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营

2022-07-24 12:20:09许仙
辽河 2022年6期

许仙

盲目的目的地,这就是梦幻的意义,在思想上和爱情上都一样。

——(法)让·波德里亚《冷记忆Ⅰ》

楔子

第二天,露天帐篷里一股做爱的气味。

我说:“宝贝,我们一起看日出吧。”

她说:“那是必须的。”

肖竹

我本是一个有浪漫情怀的男人。

在结识莫奈前,我有过两段长短不一的浪漫情事。

第一段相对比较短暂。我暗恋的邻居家的高中同学,就在我们彻底告别中学的第二天,被她所暗恋的男生明明白白地拒绝后,就趴在我的胸前痛哭流涕,让我激动得在心里开心得狼嚎。我趁机伸手抚摸她胶原蛋白满到溢的脸蛋,假装关心地为她抹去还有点热度的眼泪。

我和肖竹是隔壁邻居,我们应该属于“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那一类。真的,在我们还小的辰光,有次我就夺过她手上的细竹棒,跨上去,夹在没啥货色的裤裆下当马骑。我大度地邀请她,让她也骑到细竹棒上,双手揪住我两边的衣摆,和我一起骑马远行,去寻找我们俩的诗和远方。

但小肖竹就只晓得哭,一点都不会浪漫。嗨!她到现在也还是一个爱骂的女生。和她暗恋的男生彻底拜拜那次就不用说了,中秋那晚社区在我们家——我是指她家和我家——前面的那个中学操场上放露天电影,我们都看得哈哈大笑,唯独她却在那儿独自流泪。

你可以说她是女性的多情善感,但她终究不是一个浪漫的女生。

这年大冬天,人间非常祥瑞地落了一场大雪,一夜之间就出落得干干净净,那个白是真的白,用一尘不染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我一早起床,看到厚厚的积雪,那个激动呀,终于熬到我父母以及她父母,以及楼里的大人们出去上班后,我就拎着一桶水出门,来到正对她家,确切地说正对她房间窗口的那片雪地上,用水画出一颗大大的爱心来,并且在偌大的爱心里,画出“肖竹,我爱你!”的字样。然后我就站在雪地上,鼻头冻得血红,鼻涕从两只不争气的鼻孔里,像细面条一般直挂下来,非得挂到雪地上不可,好像它们都是白雪的铁杆粉丝,要和偶像来一次亲密无间的接触。我用胡萝卜般的双手刮弧在嘴边,像给自家添了个扩音喇叭,仰起戴红帽的脑袋,大声地叫喊肖竹。我叫喊了好几声,那扇令人期待的窗户才“扑”地打开,她从窗口探出头来,看清楚我费心费思画的表白图,只骂了句“神经病!”就又关上了窗户。

从此,她就再也不理睬我,形同陌路。

我尚未开始的初恋,就这么过早地夭折。

在纯洁的大地上用纯洁的白雪来浪漫表白,对她是不管用的,我想不花一分钱就跟她好,那是痴心妄想,做梦都不该有的。

后来,她嫁了一个很有钱的老男人,当然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老,无非他的年纪是她年纪的两倍。她二十二岁嫁给他时是这样,以后也会是这样。

我没有去参加她的婚礼,她又没有必要邀请我去参加婚礼,她现在有的是钱,根本不差钱,分子钱哪里还入得了她的法眼呀。自从她嫁给钱后,日脚就过得相当奢侈和幸福,成日价往她娘家搬金贵的东西,进进出出都笑声朗朗,看上去开心得很,只是她原本漂亮的脸蛋日见憔悴,掩都掩盖不住的黑眼圈,即使用国外最高级最有效的化妆品,也无济于事。

叶好兰

第二段浪漫恋情就相对长一些,这应该就是我的正式的初恋。

我妈硬逼我去读一年高复班。我妈比我爸更有“望子成龙”的欲望。这在家人的眼里,我是被逼无奈才去那所野鸡学校的,所以我妈必须为此承担一切后果。这是必须的。因為明年的高考成绩我早已了然在胸。

暗地里,我却巴不得去野鸡学校混上一年。

我倒不是爱读书的人,三年中学生涯,文化课我是搞不太懂,但有“一课”我搞懂了,那就是相貌在平均分以下的女生,都好学习,就像是大学包送生一样,而且相貌与大学的档次刚巧成反比。漂亮女生,就是刚刚跃过平均分的,也都梦想凭外貌协会的派司,吃文艺饭,即使吃不上文艺饭,还想走当下小明星的路线,嫁个有钱的公公。这话听上去怪别扭的,其实在理,嫁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爸要有钱。肖竹当初暗恋的男生他爸不就是开公司的吗?

