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单位: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
主 创 人:罗 智 牛金贵 孙文成
创 造 人:李 鹏 李 熹 梁红雨 吴金星
永定河是北京的母亲河,明清时期一直是华北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随着现代工农业生产和城市用水的增加,其生态环境逐渐恶化。
进入2000年后,为缓解北京水资源短缺,合理配置流域水资源,保障首都供水安全和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国务院批准实施了《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提出对永定河流域进行综合治理,恢复其生态功能。
党的十八大后,按照党中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战略部署,国家决定启动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为解决以往“九龙治水”、分散治理与管理所带来的成效差、效率低、难以长期投入和持续运营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印发了《关于组建永定河流域治理投资公司的指导意见》,由国家顶层设计推动,京、津、冀、晋四省(/直辖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国内首个以流域为整体、以区域为单元、跨省级行政区划的流域治理投资公司——永定河流域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永定河投资公司”)。通过以投资主体一体化带动流域治理一体化,引入市场化机制创新开展全流域、跨区域综合治理,探索树立国内流域综合治理的“永定河样本”。
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时期16字治理方针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的重要举措。
永定河核心问题在于水,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是永定河治理必须坚持的原则,把节水优先始终摆在突出位置。构建以水利为根本,以水源为前提,以水权为基础,以水量为载体,以水质为保障,以工程为依托,以水务为延伸,以涉水资源开发为优势的八水共治新模式,将是今后探索并完善流域治理的永定河模式,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完成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重要使命的重要保障。
2020年12月1日,永定河投资公司中标朔州市镇子梁水库特许经营项目,成为流域内首个水库特许经营中标项目。2021年1月,该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流域系统治理是国家层面对水资源分配不均、短缺现状、环境污染等涉水问题改善的一项重大探索,但流域上下游之间、各方责任主体之间往往存在思想认识、职责定位、利益壁垒、地区差异等问题,需要在满足各方诉求的条件下探索出推动地方节水、平衡收益差距、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可行之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朔州市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属晋北温带寒冷半干旱气候区,全市多年平均降雨量为421.2毫米,自建国以来出现春旱夏旱或春夏连旱的就有20多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国的五分之一,且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如何更好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涉及的问题,是摆在朔州市政府面前的一项重大挑战。
永定河发源于山西省朔州市,在上游段称为桑干河。朔州市镇子梁水库是建在桑干河的一级支流浑河上的一座中型水库,库容量为4940万m3,控制流域面积1840km2,以防洪为主,并为浑河灌区提供水源保障。现有干渠四条,总长62km,总控制面积29.5万亩,有效面积14.02万亩。防洪标准按照“百年一遇”设计、“千年一遇”校核。多年淤积后,现实际库容为1680万m3。多年来,镇子梁水库和浑河灌区在抵御水旱灾害、调整种植结构、促进农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朔州市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简称“镇子梁管理中心”)是镇子梁水库以及下属的浑河灌区的管理单位,属市直单位。在多年运行过程中,中心各类成本费用逐年增加,但水费收入维持不变,收入的不足造成镇子梁水库设施维护不到位,人员工资发放不到位,面临严重的财务困难,单位的生存和发展举步维艰。作为差额事业单位,随着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迫使镇子梁管理中心必须考虑自身生存发展。如何寻找盘活既有资源资产的途径,实现经营性收入,是镇子梁管理中心必须面对的一项突出困难。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永定河投资公司制定了“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其中“一翼”为产业翼,主要战略方向是以流域资源综合利用开发,推动资源资产化,实现项目资金平衡。镇子梁水库作为永定河上游的一座中型水库,随着灌溉面积逐年萎缩,余水利用空间较大。同时,水库蓄水相对稳定,符合公司布局涉水产业的总体设计,契合公司探索涉水产业开发路径的内在需求,是先行探索涉水产业开发路径的最优标的。同时,永定河投资公司肩负着“建生态廊道,促区域发展,树治理样本”的重大使命,探索统筹建立生态廊道、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路径是时代赋予永定河投资公司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制定企业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具体要求,在总结国内外制度建设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4月25日颁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委令第25号,简称《办法》),成为地方拓展固定资产收益方式与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基本制度遵循。
