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及实现进路

2022-08-06 02:00:14洪名勇曹豪爽
贵州社会科学 2022年6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城乡农业

洪名勇 曹豪爽

(贵州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一、引言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一直孜孜追求的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站在两个一百年交汇期的历史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10月在《求是》发表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重要文章中指出要“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合理调节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形成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1]因此,在共同富裕过程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关键,根据国家统计局给出的绝对标准,年收入10万到50万的家庭属于中等收入家庭,那么目前约有4亿人属于中等收入群体,对于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还需要继续扩大中等收入人群的比例。根据学者研究成果来看,到2030年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对象主要是家庭年收入4—10万元的低收入家庭,其中乡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占比42%,[2]因此,乡村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点人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1]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都是要解决城乡差距较大的问题,两者在政策背景和远景目标上都有较多的共通之处。因此,深刻把握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探索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实现进路,具有重要意义。

二、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多重逻辑

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脱贫攻坚胜利之后的政策延续,共同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这种背景基础与远景目标的相似统一,决定了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具有紧密的联系。本文将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理论飞跃、百年乡村建设、城乡差距现状三个方面来把握两者在思想渊源、政策循沿、政策路径上的内在联系,厘清两者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现实逻辑。

(一)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次理论飞跃的思想外化

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理论飞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次理论飞跃,也是中国共产党人领导、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实践的三次理论飞跃,是推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三次理论飞跃。

毛泽东思想中关于中国农村发展问题有着大量论述,农村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最终目标始终都是关注的焦点。毛泽东多次强调农业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农业以合作化方式组织生产,以此推动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实现农业的机械化,农村发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要既反对平均主义,又反对过分悬殊,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在社会主义的前提下,分阶段分步骤地去实现。从毛泽东思想中可以看出,共同富裕是所要实现的最高目标。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以乡村振兴带动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实现“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穷的要富裕,所有农民都要富裕”,[3]“农村生活不低于城市,或者大体相同,或者略高于城市”。[4]可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都蕴含于毛泽东思想当中。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邓小平非常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指出“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5]77同时要解决好城乡关系问题,在农村和城市都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5]23先富带动后富,工农城乡相互影响相互促进,[5]376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农业现代化和工业现代化具有相同的重要性。江泽民认为“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整个国民经济的现代化”。[6]解决“三农”问题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解决“三农”问题才能打破城乡藩篱,让农村更多地分享改革红利。科学发展观强调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对农业农村政策上的倾斜扶持,形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发展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三农”问题,每年均花较大的时间和精力,深入村庄、深入农户考察和指导“三农”工作,就如何推进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实现共同富裕作了系统、科学的论述。“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同时,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7]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根本方向在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多次强调“壮大集体经济”,[8]为解决农村集体经济衰落的问题,要深化农村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解决好农村民生问题,把乡村打造成“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幸福家园。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9]构建三产融合的农村产业结构体系,培养兼备“文化、技术、经营”能力的新型农民,促进传统小农向开放综合的现代农业转化。

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思想渊源是统一的,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三次理论飞跃的思想中可以寻得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影子,且呈现阶梯式递进的特征。在毛泽东思想中,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思想初露端倪,让乡村农民和城市居民共同富裕的理想开始萌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找到了实践方向,以城带乡、以工促农、以先富带后富的实践模式初步确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方向路径做出了更具体的设计与安排。

(二)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百年乡村建设的实践延续

从中国共产党百年的探索来看,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有机统一的,只有通过乡村发展和振兴,才能为更多的农村居民提供就业机会、为农产品找到市场,才能显现出生产要素的价值,从而让更多的农村居民提高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把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初心和使命,并为此进行了长期持续的探索与实践。在城乡分割背景下,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关键在于以农民为中心,发展农村经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收入。在如何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人领导、团结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百年探索。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共产党百年乡建的历史延续,[10]是中国共产党政治主张和价值追求的体现。进入近代以来,频繁的战争使中国逐渐落后,长久的军阀混战和社会动荡给农村带来了极大的破坏,政治、经济、文化三者相互的辗转影响,使乡村产业、城乡关系以及乡村社会秩序几近崩溃。[11]中国共产党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开始了乡村振兴的百年探索。