我去野鸡学校读高复班前,成天梦想着那些漂亮女生里也有志向高远的,让我在未来的一年里邂逅到她,来一场轰轰烈烈的浪漫恋爱。谁晓得进去一看,一个班倒有六十个学生,女同学却只有五个,那相貌,若是要我和她们谈恋爱,我情愿去上战场。

那一年的凄惶就可想而知,我除了很没良心地浪费了父母的大笔钞票外,高考总分只比应届时多了十八分。就这样我妈还违心地说,这是不少的进步。她难道不会做简单的算术吗?那十八分是用多少钱买来的。我妈似乎凭着这十八分的一线希望,仍有让我二进野鸡学校的打算。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教育制度改革的及时雨,高中教材全新换版三年期满,也就是说第二年高考科目翻新,除非应届生,有些科目我从未学过,还怎么去考呀?用脚趾头想想也是不可能的。

我妈顿时双眼翻白,“望子成龙”的欲念只有作罢。

我终于迎来了自由的黎明,“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我吼着高昂的革命歌曲,在大街上擦天飞,美其名为找工作,实则是四处游荡,把青春期过剩的精力,投入到街头混混的事业中去。

我不是一个人。我们的队伍有怀抱关公大刀的细头颈,大刀当然是塑料的,这个老勿大大概活到六十岁也是这副傻相,怀抱关公大刀,替天行道;有神行太保小扁头,他总是偷了他妈那辆飞鸽牌女式自行车,在我们中间S型穿梭,或是突然冲到我们很前面的地方,又或是很后面的地方,然后回到我们中间,报告侦察来的敌情;有出身富裕家庭的小瘪三,他从他妈和他妹那里骗到的钱,供我们抽烟和喝酒,或者去网吧混上半天;还有阿飞代表的叶好兰,相貌不出众,目光在远方,是个躯壳跟着我们、魂灵永远不知在哪儿的女生,老是走神,你跟她聊得起劲煞,她半天才呀上一声,还问你在说什么。

那个雨天,我和她傻乎乎地还在街头闲逛,因为我们都是呆不牢家里的人,其他人都没有出来,我们躲在街西头那个叫双凉亭的六角亭子里,我们在等雨停,而雨就是不肯停。

以前我对她只有哥们的情谊,但刚才我们在雨中奔跑时,她在我面前把头一甩一甩的,披肩长发就像关公耍大刀,向左砍一刀,向右砍一刀,再向左砍一刀……甚是英姿飒爽,语文刘老师,这个成语我没有用错吧?看得我呆了一下,都忘记跑了。

叶好兰回头一笑说你傻呀,就跑回来,拉起我的手就跑。

作为男生,让女生牵着手跑就有点那个了,我暗中发力,跑到她前头,带着她跑,一直冲进双凉亭里。在跑的过程中,我回过两次头,就不敢再回了,尽管我心里想得要命。平常她好像不是这样的,我也没把她当女生看待,总之,我就没有注意过她已经有些出挑的胸。

跑进双凉亭,我倒一时忘了松手,她就用另一只手推我一时忘了放手的手。我才有些脸红。她也有些,别过头去,退到廊椅上;但廊椅被雨水淋湿了一半,她只在椅沿上搭了一点点屁股。我面朝她站着,这样,我就能放心大胆地把她从头看到脚。

她忽然抬头问我:“你说城外都有些啥?”

我嘴一张,本想胡说一通来着,显得我见多识广,但这天在她面前我突然不想说谎。我摇头。我说:“你平常的魂都去了城外呀,有什么新发现吗?”

她说:“城外应该有很多很多山,山里应该有个彩虹部落,彩虹是他们的图腾,人人穿彩虹衫,像花蝴蝶一般在山上的花丛中唱歌,跳舞,开心地度过每一天,因为他们崇尚一切美的东西,能从一粒露珠中见到彩虹。”

我笑道:“你说的是小精灵吧?”

她生气道:“滚一边去。”

“对不起,”我说,“我们在一起这么久,居然没有发现你还有这么浪漫的一面。走,我们去城外,我都看到满山遍野的七彩旗在飘扬,在召唤好兰。”

这是我第一次没有用绰号,也没指名道姓地喊她。

她生气道:“这么大雨,怎么去?”