根据《办法》有关要求,朔州市人民政府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朔州市镇子梁水库“水的经营权”委托运营,采用LOT(租赁-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特许经营期限设定为30年,由朔州市政府授权朔州市镇子梁管理中心作为朔州市镇子梁水库供水特许经营项目(简称“镇子梁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的特许经营者。项目约定1-5年特许经营费固定300万元/年,6-30年根据水库农灌后余水量支付特许经营费,通过余水水费实行阶梯水价形式,促进余水增加,倒逼农灌节水。
同时,为保证水库正常运行,发挥农灌防洪等原有功能,项目约定镇子梁管理中心保留水库运行管理等固有职能不变,包括水库设施日常运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水库监测(如淤积监测、水质监测、库区岸坡稳定监测、滑坡监测等)、下游四干渠运维管理、浑河灌区相关管理及防洪等工作仍由镇子梁管理中心负责。
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特许经营者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的运营,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者按照既定的移交标准将镇子梁特许经营项目无偿移交给朔州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共分为决策、投标、运营三个阶段。
1.政府决策阶段:重点是政府方对项目实施的议定决策、合规性审查、实施方案的批复;永定河投资公司完成内部立项、投资决策。
2.投标阶段:永定河投资公司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编写投标文件,获取经营权,并就项目协议开展合同谈判签订《合作协议》。
3.运营阶段:永定河投资公司根据合作协议,开展水量综合调度、水量测控、水费收缴、特许经营费的支付等工作。
该项目于2020年2月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7月完成公司内部投资决策,8月完成合规性审查,9月实施方案获得政府批复,10月发布实施机构发布招标公告。经过竞标,12月永定河投资公司中标并签订合作协议,2021年1月,本项目正式投入运营。
为了盘活镇子梁水库经营收益,实现朔州市域内永定河流域治理资金平衡,改善水库运维收支压力,提升永定河流域治理水平,朔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朔州市镇子梁水库供水项目,采用LOT(租赁-运营-移交)的方式运作,由朔州市政府授权朔州市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特许经营者,并和中标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的运营,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者按照既定的移交标准将朔州市镇子梁水库供水项目无偿移交给朔州市人民政府。在运营期间,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定期对中标特许经营者提供的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进行绩效评价,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特许经营者实施奖惩。
本项目交易结构图如图1所示。
图1 项目交易结构图
按照风险分配优化、风险收益对等和风险可控等原则,综合考虑政府风险管理能力、项目回报机制和市场风险管理能力等要素,在政府和特许经营者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风险分配的基本原则:
(1)承担风险的一方应该对该风险具有控制力;
(2)承担风险的一方能够将该风险合理转移;
(3)承担风险的一方对于控制该风险有更大的经济利益或动机;
(4)由该方承担风险最有效率;
(5)如果风险最终发生,承担风险的一方不应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转移给合同相对方。
原则上,项目运营等商业风险由特许经营者承担,法律、政策审批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特许经营者合理共担。
本项目分析研判了三大类(宏观级、项目级、不可抗力)30项风险,对每项风险在政府方和特许经营者两方进行了合理分配或双方共担。
中标特许经营者作为项目的运营主体,在合作期限内负责项目的运营以及期满移交等工作。
根据《办法》规定,本项目统筹考虑特许经营者合理收益预期等因素,参照国内同类特许经营LOT(租赁-运营-移交)项目运作经验,将合作期限设置为30年。
项目特许经营费,即特许经营者支付给朔州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权的朔州市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的项目租金,按以下规则约定:在合作期第1-5年,特许经营者须无条件支付每年固定金额的特许经营费;在合作期第6-30年,特许经营者按照供水量支付特许经营费,本项目制定了阶梯式特许经营费支付机制,具体费用按照既定公式根据农业灌溉用水和弃水的水量进行计算。
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回报方式为使用者付费,特许经营者通过水库供水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供水收入可以满足特许经营者方日常运营及其合理利润的需要。
