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立丰(副教授),王 静,张 艳(教授)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承载着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共同期盼。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列为远景目标,与这一重要议题相关的共同富裕的内涵、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等问题成为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已有研究从不同视角对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进行了探究,覆盖顶层设计、协同发展、收入分配、公共服务、精神文明、乡村振兴、企业改革、产业优化、示范工程等国家治理体系的各个方面。
新时代下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对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做好统筹规划,也需要各个子系统的协同推进[1]。相关研究中,大多学者认为应坚持系统原则,以集合多种力量、协同多样化主体、通过多种方式系统谋求共同富裕,但已有关于共同富裕实现路径的研究明显更多关注“有为政府”单一子系统的作用。这一逻辑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经典著作中所论述的观点,如:“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为实现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提供物质基础。而聚焦到中国情景下,党和国家在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断地探索实践,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建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所取得的巨大发展成就证明,各类市场主体在国家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基本所有的已有相关研究都明确指出,推进共同富裕应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但这一观点在理论基础上与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的理论是错配的,在合法性和合意性上是薄弱的,在机制和路径上是模糊的。
市场无疑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核心力量,“有效市场”发挥主动性和能动性是中国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驱动,而作为市场在微观层面主体的企业则是践行共同富裕的主力军。已有研究虽然指出应该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化升级,但对于市场应该如何发挥作用的讨论却是相对模糊的。那么,企业力量是否可能参与到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实践中?是否有能力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助力,应该如何参与?这一系列问题还处于研究的初期,虽受到关注但仍止步不前。目前,面向共同富裕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已不断完善,但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面向共同富裕的研究却还处于“襁褓”中,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
1. 中国共同富裕目标与实现路径研究回顾与讨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要求,也是中国新时期的奋斗目标,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内涵是研究共同富裕实现的前提。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了资本主义在生产方式上的突出矛盾,并揭示了资本主义发展的规律,认为资本主义必然会被一种更为高级的社会形态所替代,人类最终将走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而聚焦到中国情景,新时代共同富裕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内涵。有学者根据共同富裕的内涵界定将其进行更为细致化的目标分解,提出了我国的共同富裕是以发展、共享、可持续和公共性为导向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2,3]。从发展导向来看,我国的共同富裕是一项动态的、发展的长期任务,需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追求增加社会总体财富和收入为目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从共享导向来看,我国所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全体社会成员既是推进共同富裕的主体力量,又是共享共同富裕改革成果的主体对象,要保证全体人民的参与公平和分配公平;从可持续导向来看,在经济迅速发展的同时,共同富裕还要兼顾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稳定,推动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从公共性导向来看,党和国家带领人民所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具有社会性质,公共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社会建设是面向大众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着力点。
对于如何实现中国特色共同富裕,各界学者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同富裕的思想为基础,提出了多样化、多渠道、多维度的实现路径。例如:在顶层设计维度,国家应将共同富裕纳入重大发展战略,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共同富裕[2];在收入分配维度,国家应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体系,合理控制国民收入分配的差距[4];在公共服务维度,国家应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5];在精神文明维度,国家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根共同富裕精神理念[6];在企业发展维度,国家应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和发展,优化企业经营的经济发展环境[5];在示范工程维度,国家应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以期给其他地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参考蓝图”[7]。具体的路径归纳如表1所示。
表1 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归纳
