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雪飞,温雅丽,杜 鑫,李 彬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北京 100010)
脑卒中是具有高患病率、高致残率、高病死率和高复发率的重大疾病,超过65%的患者在偏瘫后3周内会发生不同程度的肢体痉挛[1-2],痉挛导致患肢疼痛,影响康复训练效果和肢体功能活动恢复,降低患者的生活质量,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缓解痉挛是脑卒中恢复期治疗的重点和难点[3-4],常规针刺或夹脊穴治疗脑卒中后痉挛虽具有一定疗效[5-7],但存在针刺治疗时间长、取穴多、患者难以配合针刺体位等问题。研究表明火针的刺激量远远大于普通针刺,可改善微循环,加强局部组织代谢,调节血液流变学,降低患处周围神经的兴奋性,从而改善肢体关节的痉挛状态,促进肢体功能恢复[8]。贺普仁教授在数十年的临床中总结火针疗法具有增加人体阳气、激发经气、调节脏腑功能、活血通络等功效,特别是以钨锰合金为材料改进了火针针具,临床应用贺氏火针治疗脑卒中后痉挛患者疗效显著。本研究通过对贺氏火针治疗脑卒中恢复期痉挛性偏瘫患者进行疗效观察,进一步验证贺氏火针对脑卒中后痉挛的治疗作用,现将脑卒中诊断结果报道如下。
1.1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制定的《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9]标准。
1.2纳入标准 ①符合西医缺血性脑卒中诊断标准;②发病时间14 d~3个月;③年龄40~80岁;④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评分≥4分,但≤21分;⑤患肢肌力≤3级;⑥格拉斯哥昏迷量表(GCS)评分≥7分,无意识障碍;⑦第一次发病或有卒中史但无严重残疾,mRS评分≤1分;⑧经头颅CT或MRI等确诊;⑨自愿加入试验,签署知情同意书。
1.3排除标准 ①伴有脑部或其他病变引起肢体肌张力异常者;②正在或近3个月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③合并心、肝、肾和造血系统等严重的原发性疾病以及精神病患者;④妊娠或哺乳期妇女;⑤先天残障患者。
1.4一般资料 所有病例均为2019年1月—2020年12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针灸科住院患者, 共观察120例。采用随机、单盲(评价者盲)法,根据纳入病例的时间顺序依次按1∶1的原则随机分配至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60 例。治疗组4例和对照组6例脱落,列入统计110例。治疗组56例,男35例,女21例;年龄(65.8±10.4)岁;病程(45.9±5.6)d。对照组54例,男31例,女23例;年龄(64.0±10.6)岁;病程(48.5±9.6)d。2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 具有可比性。
1.5治疗方法
1.5.1对照组 参照《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8)》[9],给予患者抗血小板、降脂稳斑等基础治疗。在此基础上给予常规针刺治疗。取穴及操作方法:参照第10版《针灸学》[10]取穴(瘫痪侧)内关、三阴交、极泉、尺泽、委中、肩髃、外关、环跳、解溪、昆仑等,皮肤常规消毒,采用0.30 mm×40 mm 毫针快速破皮,直刺并行小幅度均匀提插或捻转,产生局部酸胀等得气针感。留针30 min,每周治疗5次,共治疗4周。
1.5.2治疗组 基础治疗同对照组,在此基础上给予贺氏火针治疗。取穴及操作方法:使用贺氏火针(钨锰合金)细火针,施用快针经穴刺法。操作方法:点燃酒精灯,将针体前2/3烧至通红时,迅速将针准确地刺入穴位,点刺后将针拔出。取穴以局部阿是穴为主,如肩、肘、腕关节僵硬疼痛,可用火针点刺局部阳明经循行部位;掌指关节肿胀僵硬不能伸屈,可用火针点刺掌侧掌指关节;膝关节拘挛者,可用火针点刺犊鼻、足三里等局部穴。每周治疗5次,共治疗4周。
1.6观察指标 观察比较2组治疗前及治疗2周、4周和12周后改良Ashworth量表(MAS)评分、简氏Fugl-Meyer评定量表(FMA)评分、Barthel 指数、脑卒中专用生活质量量表(SS-QOL)评分及治疗12周后肌张力情况。
2.12组治疗前后各项评分比较 2组治疗4周后MAS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SS-QOL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升高(P均<0.05),FMA评分与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且组间各项评分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2组治疗12周后MAS评分、FMA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SS-QOL评分均较治疗前明显升高(P均<0.05),且治疗组各项评分均明显高于同期对照组(P均<0.05)。见表1。
