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差异、多元融合: 接纳生命的多样态存在

2022-07-09 13:47方红娣
江苏教育研究 2022年16期

方红娣

【项目简介】

徐州市第一实验幼儿园是首批江苏省示范幼儿园。经过近70年的积淀,幼儿园逐步形成了“和孩子一起成长”的深厚园所文化。从2012年起,幼儿园一直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理念,致力于探索、研究适宜的学前融合教育模式。2014年幼儿园的“资源教室”初步建成,2016年开始进行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补偿性课程的建构与实施”的实践研究,2018年江苏省特殊教育发展工程项目“个别化教育项目”成功立项,2020年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补偿性课程建构及实施”(2016年江苏省基础教育前瞻性教学改革实验项目的续进研究)立项。2021年6月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基于生态学视角的补偿性课程建构的实践研究”顺利结项。

摘要:补偿性课程遵循融合教育的理念,建立在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个体差异基础上,旨在为他们提供最适合的支持和帮助。课程基于差异教学的理论,采用个别化教学模式,注重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发展需要,提供个别化发展课程内容体系和实施方案。课程包含阳光课程、个别化教育课程、家园共育和评估评价四个板块,通过合理设计目标、优化实施途径、调整评价方式等方式促进特殊需要儿童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学前融合教育;特殊需要儿童;补偿性课程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2)06A-0015-05

徐州市第一实验幼儿园从2012年《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颁布起,对具备就读条件的适龄幼儿做到“零拒绝”,十年间一直坚持尊重差异、多元融合,致力于探索“补偿性课程”的建构与实施,研究适宜的学前融合教育模式。

一、補偿性课程的缘起

(一)基于国际特殊教育发展的趋势

21世纪以后,国内外特殊教育的发展方向从隔离教育逐步走向融合教育,原本慈善意义上的隔离教育并不是真正人性化的教育,全纳教育才是真正具备现代意义与科学性的特殊需要儿童教育,对特殊需要儿童实施一体化教育成为现代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并可通过教育资源重组、教育策略改善等方式来适应他们的需要。

(二)基于我国现有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需求

近几年,我国越来越重视特殊需要儿童的融合教育。对于特殊需要儿童来说,进入普通幼儿园就读,对于其自身的语言发展、社会性发展等都有较为明显的益处。2016年3月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明确指出:“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1]但是,目前多数普通幼儿园因为这些儿童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不接收,无法保障所有儿童的受教育权,而这些儿童又是如此迫切地需要进入园所来接受正常的教育;接收,又不知如何为这些儿童提供专业的干预支持。

(三)基于特殊需要儿童自身发展的需要

在每所幼儿园中总会有一些相对较特殊的幼儿,这些幼儿在语言表达、与人交往、自理自立等方面存在着不同的发展障碍,在园所中的处境十分“尴尬”。他们虽然身处幼儿园的集体环境中,却无法融入活动中,没有办法和其他孩子进行正常交流,成为其他孩子眼中的“另类”。研究表明,发育障碍无论轻重,如果得不到干预矫正,在3~6岁时症状会越来越明显。但由于缺少合适的设施设备、专业的师资、可行性的操作方案,这些幼儿目前在各园所中往往得不到重视和有效的教育。

二、补偿性课程的基本理念

(一)接纳所有幼儿共同学习

融合教育是指在平等和不受歧视的前提下,尽可能将特殊儿童安排在所在社区的普通学校就读,并提供最适合其需要的支持和帮助,使不同学习风格、不同能力和背景的特殊儿童能够得到尽可能好的公共教育。补偿性课程依据融合教育的理念,强调接纳所有幼儿共同参与学习,主张通过适应不同差异的教育措施,满足所有幼儿的教育需要,促进其发展。

(二)在补偿中开发幼儿潜能

儿童的某种生理缺陷会给其发展带来相应的障碍,这种障碍应该说是相对的、可变的,是与环境的交互过程中表现出的不适应来判定的。障碍是相对于环境的适应性的概念。环境的改变,就会带来程度的变化。适应程度不同,障碍也随之改变。因此在补偿过程中,可以提供不同的环境以适应其缺陷,同时通过幼儿与环境的互动,发掘出在不同的环境中幼儿的潜能。在提供环境的过程中,要注重提供多领域的环境刺激,如语言的、身体运动的、认知的、情感的、社会的;提供多通道的环境刺激,如视觉的、听觉的、运动觉的、触摸觉等。

(三)多元主体协作参与

学前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幼儿园持续不断努力,还需要家庭和整个社会的支持和帮助,包括家庭的合作、特教机构的支持、社区的参与、公众的理解、医疗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为了促进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教学方案在设计时必须更具有针对性、适宜性,建立教育机构、家庭、医疗机构、社会四位一体的支持体系。

三、补偿性课程的建构

(一)补偿性课程目标的设计原则

在制定补偿性课程目标时,应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特殊性,从特殊需要儿童的缺陷能力的补偿以及优势能力的发挥出发制定目标计划,并符合以下三个设计原则。

