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浪潮下打造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的策略思考

2022-08-29 10:05夏球沈维萍田堃
武汉金融 2022年8期
关键词:投融资气候变化气候

■夏球 沈维萍 田堃

一、引言

《全球风险报告2021》显示,近年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是全球最大的风险[1],对全球生产力和经济增长造成巨大冲击,将对气候敏感型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导致生产链断裂、原材料减产、价格上涨等一系列问题,进而将风险传导至金融机构[2]。同时,由于推行了严格的碳减排政策或相应的技术革新,在经济向低碳转型过程中产生的高碳资产重新定价、财务损失等转型风险,也将威胁相关联的金融机构[3]。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风险,国际组织和金融系统率先开展了一系列探索[4],并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合作(见表1)。除了外在的气候变化风险,金融机构也有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动力。一方面,通过调整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转型来应对气候变化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研究,我国实现碳达峰每年需资金3.1 万亿—3.6 万亿元,实现碳中和需要新增投资139万亿元。巨额资金需求需要广泛调动金融机构等社会资本参与。另一方面,当前我国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渐完善,政策约束和市场机制双管齐下,企业作为微观主体将发生很大转变,为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也有望开辟业务蓝海,转变传统的盈利模式。

表1 国际金融体系应对气候变化举措

2020年,我国《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和《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创新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气候投融资服务。提供上述服务的核心主体是金融机构,尤其是在我国金融系统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商业银行。因此,发展符合我国国情和监管要求的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不仅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也是银行高质量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实践方面,兴业银行自2008年起率先承诺采纳赤道原则,邮储银行、华夏银行相继提出将打造气候友好型银行。关于气候友好型银行的内涵和定义,国内外暂未形成统一认知,且目前国际上暂无气候友好型银行的标准,缺乏对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的系统研究。为此,根据《指导意见》对气候投融资的定义,结合银行的金融属性和企业职能,本文认为“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的内涵为:满足国内监管要求,将气候友好意识和气候风险管理意识纳入企业组织管理和业务全流程,建立完善的体制机制促进气候投融资,并有效防范和化解气候金融风险的银行。在此基础上,本文拟结合国外先进组织和国内监管的规定,尝试构建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以期促进商业银行重视和应对气候变化,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

二、国外先进银行案例分析

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应属于国际化标准,因此本文主要对标国际先进银行案例。欧洲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如英格兰银行于2021年12月表示,其碳排放量暂时下降了74%,有把握实现到2030年将碳排放量减少63%的目标。此外,英格兰银行计划为其整体碳排放设定目标,并在可能的情况下投资绿色公司债券。英格兰银行还对外披露了首次气候变化压力测试的结果。整体上,英格兰银行在自身碳减排、气候风险和气候投融资上作出了表率(见表2和表3)。另外,欧洲中央银行、欧洲投资银行等一直在用行动践行气候友好理念。

表2 英格兰银行环境风险管理框架

表3 英格兰银行气候友好型银行实践

欧洲投资银行将其每年约700 亿—800 亿欧元资金中的一半用于绿色项目投资,不仅因此成为发行绿色债券规模最大的多边开发银行,也在建立国际绿色债券市场实践机制、孵化新型绿债品种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自2007年发行首支气候意识债券起,欧洲投资银行在气候融资领域始终保持领先地位。截至2020年末,欧洲投资银行累计发行气候意识债券规模超过337亿欧元,覆盖了欧元、美元等17个币种。此外,2019年7月,欧洲投资银行开始讨论修订贷款政策,以进一步加大对欧盟气候变化战略的支持。根据修订草案,2020年后欧洲投资银行停止向化石燃料项目贷款,不再支持油气勘探、煤炭开采、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基础设施、化石燃料来源的发电和取暖。

三、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体系探索

近年来,银行主体在践行赤道银行、负责任银行原则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视《巴黎协定》中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相关的原则和目标可以为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提供重要参考。本文下述标准的制定即参考了赤道、负责任银行等原则。此外,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关于银行金融机构气候信息披露的要求可视为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中一个维度的标准,包括四个关键要素:公司治理、战略规划、气候风险管理以及应对气候的指标和目标。因为完整意义上的气候友好型银行应满足的标准有待系统探索研究。基于此,本文参照国外案例、国际主流倡议、原则、目标协定以及国内监管制度,对制定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做了一次尝试。