她这么说,我就听懂了。

我和叶好兰成了革命队伍里的叛徒,我们和细头颈、小扁头、小瘪三他们渐渐地走远了,因为我们走得更远,出城而去,去南山去西溪去东江去北高峰,它们在城的四面,只是出城那么一点点,因为我们必须当天就返回,我们没钱在外面过夜,也不太敢过。这些我们以为能发现彩虹部落的地方,我们只看到人,人山人海的人,没有一个人是属于彩虹部落,但是留住了我们“辉煌”的足迹。

我们在南山手牵手。

我们在西溪首次拥抱。

我们在东江有了初吻。

我们在北高峰爱抚对方。

叶好兰就埋怨我,每次都只是出城那么一点点,没有意思。她说我们就不能走到更远一些吗,我们可以带上水和食物,走它个三天三夜。这也是我苦苦渴望的,只要想到我们还能做得更多,我就激动不已。我说我们去哪儿过夜?我没有钱,她也没有。她说笨蛋,我们就不能在桥洞里过夜吗?我说也要有桥洞才行呀。我求她再等一下,我会有办法。

我向我妈要报名费。她很是惊讶,应聘哪用报名费?我就掏出印刷精美的广告纸,就有那么一家大公司牛逼,不但要报名费,而且金额还不小呢,整整五百元。我妈牙痛似地捂住口袋不肯掏,我说就因为公司大、工资高才限定报名名额的。算了,像我这样也是应聘不上的,白白浪费钱。

我妈一听就不乐意,谁说的!

我就用这笔巨款网购了露天帐篷、睡袋、塑料布、绳索等等。为此,我特地穿上我妈指定的应聘行头,正儿八经地上门拜访一位驴友老师,他是教我体育的,并虚心向他请教。赵老师见到我可谓热泪盈眶,他万万没有想到,高中三年在他眼里并不出挑的我,至今还会记得他,还会专程去看他。于是,他仅仅作为资深驴友,热情地向我推荐跻身驴友行列的必需品,而且非要把购物链接发给我,搞得像那些网店是他开的或者他能从中得到回扣似的。我瞧他推荐的大堆东西,千元都打发不了,更何况我的余额宝里只有五百元,就只能删繁从简。

数日后,我背上二十公斤的行囊,叶好兰也背着吃和喝的,对于她而言,分量也不轻。我们先乘了三趟公交车,出了城东。是她要向东行的,说是去见真象。我说真象在西边,我们应该往西去。但她就不,她的东边就有真象。

一路走去,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惊险、惊喜和惊艳可言,除了累就是无聊。刚出城时,叶好兰倒是像只喜鹊,在我耳边叽叽喳喳的,等到她口干舌燥,又加上体能下降,就是我们常说的累死了,你就拿钢钎撬开她的牙齿,半天也只能撬下来像石头一样的单词。

到了下午,我们纯粹是为了走而走着。

这时候是初秋,下午三点多日头就偏西了,我们期盼的夜就要来临了;我发现公路南边约两里远的地方,有条弯弯的小河,小河边有一片不大不小的林子,我兴奋地指给她看,我说这地方等会儿能看落日,再等会儿能看月亮倒映在河心,我们今晚就在这儿过夜吧。

她无喜无悲地应了声:“随便。”

于是我带她拐下公路,在貌似小路却杂草丛生的地方,一路往小河和林子挺进。她哇哇乱叫,但凡有东西缠住她的双脚就升级为尖叫,她都以为是蛇。我不得不搀住她的手臂走,尽管这时候我觉得我背上的行囊不是二十公斤,而是二百公斤。

我在林子与小河之间的草滩上架起了帐篷。草滩是有点向小河倾斜的,但也没有她所说的那么夸张,夜间一个睏熟梦里就会连帐篷带人一起滚到河里。我倒是想,倘若真能如此,倒也不失是一份珍贵的浪漫与记忆,更是爱的见证。她让我换地方,但我先前是看过的,这地方最佳,后面有林子,公路上就是有人也看不见的,前面有小河,可以对着小河欣赏落日和月亮,是最最符合我的浪漫情怀,我想她也一样。

她好像很生气,为了这么点小事,她不该生这么大气,难道她懼怕黑夜?我让她找地方,她说哪儿我就把帐篷移到哪儿。但她转悠了半天,最后又闷声不响地回到我身边。我就坐在敞开着门的帐篷里,屁股在里面,双脚在外面,胳膊撑在大腿上,双手托着腮帮子,正静静地欣赏着夕阳。

我说:“还不累吗?赶紧坐啊。”

她这才挨着我坐下。

我们开始吃东西,饼是冷的,水也是冷的,吹来的晚风也有些凉意,但乡间的野景是美的,落日很红,像刚从火炉里夹出的煤球,没有四射的光芒,就是那种浑身通透的红;但落日的余辉映在小河里,倒是有光芒的,在弯弯曲曲的河道上,远远近近有几处闪烁着灵异的光泽。

我想逗她开心,遥指小河,大声道:“彩虹部落!”