1.课程目标是适宜个体发展的

课程目标要关注每一个幼儿生活的环境及经历的不同等情况。特殊需要儿童的个体差异主要体现在他们的学习差异性方面,不仅达成活动目标需要的时间存在个体差异,学习品质、所掌握知识内涵及其程度也有着明显的个体差异。特殊需要儿童在感官、情绪情感、行为及沟通能力上也与普通儿童有着明显的差异,他们每个人的需求都是有别于他人的。因此,补偿性课程目标的设计要适宜个体,能促进每一位幼儿发展。

2.课程目标是综合的

补偿性课程的目标具有综合性。课程目标的综合性体现在设计课程目标时,考虑特殊需要儿童身心各方面的综合性协调发展,目标自身构成要浑然一体,既要有知识与技能方面的目标,还要有过程与方法,以及情感、态度、价值观层面的目标,并且三者要保持和谐一致。

3.课程目标需动态调整

在课程实践过程中,课程目标可根据实际情况而不断调整、补充、修正或更新。当特殊需要儿童无法以有意义的方式深度参与课程时,教师就要思考如何进行课程调整。做课程调整前先要观察幼儿,然后根据观察结果选择课程调整的策略,再做计划并尝试,最后确认是否有效果。在园本课程的补偿教育模式中,不仅要注重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缺陷补偿,同时还需注重对他们潜能的开发,尤其从特殊需要儿童的薄弱环节方面加强训练和教育,以促进特殊需要儿童认知、情感、语言和社会适应等方面全面、和谐地发展。

我们依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的发展目标,用“一套方案、两种策略”的方式使课程目标兼顾普通儿童和特殊需要儿童。首先,降低难度。若课程目标对于特殊需要儿童来说难度偏高,可以采用降低活动的难度或者减少部分活动目标内容的方式进行调整。如普通儿童目标为“能熟练使用剪刀剪窗花”,特殊需要儿童则可以根据需要降低难度为:“练习使用剪刀剪窗花”。其次,方式替代。用另外一种活动方式来达到活动目标,如在“夹球跳玩”的活动中,对无法完成夹球跳动作的特殊需要儿童,用“用脚踢球到指定位置”的目标代替。再次,目标补充。补充特殊需要儿童IEP(个别化教育计划)中的补救性、矫治或补偿性的目标。如针对多动倾向的儿童在原有目标的基础上补充关于注意力时长的目标。

(二)补偿性课程的类别与内容

补偿性课程遵循融合教育的理念,让特殊需要儿童在被尊重、悦纳的前提下,为其随班就读提供最适合的支持和帮助。课程基于差异教学的理论,重视对特殊需要儿童差异的研究,了解差异的表现、性质和形成原因,同时研究每个儿童的优势和潜能,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在课程中采用个别化教学模式,注重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发展需要,提供个别化发展课程内容体系和实施方案。目前我园补偿性课程分为四大板块:阳光课程、个别化教育课程、家园共育和评估评价。

在阳光课程(我园的园本课程)中包含同步课程和差异课程两部分,同步课程是指所有儿童共同完成的课程,目标(主要完成情感目标)是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尊重、全纳和悦纳,完成路径为氛围营造、主题活动和助学伙伴。在主题活动中,儿童知道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个体,在我们周围有一些人跟其他人不太一样,大家要接纳他们的不同,要去了解、关爱、帮助他们。我们创设了“他们为什么不一样”“共同的人类”“特殊的节日”等相关活动。差异课程是指在集体环境中,特殊需要儿童与其他儿童一起完成,但活动目标和方式又存在区别的活动,目标是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需要、帮助他们个人成长,路径是在教学活动中设定不同的目标、运用不同的方法、实施不同的评价以及合作教学模式。

个别化教育课程则是根据每个特殊需要儿童的需要所制定的专属课程,目标是帮助特殊需要儿童补偿缺陷、发展优势。依据评估结果,根据他们不同的表现特征,制定不同的个别化教育内容。如:针对自闭倾向儿童主要进行生活实践、社会交往、认知表达、健康运动等方面的干预帮助,针对多动倾向儿童主要进行专注力训练、教养方式和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干预调整。

家园共育是指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必须得到家长的支持与配合。家园共育的目标是家园合力、共同成长。其中的共同成长是指儿童、教师和家长三方的共同成长。达成路径为:教师访谈,家长陪伴助学、入园观摩,使得教育从幼儿园延伸到家庭中。

评估评价的目标是掌握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现状、为课程的制定把握方向提供依据。达成路径是测量量表和行为观察记录。目前我们所使用的量表是“智力筛查量表”和“早期疗育课程评量”表。行为观察记录表由班级教师、课题组成员、其他观察员跟踪观察记录,我们把观察结果与《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相比对,最终做出对儿童的评价。