本项目授权范围为:授予特许经营者镇子梁水库的供水特许经营权。“经营权”特指授予特许经营者镇子梁水库的供水特许经营权,其他经营收益、政府财政性补贴投资、社会补助性补助(投资)等“非水”经营权不在协议约定的经营权范围内。
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灌溉用水之外“水”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排他性等。水库日常运维、运维人员工资及福利费、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水库检测等职责不在特许经营权授权范围之内。
镇子梁水库管理中心保留水库运行管理等固有职能不变,包括水库设施日常运维、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水库监测(如淤积监测、水质监测、库区岸坡稳定监测、滑坡监测等)、下游四干渠运维管理、浑河灌区相关管理及防洪等工作仍由管理中心负责。
合作期满后,特许经营者将相关权益按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条件和程序完善、并按移交合同约定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的机构。特许经营者确保移交的项目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
当今,节约用水意识已深入人心,节水方法也逐步完善,但多数节水措施为节水意识的宣传引导与节水工程的建设利用等在需求端的方式方法,具体到镇子梁水库域内的浑河灌区,灌区节水依托的多为农户的自我节水意识与局部节水灌溉工程的建设,节水工程无法全域覆盖、农户节水意识参差不齐,最终形成水资源管理粗放、水资源浪费严重的现状。
镇子梁供水特许经营项目通过余水利用价值高于农灌用水价格、阶梯型特许经营费两种创新手段,从节水体制机制入手,建立新型水费结算模式,在水资源供给端增强节水意愿,倒逼水行政管理部门主动倡导灌区节水,引领农户增加节水意识,推广节水技术应用、节水工程建设,从而增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自身收入,解决实行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后的自身生存发展问题。
就永定河投资公司而言,该机制的落地实施,通过实现上游水资源的经济价值,以市场经济的手段,促使上游加强节水用水管理,改善流域生态,形成了以机制促节水,以节水促生态,以生态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永定河流域管理在永定河投资公司成立前,以行政区域划分为主,存在标准不统一、发展不协调问题。水资源利用、保护、供需平衡等方面的合作多以一事一议为主,尚未建立跨区域跨行业的议事协调机构,缺乏健全的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供需协调平衡机制和水生态补偿机制。
2020年,永定河投资公司在落实《永定河生态用水保障合作协议》的基础上,配合水利部海河委员会和北京市水务局制定生态输水调度方案,全面参与生态水量调度。完善生态用水保障会商机制,及时跟进补水进度,实现调水信息共享,上下游协调联动机制得到常态化落实。2020年全年引黄补水及水库集中输水累计水量2.9亿立方米,官厅水库累计向下游输水3.2亿立方米,实现京津冀晋水路初步连通,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反响。充分发挥生态补水结算平台的作用,与23家单位建立生态供水资金收支服务关系,累计支付补水水费3.87亿元。
通过实施水库供水特许经营,逐步掌控流域水量调度权,可以在一定程度实现上游因需而供、下游用水付费的市场化联动调度机制,凭借永定河投资公司作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平台的优势,依靠下游向上游购买生态水量的模式特点,实现经营性收入;同时,结合各地方水资源空间分布不均、用水紧张等特点,合理分配水量供给,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
镇子梁特许经营项目在推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办法》有关规定要求,但与传统涉水资产特许经营模式(LOT模式,即租赁-运营-移交)不同之处在于,该项目租赁过程不涉及租赁水库管理设施、承接防汛灌溉职能,不租赁具体实物资产,是“水的经营权”这个虚拟标的。经营模式的创新再利用,为水资源的统筹调度、余水资源的再利用开发奠好了依法合规的基、铺好了稳定发展的路。
永定河投资公司结合自身为实现永定河“四河”目标而实施的资金平衡战略的需要,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调,磋商合作要件,探讨合作方式。镇子梁水库作为浑河流域的中型水库,肩负着重要防洪度汛任务,关系着下游4.3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作为浑河灌区主要水资源供给来源,镇子梁水库也同步承担着14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如何发挥好政府机构的管理能力和永定河投资公司流域水资源统筹调度的优势,成为镇子梁水库特许经营实践谋划的重中之重。经过仔细的研判,反复推敲,最终政企双方在水库“三权”(所有权、管理权、经营权)分置条件下实施特许经营达成了一致,由特许经营者取得水库水资源的经营权也符合双方利益与客观条件。通过“三权”分置形式的设置,镇子梁管理中心发挥好管水特长,永定河投资公司利用好用水能力,两手发力提高管水用水水平,实现水资源价值最大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治水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水安全中的老问题仍有待解决,新问题越来越突出、越来越紧迫。
基于镇子梁水库特许经营项目,永定河投资公司牢记自身使命,以实现“四河目标”(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为前提,在特许经营项目运营思路设计、运营周期管理等全流程做到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具体表现为:
项目运营路径设计过程中,在为期30年的运营期限内,前5年考虑镇子梁单位转企改制过渡期内,特许经营费固定不变,5年之后在满足农灌用水需求的前提下,特许经营费与余水量挂钩,实施阶梯付费机制,从而促进灌区执行农灌用水定额,加强节水管理。
