实中,不同国家和地区志愿服务的运行体制机制规定了志愿服务的功能和所扮演的角色,亦使之在不同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大相径庭,导致理论话语的表述、概念的建构各具特色。此外,志愿服务研究主体所具有的主观性、能动性、意识形态属性等也影响着话语体系的构建取向。因而依据中国现实,构建适应志愿服务发展的制度体系,探索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方式,建设具有自主性的研究机构,就成为推动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重构的实践基础。近年来,中国在这些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并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首先,理顺志愿服务的管理关系。2013年之前,志愿服务工作由共青团中央管理指导,之后移交给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管理体系。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主要负责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和经验推广;民政部门负责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应急办、综治办、红十字会等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负责志愿服务工作。从行政管理的角度而论,管理主体很大程度上规定着客体的行动逻辑、目标设定、自我定位和发展方向。现行管理体系把志愿服务纳入国家的行政管理过程中,由国家行政部门进行确认和管理,并在相应主管部门的许可和支持下开展志愿服务工作。这使得中国的志愿服务活动具有明显的正式性特征,而非西方语境中的“第三域”。政府本身是志愿服务得以开展和推进重要因素,由此在理论上就不能以政府和社会二元对立的话语定位志愿服务角色、论析志愿服务功能。另一方面,中国志愿服务管理体系坚持党的领导,由中央宣传部统筹,其本身作为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存在和运行。如此,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相关话语就被有机地融于志愿服务话语体系之中,形成了与西方志愿服务话语的鲜明区别。
其次,完善志愿服务运行的制度体系。制度本身具有规范性作用,能够降低复杂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性。进入21世纪,国务院、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颁发或印发了《志愿服务条例》《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志愿服务记录办法》《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关于公共文化设施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等条例和意见,构建起较为完整的志愿服务制度体系。与此同时,大部分省份已经探索志愿服务立法,对志愿者或志愿服务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志愿服务经费的管理和保障,志愿服务工作的招募注册、管理培训、组织建设、记录管理等作出明文规定,有力保证了志愿服务的科学化、程序化运行。各个层面制度体系的完善,不仅设定了志愿服务的评判标准,为志愿服务规范运行“提供结构性前提和体制性保障”[10];也供给了更多有待开发和传播的话语资源。这是因为,制度的建构与概念的界定、理念的创新紧密相连,制度需要通过话语“对社会存在、社会意识进行定义”[11],以及对特定规则进行解释。因此,志愿服务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必然要求并实际推动了志愿服务话语的内容构成不断丰富、表达方式更加规范、传播策略愈为有效。再者,在制度研究成为社会科学“显学”的当下,凸显志愿服务话语的制度特性也有利于强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与外界的对话沟通,更能激发他国学者的研究兴趣,从而在西方话语强势的情形下开辟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一席之地”。
再次,加强志愿服务理论研究机构建设。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提炼、总结和升华很大程度依托于专业的理论人才和机构。目前,中国已经形成了各类科研机构相互配合的志愿服务研究体系。具体包括高校系统如北京大学志愿服务和福利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社科院系统如挂靠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的中国志愿服务研究中心,社会组织层面如北京志愿服务发展研究会等。这些科研机构为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培养人才搭建平台,通过组建学会、创办期刊、调研指导等方式有效推动志愿服务科研工作发展。另一方面,地方层面也以志愿者培训的形式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传播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其中较为知名的如广州志愿者学院、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等。这些机构通过专业化、体系化的志愿服务培训课程,构建学院、区市、镇街、村居四级培训网络体系,为志愿服务话语传播提供了有效载体。