她毫无反应,正忙着拍打围攻她的蚊子。野外的蚊子估计一辈子少见人,想不到今天偶遇,还能不惊叹此等艳福吗?我们就如同下乡送温暖行动一般,把数袋鲜血直接送到蚊子嘴边。它们自然奔走相告,群起而攻之。

她应该是那种特招蚊子喜欢的女生,她坐在我身边,就犹如为我点了支驱蚊香,而为她自己点了支吸蚊香,她双手都忙不过了。我也忙着给她拍蚊子,在她的脚和手上是拍,在她的脸上是按,但按的速度太慢,往往让蚊子饱餐后溜之大吉。

她问:“有驱蚊花露水吗?”

“没有。”

“有风油精吗?”

“没有。”

她就猛地直起身来冲我大吼:“你怎么什么都没有!”

她退了两步,转身欲走。

我说:“你进帐篷吧,帐篷里没有蚊子。”

她似乎对帐篷也失去了信任,她说帐篷这么小,蚊子照样会从帐眼里插进吸管来抽我的血,说得蚊子像群小护士似的。我说不是还有睡袋吗?她问脸怎么办?她双手抚摸着满是包包的面颊。我想不到在如此短暂的时间里,她竟然已经深思熟虑过了。

我仍想挽留她,那是我盼了多久才盼来的夜呀。

我说:“你看野外的美景……”

她抢答道:“落日只有在城市里看才美。”

她飞快地朝公路跑去。

我望着她的背影,清楚我和她之间的距离就是浪漫与现实之间的距离。

莫奈

我不知道“混社会”这个词是谁创造出来的,虽说这两年我确实在混,但跟社会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我妈却急死了,天天跟我爸吵,夜夜跟我爸闹,认为我再这么混下去,整个人就废了,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我爸,是他没有给我安排工作,好像他在厂里是个官似的。

我爸被逼无奈,只好申请内退,让我去厂里顶职。说来也真是奇怪,我爸这个小学都没有毕业的中年油腻男人,在他办完内退手续的第二天就找到了一份临工;而我这个高中文化的阳光青年,却在两年里都找不到一份工作。

唉,这个社会。

我在工厂里做钳工,确切地说是钳工学徒,跟着我爸的一位老同事学习技术,但我觉得他自己也没啥技术,混倒是蛮会混的。

那就一起混呗。

这个就没什么可说的,倒是正式工作后不久,我在街上碰到了赵老师,确切地说在某个深秋的夜晚,赵老师从街上熙熙攘攘的人流认出我来,并大声喊我。

他现在倒是对我记忆深刻。

我们在一棵街头法国梧桐树下聊开了,主要是他在唾沫飞溅,讲他作为驴友的种种冒险经历,令人羡慕嫉妒恨。直到他绵长的回忆告一段落后,他才想起来问我怎么样?

我一脸茫然:“什么怎么样?”

他就问:“你添了装备,就没有出去吗?”

我顿时惨笑,那些劳什子早已束之高阁。我十分惭愧道:“出去过几次,一个人也没啥大意思。”

他感叹道:“是的是的,驴友驴友,驴要有友,才玩得开心。”

他当即拉我进了他的那个驴友群,说群里有啥活动他就带我去。这是最好不过了。但我什么都不懂,希望他再当我这方面的老师。他说这个自然,又让我慢慢来。

我们在法国梧桐树下聊了很久,高大的树上时不时地有枯黄的叶子飘落下来,毕竟深秋了。我们告别时,我给赵老师捡掉他左肩上的一片落叶,他从我的头上和右肩上捡掉了两片,此情此景让我觉得师生间颇有些情谊。

我在那个驴友群里当孙子,向前辈们请教一些很幼稚的问题。很多资深驴友都不屑于理睬我,唯独有个叫“山花烂漫”的驴友,对我有问必答,非常有耐心。我也不知道是男是女,但我心里是希望她(他)是女的,最好有貌,最好单身……哈哈,是我想多了。我们加了好友,私聊时我也不敢造次,问她(他)私事,只是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在群里多嘴多舌了。

我再见到赵老师,就旁敲侧击,想知晓“山花烂漫”的情况。

赵老师却来了一句:“噢,他(她)呀!”