在中国乡村建设的第一个阶段,中国共产党秉持着“耕者有其田”的革命思想,发动了以土地改革为核心的乡村建设革命运动,解放贫苦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中国乡村建设进入第二个探索阶段,通过颁发土地证和赋予农村土地产权、取消地方农业附加税等多项政策措施,有力的激发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而随后的“乡村社会主义改造”实验给乡村社会带来了影响至今的变化,为支持重工业的发展,通过剪刀差的制度安排,乡村资源单向向外转移,为工业和城市提供资本积累,乡村建设基本处于停滞和徘徊状态。[5]由该阶段衍生出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户籍问题、农民工问题至今掣肘着乡村的发展。1978年之后,进入了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的中国乡村建设第三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重新建构了农村生产关系;双层经营体制的创立,释放、发展了生产力,解决了中国的吃饭问题。设立工农产品市场化交换机制,破除劳动力城乡转移的障碍,乡村面貌大为改观。然而,以小农生产为基本态势的乡村,在城市扩张发展的滚滚洪流当中,愈发力不从心,城乡差距持续扩大。2005年之后,中国乡村建设进入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核心的第四阶段,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基础上,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量出台支农惠农政策,投入大量财政资金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体系。但区域乡村建设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不容忽视。

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政策循沿是共通的。在最初阶段,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一个雏形,解放贫苦农民是共同富裕的一个起始点;到第三阶段,乡村建设经历了一定的发展延缓期,城乡差距拉大,同时也为先富带动后富提供了契机;第四阶段是弥补第三阶段乡村发展的迟延。乡村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以乡村的发展来达到城乡的共同繁荣,本质是以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是乡村建设几个阶段的延续,是乡村建设目的使命的传承。

(三)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现实逻辑:缩小城乡差距的政策因应

从某种程度上讲,扶贫攻坚战是让贫困群体与其他居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关键一招。扶贫攻坚战大幅度提高了农村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从图1可以看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国家扶贫攻坚战的推进下,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曲线均处于人均新增财富增长率曲线上方,除2016年两种增长率持平之外,其余年份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均高于人均GDP增长率。这说明,国家扶贫战略的实施使贫困人口获得更多的社会新增财富,即是说扶贫攻坚有力推进了共同富裕。

图1 2012年以来人均GDP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比较 数据来源: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随着扶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让农村贫困人口与其他人口共同富裕的道路前进了一大步。但将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绝对收入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城乡居民收入还有非常大的差距。如图2,2011年以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但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相比,两者差距变化呈喇叭形状,即绝对收入不断扩大,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从2011年的14833元拉升至2020年的26703元。另外,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看,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差从2011年的9253元拉升至2020年的13294元,整体呈现递增趋势,城乡人均收入与支出差距逐年拉大。(1)数据来源: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在收入水平和消费结构上仍存在差距,即呈现出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距离与消费水平差距双扩大趋势。要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双差距,除要进行分配制度改革之外,更为根本还在于要为农村居民找到一条持续、稳定增加其收入流之路。这条道路就是通过乡村振兴,通过振兴乡村产业,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从而让农村居民与城镇居民一起走共同富裕之路。

图2 2011年以来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2)数据来源: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从居民生活条件看,呈现出从城市到县城,从县城到建制镇,从建制镇到乡驻地,从乡驻地到村庄梯度递减趋势。以供水普及率为例,城市为98.99%,高于县城2.33个百分点;县城为96.66%,高于建制镇7.58个百分点;建制镇为89.08%高于乡驻地5.22个百分点;乡驻地又高于村庄;如果从燃气普及率来看,这种梯度递减趋势更为明显,城市高于县城8.8个百分点,县城高于建制镇32.13个百分点,建制镇高于乡驻地27.07个百分点。(3)数据来源:《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0》。从教育条件看,虽然党的十八大以后,农村教育在资源配置、缩小城乡差距、促进教育机会均等上显著提升,但当前农村教育中学校布局结构合理性欠缺,办学条件相对滞后,教学环境建设滞后。从网络设施看,2020年底,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79.8%、55.9%,差额达到23.9%。城乡在生均计算机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量等方面存在差距。[12]从医疗卫生条件看,在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软件配备以及卫生机构床位数的硬件配备上,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能力都表现出较大的差距。因此,通过乡村振兴,改变农村居民的生活条件更为紧迫。