最后,形成了广泛、多层次、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和项目。截至2021年,全国实名志愿者总数达到2.06亿人、志愿队伍达到99万个,运行572万个志愿服务项目,涉及社区服务、扶贫助弱、支教助学、卫生健康、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等各个方面。随着中国志愿服务的蓬勃发展,志愿服务项目也经历了从学习借鉴到开创特色的过程,如以助老服务为宗旨的北京“夕阳再晨科普计划”、以“感动中国”获奖项目“微尘”为主要内容的青岛红十字微尘基金志愿服务团、利用互联网展开西北荒漠化治理的“蚂蚁森林”项目、捐赠人次首次超过5500万人次的腾讯99公益日,以及针对汶川抗震救灾、北京奥运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等开展的志愿服务行动等。广泛的志愿服务实践必然要求也产生了丰富的志愿服务话语。当然,这种转化并非直接的,需要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基于各类素材予以总结深化,以此提炼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重构所必需的案例和概念,探索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模式和规律。
话语体系就其本质而言是特定知识体系的表达形式,其“以工具型架构承载特定思想价值观念,以实体性表征表示思维能力”[5]。从这一意义上讲,重构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需遵循理论研究和知识生产的规律。自此项研究兴起以来,学术界从概念供给、方法创新、资源挖掘和国际比较等多个方面夯实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学理基础,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取得了这些成果,才使得话语体系的重构受到更多重视。
表1 频次≥2的主题词列表
再次,挖掘了志愿服务的本土化资源。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重构必然需要汲取中国的理论和实践资源,对此学界从以下方面予以挖掘。一是从中国传统思想中探寻志愿服务的思想基础,把志愿服务视为“传统文化中的儒家仁爱思想、墨子兼爱思想等在当代的映射”[13],为志愿服务话语提供了丰富的传统思想资源。二是论析当代中国志愿服务精神与典型,志愿文化“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生动体现,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特征”[14](p97),立足于此,学界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雷锋精神、劳模精神、劳动精神、脱贫攻坚精神等党的精神谱系进行深入分析,使之成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重要标志。
尽管近年来志愿服务实践和理论取得快速发展,有力支持了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建设。但客观来说,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距离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强大阐释力的话语体系尚有差距,还存在一些阻碍着其构建和发展的问题。
一门学科或者学问必然有其核心概念,这些概念作为理论对话的枢纽是建设“知识大厦的基石”[15](p2)。话语体系的形成和建构同样离不开概念供给。事实上,也正是凭借概念阐明学科的研究对象,学科话语才具有标识性。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重构需要一套基于中国志愿服务经验和实践,具有高度概括性、辨识度和解释力的概念体系。但目前来说,志愿服务研究更多集中于经验分析,较少产生从个别到一般的理论推演和概念提炼,“导致了众多研究中志愿服务概念阐述的口径不一,进而造成以此为据的相关研究缺乏严格、规范的比较分析基础”[16]。此外,当前研究对志愿服务核心概念的理解也比较肤浅,主要依据国外研究,从自愿性、无偿性、结构化和受益群体四个维度予以把握[17],较少深入到志愿服务本质去界定概念内涵。再者,志愿服务的研究发表虽一直更新,但研究的内容和结果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21世纪初期对志愿服务的内涵、志愿者的精神等的解读,或青年志愿服务和奥运会志愿服务等的分析上,时代化的概念相对不足,制约了话语体系与时俱进。
话语体系是对其所服务学科的阐述和表达,其同学科体系之间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因此话语体系构建和发展寓于学科体系的基础上。在我国,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由来已久,但是,志愿服务本身并未发展成为独立的一门学科,这也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的根源之一。具体来说,在教育部的学科目录中没有以“志愿服务”命名的一级或二级学科,即使以此为研究方向进行招生的研究生教育,也缺乏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专业教师梯队。进行志愿服务研究的更多是社会工作、管理学、政治学、教育学及统计学等学科学者,利用自身专业角度对志愿服务工作的性质、内容、价值、经验进行解读。当然,多学科协同研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志愿服务的研究面向,而且志愿服务作为新兴学科,也需要借助这些学科夯实理论基础。但是,这种研究态势也容易分散既有的科研力量,造成理论研究限于一般化的表述,难以形成有学科特色的成果,造成话语体系形成和发展缺乏学科知识结构的支持。并且,学科归属不明确也造成志愿服务缺少严谨和规范的学术体系和专门的研究方法。众所周知,经验的总结、概念的提出、理论的升华都是在遵循学术研究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的,而学术研究又具有鲜明的学科性质,并不可完全互为借鉴。因此学术体系和研究发展的失范势必造成一些优秀的工作方法、实施路径、案例特征难以有效归纳,阻碍形成全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与模式,限制了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的传播。