他随后又加了一句:“不熟。”

感觉怪怪的。

直到这年年底,群里的同城驴友说要聚一聚。那晚应该是月半,赵老师带我上南山时,滚圆的月亮已经上天,山中一切都像是荧光材料做的,亮閃闪的。我们来到南山顶上的财神庙前,空旷的场面上已架起四五只帐篷,帐篷里亮着小灯,像萤火虫在草丛里。赵老师一一和他们打招呼,我也跟着点头哈腰。我们择地搭篷。我很奇怪这种地方也能露营吗?赵老师说是一位林园局的朋友提供的,南山归他管,我的脑海里顿时响起“大王叫我来巡山”的歌声。

群里同城驴友有五十多个,但那晚只来了十九个,四个女的,其中有位退休女教师,大概和赵老师一样是教体育的吧。身体包裹得像五芳斋大肉粽,脖子上还系了一条鲜艳的红丝巾,后来在场地中央纵情舞蹈,红丝巾在寒风中飘扬。于是我又想她可能是音乐老师,比较爱臭美。

赵老师没有跟我说要带熟食、酒或饮料的。我不无尴尬地看到女的带菜的多,男的带酒的多,但每个人都是不空手的,然后集中到地毯中央,大家一起吃喝。当我和大家围成一圈坐下来,赵老师把别人的红酒倒在一次性纸杯里递给我时,我双手同时拍到像泡菜国人一般盘坐的腿上,感慨道:“我也可以喝吗?”别人都没有反应,唯独与我相对而坐的姑娘笑了。

她笑得很灿烂,显然是听懂了我的幽默。

我私底下觉得她应该是有浪漫情怀的姑娘,在现实生活中还保守着一些天真和纯粹。

驴友一般都体魄强健,有力气扛酒,是的,喝酒也是要有力气扛的,他们就像梁山好汉那样大杯喝酒,大口吃肉,看上去像是非常豪放,就是那几个女的,也是如此。而我就文弱多了,三杯红酒下肚,就扛不动了。有男的开始唱歌,有女的开始跳舞,在荒山野林之上,我望着此情此景就想到聊斋故事里的狐妖在午夜,在生前显赫生后冷落的达官贵人家荒废的老宅子里,设宴闹到天亮。

我借酒壮胆,问那位姑娘,我称她先辈,问她是不是“山花烂漫”?我已经暗暗琢磨很久了,我觉得她像,年轻,漂亮,而且爱笑,有气质,完全符合“山花烂漫”的形象。她就又笑了,而且可爱到用手捂住自己的露牙,双目亮亮的,问我:“你看像吗?”

她这么问,我就越发肯定是她了。

我顺着杆子往上爬了一节,慎重其事地捧住她的右手,再三再四地感谢。

我说我一直想去看她,想当面向她致谢,今天总算有了这个机会了。

她说她一定会转告我的谢意。

她又说她是莫奈,她哥莫道才是“山花烂漫”。

我心里掠过一丝遗憾,但很快就被她是他的妹妹这层关系而心欣喜若狂,这个结果和她是“山花烂漫”有啥区别,不是吗?

现在,我假装遗憾地问她哥为何没有同来?

她说他来不了。

我又顺着杆子往上爬了一节,我说什么时候我能去看看她哥吗?她爽快地说好的,随时欢迎。我心里一乐,这样我应该还有机会再见到她。我们又说了一些话,主要是我在说,想拜她为师,成为一名合格的驴友。我应该是醉了,话就特别多,而她耐着性子听我说,多半带有驴友间相互照顾的性质;又或许她不是耐着性子,而是被我逗得花枝乱颤,“咯咯咯……咯咯咯……”一阵阵地欢笑,她真是太可爱了。最后她说露天风大,尤其在山顶上,劝我回帐篷里休息。

我确实有些扛不住了,在她的搀扶下先回了我的帐篷。我钻进睡袋睡了。也不知是酒力,还是头次露营,我的体内不只是有些亢奋,而是非常亢奋。我久久无法入睡,即便像是睡着了,也是浅睡的状态,外面就像闹洞房一般的吵闹,我听得一清二楚,我的大脑很清醒。

应该是后半夜了,外面终于安静了下来。

忽然,帐篷的拉链被拉开,有小动物钻了进来,我要开口问,一块冰紧紧地捂住了我的嘴,小动物咬耳朵,是我。她大概怕我是在睡梦里,又明确道:“莫奈”。她拉上拉链,那块冰从我嘴上移到睡袋口,想把袋口扯大,她说冻死了,快点。

