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崧, 周 倩, 吴 玉 麟
(云南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会议第五次会议提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是承载发展要素的空间载体,需认清和利用好区域发展要素及其运行规律,调整和完善区域发展理念,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有效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形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高质量经济发展格局[1]。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提质增效”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数据要素的介入正使得区域发展的空间结构面临深刻变革,依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数据同传统的土地、技术、劳动力、资本一样,将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要素。在未来,数据要素将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数字发展能力是城市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数字化建设不仅能够激发城市内部的经济活力,而且也为周边地区营造了良好的创新氛围。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需要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加快数字化发展,提升数字经济对社会的贡献率,使数字技术的应用不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需深入渗透到政务服务、人民生活及文化建设的各个领域,使其成为推动城市群发展的智慧引擎[2]。
城市是区域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并非孤立存在。城市群内各城市的互动呈现出阶段发展的特征:早期是基于基础设施对接下的产业扩散;中期则是聚焦人的需求,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技术的应用发展,城市群逐步走向数字要素驱动下的结构重组新阶段。基于数字要素对城市群再组合,有利于实现城市群联系度、中心度与聚焦度的三维动态联系。
在新经济背景下,区域经济一体化正成为新趋势,区域发展模式及各产业格局面临新变化,应创新城市群划分方法,破除地域限制,把握数字资源发展新机遇。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依托交通、通信等搭建的城市空间组织形式,大数据等技术应用契合城市群产生的海量数据信息处理要求。因此,大数据与城市群存在高度的内在一致性与契合度。依托于两大维度,即数字要素发展主导维度与城市群自身发展规律维度,建构新的城市群分类方法,探析数字化发展对于城市群的非均衡性差异,形成以强带弱、由点及面的发展格局[3],促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并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
数字化发展的核心要义是实现数字、知识和信息的深度融合,以网络发展为基石,以数字技术为源动力,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数字要素发展在经济、生活、政务、文化领域的纵向深入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经济社会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促进治理模式转型。大数据实践释放出强大驱动力,成为新一轮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4]。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升我国治理能力,需依托数字发展机遇,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彰显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差别化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
城市作为构成区域空间的要素,相邻城市存在密切联系。19世纪末,霍华德在《明日的田园城市》一书中首次提出“Town Cluster”概念,用于解决大城市问题[5]。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密集地区以新的地域空间形式出现。美国为客观描述城市化不同阶段的统计学特征,1910年提出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District)概念。1951年日本学者木内信藏提出“大城市三地带”学说,认为大城市圈层由中心地域、城市周边地域及市郊外缘区域构成[6],其思想进而被发展为都市圈的理念。20世纪60年代,法国学者戈特曼提出了城市群理论[7],他将城市群界定为一至两个大城市为核心,发挥空间溢出效应,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集合体。万陆、翟少轩则立足于中国的城市聚集发展日益明显的现实,引入空间计量模型验证中心城市的外溢效用以及城市聚集的影响因素,认为城市群的发展不但可以增强中心城市的带动能力,也可以强化城市功能的分工,为城市群的协调发展创造条件[8]。