当下,一些学者已经有意识地探讨中国志愿服务的相关问题,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探究志愿服务的本质内涵,这说明对志愿服务的认知已经开始由“取经”向“本土化”转变,由此为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提供了必要的学术支持和学理支撑。不过,这种转变总体来说还处于“初级阶段”,不仅本土化研究的规模较小,而且所研究的内容也多集中于政策的解读与注释上,造成学术话语“国际传播力不强、可读性不高,表达往往政治化、宣传化、简单化”[18]的问题。相比而言,西方志愿服务的话语仍然是主导范式,在研究中占据支配地位,本土话语在规模和质量上还未形成与其对话、交锋的地位和特色。对此需通过深刻的学术反思避免研究“自说自话”。但揆诸既有文献,却鲜见以志愿服务话语体系为问题对象的研究,反映出学界的自我反思还有待深入,缺乏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的自觉性与自主性。从目的上讲,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不是要在学术研究中人为地制造“西方”与“本土”的对立,更不是要在学术研究中搞“去西方化”。归根结底,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能否真正达成,不仅在于西方理论到底在多大程度上适合于中国志愿服务实践,更在于中国志愿服务研究本身是否实现从“自在”向“自为”的认知跃升,能够理性认知自身发展的地位、价值和不足,进而以一个成熟和稳健的姿态去与西方理论进行平等的对话和交锋。可以说,这种自觉性和自主性正是话语本土化的要义,也是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是否能够构建完善的前提。正因如此,其在研究中的缺位很可能造成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构建的内在驱动力阙如,亦使学科发展的整体性和前瞻性受到影响。
重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要求对症下药地应对以上各种问题和阻碍,立足于中国志愿服务的独特形式、现有资源及其研究水平,可以从以下方面探索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重构路径。
志愿服务话语缘起于西方,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缺失志愿服务的理论与实践,事实上,中国传统的志愿服务思想和实践尽管未冠之“志愿服务”的名义,却源远流长。儒家的“仁”“义”“忠恕”等核心概念本身包含对他人关怀,孟子将其视为人构建自身社会关系的重要一环。并且,“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礼记·礼运》)的扶助弱小精神还成为儒家理想社会构建的重要标准。墨家认为人的“自爱”“自利”是引发社会冲突的根源,进而提出“兼相爱、交相利”思想,表现出深厚的人文关怀。在实践层面,“制民之产”和“富民均平”历来是中国古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原则。体现家族互助精神的“义田”在先秦就已发端,如“富中大塘者,勾践治以为义田”(袁康:《越绝书·外传记越地传》),“可以说是现代志愿组织与慈善基金会的一个古代雏形”[19]。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是构建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理论根基,其概念、思想等可以、也应该成为志愿服务话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实践方式也构成了区别于西方志愿服务的渊源,理论研究者有必要对此予以挖掘和阐释。不过也应注意,传统文化资源对重构话语体系的支持并非直接的,由于前者的时代背景、应用场域、实现条件决定不能直接用于话语重构,必须经过必要的批判以达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目的。
当代,志愿服务被置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予以推进,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重视推动志愿服务发展,不仅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还提出了“为人民服务”“雷锋精神”“共同富裕”“以人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等理念。行政层面也在资金、项目方面予以支持,从而为志愿服务话语注入新的价值内涵和实践路径,使中国志愿服务在理论、内容、形式上独具特色,构成了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政治和制度基础。此外,应对和处理重大事件,如北京奥运会、汶川地震、上海世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经历,也彰显了中国志愿服务的特色。但客观而言,对这些资源的学理转化水平和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重构的要求。应以科学的研究方法析出其中规律性和概念性内容,以此实现从政策和行政话语向志愿服务话语的转化。这一过程需注重在志愿服务的视阈下予以探讨,避免出现由于政策和行政类话语的强势而消解志愿服务话语主体性的问题。
完善的学科建制是学科话语体系建设的基础,目前志愿服务尚未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这势必成为制约志愿服务话语体系建立的因素。考虑到一门学科的形成和建制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当前可以发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的统领作用,通过行业协会有效统合志愿服务力量,构建和传播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同时,也应在高校、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中着力培养造就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可以分三个层次搭建:一是理论研究人员,主要负责志愿服务相关科研、学术和教育的工作;二是行业领军人物,培育一批志愿服务实践中的中坚力量和模范代表;三是基层组织骨干,保障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落实有效。