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政策路径是融合的。从经济维度来看,共同富裕要求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同时控制和缩小不同群体间差距。目前中国基尼系数在0.46左右,超过了国际上0.4的基尼系数警戒线,发展不平衡现象突出。截至2020年11月,中国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达50979万人,占比为36.11%;即使2050年城镇化率达到80%以后,仍有3亿人生活在农村。[13]在如此背景下,中国不能忽视农业、农村、农民。无论是乡村振兴还是共同富裕的政策路径,都是建立在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状况之上。

三、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一个理论模型

从乡村振兴到共同富裕,最终要实现的是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不是部分群体的富裕,不是部分区域的富裕,面对城乡间区域差距、居民收入差距的基本情况,我们不禁思考,农民为什么穷?相对于城镇居民而言,农民为什么会更容易陷入贫困,怎样才能够跳出农业贫困陷阱,刘易斯模型给出了一个解释。在《劳动无限供给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一文中,刘易斯构建了两部门模型(如图3),工业部门的生产率及劳动力工资均比农业部门高。工资的差异,使得劳动力会源源不断从农业部门流向工业部门。刘易斯理论中预期随着工业部门非农产业的不断增长以及农业劳动力的不断转移,劳动力供给增长的速度减缓,直到低于非农产业吸纳转移劳动力的速度,此时达到拐点(A点),劳动力供给开始短缺,劳动者工资逐渐被向上拉动。渡过刘易斯拐点(A点)之后的第一个时期(AB阶段),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提高,增长至大于零但仍小于不变制度工资W的阶段,隐蔽性失业劳动力开始转移,劳动力供给曲线上升,无限弹性的状况终止,农产品总量减少,价格上涨。两部门通过在市场上竞争获取劳动力,为了维持工业工资的购买力不变,工业工资上涨,工业部门利润减少,抑制了农业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第二个时期(BS阶段),农业劳动边际生产率大于不变制度工资,两部门的劳动边际生产率趋于相等,农业部门的工资水平不再限于维持生存需要的基准,两部门的工资水平都由其劳动力的边际生产率决定,边际生产力和收入达到均衡,二元经济结构消弭。即是说,刘易斯模型不仅是一个劳动力流动模型,也是一个城乡从分割走向融合的模型。刘易斯模型解释出农民之所以穷,关键在于农民从事的是生产效率低下的农业,农业生产效率低带来农民收入低,只有优先补齐发展短板,提高农业生产率,才能推进工农城乡联动富裕。

图3 城乡刘易斯模型(4)横轴代表劳动力数量,从O1至右边代表城市工业部门劳动力数量,从O2至左边代表农业部门的劳动力数量。上纵轴代表工业工资率和劳动力价格,下纵轴代表农业产出,D曲线代表了城市现代工业部门对农业劳动力的需求曲线,S曲线代表传统农业部门劳动力的供给曲线。W代表的是制度决定的生存工资率,可以由O2R直线的斜率表示。