过了会儿,她才钻进我的睡袋,就像给我塞进来一具人体冰雕。她又说了一句冻死了。她紧紧抱住我时,让我想起初二时我和小扁头偷偷溜进建了一半停工在那里的游泳馆,我们在结冰的游泳池里玩耍,结果冰层突然碎裂,我们双双落水。还好池水不深,我们没有被淹死,却差点被冻死。

我是穿着棉毛衫棉毛裤睡的。我哪里知道睡袋是需要裸睡的,又没人告诉过我;但也幸亏我不是裸睡,我才能抵御冰寒。不过,我很快就学会了裸睡。她说你不是想知道我哥的事情吗?她要我抱紧她,她才肯说。我温暖的双手落在她光溜溜的背脊上,又慌忙逃开。在她第二次这么要求时,我就镇定多了,但双手在她背上还是像发烧般地颤抖。

古语说“饱暖思淫欲”,我随后就确信了一半。“饱”我还不清楚,但“暖”是正确的。一对赤身裸体的年轻男女挤在一只睡袋里,只是说说话那么简单,说出来鬼都不信。事后我就想,当初,这帐篷和睡袋是为我和叶好兰准备的,却谁知老天爷另有安排。

莫奈果然是资深驴友,我们除参加集体活动——那也是别有一番洞天——外,更多的是我们俩单独行动。她正式给我授课,第一课是重温南山。这次我们不是从公园正道走台阶上去的,而是从当地人才知晓的小道溜上去的。照她颇为自豪的说法,驴友不花门票钱。但她又补充说,其实是要避开公园保安,要是让他们发现我们是驴友,很有可能在公园关门前就来赶我们下山去。我一直抢着背三十公斤的行囊,但攀登陡峭的崖壁时,她就非要她来背。她说她比我有经验,能应付突发事件。

我们在南山看夕阳,群山艳红。

我们在西溪看月色,湿地苍茫。

我们在北高峰看日出,黎明万千。

我们在东江看江月,千古风流。

我们都是利用双休日去的,行程控制在两天内能打个来回。其实,我们可以走得更远,我想去黄山、泰山、庐山……我想去的地方多了,但她总是说慢慢来。我们在私底下是这么说的:我们睡了南山,睡了西溪,睡了北高峰,睡了东江;我现在想睡黄山,想睡泰山,想睡庐山……她就说好,我们一步步来,我们睡她一辈子,把祖国的大好河山都睡个遍!

我就算是个傻子,也听出她话中有话。但我有些自卑,你说莫奈大学文凭,在区国税局工作,工資又高,而且提前一个月发的;人也长得漂亮,又豪爽,喜欢开着男人开的北京吉普BJ40,周末去户外运动;她有套一百四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她完全可以找个更优秀的对象,干吗对我这个小工人情有独钟,初次相逢就以身相许呢?

莫奈就笑,右手捂住露牙,说她一眼就看出我有浪漫情怀。

我相信,但又不相信。

我相信我身上有浪漫情怀,但我不相信她仅仅因为这个而爱上我的。

就在南山聚会的第二天上午,我们一起下山,莫奈用她的北京吉普载我去了她家,我见到了她哥莫道,也就是我一直心心念念的“山花烂漫”。我和莫道在他的书房里漫无边际地聊,我还从来没有碰见过如此通透的人,年纪才比我大七八岁,却像是在人世间经历了百年,什么都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现在是网络作家,正在起点中文网上连载一部玄幻小说《天外来客》。莫奈在厨房里忙碌,我们已经聊了很久,我怕打扰他写作,我听说他每天要连载一万字,而他每天写作的量还远远超过这个字。我都吓呆了,天天,一万多字,让我照着稿子打也来不及的呀。

他说没事,他基本上以夜里写作为主。

我们到家时,他已经睡过两个小时了。

我反算了一下,那他是写到早晨八点半才睡的。

他又说,今天的任务他已经完成了。

于是,我们又聊了起来,自然而然就聊起他妹莫奈。在哥眼里,妹什么都好,是块纯粹的碧玉。在莫道嘴里,再次证明了莫奈昨晚跟我说过的话。她说:“你要相信,凡是我会的东西,必定是简单的。比如爬山、散步、吃饭和睡觉等。我脑子简单,复杂的东西唯恐避之不及,又怎么会懂。我所喜欢的,接触的人或事物都是简单的。如果你拉起我的手散步,我觉得那就是爱情,如果你拉着我过马路,我觉得那就是温暖。我需要的阳光,空气,都简单而自由。”莫道也特别强调一点,说他妹不同于常人,任何事情想到就去做,拼命三郎,通常都不计后果。我心里就想着刚刚过去的昨夜。莫道说,有浪漫情怀的人,都有这点纯粹,我看你也是。

