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乐山,更喜欢这座城市的你”“我在宁波很想你”“我在南宁很想你”……日前,一系列“浪漫风”路牌在多地出现,在很多年轻人中掀起拍照打卡热。近日,记者了解到,这种外形酷似道路名牌的网红路牌其实很多是商家的“引流”利器,已有不少网红路牌因设置在城市道路上涉嫌违规被拆除。
网红路牌虽受欢迎,但设立路牌需要符合相关法规。据湖北咸宁市民政局相关业务负责人介绍,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5 月1 日新修订实施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另外,根据相关规定,道路标志是国家法定标志物。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是道路标志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标志的设置、管理和维护。
设置地名标志是一件严肃的事。从功能上来说,路牌承担着指位功能,不恰当的路牌会对社会造成误导。多地民政部门和城管部门提醒,道路标志牌设置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和国家标准,未经审批设置路牌属于违规。个人不能因为好玩、能引流、有网红潜质等原因就制作路牌,随意设在路边,不仅不能承担指位功能,还可能引起误导和混乱。
《地名管理条例》规定,擅自设置、拆除、移动、涂改、遮挡、损毁地名标志的,由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和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人员处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