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蜜
(中共通辽市委党校)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多次谈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到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再到党的十九大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更是强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由此可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成为全党的共同意志和基本遵循。
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和凝聚最广泛爱国力量的重要法宝。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复杂局面,要用好统战法宝,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独特优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增强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以及各方面的团结,让全体中华儿女万众一心、团结奋斗。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统一战线作为由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所组成的联盟,具有空前的广泛性。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自觉践行和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独特的优势。在新时代,协商民主更是广泛协商、凝聚共识、有效解决改革发展中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协商民主的价值内核与“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格局相契合,通过发挥协商民主的优势,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中,树立各民族团结发展的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协商民主展现了极强的凝聚共识性、程序正义性和平等参与性等特点,使其在各民族交往融合中成为打破各民族间壁垒、增进各民族共识的重要途径。同时,统一战线成员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和领域,能够真实有效地反映出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并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及生活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推动党委政府制定出台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系列政策措施。广大统一战线成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的职能,发挥了党委统一战线部门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
新时代统一战线的社会基础更加广泛、工作领域更加宽广、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联盟,呈现空前的广泛性、巨大的包容性、鲜明的多样性和显著的社会性。统一战线能够把数量庞大、构成多元的群体团结凝聚起来,显示出强大的社会组织动员能力。
统战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党外人才的联系,充分调动民主党派成员、民族宗教界人士、党外干部、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及港澳台海外代表人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个体优势转化为群体优势,直接参与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同时,引导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到民族地区投资创业,动员统一战线成员以捐资助学、培训人才、决策咨询、项目合作、对口帮扶等各种形式,参与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和资源开发,把智力优势、科技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发展优势,带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革,各民族在遵从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也产生了一定的价值差别。面对新的挑战,除了传统的政策、法律、经济手段外,还应发挥统一战线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宣传优势,组织、教育、引导、服务少数民族群众,从而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统战系统不断强化责任和担当,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各族群众为主体,深化宣传教育,推广典型示范,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一方面,通过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专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等,切实提高统战成员、民族干部对民族政策法规的理解能力和落实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三微一端”等新媒体方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进企业、进农村牧区、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将宣传教育的网覆盖到线上线下每一个角落。在推广使用国家统编教材过程中,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发挥优势、率先垂范、正面发声、及时回应关切,助力做好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变革和转型的关键时期,影响民族关系的重大隐患依然存在,加之民族矛盾又具有影响范围大和扩展蔓延迅速的特点,这就需要充分发挥统一战线凝聚共识、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优势作用。
参与协调和化解民族矛盾的工作中有一支非常重要的队伍,即具有爱国主义情怀的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在这方面具有独特作用,他们在开展民族工作中更容易被自己所代表的少数民族群众接受。这是统战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民族工作的部署要求,站稳政治立场、亮明政治态度、履行政治担当的体现。
民族工作是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处理好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是关系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固的大事。当前,社会分层与人口流动的变化促进了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与交融,但也使得民族工作的内容与范畴不断扩大化和复杂化,民族工作的思想、目标、手段与方法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特征是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工作的前提。
当前随着社会分层和人口流动性的增强,民族工作的对象、地域与内容不再局限于传统的民族地区,民族问题也逐渐转为整体性的公共事务问题,由此民族议题开始越来越事务化。新时代我国民族工作逐步从过去强调政治概念的逻辑中走出来,更强调切实解决现实中涉及民族因素的公共事务议题。民族工作的事务化转型要求不断加强统一战线部门自身建设,使其更好地发挥参谋、组织、协调、督促作用。
当前,民族工作由以往的行政化手段开始向法治化治理转变,从“管理”到“治理”是顺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相关政府部门通过加强和改进立法、修订完善有关民族工作的法规条例,开创了民族工作法治化的崭新局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制定了一批具有鲜明特色的地方性法规,积极构建民族事务法治化的治理机制,培育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民族地区法治社会建设,维护各民族群体的合法权益,并且坚持运用法治化手段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因此,按照法律化的方法、手段、步骤与程序依法管理民族事务是开展民族工作的迫切要求,也是统一战线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遵循。
新时代民族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呈现出全社会化、全域化和跨边界的特点。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协同治理的格局是必然选择。民族工作协同治理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多元主体之间的系统治理和工作配合。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工作职责,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另一方面,民族工作协同治理还体现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的调整完善。党中央明确提出由中央统战部统一领导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现有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这加强了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决策作用,强化了领导与落实职能的协同性,构建了党委领导下民族工作协同治理的体系。
当前,党中央把民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和政治高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民族工作主线已经越来越清晰。《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也不断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首先,要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始终。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民族政策,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
其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资源整合的作用。尤其是基层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吸纳和联系各族代表人士、人民群众参与民族工作。通过对机制、人员、文化等要素的调整和整合,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积极作用,激发各族成员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热情,增加彼此的交流和融合,进而培养共同体意识。
再次,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持续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特别是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部署专题学习教育,切实把思想、政治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首先,要正确认识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中华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创造了中华文化,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本质上来讲就是必须理清文化共同性与差异性和多样性的关系。讲尊重差异是要包容多样,但不能强化、固化差异,不能用差异性消减共同性。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在增强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关系。
其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强文化认同。一方面,要坚定文化自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同时,要大力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从而增强文化理解、尊重和认同。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全面展示各民族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如内蒙古地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文艺汇演、蒙古族刺绣技艺比赛、博克那达慕、蒙古象棋、少儿蒙古四胡演奏等比赛。
再次,做深做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要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青少年教育和社会教育全过程。协调各级各类宣传媒体持续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专栏,全方位、多渠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各族人民心中牢牢扎根。
首先,要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民族地区虽然已经完成脱贫任务,但受地理环境影响、产业发展滞后以及教育水平制约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依然存在返贫的风险。所以要巩固少数民族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要严格落实“三个保持”“四个不摘”要求,共同把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巩固住、拓展好,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其次,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民族地区要在中央顶层设计的指导下,抓住“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的新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制定发展策略。当前不少民族地区将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通过特色文化和特色产品带动特色产业发展,走出了一条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道路。
再次,拓宽帮扶方式。除传统资金政策扶持外,发达地区对落后民族地区的对口帮扶也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有效举措。例如,北京与内蒙古地区实施京蒙对口帮扶以来,双方在农牧业、能源、旅游等多个领域开展合作,促进了两地共同发展进步。
首先,凝聚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合力。在发挥传统统战成员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园区统战、商圈统战、楼宇统战、网络统战等新兴业态统战成员底数,从而挖掘培养一批有能力、有责任、有担当且愿意参与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的代表人士。同时,要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形成“统战人士带动统战对象,统战对象带动广大群众”的标杆效应。
其次,要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会结构。引导鼓励人口双向迁移流动,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不断拓展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嵌入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构建,形成相互往来、邻里友好的关系,达到各民族之间共居共事、共学共乐、共建共享的良好效果。广泛开展“家园文化”“邻里关联”的社区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各民族之间的情感交流和家园认同。
再次,要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从就业就学、卫生文化、社会保障、人居环境等方面入手,积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少数民族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社会基础。
要健全完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体系。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兼顾系统性、及时性和有效性,突出精准性。通过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立法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和法治尊严,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要提升民族地区法治服务水平。在处理民族问题的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绝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决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要依法防范化解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格防范和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极端民族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