已有对城市群非均衡性发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其中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基础理论包括佩鲁的“增长极”理论[9]和“中心-边缘”理论[10]及延伸的“点轴开发”理论[11]。实践层面聚焦于旅游、消费、产业发展等领域。程刚、陈瑞芸基于二次加权的纵横向拉开档次法探析了长三角城市群消费发展的空间非均衡格局[12]。余思勤为研究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协调程度,构建了长三角城市群经济发展质量发展水平的指标体系,采用引力模型计算城市群的对外辐射能力,并使用耦合度模型衡量该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水平,认为错位竞争与积极合作相配合的发展模式能促进区域的整体发展[13]。孙红梅、雷喻捷从横向、纵向维度证实了城市群产业发展与环境规制的耦合关系[14]。城市的集聚效应从长期来看能有效促进区域的均衡发展[15]。我国城镇化进程开始转向都市化阶段,都市区、都市圈和城市群属于区域发展的不同阶段,涉及的地域空间逐步扩宽。马燕坤和肖金成对三者进行概念界定与区分,都市区主要描述通勤地域,都市圈涉及大都市的经济辐射地域,而城市群是都市圈与其他城市圈空间耦合构成的更广阔地域[16]。郭先登首次提出“城市圈群”概念,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要素的加速流动融合,我国区域经济表现为以不同层次的中心城市为空间主体组成不同规模的城市群[17]。刘亚娜、谭晓婷基于区域整体发展理念,提出政策建议促进流动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王庆金等针对我国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情况,从生态系统的视角解构了区域创新发展的有效机制,并将其总结为协同治理、外部生态链治理和国家治理机制[18]。城市群由于数字要素的介入,形成更广域的“圈经济”新形态,进而形成以“主体型时空新载体”,空间地域被打破,加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19]。数字化发展是城市取得可持续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徐海东以我国七大城市群为研究对象,研究其发展的持续性竞争力,通过城市群内部与各城市群之间的比较,认为城市群发展的持续性竞争力需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与副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20]。
在数字经济发展领域,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关于区域差异的分析,基于泰尔指数及基尼系数考察城市群金融发展时空差异。沈丽构建了数字金融指数,探讨了数字金融的区域空间非均衡性差异,并从东中西三大区域分解差异[21]。二是关于空间差异的研究。张德钢运用核密度非参数估计、收敛模型及Dagum基尼系数对九大城市群数字金融空间差异进行动态分析[22]。三是利用α收敛、β收敛等方法揭示收敛机制及动态演进趋势。孙英杰、林春基于地理、金融产品、效用三维度探究数字金融发展的收敛性及关键因素[23]。空间基尼系数、区位熵也同样应用于“数字技术+传统产业”催生的医疗信息服务领域,得出从基础到融合、效率到福利的演化态势[24]。
在数字政务发展领域,当前也有学者做了相关研究,认为数据开放共享是数字政务发展的破局之策。徐晓林、明承瀚等人以标准化为切入点,构建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云应用平台[25];邓崧、姚承慧关注数据开放能力,运用DEA模型分析法从省级层面对政府数据开放进行效率评价[26]。
数字生活是融入技术、充满社交媒介、移动的一种生活方式,公众领域的拓宽将成为新的关注点。钮心毅运用互联网定位的数字技术,测量了我国国内城市间人口流动的具体表征,研究了大规模人口流动的负面影响,体现了数字技术在研究公众生活方面的运用[27]。
数字文化领域研究主要聚焦产业与公共服务,在技术逻辑下,数字文化呈现出全新的发展形态,能够重构人际关系网络[28]。区域文化共同体的建设,不仅具有文化层面的意义,还会延伸到经济、政治层面[29]。从“生产—推广—体验”的生态链条解构数字文化生态系统,促进多元主体协同发展[30]。
在新时代数字发展背景下,城市群研究以数字发展为核心的综合研究明显不足,为促进数字要素合理流动与高效利用,发挥城市群的比较优势,有必要综合考量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和数字生活4个要素,深入探讨城市群数字发展空间非均衡性。
城市群发展是一个复杂联动的生态系统,由外缘和内缘两个系统组成。其中,外缘系统包含国内大循环的战略政策背景、大数据驱动发展的技术条件以及为实现城市具备持续性竞争力的现实需要,由此产生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内缘系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4个子系统,4个系统联通互动,形成良好的内部循环。在区域发展失调阶段,各经济体往往呈现利益固化的特征,束缚经济发展;政务服务大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文化藩篱难以破除,有碍科技创新发展;生活层面多程序繁琐。在城市群外缘系统的作用下,逐步走向区域发展协调阶段,改变地区经济发展格局,重构经济发展模式;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供给;打破文化领域藩篱,实现区域文化互动;实现数字生活领域的要素分异到整合。基于此,能够有效破除地理空间分割、加快要素流动、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竞争力,如图1所示。
