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青,叶志虎
江苏省沭阳医院麻醉科,江苏宿迁 223600
舒芬太尼是目前临床作为全身麻醉诱导插管的常用镇痛药,具有较强的麻醉性,归属于阿片类药物[1]。但经临床研究发现,以该药物进行诱导麻醉后,插管时患者极易出现呛咳,严重者甚至会出现痉挛性或爆发性发作,需及时给予解痉、镇咳等治疗,以降低血压升高、心率加快等血流动力学大幅度改变的风险[2-3]。由于血流动力学一旦出现大幅度改变,极易诱发脑血管意外、颅内压升高、眼内压升高、恶性心律失常等并发症,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4]。相关学者提出,在相同用药剂量下,不同给药方式对呛咳发生情况有不同影响[5]。本文旨在分析何种给药方式能够更为安全有效,特选取2019年1月—2021年12月期间在江苏省沭阳医院接受全身麻醉气管插管择期手术治疗的患者105例为研究对象,对其治疗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现报道如下。
以在本院接受全身麻醉气管插管择期手术治疗的患者105例为研究对象,将其凭借随机数表法分为3组,每组35例。研究在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的条件下开展。A组男19例,女16例;年龄18~78岁,平均(54.29±2.33)岁。B组男19例,女16例;年龄18~78岁,平均(54.31±2.34)岁;C组男20例,女15例;年龄18~8岁,平均(54.32±2.35)岁。组间患者基础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纳入标准:①患者自愿参与研究,并对治疗方案知情同意;②患者均符合全身麻醉治疗标准。
排除标准:①对本研究涉及用药不耐受者;②近期患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疾病者;③术前对气道评估为疑似困难气道者。
3组患者均在接受顺式阿曲库铵、依托咪酯、咪达唑仑麻醉诱导的基础上联合0.3~0.5 μg/kg舒芬太尼(国药准字H20054171,规格:1mL∶50 μg)给药。
其中,A组是一次性完全给药,B组是以30 s为间隔分两次给药,C组是分3次,分别按1/3的剂量给药。均在给药完成后2 min左右给予气管插管。
①对比3组患者的呛咳发生率、发生时间;②对比气管插管前后3组患者血氧饱和度、心率以及血压改变情况。
采用SPSS 26.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量资料经检验符合正态分布,采用(±s)表示,进行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进行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麻醉后,C组患者呛咳发生率显著低于A、B两组,呛咳发生时间显著迟于A、B两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3组患者呛咳发生率、发生时间比较
气管插管前后3组患者血氧饱和度、心率以及血压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气管插管前后3组患者血氧饱和度、心率以及血压改变情况比较(±s)
表2 气管插管前后3组患者血氧饱和度、心率以及血压改变情况比较(±s)
组别A组(n=35)B组(n=35)C组(n=35)F值P值血氧饱和度(%)插管前98.45±3.23 98.50±3.25 98.52±3.24 0.004 0.996插管后98.34±3.22 98.35±3.23 98.36±3.24 0.000 1.000心率(次/min)插管前92.09±3.11 92.12±3.13 92.11±3.12 0.001 0.999插管后92.33±3.13 92.34±3.14 92.32±3.12 0.000 1.000血压(mmHg)插管前113.98±6.32 113.99±6.33 114.23±6.34 0.018 0.983插管后100.55±5.87 100.54±5.86 100.52±5.89 0.000 1.000
舒芬太尼属于镇痛作用较强的麻醉药物,相同剂量下,其镇痛效果是芬太尼的10倍[6-7]。但经多年临床实践经验发现,该药物在全麻诱导时极易诱发呛咳出现。呛咳反应是指在机体受到机械性刺激或化学性刺激后引发的机体防御性反应,现分析造成舒芬太尼麻醉诱导插管时呛咳出现的主要原因为以下3点:①呼吸系统中存在某种阿片受体,会诱发呛咳发生[8]。而诱发咳嗽发生的感受器主要为支气管C纤维感受器、肺部C纤维感受器以及快速适应性肺部牵张感受器3种[9]。而以最后一个感受器为最基本的对咳嗽反射进行传导的感受器。将舒芬太尼通过静脉注射给药后,阿片受体会被激活,进而导致C纤维感受器被激活,诱发支气管以及气管平滑肌发生收缩,进而对快速适应性肺部牵张感受器起到间接激活的作用,进而引发呛咳[10]。②舒芬太尼是以枸橼酸制剂形式存在的,而枸橼酸会对C纤维传导起到抑制,进而对上呼吸道以及喉部的快速适应性肺部牵张感受器起到刺激作用,是神经激肽受体被激活,进而诱发神经源性炎症反应引发支气管收缩,使呛咳发生,也可以理解为该药物本身就会诱发呛咳[11]。③阿片类药物会导致肌肉出现僵直的情况,进而造成声带周围小肌肉僵直,诱发刺激性梗阻发生,进而引发咳嗽[12]。结合上述诱因可以看出想要从药物本身入手抑制呛咳发生难度较高,故本研究现从给药方式入手,探究能否通过改变给药方式降低呛咳发生风险。
本研究结果表明,麻醉后,C组患者呛咳发生率(5.71%)显著低于A组患者呛咳发生率(28.57%)、B组患者呛咳发生率(22.86%),呛咳发生时间(20.43±1.22)s显著迟于A组呛咳发生时间(8.12±0.54)s、B组呛咳发生时间(8.34±0.55)s(P<0.05);气管插管前后3组患者血氧饱和度、心率以及血压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而李玥颖等[13]研究结果中,A组呛咳发生时间为(8.2±1.8)s,呛咳发生率为(46.67%);B组呛咳发生时间为(11.4±1.5)s,呛咳发生率为(30.00%);C组呛咳发生时间为(20.3±1.0)s,呛咳发生率为(10.00%)。所以与C组相比,A组、B组呛咳发生时间明显更短,呛咳发生率更高(P<0.05),两项研究中该观点一致,提示本文具有较高的可依据性。结合本研究结果可以发现,C组给药方式虽然将药物浓度进行了稀释,但对镇痛效果并未发生影响,并能够使呛咳发生风险显著降低,并对呛咳发生时间有效推迟,提高了治疗的安全性[14-15]。对其分析,一次性全部注射或在较短的时间内分两次全部注射给药会导致其他麻醉药物未能及时发挥作用,神经反射还未能够被有效抑制。而分量、较慢的给药注射时,给了顺式阿曲库铵等其他麻醉药物对肌肉松弛以及神经反射进行抑制的时间。同时,该给药方式使舒芬太尼的血药浓度得到降低,血药浓度峰值不会到达对快速适应性肺部牵张感受器进行激活的浓度,进而导致组胺以及神经激肽的释放被抑制,降低了支气管、气管发生痉挛或收缩的概率,进而有效降低咳嗽反应[16]。且3种给药方式均未对术中患者血流动力学造成负性影响,提示更换给药方式后不会对麻醉安全性造成过多影响,进而可以得出C组给药方式安全有效[17-18]。
综上所述,以分3次每次1/3剂量的给药方式进行舒芬太尼全麻诱导能够使呛咳发生风险显著降低,并不会对血流动力学的稳定造成较大影响。且对于发生呛咳的患者,其呛咳发生时间也显著推迟,提高了手术治疗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