我们正说着她,莫奈就来喊吃中饭了。

她趴在门框上朝我们傻笑:“哥,你又在说我什么壞话了。”

我起身要推莫道,他说不用,他自己能行。

我们吃过午饭,坐着聊了一会儿,莫道要上厕所,我说我来,莫奈已起身推他走了。从厕所里出来,他们直接回了书房。下午是他的睡觉时间。我刚才没有看到书房有床,只有书柜上有床九孔被和骆驼绒毯子。我站在房门口,看到莫奈替她哥盖好被子,又盖上毯子,四周捂紧了。我想不到轮椅可以摇下来当床睡的。莫奈出来,轻轻推了我一把,然后把书房门关上。

我洗了澡,换上莫道的内衣,有些大,他原本就比我魁梧,只是现在瘦多了。莫奈也洗了澡,我们都有些累了,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听她再次讲起她哥的事情。

说实话,昨晚怕被人发现,她咬耳朵也是很小声的,而我当时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上面,几乎没听进去多少。现在我听进去了,五年前深秋,在清凉峰,莫道为了救她,自己跌下了悬崖。他们和救援队员寻找了五天才找到他。太晚了,要保命就只有高位截肢了。但又不算太晚,医务人员说再晚一天,他就没命可救了。

莫奈说她将来嫁人必须带上她哥,只有接受她哥的男人她才会嫁。

我说那是必须的。

之后我就睡着了,昨夜太累了。

我们已经交往一年多了。我清楚莫奈之所以不能远游,是因为她要照看她哥,她说你看我哥外表如此坚强,其实内心是非常孤独和脆弱的。高位截肢后,最初两年他曾经多次想自杀,要不是她看得紧,他可能早就不在人世了。后来他开始写作,再后来就成了起点中文网站的签约作家,他才走出阴影,从驴友华丽转身成为网络作家。

我说可以请护工啊。

她说她哥不能接受,她也不乐意,她要自己看护。

现在,莫奈跟我摊牌了。

我当然愿意。我觉得我和她哥很谈得来,他也是大学文凭,却从来都没有小看我的意思。真的,这一点我还能感觉得到的,一个人在心里瞧不起你,他就是最会装,无意间也会流露出来的。他乐意让我帮助他,尤其是给他洗澡,给他上厕所,他抓住我时很用力,完全信任地把他交给了我,让我知道他需要我的帮助,他认定我就是他将来的依靠。我第一次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用的人,是能够对他人有所帮助的。

这种感觉真好。

就是夜里略有回味,睡得也特别香。

他总是请我照顾好莫奈,他说你别看她成天乐呵呵的,其实她心里蛮苦的,他说她曾经有两次企图和他一起自尽。这倒让我非常吃惊。他说是她的自杀拯救了他,他不能因为自己不想活了,而断送了她,他这才坚持下来的。他恳求我不要辜负她、伤害她,凡事都要对她包涵一些。

我说我会的,一定会的。

我对莫奈只提了一个要求,就是先不要让我父母知道她哥的事情。她没意见。我说以后再慢慢告诉他们。莫奈是来过我家几趟的,我父母都喜欢她,当我告知我们准备结婚时,他们开心得嘴都合不拢了。我说新房就做在她家,父母先是一阵轻松,随后又感叹我将来会在她面前低人一头,而且担心我成了上门女婿,有了孩子都姓她的。我先请他们放心,没这回事,她有哥;后又说我也想有个自己的房子,让她搬出来住,你们赞助一下,帮我付个首付就行,余款我们慢慢还贷。他们就牙痛似地咧大嘴不响了。后来我妈很小心地问,莫奈难道不晓得存点钱吗,她工资那么高。我说有呀,如果让她出钱,那还不是她的房子,跟住到她家有什么区别吗?