从现实角度思考,农业是乡村的根底,振兴乡村首要是振兴农业,核心在于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大幅度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小农为主的生产方式,于单个农户来说,土地规模小、细碎化,从事传统种植效率低,农产品价格低廉,农业剩余少风险大,农业经营收入微薄。农户首要考虑的是如何提高家庭生活水平,当务农的边际收入低于进城务工的边际收入,经济规律意味着农户更倾向于离土离乡向城市高效率高收入部门流动,农地撂荒或者流转出去,劳动力要素大量流出,乡村承担着很大的空心和凋敝压力。乡村振兴要解决的是提高农业效率,在尊重小农经营的基础上,逐渐向规模经济发展范式转变,带来技术和规模上的成本节约,提高农产品市场议价能力。规模经济发展走的是专业化道路,目标定位不再是传统小农自给自足式的温饱生存目标,而转向现代市场经济下赚取高额利润的目标。农业收入只有高于或与其他产业持平时,才有持续经营的动力。故而,农业的未来在于能够创造和其他产业相较的可观利润。突出全域发展概念,强化整体性发展意识,让农业与工业仅仅是一种产业上的分工,而不再意味着效率与工资上的绝对差别,劳动力要素、资本要素自发回流农业农村,城乡边界、工农边界消除,联动发展、共同富裕。

这一结论启示我们:第一,改造传统农业,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让农民从低生产效率的部门转移到高生产效率的部门,或者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在10多亿人口的中国,将农民都转移到高生产效率部门显然是不现实的,一条可行的路径就是对传统农业进行现代化改造,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第二,生产要素回流并向农村农业聚集。要实现农业现代化,不仅要留住高质量的农村劳动力,而且还要让已经到城镇就业的劳动力回流到农村、回归农业。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也要从城镇流向农村、由非农业流向农业,只有这样,农业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第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与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推进农业现代化,仅仅依靠个体农户是不可能实现的,只有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来实现要素聚集和推进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第四,制度创新。要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扎根农业、经营农业,要让生产要素向农村、向农业聚集,必须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进行制度创新,通过制度激励,让生产要素聚集到农村、聚集到农业现代化上来。

四、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实现进路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定不移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实现从乡村振兴到共同富裕的核心要义是提高农业生产率,让农业由传统低效率部门向现代高效率部门转换,平衡两部门发展。那么以小农户经营为主的农业怎样向高效率农业转换?从农业发展的历史看,小农经营解决了温饱问题,而没有带来产业的高效率。从理论上看,随着分工的市场化、专业化,农户缺乏产业高效率的知识基础。而高效率农业具有(适度)规模化组织生产要素、标准化生产、科学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特征,这就意味着向高效农业转变,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的关键在于要素、组织和制度。

(一)要素维:多维度要素资源的聚集

一是土地要素的聚集。土地要素具有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等特点,使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决定了城乡发展的走向。现阶段,中国尚未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能够参与入市流转的对象和主体都尚不足够明晰,在流转过程中极易引发矛盾;宅基地产权权能不完整,流转处于自发隐形阶段,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仍有很多;征地方面,如何平衡个人与公共的利益,如何平衡个人与群体的意愿,如何平衡征地与入市的关系,有待解决;产业用地出让缺乏弹性,市场配置效率低;农用地流转的交易平台和机制尚不完善,根据2016年的调查显示,经济发达地区发生土地流转的农户比例不到60%,中西部地区土地流转农户比例不到30%,[14]供给需求信息匹配困难,有地无市与有市无地并存,土地流转的不充分致使土地细碎化,限制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大范围展开。整体而言,土地要素供给与流转机制不健全,导致土地闲置浪费与供应紧张并存的局面,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制约了农业效率提升和城乡融合发展。下一步重点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土地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激活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内生动力。

二是资本要素的聚集。为防止工商资本下乡引起的土地“非农化”“非粮化”,部分地区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方法,加强对工商资本下乡的监管和风险防范。其弊端是一些地方政策执行态度过于僵硬保守,在规避掉风险的同时也阻碍了资本下乡的步伐,而工商资本不仅仅是资金的概念,还意味着资金背后的品牌、营销等管理经验,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初期投入较大,需要具备一定规模优势才能够支撑经营,过度限制工商资本租赁土地规模,会排斥掉一些优良资本。畅通多元化途径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才能够发挥城乡在土地和资金两方面的比较优势,促进两者协同发展。[15]促进资本要素向乡村转移的前提是,创造资本要素进入农村的良好制度环境,强化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政策,以提高工商资本投资农业的积极性;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手段多举措为工商资本投资农业保驾护航。