综观各个视角,学者们所提出的实现路径大多是从国家治理角度出发的“有为政府”如何发挥作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出,在生产力极大发展、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的社会,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会导致个别企业与整个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因而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是一种历史必然。但是,不同的历史时期存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人类最初的社会组织形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建立的氏族公社,而随着社会分工、阶级的出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逐渐复杂化,初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此时就需要像政府机构、公益组织、企业等规模更大、制度更规范的组织形式。现阶段整个社会的生产分工和经济发展,需要多主体并存、多主体共同发挥作用,在共产主义社会未完全实现之前,人类只能以不同组织形式和规模的共同体方式存在[3]。而从系统论视角,有学者指出新时代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主体共同参与,需要全要素、多领域、全方位的协同推进。既然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那么促进共同富裕除了“有为政府”的助力,“有效市场”也必然需要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重要保障,其将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市场经济优势相结合并发挥二者最大能量,为共同富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这种组织形式是适应当前时代发展的市场主体,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从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历程来看,现阶段单一的公有制所需要管理的跨度太大、难度太高,这种方式不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的规律,而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与我国基本国情相匹配的。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微观层面上的主力军,必须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发挥企业主动性力量。那么,企业经营的商业机制是否可能主动发挥作用践行共同富裕呢?如何发挥作用呢?这一涉及企业经营决策和根本制度安排的问题可以从企业治理理论视角进行讨论。
社区大学教师由于在学历背景和专业上受到的限制较少,从整体上看,社区大学教师的身份背景多元化也导致了该群体的流动性高。由于近年来专职的社区大学教师数量增加,教师的职业生涯路径规划逐渐清晰,其专业发展路径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和稳固。另外,社区大学应重视教师的职业生涯发展及专业成长机制,以确保社区大学教师专业能力发展,在职称评定、工作待遇、评奖评优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虑。
2. 企业生态治理研究回顾。过往研究对于企业治理的定义尚存分歧,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企业治理是指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从而最终维护公司各方面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8]。传统的企业治理致力于单个企业的治理问题,主要研究企业内部的股东、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之间的相互制衡,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中心,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随着市场环境的复杂化,企业经营所涉及的利益相关群体越来越多,企业治理的主体对象扩大为包括企业在内的整个利益相关群体,企业经营目标也逐渐转变为追求包括股东在内的利益相关群体的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在生产分工趋向专业化、全球价值链融合愈加紧密的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整个利益相关群体之间价值创造活动的嵌入式行为交互越来越深、频率越来越高、关系网络变化也越来越复杂,单个企业已经无法创造出更多的价值以满足市场需求。因此,为了可持续发展,一些企业与其他利益群体之间就开始合作和重组,联结成为一个价值创造的共同体——商业生态系统。商业生态系统是基于个人与组织之间相互作用的一个有机整体,由客户、供应商、政府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相互配合以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近年来,许多企业都在积极尝试构建商业生态系统,以求更好地响应市场和消费者的多样化需求,于是有学者开始关注从新的商业生态系统视角研究企业治理的问题,而围绕着企业生态系统治理的相关研究也就应运而生。
自企业治理的概念提出以来,各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治理理论进行了深入研究,企业治理也经历了多阶段的发展过程。可以发现,由于治理情景、治理主体、治理导向的演变,企业治理从仅仅关注单个企业的治理问题,发展到关注静态的、复杂的多主体治理问题,再到关注系统化的、强关联的生态系统治理问题。最初的企业治理研究是针对单个企业而言的,主要强调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中心,追求企业个体利润最大化,而企业生态系统治理更加注重系统发展的可持续性、全面性和共享性[9]。企业作为生态系统的参与者,一方面需要考虑吸收与之共同合作的多主体的互补资源,以求创造更多公共价值,另一方面还需要考虑提升自身的价值创造能力,以求创造出更多的社会价值。对于已经构建了商业生态系统的平台企业而言,这样的治理理念无疑具有了天然的公共属性,其导向与共同富裕内涵极为相似。由此可见,在现今的国家文化、政治、经济等背景下,企业尤其是企业生态系统实际上已经具备自发助力共同富裕的基础。那么,企业生态系统是否具备助力共同富裕的治理基础和能力?面向共同富裕的企业生态系统的治理机制是什么?这背后的理论逻辑仍需深入研究。
传统的企业治理实践更多着眼于单个企业内部,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这样的治理逻辑很难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追求单一主体利益的治理目的、治理理念与新时代共同富裕所追求的目标导向背道而驰[10]。例如:以股东利益至上的企业治理更注重短期导向,这与共同富裕所追求的可持续发展导向相矛盾;追求单个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市场环境会加剧企业之间的竞争,这种以竞争为导向的治理理念与共同富裕所追求的发展成果由全民共享的目标相违背。但是在数字经济情境下,数字化和平台化趋势所催生的企业生态系统却具备了助力共同富裕的可能。从实践上看,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企业生态治理具有更为明显的公共属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更加社会化,其所创造的商业价值和社会价值更加均衡,这样的治理导向无疑与共同富裕的公共性导向相匹配。而在理论上,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生态系统也是一个由企业等利益相关群体与其环境因素所构成的复杂系统,两者在治理导向、治理基础和治理目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契合性,在实践与理论宏观导向上的匹配性和契合性决定了它们具有“合流”的基础。那么,在微观层次上企业生态系统是否具有更深层次的助力共同富裕实现的合理性呢?