图1 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生成机制
城市群选取的依据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国务院城市群规划发展政策。近年来,我国批复确立了一批城市群,为区域的发展创造了一体化条件,其中珠三角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都是较为成熟的城市群,在区域发展中已经突显出一定的发展优势。另一个依据是2019年的《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该报告展现出了全国城市数字化发展水平,选取全国数字发展水平排名前50的重点城市构成的10个城市群为基本分析单元,并对原有的城市群范围作一定程度的调整和优化,将哈尔滨、长春并入辽中南城市群,组成新的辽中南城市群,将昆明与贵阳纳入成渝城市群,构成云贵川渝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粤闽浙沿海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的选取充分考虑数字发展水平与地理区位要素两个层面,强调数字发展的同时,注重区位优势条件下的城市群对区域一体化发展的促进作用。
基于此,本文从绝对非均衡性和相对非均衡性两个维度,运用描述统计分析法研究城市群之间数字发展能力的空间非均衡性,进一步将数字化发展能力分解为不同维度,构建耦合协调度模型,由此分析各个城市群内数字发展能力的联动作用和耦合协调水平。
1.研究对象
区域一体化发展的核心要义是形成规模效应,加快要素流动,打破传统的省域地理空间限制与约束,提高区域竞争力,形成经济聚集的向心力。传统的城市群划分大多依托于空间地理位置,而数字要素的介入加速破除地理、技术等因素对区域发展的束缚,最大限度克服阻碍资源在区域之间流动的因素,发挥城市网络外部性。因此,城市群的划分应不再受限于地理限制,忽视城市要素共享性特征,在综合考量各区域实际发展状况的前提下,依据地理位置和数字发展能力两大核心要素,将我国数字发展的50个重点城市划分为10大城市群,建构数字发展新机遇下城市群的新分类,推动形成互动、整合的城市经济体。具体分类如表1所示。
表1 10大城市群范围及分类
珠三角城市群是中国的沿海经济区之一,珠三角各城市均由广东省管辖,在此战略背景下能够保证良好的统一性,扩大发展合力。在数字化发展方面,珠三角城市群的数字经济发展处于领先地位,这得益于珠三角地区的经济基础与国家政策支持。2015年,国家将珠三角确立为自主创新示范区,力争把珠三角打造成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形成都市圈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珠三角城市群的重要辐射作用。
长三角城市群就地理空间来说,横跨三省一市,是我国目前最大的城市群。该地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加之独特的水系资源和富饶的土地,早在明清时期就已经初步形成了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的城市群。但在区域一体化的城市群数字发展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整合挖掘,政务服务、数字生活方面的数字化建设亟待进一步推进。
京津冀城市群包括北京、天津、石家庄、保定、廊坊5个城市,包含了中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在数字文化方面有较好的发展基础。该城市群的经济总量大,但人均地区经济生产值低于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次中心的作用发挥不够,经济发展的数字化联动需进一步加强。2018年,国务院提出要充分发挥北京和天津为核心的城市群带动作用,对北京的定位是充分发挥其政治、文化中心的优势地位,对天津的定位是充分整合邻近港口,借助金融改革试点契机,使其迸发经济增长新活力。
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划分突破了省份的限制,将中部地区多个省会城市纳入长江中游城市当中来,具体城市包括武汉、长沙、合肥、南昌。这些城市是中部崛起的重要引擎,但各自的进一步发展还存在各要素的掣肘,独立的发展不能形成有效的增长能力。以武汉为中心的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各省,属于中国的经济腹地,包含了全国近28%的人口。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协调与否,与中国这一庞大经济体的健康、持续发展密切相关,需发挥长江中游城市群运转东西、辐射南北的作用。 但就当前而言,以武汉为中心的中部城市在数字发展方面相对薄弱,要实现中部崛起的目标,需要进一步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生活方面突破。
云贵川渝城市群是一个新的概念,将成都、重庆、昆明、贵阳统一划归至一个新的城市群,具有显著的经济战略意义。在文化背景下,该地区具有相似的民族文化,各地区认同感较强。西南地区是我国旅游经济的重点区域,旅游经济有效拉动生产、消费需求,着力打造西南地区数字文化增长新高点,促进地区发展一体化,有利于该城市群形成后发优势。成都作为西部地区为数不多可以与东部城市媲美的大都市,有必要强化其引领作用,弥补经济基础弱势,打造我国西南经济活力走廊。
中原城市群是根据2016年国务院规划和历史发展条件,在郑州、西安、太原等地的城市群辐射范围内划分中原城市群。就中原城市群的具体城市构成来看,该区域城市多为历史文化古城,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城市发展受自然环境制约较少,具备较好的自然和人文优势,进一步挖掘其文化价值,并实现数字化的发展,进而可带动城市群经济发展。