朔州属于永定河上游区域,肩负着水源涵养生态修复的重任,在政企双方合力推动下,深挖灌区节水潜力,建立水权交易平台,通过对结余水资源水权收储,进行水权交易,产生经济收益。明确流域区域用水权益严格实行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取水许可限批政策,对达到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的流域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批,促进实现水资源动态监管。
永定河投资公司充分利用企业发展“五大板块”中“农业发展”板块,加强项目评估,推动灌区节水设施建设,争取灌区节水项目早日落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高新节水技术,从而做到多节水;同时,深刻认识到地方水资源禀赋特点,永定河投资公司会同镇子梁管理中心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灌区种植节水抗旱作物,优化种植作物结构调整,从而做到少用水。
政企合作,两手发力,明确各自职能重心,利用水利水务联动,从而推动政企共建共享。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了镇子梁管理中心的水库日常运维核心定位,保证防汛农灌功能需要。中心坚定承担防汛责任,坚决履行防汛义务,同时秉持以满足农灌用水需求为底线的运维准则,保证农灌期间灌区耕地用水需求,增加作物产量,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二是发挥了永定河投资公司的流域水资源统筹调度平台优势,实现了余水效益最大化。公司作为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实施主体,沿线水资源的统筹调配是赋予公司的职责定位,为镇子梁水库余水资源发挥更好的经济与生态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是政企紧密沟通,实现了互补协同。镇子梁管理中心在近30年的管理工作中,积累了详实的水文资料和丰富的防汛农灌经验,为永定河投资公司对水资源的统筹调度和余水开发提供可靠的水量保证和有效的数据支撑;同时,永定河投资公司作为国家层面顶层设计的创新型流域治理公司,具备丰富的人才技术储备和精细化管理经验,在灌区农业灌溉期间,通过实时实地的水量监测,为提高农灌水资源利用率与各输水干区水量分配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
四是余水利用产生经济效益,缓解了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展困境。近年来,由于水库上游用水量增加,上游河道来水逐年减少,致使用于农灌的水资源锐减,水费收入的下降导致镇子梁管理中心本就紧张的财务状况更加捉襟见肘,严重影响镇子梁管理中心防汛抗旱、农灌输水等原定职能的正常履行。
在朔州市深入推进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背景下,镇子梁管理中心面临如何生存与发展的紧张局面。在市政府的大力倡导下,镇子梁水库供水实施特许经营,正是缓解紧张困局,填补运营资金缺口的有效合理尝试。永定河投资公司作为项目特许经营者支付镇子梁管理中心特许经营费,可以作为转企后财政资金缺位的完美替补,保障人员工资、运维开支资金需求;镇子梁管理中心也能继续发挥主导力量,在水资源调度与余水开发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镇子梁水库作为永定河流域第一座实施供水特许经营的水库,受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朔州市委市政府及永定河投资公司的高度关注。项目的实施,实现了朔州市政府、镇子梁管理中心和永定河投资公司三方共赢的目的。朔州市政府对镇子梁水库的运作模式十分认可,认为项目实施的预期效果显著。在项目落地实施后,朔州市政府迅速启动了桑干河主河道上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东榆林水库的供水特许经营工作。
镇子梁特许经营在实践过程中,根据政企合作过程中,以所有权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人员关系不变、政府职能不变的“四不变”为基本条件,设定法律规定允许的最长特许经营年限,结合租赁运营模式,最终实现了水库正常稳定运行,保证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农灌职能的履行。同时,通过永定河流域平台公司,实现了水资源合理、高效利用开发,发挥了水库余水资源的生态经济价值。
镇子梁水库特许经营项目是永定河投资公司与上游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政企合作、两手发力、共建共享的典范,用恰当的模式、合适的路径,积极践行了新时期习总书记治水思想和方针政策,在因水制宜、量水而行、水资源综合利用优化合理配置上,趟出了水利发展新路线,为永定河水资源开发、水权收储、水的综合利用指引了方向。
总体来讲,镇子梁特许经营项目探索构建了一套在流域水权收储利用、政企合作管水用水、机制转变节水优先等方面切实可行的成熟方案,对完善流域水权交易机制、统筹流域水资源优化配置、管水用水模式创新、促进流域节水机制落地和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模式成功实施都具有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一套可借鉴模板。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实施《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总体方案》(简称“《总体方案》”)中,已将流域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任务与地方国土空间优化、特色产业发展、存量资产盘活等作了统筹安排,坚持把资金平衡作为实施“一体两翼”战略、打造“永定河样本”的核心,在实践中摸索“政府输血+融资补血+产业造血”的可行路径。