1. 企业生态系统的多主体共治符合共同富裕的系统性原则。企业生态系统中,各主体必须依赖其他系统成员才得以生存,为了实现系统内的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和价值创造,企业生态治理就需要多主体共同参与、共同发挥作用。作为一个商业共同体,系统内资源要素的配置流动、数据要素的共享互通有利于系统成员之间进行信息的交流传播,这种交互式的沟通、高频率的互动决定了企业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在复杂多变的生态环境中,企业生态系统想要实现全面发展和可持续经营,就必须寻求一个协同共治的新型模式,即以系统内各成员主体力量为依托的多主体共同治理。
多主体共同治理是一个建立在系统观念下的多元共治模式,多主体通过协商、博弈与合作相互融合,在此过程中,彼此的边界和利益被完全打通,最终呈现出一个代表共同利益的结果[11]。企业生态系统的治理主体不仅仅包括企业主体,还包括政府、用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群体,不同类型的主体通过发挥不同的作用来影响系统治理的成效。例如,企业作为生态系统的主导者,打破了单个企业依托自身资源要素的边界,能够有效地整合系统资源并为其他参与者提供服务和支撑;政府作为国家层面的引领者,可以统筹规划,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政策指导其他主体的行为;用户作为市场的需求方,不再只是产品或服务的使用者和被动接受者,同时也是参与产品设计、内容生成以提供价值增值的创造者;供应商作为需求的供给方,除了能够为其他主体提供资源,同时也是系统内其他价值的消费者和需求者,作为价值创造的主体和客体为生态系统做出贡献。
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性的复杂系统工程,必须要遵循系统发展原则,做好全局性、战略性的整体布局,集多主体的多种力量共同谋求共同富裕。而企业生态系统也是一个由多主体与其生态环境所构成的复杂系统,需要协调多主体之间的资源要素与协同关系,实现多主体共同参与企业生态治理的过程,以追求所有系统成员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可见,企业生态系统的多主体共同治理模式与共同富裕的系统性原则相契合,两者趋同的治理观念决定了企业生态系统在组织模式方面具备助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
2. 企业生态系统具备助力共同富裕的治理基础和能力。现阶段,社会已经步入知识共享、信息互通的新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劳动形式,并作用于企业生态系统创造价值模式的转型。从生产力的劳动形式来看,传统的体力劳动只能依靠生产资料进行简单重复的大批量生产以创造价值,而知识经济所催生的知识劳动使得劳动者摆脱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的束缚,从而以更高的生产能力参与价值创造的过程[12]。可以说,知识经济使得掌握知识要素和创新能力的劳动者成为更加重要的关键资源,这种改变提升了劳动者在价值创造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在知识经济时代背景下,企业生态系统应运而生,这样的组织模式既能推动知识经济不断向前发展,还能通过知识创新充分利用知识资源迅速提升企业的承载力,进而具备了助力共同富裕的治理基础。
同时,企业生态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的复杂系统,多主体的价值创造依赖于要素的高效流通进行资源配置的智能优化。而随着数字技术日益广泛的应用,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企业生态系统搭建了一个信息共享的平台,其显著的作用就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要素的流动性。信息作为承载知识的主要载体,其高效流动可以带动知识价值的配置优化,从而使企业生态系统可以更加高效、公平地进行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此外,信息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社会基础设施的数字化升级,能够突破企业生态系统治理的时空约束,为实现更精准、更均衡的生态治理提供工具基础。因此,从治理手段上看,数字技术的提升为企业生态系统治理推动共同富裕的均衡发展创造了能力条件。
3. 企业生态系统治理目标与共同富裕治理导向具有一致性。从价值创造角度来看,企业生态系统致力于最大化地整合系统内外资源、促进系统成员之间互利共生的契约关系,本质上是一个具有开放性、互联性的价值共创网络,其治理目标是实现系统成员价值共创的最大化。价值共创不是指所有系统主体所创造的价值量的简单叠加,而是指多个主体通过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共同参与企业生态系统的价值创造过程,系统整体所创造的价值要比价值叠加带来更多的增量价值,而“增量”实际上就是创新价值[13]。可以说,企业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就是为了追求更多的创新价值。
企业生态系统通过开放动态地引进新的资源条件和创新要素实现创新价值的可持续衍生,能够为推动共同富裕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相对于技术创新,依托于企业生态系统的商业模式创新更为典型。商业模式创新是商业内要素的新选择和企业内资源的新组合,主要是通过行为创新为利益相关者创造新的价值进而引发整个企业、行业的根本性创新[14]。商业模式创新来自系统内部资源和能力的整合优化,通过协同企业生态系统中更多的参与主体,运用多样化的价值创造方式提供全新的产品或服务,以求共创的创新价值利益趋向最大化。可以发现,追求整体全面发展创新价值的目标与共同富裕的发展导向相切合。从价值创造的角度来看,商业模式创新的价值分配必须要兼顾各方利益,这种多样化的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方式更加注重公平和效率,某种程度上具有了更强的公共属性,与共同富裕的公共性导向不谋而合。