粤闽浙沿海城市群主要是以福州、厦门、泉州为核心的城市群。该区域城市化水平达60%,是我国沿海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战略布局中具有重要意义。对内作为推进祖国完全统一的重要平台,努力做好与长三角洲、珠三角的发展衔接,建设成为两岸文化、经济交流的示范地区。
山东半岛城市群地理区位独特,具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和雄厚的工业基础。但另一方面,受到经济发展模式的制约,当前该城市群的数字发展状况还处于起步阶段,该城市群的战略定位是进一步突显都市圈的整合优势,打造面向韩国、日本的跨国经济三角城市群圈,成为立足本土、辐射海外的新兴文化交流极和经济增长极。
辽中南城市群汇集了两个副省级城市即沈阳和大连,沈阳作为东北地区交通枢纽,大连是国际贸易的重要中转中心,构建沈阳-大连发展轴,是发挥城市群引领作用、实现老工业区复兴的重要引擎。
北部湾城市群位于我国南部边境地区,该城市群着力打造海口、南宁两个增长点,衔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部署。近年来北部湾城市群着力于提升北部湾港口地位,打造面向东盟国家的重要对外门户。随着广东湛江的崛起,一方面能够为北部湾城市群注入新动力,另一方面能够在发展过程中对南宁和海南形成发展压力,促进地区间的良性竞争与发展。在数字发展状况方面,北部湾城市群受制于既有的经济基础,数字化发展水平还有待提升。
梳理发现,当前我国城市群的数字发展状况存在非均衡性,各城市群的数字发展水平差异明显,并且受到历史文化、地理环境、经济基础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各城市群的数字发展短板也有所不同。评估各城市群之间和群内的数字化发展非均衡性差异,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研究方法
(1)描述统计法
①标准差
采用标准差计算各城市群数字发展能力的绝对非均衡性。城市群数字发展的标准差可用于衡量地区间的绝对均衡度,其值越大,则表示地区间差异越大,公式为:
(1)
②Dagum基尼系数
采用Dagum基尼系数计算区域城市群数字发展规模的相对非均衡性。基尼系数常用以判断收入分配的公平程度,现用于衡量区域城市群数字发展规模的相对均衡程度,计算公式为:
(2)
(2)耦合协调评价模型
耦合度原本属于物理学范畴,指两者(或两者以上)系统或运动形式通过相互作用而彼此产生影响的现象。依托于耦合度来探析城市群数字发展中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程度。耦合度模型C公式为:
(3)
式中,U1、U2、U3、U4分别表示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发展水平。C为城市群各要素之间的耦合度,取值范围为[0,1],C值的大小是城市群各要素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其值越大说明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越大。
耦合度C虽然能反映城市群各要素间相互作用程度,但并不能表征各要素是在高水平上相互促进,还是低水平上相互制约[31]。如若4个要素处于高度耦合的状态,但实际上4要素间各自是处于一种低水平的发展阶段。由此需要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来更好地表征城市群“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4者之间的耦合协调程度。因此,引入耦合协调度模型D用于更加准确地判断城市群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4要素之间的耦合协调程度,公式如下:
(4)
D为城市群各指标间的耦合协调度,D值越大表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的耦合协调度越高。参照王兆峰、赵松松等学者的研究[32],对城市群数字发展水平的耦合协调等级和评定标准进行如下划分,见表2。
表2 十大城市群数字发展耦合协调度与等级分类
3.变量设计与数据来源
(1)变量设计
城市群的数字化发展进程主要是指在由多个城市聚集的区域发展中,数字要素发展在经济、生活、政务、文化领域的纵向深入。主要表现在数字经济的比重不断扩大,政务服务的数字化程度不断提升,以及数字要素对文化与生活各方面的日益渗透。数字经济的发展是紧密城市关系、实现城市群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基础。数字政务的发展则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公众的办事体验。
数字要素的注入在城市群中呈现出一个扩散变化的过程[33],可将其称为“T+F”。“T”代表的是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的信息技术,“+”表征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与发展,“F”代表的是各个领域,包括经济、社会、生活与文化。数据要素的介入,使得数据资源转变为城市群发展的基础性战略资源,通过数字技术这一媒介,充分发挥其创新性、带动性,将数字发展融入到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