通过对镇子梁水库水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余水资源的深度开发和合理利用取得的经济价值,实现了资产盘活,取得了产业开发的直接经营性收益,回补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资金需求,实现资金平衡;同时,积极发挥特许经营项目的引导和放大效益,落实投资公司职能,按照《总体方案》部署,积极与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对接,根据项目结构,实施项目融资,保障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项目的建设,实现资金平衡。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是深化机关改革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决策部署的一个重要举措。事业单位从成立初期就是各单位根据行政管理的需要而设立的,对于经营性事业单位来说,经营范围或管理职能比较单一,协调机制建立在政府行政职能基础上,效益产生路径技术含量不高、附加值较低,一旦失去公共资源的支撑,开放市场竞争,财政资金补贴缺口将很难填补,原有职能履行也愈发困难。镇子梁特许经营项目实施过程中,瞄准涉水管理事业单位在转企改制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利用市场化手段,开发利用余水资源,支付特许经营费,处理好改制、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促进单位到企业的过渡稳定,良好发展,有效缓解了水库管理中心承担防汛灌溉职能的运营管理经费不足问题,趟出了一条差额补助事业单位生存发展的新路子。
永定河上游是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生态支撑区,上游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打造永定河绿色生态廊道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水库供水特许经营的探索,有效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推进用水定额机制的落地,倒逼农业灌溉转变用水方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形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良好、水环境优美”良好生态基底,推动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不断提高现代化治水能力为区域发展提供生态承载力保障。
朔州区域是永定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与生态保障区,进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水环境的生态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朔州市作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低、水资源空间时间分配不合理、地处季节蒸发量大的半干旱地区的城市,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已成为限制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而镇子梁特许经营项目在实施全过程所倡导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先节水后调水的水资源开发理念,恰恰贴合了永定河投资公司统筹流域综合治理和地方政府期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求,社会经济、生态、政治效益展现出较高水平。
永定河投资公司在继续推进镇子梁模式的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将继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公司行为把水的价值发挥出来,倒逼农业灌溉定额执行的刚性化,促使灌区管理单位加强节水管理,实现优水优用;加强宣传引导,促进灌区作物抗旱节水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减少用水;因地制宜做好喷灌、滴灌、渠系管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的实施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系数,挖掘节水潜力。通过节水理念转变、种植结构调整、节水技术利用等方式,有效节约水资源,实现水资源确权登记,进行水权收储。
同时,要发挥政府行政主导力量,明确区域水环境水资源对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建立健全取水许可审批制度,严格实行流域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积极探索水权流转实现形式,构建区域水权交易平台,提升结余水权的可转换经济价值,最终实现“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发挥水资源的刚性约束作用,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倒逼发展规模、发展结构、发展布局优化,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形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良好、水环境优美”新的发展格局。
永定河投资公司还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镇子梁模式为基础,探索流域治理模式创新,形成成熟稳定复制性强的永定河样本;也要在政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形成流域治理与区域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良好格局,为“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开好头、打好样,贡献永定河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