总的来看,以系统观念为导向的多主体共同治理能够促进社会形成一种共治的治理格局,通过协同联动激活更大范围的社会资源和社会场域,这种共治属性具有助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天然优势;而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模式的转型为企业生态系统提供了更为高效和先进的治理手段和治理工具,能够最大化地提高治理效用进而促进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实现的可行性;企业生态系统治理目标与共同富裕治理导向都是为了追求系统整体的价值最大化,目标与导向的一致性决定了企业生态系统治理无疑具有助力共同富裕的责任和义务。因此,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不仅具有宏观层面上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动力,在微观层面上也具有更深层次的价值合理性。
企业生态系统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具备了助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在治理过程中,由于其现有的治理机制与共同富裕的共享、发展、可持续等导向并不完全一致,这不仅与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相悖,同时也限制了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来看,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现实结果与所要达到的共同富裕目标尚存差距,治理机制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已有研究对商业生态系统的相关治理机制进行了梳理,并从治理视角出发将其总结为资源、能力、创新、价值和混搭组织这五个维度[15]。在新时代共同富裕的背景下,企业生态系统为了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要解决现有的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在这五个维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系统性治理机制,以发挥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最大价值效用。那么,面对中国情景下的共同富裕,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是什么?
1. 组织共建机制。随着企业生态系统的演进,已经出现了平台生态系统和虚拟组织生态等新的组织形式,尽管这些组织形式能够推动企业转型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发展,但在实践中还存在着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问题。一方面,企业生态治理的核心仍然是偏向于核心企业的发展,系统的资源和能力都向核心企业倾斜,这种利益和权力分配上的不平衡抑制了其他系统成员和系统整体的创新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企业生态系统往往依赖于核心企业推动系统整体的发展,这种组织模式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核心企业出现问题,那么整个企业生态系统将面临灾难性的局面,而就目前的组织模式发展趋势来看,多中心化和去中心化的自组织模式较为鲜见。
企业生态系统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系统成员的共同治理,对此,企业生态系统首先要构建组织共建机制,只有组织共建才能促进构建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组织共建并不是只专注于单个企业的发展,而是通过构建一个共建共享、协同共进的组织体系,明确系统内各成员主体的分工和责任,以制度来约束主体行为。组织共建机制是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能够使每个成员都成为企业生态系统治理的重要力量,将彼此所拥有的资源、能力和创新要素进行整合从而达到优势互补、相互融合。这种协同共治的合作模式不但能够降低企业的委托代理成本,还可以缓解系统成员之间由于目标不一致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某种程度上,组织共建机制能够增强企业生态系统所具有的公共属性,进而以协同共治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2. 资源共享机制。资源是价值创造的基础,企业生态系统对资源的高效配置相较于过去的组织模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现今的企业生态系统在资源配置上仍存在诸多问题。如由于所有权界定不清晰而引发的知识产权和版权纠纷,以及由于垄断企业对资源的控制而造成的恶性竞争、市场失灵等现象,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使得交易成本增加。