第一阶段是数字要素的注入阶段,强调数据的采集与有效利用。第二阶段是数据赋能扩散阶段,该阶段至少包括4个方面:一是数据要素的经济领域,数字经济的发展即数字要素进入该领域,进行生产、流通、消费等一系列的经济活动,有助于优化经济结构,赋能产业转型,最终实现效率的提升。二是数字要素向政务服务的延伸,依托于流程优化、集成服务等转变政府服务供给方式。三是数字要素对于生活领域的渗透,更加注重互联互通。四是数字文化的繁荣与发展,即数字要素由物质层面扩散至精神层面。第三阶段是数字化增长阶段,数字要素的深入,数字技术的应用,形成了良好的治理生态圈,推动经济增长与结构优化,见图2。
图2 数字要素介入发展阶段图
因此,立足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数字文化4个维度,在科学性、全面性、代表性、可及性的原则指导下,结合我国城市群的发展状况,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生活4个维度构建城市群数字发展能力评估指标。
①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指标表征城市群的数字经济发展情况,数字经济正在加速重构经济新版图[34]。根据《G20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官方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依托于现代信息网络,将数字要素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以现代技术为载体,促进经济结构转型与升级的经济活动。”因此,解构数字经济主要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展开。《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明确了5个大类,对其进行了内涵界定与区分,其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服务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是数字产业化的核心内容,而最后一类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强调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是产业数字化的核心要义[35]。数字产业化即数字经济的基础部分,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产业,知识信息、文化、医疗、通讯产业在数字要素介入下,呈现“基础-发展-融合”的态势,具体包括知识信息产业、文化产业、新技术催生的医疗服务信息化[36]、通讯产业及相关数字化服务产业等。产业数字化即数字技术带来的生产效率提升新业态。用云量是衡量数字资源整体使用规模的指标,数字交易体量表征数字化的支付手段在多大程度上为社会经济所依赖。依据数据的科学性、代表性与可及性将知识信息产业、文化、医疗服务信息化及通讯作为数字产业与服务的度量指标;将IaaS、PaaS、SaaS指数和移动支付、数字运营指数作为用云量和数字交易体量来反映现代技术推进经济增长的指标。
②数字政务
数字政务指标表征城市群的政务服务能力,体现政务服务数字化的广度与深度。数字政务实际上是价值理念与技术嵌入的融合,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手段,政务流程经过精简、优化、整合、共享后在互联网络上实现办理。因此,政务服务反馈、服务质量以及数据开放程度是度量数字政务的重要指标。将活跃度、互动度、回流率和故障率作为服务项目价值的指标;从“效能可评”“业务可办”“渠道可达”“事项可见”“指南可用”等维度衡量服务质量;从数据开放基础、效果以及目录完备度考量政务服务数据开放程度。
③数字文化
数字文化指标表征文化依托于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呈现出新活力水平。数字文化是现代信息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通过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等技术对于数字文化资源的整合、创新发展。数字文化将作为数字要素的一个新增长点,承载着新时代的数据要素流动,成为重要的流行文化符号,由新闻、视频、在线文学等多种形式的文化产品使用总量构成。因此,可将新闻、媒体、文学、网游作为度量指标进行测度。
④数字生活
数字生活指标表征数字红利已通过互联网信息这一媒介,赋予了人民社会生活特殊的意义。数字生活即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应用场景的新拓展,线上支付、网络社交极大地便利人们的生活,数字服务也随着推进,反映了公众是数字发展的重要参与者,以数据为纽带将社会发展与大众接纳关联在一起[37],承载着重要社会交往功能的线上App连接了公众生活。因此,采用在线支付额度与频率表征支付指数;社交软件的使用情况(频率、类型丰富度以及满意度)表征社交指数;通过公共服务的数字化即数字出行、数字健康以及数字学习指数表征数字服务指数。
表3 数字发展能力评估指标
(2)数据来源
①属性数据:根据最新发布的《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8》《中国互联网+指数报告2019》《用云量与数字经济发展报告》《数字中国指数报告》,选取数字发展水平居于全国前50的城市为研究对象,通过二级指标加权平均方法得出一级指标(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文化、数字生活)的平均指数。基于上文的城市群分类方法,将归属于各城市群的城市各指标指数加权平均获取城市群的4大数字要素指标。
②地区分布数据:城市群分类及各个城市群分属划分按照科学性、可行性等原则依据数字发展能力,借鉴已有城市群分类划分出10大城市群。
表4 城市群数字发展能力指标数据
1.绝对差异不断减小
表5为绝对差异评估结果。
表5 绝对差异评估结果