(一)制定原则和基本框架

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制定:首先,应满足所在国家金融监管的规定,同时与国际主流倡议、原则、目标和协定等不冲突;其次,国外企业在低碳发展上的技术和管理经验领先我国,要尽可能地采纳;最后,应方便执行,以便更多银行加入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列,包含适度的定量标准可用于评价。标准要能根据当前及未来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如扩充),以满足生态环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的新要求。

中国银行业在实际发展绿色金融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较为突出的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对气候风险重视程度不足。目前,各家商业银行还未能对高碳行业面临的气候风险压力达成共识,形成可行的定量结果。二是商业银行贷款带动的碳减排量以及商业银行投放的产业本身有多少碳排放没有统一的核算,信息披露和碳足迹管理能力有待大幅提升。三是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中的气候信贷和气候债券虽然增速较好,但整体规模占比依然很低。从数据来看,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仅占本外币贷款余额的8.01%。未来棕色资产、灰色资产等非绿色资产的压降和转型面临较大压力。四是大多数企业属于被动式减碳和运动式减碳,碳减排意识有待提高。五是碳达峰碳中和资金缺口最低均为百亿元级别,而绿色项目期限长、资金价格低,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来说是一大挑战。《银行业与气候变化2020》报告显示,自2015年12月《巴黎气候协定》签署以来,全球35 家跨国银行持续向化石燃料投入2.7万亿美元,且每年的融资额都在增加。商业银行有必要对现有的资产负债进行管理,增加气候友好项目资产的占比,降低高碳项目的比重。

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应当加大对上述问题的重视并涵盖相应处理方法。因此,本文认为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的标准框架应涵盖顶层设计、气候投融资管理、气候风险管理、气候资产负债管理、气候信息披露、碳足迹管理六个基础性指标[6]。

(二)制定依据

本文参考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的《绿色信贷实施情况关键评价指标》,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节能咨询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气候友好型表现评价指标框架研究》,中国银行业协会印发的《中国银行业绿色银行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生态环境部等9 部门印发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等,以及国外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赤道原则第四版》《负责任银行原则》《全球契约十项原则》《格拉斯哥气候公约》等,构建了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的标准。

(三)标准体系内容

表4所示的标准体系中,顶层设计是商业银行实施应对气候变化措施的前提。其中,气候友好型银行的目标应当涵盖对外的投融资目标和对内的自身碳中和两个层面。战略规划是具体的实施路径,公司治理则明确了实施战略、达成目标的体制机制。缺乏顶层设计的气候友好型银行或会短暂采取一些措施来应对气候变化,但无法形成可持续的经营管理模式。气候投融资管理是应对气候变化最重要的手段和方法,是气候友好型银行的核心指标。指标中选取了信贷和债券作为主要的量化指标,考虑到气候友好型金融产品和服务需要不断地拓展,因此在标准中加入了生物多样性项目支持和碳金融等创新指标。风险管理能力是商业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核心能力,包括风险管理的体系、程序以及体现风险管理能力的指标。商业银行在应对气候变化的过程中,需要平衡风险和收益,实现气候投融资管理与气候风险管理的相辅相成。科学、专业的气候投融资管理可以减轻气候风险管理的压力,而完善的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则能进一步促进气候投融资的良性发展。气候资产负债管理对气候投融资和气候风险管理进行统筹,一方面提升气候友好型资产规模,另一方面降低棕色资产、资金成本并加大本机构考核激励。气候信息披露是外界评价气候友好型银行的重要抓手,也是对外宣传和体现自身成绩的重要方式,包含披露形式、披露内容以及披露质量。碳足迹管理则为实现气候信息披露提供了基本技术和条件。

表4 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框架

(四)实施影响分析

首先,实施气候友好型银行能进一步提升商业银行绿色金融发展的国际站位,将商业银行的绿色发展目标融入国家“30·60”双碳战略大局中,不仅能在理念上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对话能力,还有利于我国更加深入地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提高国际话语权。

其次,气候投融资正日益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领域,实践气候友好型银行恰逢其时。据人民银行公布数据,2021年末,我国本外币绿色信贷余额15.9 万亿元,其中投向具有直接和间接碳减排效益项目的贷款分别为7.3万亿元和3.36万亿元,合计占绿色贷款的67%,可认为具有二氧化碳减排效应的气候信贷占比达67%。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首次明确提出要将气候投融资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中,推进中国标准在境外投资建设中的应用,并积极参与气候投融资国际规则与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因此,“气候友好型银行”品牌有助于我国商业银行率先打造气候投融资业务品牌效应,进而参与气候投融资项目标准的完善和修订,形成引领作用,吸引更多国际机构合作,甚至参与国际气候投融资标准的制订。