这些问题归因于资源配置和价值分配的不均衡,其必然结果就是使得生态系统内的资源无法高效、均衡地流动,系统整体的经济效益难以提高,进而限制了企业生态系统自身的可持续发展,更难以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面对资源配置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应该构建资源共享机制,实现多主体之间互联互通的资源共享和互补。企业生态系统作为一个资源集合体,实现资源共享不仅能够高效配置资源以增加企业生态系统的创新价值,还能够加强对组织共建的维系,进而促进价值分配的公平。资源共享机制通过进一步开放企业生态系统的资源边界,不断扩大资源共享的范围,能够集合系统内外利益相关群体的力量充分开发、挖掘和利用有限资源的最大利用价值,从而发挥资源整合和互补的价值优势。此外,资源共享有助于打破资源所有权分散、资源“孤岛”的局面,能够在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基础上使供给者和需求者之间共享使用权,进而促进公共性资源的公平共享。由此看来,资源共享机制所要实现的资源共享效益与共同富裕所要达到的全体人民共用共享的目标在结果导向上具有一致性,实现资源共享是加快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的重要路径。
3. 能力共进机制。能力建设是企业生态系统动态演化的重要基础,无论是共治还是共享,都需要动态的能力结构和整体能力来应对市场环境变化,但当前企业生态系统的能力建设还存在短板,不足以支撑其进一步的创新和发展[16]。一方面,由于核心企业与非核心企业的能力具有异质性,这种能力分配上的不均衡形成了一种能力鸿沟,限制了系统整体治理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虽然现今企业生态系统在静态上和组织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但在能力的动态变革和发展上还是呈现出系统成员各自为战的局面,这就导致企业生态系统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整体性能力,无法使企业生态系统在占有领先地位的竞争领域内保持优势、持续发展。
整体性能力是企业生态系统发挥系统优势的重要体现,企业生态系统需要构建能力共进机制,通过提升和优化系统的整体性能力来弥补系统能力建设上的不足。企业生态系统本质上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共同体,能力共进机制能够凝聚企业生态系统的多方力量,提升共进系统整体的协调能力、调整能力和整合能力[14]。共进协调能力能够对系统内部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能力分配进行有效的指挥和控制,从而解决能力上的不均衡问题;共进调整能力能够及时调整系统的能力结构,通过形成不同的能力组合和优势充分地面对外界环境变化;共进整合能力能够对系统整体的资源、能力和创新进行整合,在保证全要素、全员和全时空共同参与的同时,还能够打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17]。企业生态系统的能力建设是以所有系统成员的能力提升为基础的,而系统整体性能力的提升又依赖于系统成员的共同建设,这种依托于个体和整体的能力共进机制不但能够提高系统的整体性能力,还可以促进国家形成全面的能力体系,进而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并推动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总体目标。
4. 价值共生机制。在数字化赋能的推动下,企业生态系统通过开放组织边界、整合资源和能力等已经实现了价值共创,但是在价值共创的实践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之间更多的只是浅层的、短期的、单一的合作,并没有创造出最大的价值效益[18]。价值共创的本质是一个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公平分配基础上的合作共赢机制,但由于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价值共创活动看作是一种获取盈利的商业模式,导致彼此之间的合作是松散的、不稳定的,这种基于利益出发的交互行为不仅会大大降低系统整体目标实现的价值效益,更难以创造出更多的创新价值。
在资源共享、能力共进的基础上,企业生态系统需要构建价值共生机制,通过协同价值网络促成系统内外的所有合作伙伴建立更深层次的、长期导向的、全面性的合作关系,从而实现共生共赢。价值共生机制通过实现核心企业主体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价值连接,能够引领价值主体由过去的竞争关系转变为共生关系,从而提升企业生态系统价值创造的价值空间和价值增效。同时,价值共生机制可以激发更多的创造力,帮助企业寻找新价值的来源,促使企业生态系统完成数字化过程中新功能、新结构、新能力、新目标的转变。可以说,价值共生机制不但能够增强企业生态系统自身的价值聚集力,还能够为共同富裕提供强有力的价值支撑以创造持续不断的价值来源,从而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推动力。
5. 创新共谋机制。作为一种新型的企业经营模式,企业生态系统的发展和演进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创新,但当企业生态系统受到技术壁垒、行业竞争等外界环境变化威胁时,企业生态系统的创新发展就会重新回到过去的创新陷阱中。比如平台情景下的商业模式通过垄断和模仿破坏了市场价格秩序而加剧了市场竞争,这样的创新环境抑制了创新动力,因而不具有可持续性[19]。而在创新范式上,受到传统的精英化和碎片化创新的影响,创新主体的边界还局限在核心企业、科研人员等专业群体上,这样的创新环境不利于企业生态系统进一步的创新发展。