三是劳动力要素的聚集。在第三次农业普查中,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人员呈现出两方面特点,一方面是农业劳动力老龄化,55岁以上占比为33.6%;另一方面农业经营人员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学历人员占比超过90%,农业生产经营面临着“劳力”和“脑力”的双重困境。[16]农村人力资本的弱势会限制农业技术的传播与农业的现代化。在农村人力资本遭遇困境的同时,城镇劳动力缺乏下乡动力,缺乏外界人力资本补给,当前农村土地、金融等要素市场发育的滞后,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欠缺,制约了人力资本由城向乡的转移。破解农村人力资本难题,要根据城乡人口分布状况合理进行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创造优质的生活环境、工作环境,保留吸引人才,搭建人才发展平台和上升通道。鼓励城镇下乡人才参与乡村治理,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新方法,摸索下乡人才参与农村集体权益分配的新办法,不仅使进城的农民能融入城市,还要保证入乡的人才能留在乡村。

四是技术要素的聚集。目前,中国对农业高科技上的投资仍然不足,农产品加工仍较为粗放,缺乏高技术要素投入。若想实现农业生产率的快速提高,就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要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加快技术要素在农业农村的聚集,以科技带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拓宽农民信息获取渠道。大部分农村地区信息获得渠道主要依靠传统媒介,互动性低、信息传递少、信息质量良莠难辨,技术的获取难度高。加快技术信息网络建设,鼓励农科院、高校等机构发展线上技术推广,与农民进行线上互动式指导培训。线下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入户培训,深入生产实践第一线,推广农业新技术,解决农民实际问题。

五是数据要素的聚集。中国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据在各个领域已经成为重要的生产性资源,数据作为一种新的要素被纳入生产要素中。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38.6%,达到39.2万亿元,(5)数据来源: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在疫情影响下,数字经济成为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发展的关键动能。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工程,使传统农业与数字技术相结合。在生产端,发展数字化种植,探索传统家庭种植向公司种植形式转变,突破种植技术瓶颈,实现农业生产工厂化,从而增加产出和提升效率,形成融合型的新产业、新业态,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在交易端,推进农产品交易电子化,降低农业各环节交易成本,扩大农产品交易广度,充分发挥数字技术在资源配置中的优势作用,对农产品运营模式进行数字化重塑。推动智慧乡村建设,加大数字技术在乡村的应用,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数据化、在线化,整合涉农部门信息与服务资源,创建资源融合共享机制,突破信息瓶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自主创业。

(二)组织维:多角度组织体系的构建

一是发展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广大农民群众作为参与主体的组织,是乡村资源要素的重要激活者。中国农民合作社规模数量庞大,业务领域从种植养殖业,扩展到加工实体、电子商务、休闲农业等领域,辐射带动能力强,能够动员群众形成合力,提升小农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推动农业发展,是实现乡村振兴、带领全体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合作社内部大户与小农户社员之间是否建立起合理的利益连结机制,以及是否建立起技术知识、市场渠道向小农扩散的机制,合作社是否起到示范效应和带动效应,是合作社恪守其价值观念与基本原则的关键。[17]因此着重培育合作社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解决大户主导下,合作社入社门槛过高而对小农户、村集体内弱势群体产生排斥的问题;改进合作社管理水平,推动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培育本土管理人才与引进外来人才相结合,提升合作社经营能力;横向探索综合性发展路径,积极尝试农机、劳务、消费、旅游等多种服务型合作社新形态,纵向加深合作社一体化程度,扩大附加值收益。

二是培育家庭农场。作为以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来从事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具有与小农户和其他新型经营主体不同的特征。家庭农场相较于小农户生产更具规模性,市场交易更具有议价能力,农业专业化水平更高,同时也更加具有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动机。而相较于合作社、涉农企业这些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言,家庭农场具有适中的种养殖规模,简单的组织架构,较低水平的内部交易成本。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力度,在用地用电、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农机购买等方面都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家庭农场开展适度规模种养殖;加强对家庭农场开展技术指导,家庭农场在病虫害防治、土壤测定等方面表现出技术薄弱粗放的特征,组织农业技术人才进行技术指导,能够有效引导家庭农场科学种植;拓宽农场销售渠道,引导家庭农场树立产品品牌意识,以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积极利用“互联网+”平台销售模式,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销售。