此外,当下志愿服务受助的对象和面对的问题也愈加复杂,要求志愿服务在处理复杂问题上具有高度专业性,如针对留守儿童为内容的服务要求志愿者具有教育学和心理学的知识,大型赛会志愿者需要掌握礼仪和应急救援的相关技能等。由此,志愿服务学科建设和话语建构必须汲取其他学科的理论和话语。申言之,管理学中涉及岗位设置、工作计划的内容和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的技巧,特别是领导、集力、沟通和团队合作等理论都适用于志愿服务的日常运行;社会工作专业中团体工作、社区工作等职业技能为志愿服务话语体系的构建提供了经验借鉴;经济学中的福利经济理论和政治学中的社会资本理论有助于阐明志愿服务的经济和政治效益,借助心理学中的需求层次理论和自主决定理论可以理解志愿服务发生的个体动机,等等。同时,志愿服务本身也应积极嵌入其他学科发展,形成各学科合作共建的发展模式。如鼓励在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中设置志愿服务相关课程,在高等学校建立学历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以此多维度培养志愿服务理论和实践人才。需要指出的是,志愿服务与其他学科的合作共建中须保持自身主体性,对其他学科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的学习借鉴有所取舍,避免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成为其他学科话语的“附庸”。
正如福柯所言,“话语即权力”[20]。话语不是简单的工具,而是某种社会活动和现实生活规则的表现,是权力、思想、理论的基础和准则。话语论一方面强调话语对主体及其现实世界的建构,另一方面又力图揭示了话语背后的“权力与知识共生关系”[1]。由于话语本身与权力、政治的关系难解难分,因而话语体系也必表现出鲜明的意识形态性质。西方志愿服务话语基于“公民社会”范式强调与政府之间的零和博弈,其“政治无涉”面貌的背后实则体现着资本的主导要求。因此,在对西方志愿服务经验、概念、话语等的吸收和引进中,务必坚持批判性原则,不搞“全盘西化”或简单的移植和复制,所借鉴和吸收的对象也应以技术性、工具性、机制性的内容为主,并审慎研判所借鉴内容在国内的可行性和适应性,剔除其中所蕴含的“宗教”“公民社会”“自由主义”的话语模式和价值要求。
中国志愿服务的发生和发展过程,在政治上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与国外“政党的衰落加速了志愿者组织的壮大”[21]的逻辑迥异。并且,党的思想也在各个历史时期以不同形式融于、改造志愿服务精神,如革命时期,党以民族大义、阶级情感教育广大群众,使彼时的志愿精神“从抽象的‘博爱’转变为‘爱憎分明’”[22],在建设和改革时期,又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其内涵包括“忠于党、忠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无产阶级立场”和“自觉服从祖国需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23](p250)等政治思想方面的要求。立足于此,重构中国特色志愿服务话语体系需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题中应有之义,旗帜鲜明地阐明中国志愿服务的人民立场,释清志愿服务推动人的发展的价值取向,确保话语体系建构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
前文指出,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对志愿服务实践发展及其话语体系建构皆具有积极意义。着眼于志愿服务管理现存问题,应在以下方面推动志愿服务管理和发展机制。一是完善政府与志愿服务组织良性互动的领导体制。相关主管部门应分层次建立和完善志愿服务相关制度和法律体系,既以此把握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的总体方向和目标,保证志愿服务活动在各个环节、领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应避免对志愿服务组织的过度干预或承担责任,保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活力,防止志愿服务出现同质化、低端化、单一化的问题。从话语体系建构的角度而论,厘清政府对志愿服务的领导关系,实际上廓清了志愿服务的主体性,有助于厘清志愿服务组织在社会政治中的作用,使志愿服务话语得以取得相对于政治性或行政性话语自主性,明确志愿服务话语言说的外延。二是健全志愿服务运行的支持机制和激励制度。应普及志愿服务精神,提高社会大众对志愿服务的知晓度和参与水平,肯定志愿者的社会地位,增加公众参与志愿服务行为的动力。同时,统筹政府、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的资源,引入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参与志愿服务,完善志愿服务资源循环利用的技术平台和社会环境。由此丰富志愿服务的活动形式,提升志愿服务的实效性,进而为志愿服务话语体系构建供给更多案例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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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6.2
A
1008-4479(2022)05-0117-12
2021-11-30
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山东省志愿服务组织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路径研究”(2022-YYFX-05)
刘方亮(1988- ),山东青岛人,青岛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治理;
周 晓(1989- ),山东青岛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青岛市志愿服务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志愿服务。
责任编辑 范瑞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