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强
(云南南方地勘工程有限公司,云南 大理 671000)
我国目前对地表塌陷、沉陷等问题的认识仅限于对工程地质安全的选址、工程防护等领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引进了先进的技术设备,防灾减灾意识不断提高。“地质灾害”一词被用来概括: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裂缝。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在防灾减灾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个人价值和人文关怀日益增强,对地质环境安全需求和地质灾害识别、认识、评估、预测和减灾的期望也日益提高。因此,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控制成为一个涉及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问题,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课题。
我国是一个地质灾害类型较多的国家,大致可分为陆地和海洋两大类。陆地地质灾害可以分为地面和地下两类,并可按地形进一步分类,包括海洋地质灾害。在我国,地质灾害危害人类生命和财产安全严重,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土壤侵蚀,地面沉降,土地荒漠化等地质灾害。我国的地质灾害根据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经济造成的损失划分为四种类型,具体情况如表1。
表1 地质灾害类型与标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全面落实群测群防措施为基础,以防治突发地质灾害为重点,提高应急能力,加强对地质灾害的有效监控和预测预警。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以人为本、防患于未然。要始终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防控工作的第一位,把对人民生命财产有潜在危险的地区列为规划控制的重点,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使其对人民的生命安全和经济的损失降到最低。(2)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方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提出了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管理,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健全了以国家为主体的地质灾害控制制度,保障了地质灾害防灾工作的顺利开展。(3)坚持群测、群防、群治的原则。地质灾害的防治关系到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要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必须发动广大民众积极参与。特别是要动员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或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群众,积极参与到地质灾害的监测和控制工作中,建立一个相对固定的“群防”网络,充分利用群众的“眼力”,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动态,为“三农”工作提供科学的决策支持。
1999年至今,已完成了2020个县(市)地质灾害普查、1 ∶5万次地质灾害调查1517个县(市)、3万多处地质灾害的勘查评价工作,初步建立了包括约30万处地质灾害的数据库。从1999年开始,我国对工程建设用地进行了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以此来对工程建设的适宜性、工程建设可行性、减少工程建设遇到或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分析。
自1999年起,全国已建成30 多万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系统,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了全面监控和预警。在长江三峡等重点区域、汶川大地震灾区、西南高山峡谷区、西北黄土地区等,对近10000个地质灾害进行了专门的监测和预警。2003年启动了以气象要素为基础的全国地质灾害预警服务工作体系,极大地提升了人民对防范地质灾害的认知。
从1996年起,国家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基金,初期投入了0.5 亿元,2011年以后,每年投入30~50 亿元。从土地、水利、住建、移民、环保、扶贫等方面,到2018年,已累计投入600 多亿元,各级地方政府按照国家要求,按比例配套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完成了约6000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约500万人的综合搬迁避让。通过对土地资源开发、工程建设或生态改善的综合防治,加强了地质灾害的开发性治理和社会化治理。针对长江三峡工程和汶川地区的特殊情况,政府专门制定了专项资金,投资了300多亿元进行了地质灾害防治、监测预警、搬迁、避让。2019年,我国使用了有效、科学的自然灾害控制系统,其中,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和移民安置是其中的2个项目。
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是一种非常规的防灾减灾措施,在调查评估、成因分析、决策支持、突发事件处理等方面,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工作机制。自2011年起,我国已逐步建立了各级地质灾害应急组织和相关技术支持系统,对许多突发地质灾害事故进行了全面地调查、评价和救援。每年汛期组织全国地质灾害应急专家200 多人、当地专家3000 多人,有的地方还开展了“包县包乡”的专业技术服务。
通过建立地质灾害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服务、地质灾害防治成果的数字化,基本满足地质灾害区域易发性评价和防治区划的要求,为各级政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决策指挥提供了依据。
在应急指挥和地震防灾工作中,各相关部门缺乏健全的协调配合,各部门的责任分工不够明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专业的一线监测预报人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完善的机制,对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很大影响。
目前,对地质灾害的宣传工作还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广大人民群众对防灾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对预防工作的认识不够。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许多项目都向山区转移,如煤矿开采、山区建厂、山区道路开挖、开挖隧道、劈山造坝等,对原有结构的破坏,打破了原有平衡,再加上参与防治地质灾害的群众意识有限,地质灾害监测工作没有充分得到有效落实,使地质灾害发生几率不断增加。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群策群力,才能达到良好的防治效果。
在地质灾害防治的过程中,由于其社会公益性质,政府承担了大部分的风险,并且大部分的投资都是由政府来承担,缺乏一个稳定的投资渠道,虽然自然资源部和国家计委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这些经费大多用于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治理示范等领域。比如三峡水库大坝的135 米水库,在防治地质灾害的过程中,总共投入了40 亿元。要实现全国地质灾害的有效治理,必须将其列入国家财政和项目预算。要想有效地改善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的财政投入制度。
5.1.1 成立专门的地质灾害治理小组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从整体上进行重点整治,不仅要有明确的治理目标,而且要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因此,必须组建一个地质灾害防治小组,统筹全局,由各相关单位共同努力,确保防治工作的落实。同时,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的管理,积极争取地质灾害治理的专项资金,保障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的物质基础,为突发性的地质灾害监测、治理及调查等做好保障工作。
5.1.2 编制地质灾害治理的方案
有关部门可以制定防治地质灾害的计划,并将其分发给有关部门。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区域,要加强监测和调查,设立主管人员,制作一份有关地质灾害的小册子,分发给当地居民,在遇到地质灾害前,制定好疏散计划和疏散路线。
在地灾防治工作中,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群众的宣传,在每年的土地日、地球日等特定的日子里,开展对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并在网上发布有关地质灾害的相关知识。还可以制作出一些卡通来吸引公众的注意力,也可以在电视上做一些公益广告,让大家了解,地质灾害的严重程度,以及如何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性。另外,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深入到当地,当地居民对地质灾害的了解很少,而且在日常的工作中,很有可能给当地的居民带来安全隐患,所以他们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给当地的居民讲解地质灾害的防治知识,告诉他们如何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治理工作,向广大群众进行积极地宣传,做好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普及,降低地质灾害的人为诱发的几率。
5.3.1 建立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
通过政府的支持,将这些经费交给专业的工作人员管理,用于防治地质灾害,任何部门和项目都不能挪用。另外,要合理地控制国土资源勘测成本。近年来,我国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使得我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日益重视,对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要对现有的工作方式进行调整,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投资力度,使其在防治工作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5.3.2 加强科学技术的投入
科学技术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保证,在开展地质灾害监测、防治方面需要大量的高科技装备。科学技术水平低,无法对地质地貌进行精确的监测,无法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为此,有关方面应加强科技投入,充分认识科学技术在防治地质灾害中的重要地位,加强防治工作的成效。
我国目前已形成较为完整、科学的地质灾害控制系统,主要有调查、评估、监测、预警等;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伤亡人数明显下降,经济损失比重下降,已知的地质灾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需要紧急疏散的人员数量整体下降。目前,我国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防灾减灾能力还远远落后于社会日益发展的需求、法制建设落后、防灾文化薄弱、科技研究前瞻性、风险防范意识不足、决策支持不足、地质灾害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包括气候变化、地震活动、人类活动多样化和地域广泛化等。地质灾害文化的构建,强调了每个人的灾害预防意识,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