三是扶持涉农企业。涉农企业主要是通过订单合同、雇佣劳动等方式与农户产生利益联结,较之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集成了众多先进生产要素,在经济实力、生产技术、经营管理方面都具备显著的比较优势。多层面支持涉农企业遵循本土要素禀赋结构选择主导产业,农业依附于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而发展,要素禀赋决定了各地适宜种植的优势作物品类,因地制宜、扬长避短更助于最大化企业利润;引导企业注重技术应用、企业选址与要素禀赋结构的适配性,根据其禀赋结构需求特征,考量其选用技术的复杂度、先进度,考虑企业拟选址区域的劳动力、土地、资本可得性等基本状况;鼓励涉农企业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形成优势互补,发挥涉农企业在品牌发展、产业链一体化、技术创新、人才培训等方面的放大带动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打造农产品供应链,提升农业品牌价值链。

(三)制度维:多层次相关制度的完善

一是要素市场化改革。生产要素是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基础,要素的配置结构、配置方式、配置效率影响到生产力的大小。首先要完善户籍制度。秉持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逐步实现户籍与就业、教育、社保等福利政策的脱钩,破除人口自由流动迁徙的壁垒;拓宽农民工人才的落户渠道,缩小地区城乡间户籍所造成的福利极差,[18]构建同社会福利梯次城市间户籍互通互换体系;[19]强化户籍管理制度的法律保障,从根本上破除户籍所致使的利益固化藩篱,让城乡居民平等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产权稳定、农民主体地位、集体所有制公平原则,[20]通过推进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与宅基地入市改革,完善相关收益分配制度,让农村集体成员更多地参与到社会发展的红利分配当中。再次要深化资本要素市场改革,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资本提供更加多元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工具,同时规范好金融市场行为。最后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流转制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才能改变因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而致使技术研发创新动力不足的状况,完善技术转化机制,让更多的技术要素应用于实践,服务于大众。

二是财税制度改革。财税是国家和地区发展的基础与支柱,科学合理适配度高的财税制度是乡村振兴建设的重要支撑,能够优化城乡经济发展结构,实现城乡互赢、共同富裕。首先要协调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地方政府在基层建设的经费支出中倍感压力,财权与事权相矛盾。适度加强中央事权与支出责任,同时加强对地方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建立中央与地方间及政府与市场间的支出边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综合统筹。其次要加大对地方乡村振兴的财政划拨。目前各类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仍然差距较大,财税政策在“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于农业财政支出对于农业增长以及优化农业供给结构方面的显著影响,公共财政政策应加大支农支出,优先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最后要构建金融保险助农体系。引导鼓励金融机构于县级乡镇级下设分支机构,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创新支农金融产品,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更多的融资方案,建立现代农业保险体系,推动多品类农业保险发展。

三是企业家精神培育。企业是乡村产业发展中的重要参与主体,对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实现一二三产融合起着重要作用。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非常关键。企业家精神的培育和制度环境关系紧密,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培育卓越的企业家精神。首先要建立合理的产权制度,当企业家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时,才能更好地激发企业家的开拓与创新意识。其次要构建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与行政监管机制,对市场竞争行为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企业家营造出公平竞争、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最后要营造包容的社会制度环境,社会制度环境深刻影响到企业家的创新积极性,适度宽松包容、鼓励试错的社会制度环境,能降低企业家失败失误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减少试错带来的负面影响,鼓励企业家开拓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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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陕西(2021年16期)2021-11-02 06:45:02
金湖:美丽生金,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
华人时刊(2021年21期)2021-03-09 05:31:28
城乡涌动创业潮
红土地(2018年12期)2018-04-29 09:16:34
城乡一体化要两个下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