四、打造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的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要打造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需要结合国内商业银行气候投融资现状,借鉴国外先进实践经验,围绕中国气候友好型银行标准框架,多管齐下,有序推进管理体制和业务转型。

(一)完善顶层设计和组织架构,为发展气候友好型银行提供保障

首先,商业银行应明确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未来工作整体部署,覆盖金融市场、公司金融、零售和普惠金融三大板块和各子企业。集团层面建立全面的战略规划、各板块和下属子企业制定纵深结合的子规划,同时在规划中确定量化可评估的气候投融资目标。其次,在董事会层面设立气候投融资的相关专业委员会,并在高级管理层面明确分管气候投融资的管理人员,设立气候投融资的专营机构和负责部门,考虑到应对气候变化并非一个部门或者条线能够完成,因此建立适合公司特点的跨部门协同机制也尤为重要。

(二)筑牢管理基础,全面提升发展气候友好型银行的能力

气候投融资管理方面:一是构建全方位的气候投融资产品与服务体系。公司金融板块上,形成气候信贷、气候友好项目资产证券化、低碳存款(如低碳存款证)等产品;金融市场板块开发气候债券、绿色金融债等特色产品;零售与普惠金融板块,形成绿色消费贷,如按揭贷款(新能源车、节能家电)、低碳信用卡等产品。子公司中,形成气候友好装备融资租赁服务业务、低碳理财产品等。服务方面,探索碳金融产品研究,把握碳交易市场发展机遇,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积极尝试未来收益权质押融资、排污权质押融资、碳资产质押融资、碳租赁、碳资产证券化等新兴业务和与生物多样性有关的创新型业务,提高服务能力。二是优化产品创意、研发、管理、推广等机制,鼓励员工在气候投融资领域开展产品创新活动。此外,加强系统整合,将可持续投资ESG 产品打造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绿色金融体系中富有专业特色和领先优势的绿色投资体系。

气候风险管理方面:商业银行可参照标准建设的相关依据,借鉴《赤道原则》和欧盟即将生效的《气候和环境风险指南》,将气候风险管理纳入日常治理和社会责任管理中,开展气候环境的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逐步建立气候风险管理相关的制度和流程。

气候资产负债管理方面:建议商业银行在资产端大力提升气候信贷余额、气候债券投资量和持有量;对于负债端,建议在推行低碳存款证和利用好央行政策性绿色再贷款和专项贷款的同时,发行绿色金融债,同时加大国际合作,利用国际低成本资金来充实我国商业银行气候投融资业务的资金来源。发展质量上,细化各类行业的风险测算,提高对不同客户的风险识别度,降低不良贷款和投资资产比例,优化资产负债的资源配置。此外,突出气候友好项目的营业收入和利润目标,强化经营绩效考核。为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条件适合的商业银行还可以借鉴世界银行的做法,规定一部分资金专项用于气候友好项目,实行特殊利率和授信准入。

气候信息披露方面: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加速推进碳核算和碳信息披露。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尚处于起步阶段,商业银行应参照《金融机构碳核算技术指南(试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等要求,加强同业交流,科学推进碳核算,主动及时开展碳信息披露。

碳足迹管理方面:结合“1+N”政策规定的发展目标,合理预测中长期碳排放变化趋势,分别针对项目和自身运营情况科学制定碳减排管理策略。在加强自身碳足迹管理方面,需要针对内部运营和价值链合作两个层面,从范围一到范围三,分别制定详细的低碳发展行动方案和时间表。

(三)加强人才培养,培育发展气候友好型银行的长久动力

应对气候变化,加强人才培养也是极为关键的一环。建议设立气候投融资项目的专业客户经理,负责协同气候投融资产品专家与风控专家,开发拓展气候投融资客户;设立气候投融资产品经理,负责熟悉气候信贷、投资、债券、供应链金融等产品,全方位满足企业客户多种气候投融资需求;设立气候风险经理,负责气候友好项目尽职调查与风险审批工作,有效监控并识别气候友好项目与客户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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