三、补偿性课程的实施方式

(一)嵌入式学习

嵌入式学习是在日常的活动和工作中,进行短暂及计划性的教学,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这种学习方式对于教室活动改变最小,能够通过抓住儿童的兴趣点从而增加其动机,使儿童能在自然情境中使用技能,并且可以将技能使用到不同的人和材料上。例如,精细动作做不好的幼儿,可以在挤牙膏、拿漱口杯、拧毛巾、挂毛巾等日常活动中进行锻炼。教师可安排这个幼儿在班级做值日生,平时他每天只有一次挂毛巾的机会,但做了值日生,每天可以有20次甚至30次挂毛巾的机会。

另外,情景教学是幼儿园教学中最常用的教学方法之一,在融合教育活动实践中,教师精心设计了教学情景,形成一种贴近生活的活动氛围,让所有幼儿置身其中从而受到感染与暗示,自觉地模仿和学习。特殊需要儿童在其中能不知不觉地参与到活动中,并得到快乐的情感体验。

(二)游戏介入指导

特殊需要儿童的问题往往会暴露在游戏的过程中,游戏活动对特殊需要儿童的缺陷补偿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教师在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游戏进行指导时要注意以下两点:首先,指导要以观察为依据。教师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指导是一个开放性的互动交流的过程。在教师介入游戏或进行指导之前,必须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游戏进行细致的观察,了解游戏的规则、游戏的角色扮演和游戏的发展阶段,观察的作用在于提高后续指导的目的性和针对性。其次,要把握好指导的时机。教师要给予特殊需要儿童在游戏中探索、思考的权利与自由,提供条件让特殊需要儿童自由地去体验成功与失败。

特殊需要儿童的游戏活动要注意结合课程所需达到的目标进行,在游戏教学中发展特殊需要儿童的弱势智能,同时开发其优势智能。

(三)匹配“成长伙伴”

合作学习是指让儿童相互帮助、相互学习,共同分享经验。在集体中,特殊需要儿童往往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在这样的情况下,合作和互助能让普通儿童带动特殊需要儿童,让特殊需要儿童在模仿和帮助下实现教育目标。

每位特殊需要兒童在班级中都有相对固定的“成长伙伴”(会根据需要做调换),成长伙伴和特殊需要儿童一起生活、游戏,在必要的时候给予特殊需要儿童提醒和帮助。如:在户外活动时成长伙伴会带着特殊需要儿童一起游戏,提醒其按要求取放、整理玩具等。合作和互助能让幼儿学会主动参与、交流沟通、团结合作,并培养了儿童的同理心、包容心、责任感、合作精神、乐于帮助他人等优良品质。无论是特殊需要儿童还是普通儿童,都在全纳教育中得到了更好的发展。

(四)开展个别化教育

在实施特殊需要儿童个别化教育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关注学前特殊需要儿童的学习特点。特殊需要儿童的学习更多倾向于直接经验的学习,必须把抽象的理论知识转化为儿童所熟悉的、可接受的、通過探索获取的知识,而且必须是可视的,要可以观察、触摸。教师在实施个别化教育活动中必须尊重特殊需要儿童的学习特点和差异性。教师既要尊重他们的身心发展水平和经验,设计的教育内容又要高于其发展水平和经验,而且这个高度是通过努力可以达到的。

第二,关注特殊需要儿童的生活需要和兴趣体验。教师在教学中要发现特殊需要儿童的兴趣和生活需要,在其兴趣和需要的基础上进行教学。特殊需要儿童也只有在这种活动中才能积极主动地学习,充分发挥自己的学习主动性。

(五)重视集体活动中的个别指导

教师在组织活动时,往往会把精力放在活动过程的组织上,或是关注大多数幼儿的表现,特殊需要儿童常常会处于一种被忽略的状态,而融合教育中教师应做到“兼顾差异”。教师可以通过调整目标、丰富活动材料等方式,鼓励、引导、支持不同能力层次幼儿的能力发展,对特殊需要儿童给予个别指导。

四、补偿性课程的评估评价

幼儿园的活动评价以质性评价为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指出:“幼儿的行为反应和发展变化是对教育工作最客观、直率、真实的评价,教师要关注幼儿的反应和变化,把它看作重要的评价信息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2]在补偿性课程中,评估评价的方式是通过测量量表和行为观察记录,掌握特殊需要儿童的发展现状,为课程的制定提供依据。在课程实施过程中,我们从动作、语言、认知、情绪、社会性等多个心理发展维度对特殊需要儿童进行评价,通过替代性评估、调整性评估等确定特殊需要儿童现有水平,并根据评价进行适当的课程调整,以改进课程。

在十年融合教育的研究基础上,我们逐渐意识到:融合教育强调的是适合所有人的教育,每位幼儿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我们的教育要尊重幼儿本身的个体差异。“全面的参与”“完全的接纳”“自然的调整”“特殊教育普通教育化”才是融合教育的真谛。因此,从2020年开始,我们的研究从“补偿性课程建构”慢慢开始转变为“支持性教育模式”。我们将研究的关注点从特殊需要儿童的补偿性研究,转为以干预和发展适应性为原则的融合教育实践研究。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EB/OL].(2016-03-01)[2022-03-22].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602/t20160229_231184.html.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EB/OL].(2001-07-02)[2022-03-22].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7/200107/t20010702_81984.html.

责任编辑:赵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