表1 2组脑卒中恢复期痉挛患者治疗前后MAS评分、FMA评分、Barthel指数评分、SS-QOL评分比较分)
2.22组治疗12周后肌张力比较 治疗12周后,治疗组肌张力明显增高(Ashworth评分≥3分)患者10例(17.9%),对照组19例(35.2%),治疗组明显低于对照组(P<0.05)。
脑卒中导致患者肢体瘫痪,生活不能自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据统计,痉挛为脑卒中的常见并发症,其发病率约为65%[11],且在脑卒中较严重的患者中发病率更高。由于肌张力增高或痉挛,导致上肢肘关节屈曲、下肢膝关节僵硬或强直、甚至畸形,严重影响患者肢体运动功能的康复和生活质量。目前对于脑卒中后肢体痉挛的治疗,主要是针对痉挛后形成的异常运动模式而开展,如肌肉力量训练、肌肉牵拉治疗、鞘内注射巴氯芬、肉毒杆菌毒素治疗等,但效果都不十分理想。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明确贺氏火针治疗能否有效缓解脑卒中恢复期患者肢体痉挛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是否对患者运动功能、日常生活能力及健康相关生活质量有影响。
脑卒中后痉挛属于中医“十二经筋病”“痉证”或“瘫证”等范畴,常规针刺治疗脑卒中后痉挛虽具有一定疗效,但对患者生活质量及自我感觉症状等方面的疗效仍有待提高。火针在古代又称为“焠刺”或“燔针”,具有针和灸的双重作用。《针灸聚英》有云:“凡治瘫痪,尤以火针易功效……针假火力,功效胜于气针。”即火针疗法通过局部点刺,借助火力,攻补兼施,达到祛风除寒、行气活血、温通经络、解痉止痛之效。
贺普仁教授对火针疗法进行了详尽的系统阐述,在历代医家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火针适用证,制定了火针操作规范,发明了贺氏火针针具,强调火针疗法在操作时应注意三个要点,即“红”“准”“快”,这是疗效好的关键。“红”是指乘针体烧至通红时,迅速刺入穴位或部位。“准”指进针要准。“快”指进针要快,将针烧至通红时,非常迅速地将针准确地刺入穴位,并迅捷地将针拔出,使患者不受痛苦或少受痛苦[12]。火针的疗效可以总结为两大方面[13]:“破”的作用和“立”的作用,即通过“破”一个旧的、病理的状态,引发一系列动态调整,最终创“立”一个新的、生理的稳态,从而恢复健康。“破”的作用通过散、消、排、引、攻等途径实现;“立”的作用通过助、壮、补、温等途径实现。本研究通过火针的“破”与“立”,从而调整机体失衡的状态,以实现人体的阴阳平衡,缓解脑卒中患者的痉挛状态。在选穴方面,参照团队前期经验,取穴以局部阿是穴为主,如肩、肘、腕关节僵硬疼痛,可用火针点刺局部阳明经循行部位;掌指关节肿胀僵硬不能伸屈,可用火针点刺掌侧掌指关节;膝关节拘挛用火针点刺犊鼻、足三里等局部穴。
脑卒中后平均5.4 d即可出现痉挛[14],2周后24.5%的脑卒中患者出现肌张力增高,3个月后发生痉挛者约占19.0%。可见,早期干预对脑卒中后痉挛的治疗至关重要。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发病14 d~3个月的脑卒中后痉挛患者,处于恢复早期,符合早期干预的原则。治疗后12周随访发现,瘫痪肢体肌张力Ashworth评分≥3分的比例明显低于对照组,显示贺氏火针治疗可有效降低肌张力。
由于脑卒中进入恢复期后患者多遗留一侧肢体痉挛,活动受限,严重影响生活质量。故本研究重点关注贺氏火针对脑卒中恢复期患者肢体痉挛状态的改善以及对其运动功能、生活质量的提高。选择国际公认的MAS评分、FMA评分进行运动功能评定[15-17]。结果显示,治疗4周后2组患者各评分比较差异未见统计学意义,但随访12周后,治疗组患者运动功能的改善程度优于对照组。由于肢体痉挛程度是影响肢体运动功能的重要因素,肢体痉挛的减轻可有效提高患者运动功能。在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方面,本研究选择Bathel指数和SS-QOL量表进行评价,结果治疗12周治疗组患者Barthel指数和SS-QOL评分均较对照组提高,提示贺氏火针可以通过降低脑卒中恢复期患者的痉挛程度,提高其肢体运动功能,进而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是一种有效而可靠的方法。
综上所述,贺氏火针可以降低脑卒中恢复期患者肢体痉挛程度,促进运动功能恢复,有效改善患者的生活质量。在今后的研究中,可在盲法的设计和对照组的选择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在疗效评价方面,应更加重视患者自我感觉症状等基于患者报告的结局评价,尝试应用基于中风痉挛性瘫痪患者报告的结局评价量表等工具[18],更全面的评价贺氏火针的疗效。
利益冲突:所有作者均声明不存在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