在数字经济发展层面,长江中游、云贵川渝、山东半岛、辽中南、北部湾城市群绝对差异显著减小,地区发展不均衡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有效拉动后发展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在数字政务发展层面,长三角、京津冀城市群绝对差异减小,城市群内各城市政务发展迅速。在数字生活层面,大部分城市群绝对差异都在不断缩小,趋向协同发展。在数字文化层面,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差距逐渐减弱,数字鸿沟进一步减小。
借助雷达图将10大城市群的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数字文化绝对非均衡差异呈现:2017年京津冀城市群数字经济标准差最大,表明该地区间差异最大;珠三角城市群、云贵川渝城市群数字经济区域差异次之。2018年城市群绝对非均衡差异发生变化,珠三角城市群差异最大,相较于2017年,京津冀城市群、云贵川渝城市群地区差异得到明显改善,其中各城市呈现协同发展的特征。具体见图3~图6。
图3 10大城市群数字经济非均衡雷达图
图4 10大城市群数字政务非均衡雷达图
图5 10大城市群数字生活非均衡雷达图
图6 10大城市群数字文化非均衡雷达图
2017~2018年4大城市群数字政务发展呈现一致性特征。珠三角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在数字政务方面差异显著,特别是珠三角地区,标准差为5.720,地区间差异明显。其中,2018年广东数字政务应用赶超深圳跃居榜首,数字政务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效用也逐步显现,服务广度、深度、活跃度不断上升。2018年,整体区域差异显著变小,其中珠三角城市群数字政务差异也稳步减小,广东地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效用。
2018年10大城市群数字生活发展水平相比于2017年差异显著缩小,珠三角城市群标准差为6.434,群内差异呈现较为明显的下降趋势,区域差异显著减少。10大城市群在数字生活的应用上逐步呈现均衡发展趋势。
2017年10大城市群数字文化发展各异,数字文化消费进一步拉动数字产业发展。京津冀城市群差异较大,绝对差异达到1.392,北京数字文化一直稳居全国第一,珠三角城市群区域差异次之。2018年10大城市群区域差异明显减弱,呈现相对均衡发展的态势。
2.相对差异稳步下降
2017年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以及数字文化基尼系数分别为0.739、0.798、0.622、0.711;2018年城市群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基尼系数分别降低0.067、0.148、0.163、0.065。这表明总体趋势稳中有降,说明城市发展与数字化水平的相互作用有所增强。2017~2018年10大城市群相对非均衡发展差异最大的是数字政务,差异最小的是数字文化,由图7可见,2018年区域间数字基尼系数稳步下降,数字鸿沟呈现收敛趋势。
图7 基尼系数变化折线图
3.耦合协调评价
表6为10大城市群数字发展耦合协调度情况。
根据城市群数字发展水平的耦合协调等级和评定标准,处于协调阶段的城市群是珠三角、京津冀城市群;处于过渡阶段的城市群是长三角、长江中游、云贵川渝城市群;处于失调阶段的城市群是中原、粤闽浙沿海、山东半岛、辽中南以及北部湾城市群。从地域协调程度来看,大致呈现出“南强北弱”的特点,由南部向北部递减的空间异质性,城市群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与数字文化协调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表6 10大城市群数字发展耦合协调度
1.研究结论
数字发展能力是评价现代城市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基于城市群内外缘生态系统,分析城市群一体化的生成机制,从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4个维度创新城市群分类方式,以此建构一套依托于数字发展能力的非均衡性研究方法体系与协调程度评价模型,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从时间序列来看,各城市群在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及数字文化方面绝对差异不断缩小,雷达图呈现明显的收敛趋势。
第二,各城市群之间数字发展非均衡差异不断减小,数字基尼系数总体趋势稳中有降,“数字鸿沟”不断减小。
第三,10大城市群耦合程度空间格局各异,从地域协调程度来看,大致呈现出“南强北弱”的特点,由南部向北部递减的空间异质性,城市群数字经济、数字政务、数字生活与数字文化协调度有待提升。
2.政策建议
第一,加快顶层设计下的智慧平台建设。从各省数字发展的经验来看,要实现城市群数字发展能力的均衡发展,必须贯彻国家发展规划,并结合各省实际,构建智慧服务平台,拓宽数字化应用领域,实现数字发展与生产生活高度融合,借助技术工具实现数字发展的价值目标。
第二,深化区域一体化格局下的城市分工。针对当前数字基尼系数总体趋势稳中有降,“数字鸿沟”不断减小的实际情况,城市群的发展可以考虑进一步明确各城市的功能分工,深化区域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增强城市群的内部联系,为城市的集约化发展提供新动能。
第三,推出差异化的地域空间发展方案。10大城市群耦合程度空间格局各异,呈现出明显的空间异质性,在推进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过程中,要注重普遍发展经验的推广,更要关注特殊问题的应对。充分考虑城市群非均衡性突出的具体维度,提升城市群数字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