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层最近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规定(征求意见稿)引发廣泛讨论。有观点认为,做市商制度有利于提高股票的流动性,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特别是在市场信心不足、交易低迷的时候,做市商用自己的资金居间承接卖出的股票,同时满足买入需求,让市场的买卖活动得到持续。但也有观点认为,做市商掌握了股票的买卖信息,有可能出现合谋串通,对投资者“割韭菜”。这些观点未来在《做市规定》中如何体现,值得投资者留意。
做市商制度来自海外成熟市场,比如,在美国纳斯达克市场上市的股票,最少要有两家以上的做市商为其股票报价,而一些规模较大的股票的做市商数量多达40余家。同时,做市商报价必须实时传递、公开透明。另外,在“竞争性做市商”之外,纳斯达克同时融入了“竞价制度”,以这种混合交易模式防止做市商利用信息优势成为“做市庄”。
我国自2014年开始渐次放开做市制度以来,获得做市业务资格的券商依然不多。以实施做市商制度的新三板市场为例,截至2022年1月13日,411只股票有做市商。其中,做市商家数为1家的股票4只,40家以上的股票1只,2-10家的股票370只。从股票日成交额看,超过1000万的仅4只,140余家为0。整体看,做市商制度对新三板的交易活跃度的支撑依然有限,因此虽然做市商制度重要,但还是要看整体的制度设计和实施水准。
主持人李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