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南部,被黄河从西、北、东三面环抱,南接长城,有“三面黄河一面墙”之称。鄂尔多斯市文物古迹丰富、文化积淀深厚,孕育了享誉世界的萨拉乌苏文化、朱开沟文化、鄂尔多斯青铜文化,保存着长城、秦直道、阿尔寨石窟、成吉思汗陵等文物古迹。全市共发现不可移动文物遗址点959处,市级(含)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0多处,分布有战国、秦、隋、宋、明五个时代的长城约247公里,秦直道遗迹长达67公里,萨拉乌苏遗址被列入第二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名单,乌兰木伦遗址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六大考古新发现,鄂托克前旗、乌审旗入选全国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陕甘宁”片区。
慢性心力衰竭(CHF)作为大多数心血管疾病的最终转归,有着极高的病死率和复发率,对于患者的生存质量以及生命健康产生着非常不利的影响。研究发现,在CHF患者治疗过程中,给予患者延续性护理模式联合中医辨证护理,可以在有效的填补患者出院护理的空白,对于改善患者临床治疗效果有着非常积极的影响。基于此,本文对延续性护理模式联合中医辨证护理在慢性心理衰竭出院患者中的应用效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报道如下。
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将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纳入全市重要议事日程,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统筹安排部署,召开专题会议重点推进,同时将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纳入市对旗县区实绩目标考核任务,扎实推动各级政府落实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意见》,市人大正在审议出台《鄂尔多斯市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市文化和旅游局(挂市文物局牌子)、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鄂尔多斯市文物保护管理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全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行政区划为单元,结合文物分布,实施推行文物保护“网格化管理、责任人负责制”管理模式,将文物保护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全市坚持保护为主,严守文物安全红线,全面夯实保护管理基础性工作,认真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管理人)的“四有”建设工作,组织实施长城资源、革命遗址(迹)和石窟寺资源等一批重要文物核查调查工作。在扎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摸清文物家底的基础上,建立了全市文物保护项目储备库,科学有序实施文物保护工程。2015年以来,鄂尔多斯市先后上报文物保护(含“三防”)工程项目计划书39项,立项批复23项,累计投入保护经费6000多万元,开展了阿尔寨壁画修复和安防提升、乌审召白塔修缮、庙塔石窟寺抢险加固等20多项文物保护工程。
鄂尔多斯市在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文物安全责任制的基础上,以网格化的模式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共设立市、旗(区)两级文物管理机构10个,研究机构1个,形成了市、旗(区)两级管理体系,初步构建了市、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四级文物保护网络。鄂尔多斯市在内蒙古自治区率先以“旗(区)聘、苏木(乡、镇)用、市补”的形式,落实了市级(含)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管理员薪酬待遇,强化落实了文物保护的“最后一公里”。鄂尔多斯市努力提升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科技水平,利用无人机巡查、视频远程监视和管理员常态化监控相结合的形式,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区域的监督检查。
当前,鄂尔多斯市基本建成了布局合理、体制完善、特色突出的博物馆体系,全市建成国家一级馆1座、国家二级馆1座、国家三级馆1座,国有博物馆(陈列室)收藏文物5.04万余件(套),其中珍贵文物1870件(套)。目前,全市现有的27座博物馆基本涵盖历史、自然、艺术、农耕等多个门类,分布于各旗(区)及苏木(乡、镇)。鄂尔多斯市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的文物保护利用原则,相继推出了《马背上的青铜帝国——鄂尔多斯及北方青铜文化》等主题展览125个,开发文创产品200多种6万余件(套),研究整理出版《草原丝路史画》《鄂尔多斯史海凭栏》等专著30多部。全市推动以文旅融合的途径来保护利用文物,建成了城川延安民院“1+6”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和桃力民爱国主义教育培训中心,同时依托萨拉乌苏遗址、包子塔古村落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建设了8个文物主题A级旅游景区,有机纳入全市旅游精品线路进行宣传推介。
本研究中,分别采用预防性护理和常规护理对两组继发性癫痫患者进行干预,并比较两组护理效果,结果显示,住院期间不良事件发生率方面,研究组(2.2%)显著低于对照组(15.6%),护理总有效率方面,研究组(97.8%)显著高于对照组(86.7%),说明对继发性癫痫患者采用预防性护理干预,不仅能降低其住院期间不良事件发生率,还能提高其整体预后效果。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融通多媒体资源,加强内容建设,创新展现手法,拓宽传播渠道,推进重要文物全媒体传播。鄂尔多斯市常态化举办“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草原文化遗产日等活动,采取发放宣传单、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同时全市充分利用报纸、广播和互联网等传播媒体,举办专题讲座、开办新闻专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长城保护条例》等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努力提升干部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鄂尔多斯市依托丰富的文物资源,相继拍摄了《秘境萨拉乌苏》《马背上的青铜帝国》《神秘的草原石窟》《成吉思汗灵榇西迁》《黄河从草原上流过》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纪录片,推动登上央视热播,广泛展示和传播了全市的文物资源,树立了鄂尔多斯“历史不断代,文物无缺环”的悠久历史文化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