创新是价值创造的重要途径,企业生态系统应建立创新共谋机制来贯彻创新驱动,通过整合多方创新要素和创新能力促进系统整体的可持续创新发展[17]。已有研究在理论和实践上对创新进行了探索,提出了融通创新、可持续创新、整合式创新等新型创新范式,无一不强调创新主体之间共同发力的系统性作用。而创新共谋机制正是通过引导多主体之间的协同合作,打破单个主体创新的约束,能够使所有系统成员都参与到企业生态系统创新的过程中,并将所有智慧和力量都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可以说,创新共谋机制本质上就是一种集大众创新、开放创新、责任式创新为一体的社会创新模式,与共同富裕的公共性导向不谋而合。创新共谋所具有的社会属性不但能够激发更多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还能够在社会上掀起一股全民为共同富裕奉献创新力量的新浪潮,进而为共同富裕的创新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发展动力,并推动共同富裕创新成果的转化。
总之,共同富裕是以发展性、共享性、可持续性和公共性为导向的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企业生态系统正是在这四个导向的引领下,与共同富裕在治理导向、治理基础和治理目标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契合性,进而具备助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目前来看,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现实结果与理论和实践上所要达到的目标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面向中国情景下的共同富裕,需要以共同富裕的四个治理导向为引领,并以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为依托,在资源、能力、创新、价值和混搭组织五个维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包括组织共建、资源共享、能力共进、价值共生、创新共谋的系统性治理机制(见图1),打破现有治理体系中的困境,进而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图1 面向共同富裕的企业生态系统治理机制框架
共同富裕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需要对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做好统筹规划,也需要各个子系统的协同推进。新时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本文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聚焦于中国情景下的共同富裕,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工程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还需要坚持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而企业作为市场微观层面主体,则是践行共同富裕的主力军,明确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逻辑和机制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
第二,企业生态系统能够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企业生态系统治理与共同富裕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具有宏观导向上的匹配性和契合性,在微观层次上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也具有更深层次的合理性。
第三,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需要以共同富裕的四个治理导向为引领,并以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为依托,在资源、能力、创新、价值和混搭组织五个维度的基础上,建立起一整套包括组织共建、资源共享、能力共进、价值共生、创新共谋的系统性治理机制,突破现有治理体系中的困境,进而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
本文阐述了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合理性,对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治理逻辑和治理机制进行了初探,构建了企业生态系统治理助力共同富裕的实现机制,为从企业视角研究如何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一种新路径。但在研究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没有解决,主要有两点:第一,研究得出企业生态系统具备助力共同富裕的可能性,但未明确何种企业组织形式能够通过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以及其中影响企业生态系统助力共同富裕的因素有哪些?今后将加强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企业助力共同富裕的理论基础和实践路径。第二,由于研究是从治理角度出发,总体上还是比较宏观的分析,缺乏企业如何助力共同富裕的具体论述。因此,今后将以典型案例研究为支撑,从企业战略、业务经营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深入分析,进一步拓展研究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