他们就彻底不吭声了。

我们结婚那日和前后几日,她哥出去了,是他自己要求的,去他的一个驴友家散心几天。我知道他的用心,也真是为难他了,可能是莫奈提过我的那个要求,又或许她没有提,是他觉得这样对我们最好,他怕影响我们的婚事。

婚后,我和莫奈做爱都是在上午,而且十分克制,我是说不像露营那样,她喜欢大吼大叫,在家她不是咬被头,就是咬我的手臂,把吼声闷死在嘴里。我就有些不明白了,那是她哥,他听到了又咋样呢?再说非要在上午吗?他哥即使睡下了,也未必就睡着了呀。

婚后,莫奈把北京吉普BJ40让我开了。这让我在厂里很是风光了一阵子。她家——现在应该说我们家——在城西北,而我上班的工厂在城正北,上下班要穿过半座城,她的单位离家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一趟公交要趁九站路,我是让她开车去的,但她坚决要我开,说她希望我每天能早点到家。

第二年夏天,有次厂里抢救,我一直忙到早晨,回到家,开门进去就听到了啜泣声,是从卫生间里来的,我推开移门,见莫奈正在给她哥洗澡。莫道赤身裸体。她也穿得很少,尤其被水冲湿后几乎跟没穿一样。她面他而立,用一块可以扣在中指上的海绵给他擦背,而他紧抱她的腰,把头靠在她的双乳间。那是我喜欢靠的地方。莫道惊慌地逃开头,把头低到极限。莫奈回头朝我一笑,双眼血红,但我敢肯定,刚才的哭泣声是莫道的,而不是她的。

她说你回来了呀。

我说我来。

她说不用,她快好了,你也累了,去歇着吧。

但我很生气地一把拉开了她。

后来我躺在床上,久久无法入睡。刚才的情景似乎有些暧昧,至少兄妹之间是不太妥当,我知道莫奈爱她哥,莫道也爱他妹,他们也没做什么的,只是刚才莫道被我撞见时的惊慌失措,一直让我耿耿于怀。

再后来在一次集体活动中,驴友们得知我们俩结婚了,就纷纷向我们表示祝贺。但他们的笑总是让我感觉异样,好像有些什么。

我专程去拜访赵老师,打定主意要问个究竟,赵老师被我纠缠到不行,终于开口了。他说他本来也不好说什么的,但我们现在结婚了,感情也非常好,不会因为他告诉我事实,而影响我们的夫妻关系。他说莫道原名叫陈道松,是莫奈的男朋友,婚期都定了,结果出了那个悲剧,男方父母只去过医院一趟,而且纯粹是去找莫奈算账的,他们骂莫奈是害人精,还把她打伤了,从此就人间蒸发了,把儿子扔在医院里不管,是莫奈把他接回家的。莫奈依旧要嫁给他,但他的高位截肢截得很干净,据说生殖器官也在那起事故中损坏了,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总之,他们结婚了也只能是无性婚姻,所以莫道坚决不答应,怕影响莫奈的幸福。后来,他的户籍迁到莫奈那儿,改名为莫道。

当然,这都是她的过去,现在莫道只是她哥。

赵老师希望我能明白这一点,莫奈也是这两年才开始找男朋友,希望有一个人能和她一起照顾莫道,但前面有两个得知这个事都吓跑了。赵老师非常敬佩莫奈的情怀,他说在当下这么个世道,像她这样的姑娘比金子都还难寻,要我好好珍惜。他说他先前之所以不肯告诉我,他也是希望我们能任其自然,水到渠成,他是全心全意希望莫奈幸福的。

可是,問题来了,自从我得知莫道是莫奈的前男朋友后,我就注定了一败涂地。无论是上午还是下午,尽管莫道在他的书房里沉睡,但我在做之前都好好的,等到要做了,就不行了,我就会感觉到莫道推着轮椅,静静坐在我们的床前,有两道炯炯的目光盯着我。

莫奈再三问我怎么回事,我都没有捅破。

我不想让她失望,更不想让她瞧不起。

有天夜里,我对莫奈说我去外面睡吧,和她睡在一起,想做又做不了这种状态让我非常难受,就渴望去露营。我说我们很久没有去露营了,实在有些想了。她说那好呀,我们在一楼,有个不小的院子,直通我们房间,不会影响到对面的书房。于是,我们就起来,把帐篷搭到院子里,我睡在帐篷里。莫奈锁了房间,又把通院子的门也关上了,像做贼一样钻进我的睡袋。

我又行了,举一反三,为了证明我确实行,而且很男人。

尾声

第二天,露天帐篷里一股做爱的气味。

我问:“宝贝,我们一起看日出吧。”

她说:“那是必须的。”

我也就此释然了,男人要有男人的气度,对这种都市生活,我已经不那么纠结了,甚至觉得这种生活像是很幸福的样子,再也没有任何不顺心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