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 楠
(陕西省延安市宜川县河道和水库管护中心,陕西 延安 716200)
河湖岸线既是河湖空间的重要组成,又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不可再生的宝贵土地资源。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许多河道岸线利用程度越来越高,沿河的开发活动和临水建筑物日益增多,建设用地需求和土地资源供给的矛盾也更加突出。正确处理岸线资源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的关系,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对岸线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布局,科学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和岸线资源功能区,实行水域岸线用途管理,有利于河道岸线资源空间管控[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开展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划定岸线功能分区,是加强河道岸线空间管控的重要基础,是推动岸线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重要措施,也是依法规范涉河湖开发建设活动和实现岸线资源合理有序利用的重要依据,对保障河势、湖岸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4]。本文结合宜川县猴儿川河岸线规划中的实际情况,在对宜川县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岸线功能区划定。通过对猴儿川河岸线保护与利用功能区划的研究,以期为省内类似河流的河道岸线规划提供有益参考。
猴儿川河位于宜川县境内,是宜川县最南段的一条河流,系黄河一级支流。源于黄龙县大岭西沟,向东流经石台寺、集义镇、石河滩、至舌头岭北脚下入黄河,全长77.8 km。流域面积480 km2,其中宜川境内流长61.8 km,流域面积409.72 km2。上游为梢林区,中上游为沙卵石基河床,切割深度为 3~5 m。下游切割深度达 15~25 m。河道高程1 283~450 m。平均比降14.43%。年平均流量0.5 m/s。年径流总量3 840万 m3。水力蕴藏丰富,发展小水电站潜力较大。而阴凉沟是猴儿川河所辖的一支较大支流,发源于雾岭山脚,流经石板店、马沟、至阳坪村汇入猴儿川。长度 13.5 km, 流域面积68.88 km2,年径流量为447.85万 m。主要支流为磊峪沟,长度12 km,流域面积30.13 km2。崖底水库是猴儿川河流域的一座重要水库,位于集义镇崖底村西北部, 1975年11月动工,1976年11月建成。蓄水、水库控制流域面积100 km2,主河长25 km,河道比降2%。总库容 155万 m3,有效库容105万 m3。坝为均质土坝,坝高24 m,坝长250 m。水库作为沿川河道供水水库,主要起调节水量作用。
图1 宜川县河流水系分布图
(1)猴儿川河主要位于宜川县段,近年来,已经按照河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划定通过的实施方案进行河岸线规划保护与利用工作。猴儿川河主要为地方管理,具体由延安市宜川县水务局依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法规进行建设管理。2017年以来,随着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针对猴儿川河管理保护工作,建立了县、镇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县、镇两级河长分别由宜川县主要领导、各镇主要领导担任。县、镇两级河长对所辖的河流进行巡查、检查、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履行好河长的职责。负责统筹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和下一级河长,按照“一河一策”的目标,解决在河流管理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考核、监督镇、村级河长履行职责。
(2)宜川县为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和工程安全完整,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按照陕西省河长制的实施要求及《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陕西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施方案》等相关条例规定,将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列为主要任务明确要求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行政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行为。同时明确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是猴儿川河日常监督管理的主体,在河道沿线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处理各种水事纠纷和涉水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按照流域规划要求,负责辖区河段水资源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等工作。同时河沿线均设置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猴儿川河为天然河道,两侧主要以农业为主,并无相关的河道规划及岸线规划。随着宜川县的建设大力开展,对岸线的开发利用大幅度增加,引起一系列保护与利用问题。合理保护、开发利用岸线资源,需对岸线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统一规划。
(1)缺少统一规划,未能全面实现岸线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亲水性较差。我国现行的《水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岸线利用作出了原则规定。随着宜川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物质文化需求的不断增长,岸线开发利用将日益增多,对岸线利用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由于没有系统地编制宜川县岸线利用方面的相关规划,没有在统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对岸线资源实施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致使在岸线利用工作中缺乏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的依据,造成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迫切需要编制统一的规划来指导规划区岸线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2)部分岸坡缺少防护措施。随着宜川县大规模建设的展开,部分沿河岸低洼地被利用作为弃渣场地,由弃渣形成自然岸坡,且防护措施没有及时跟上,一旦遇到大暴雨和大洪水,极易造成岸坡坍塌甚至堵塞河道。
(3)岸线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尚待进一步加强。多年以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强了对岸线开发利用的管理,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岸线开发利用管理的法规、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应不断完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岸线管理的行为;目前宜川县在河道保护与利用中运行管理体制不够统一,存在多行业、多部门管理的现象,统一协调难度较大;缺少建立岸线利用的有效经济调控手段,目前大多数岸线资源开发利用权获取方式大多为无偿或低偿,与国家在防洪保安、河势控制等方面的巨大投入不相适应,也不利于岸线资源的节约使用和合理开发。
(1)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宜川县地处陕北黄土高原,区域生态环境脆弱、敏感因素极多,涉及多个不同类型的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区, 生态修复、 环境保护任务较重。 根据《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陕西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成果,规划河流范围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在岸线范围划定时应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相关要求。
(2)岸线资源保护需求:岸线空间资源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宜川地区,显得尤为宝贵。同时岸线空间又是水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意义重大。长期以来,岸线利用注重开发,而保护管理不足。为规范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强化岸线保护和集约利用,需要合理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及岸线功能分区,建立健全河湖岸线管控制度,实现分区管控、保护岸线资源。
(3)岸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未来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革命老区振兴规划落实,城镇建设、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日益增加,岸线需求会进一步加大。
(4)防洪需求:规划河流均属黄河流域,河流水量小、含沙量大,水沙关系不协调,受自然条件影响易发生暴雨洪水。经过多年投劳治理,修建了以县城、集镇、工业区、连片耕地为保护对象的堤防工程,提高了洪水下泄能力。未来需要进一步开展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完善堤防工程达标建设,留足行洪通道,提升洪水防御能力。
(5)供水需求:目前岸线规划范围内供水水库为崖底水库。根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要求,从保证保障供水安全角度考虑,禁止在崖底水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从事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影响供水安全的活动。
按照《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试行)》要求,在充分考虑主体功能区划、水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河道治理、现状社会经济发展及未来发展布局等综合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猴儿川河的岸线功能区划分,岸线资源计算与划分应按照左、右岸不同条件进行划分。规划河流多为山区河流,左、右岸岸线地形地貌、开发利用方式大致相同。 岸线资源利用按照左、右岸分别计算,功能区划分则采用统一标准划分。猴儿川河上游位于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自然保护区内,崖底水库上游及下游500 m段位于猴儿川河上游,也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自然保护区内,本次将猴儿川河上游游位于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包括崖底水库上游及下游500 m段划分为岸线保护区;集义镇段划分为开发利用区;入黄河口500 m划分为保留区河道;其他范围没有国家和省级保护区,且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无重要的影响,其他区域根据功能区划分原则划定为控制利用区。
依据具体划分办法,并结合河流实际,可将猴儿川河岸线功能区划分为:岸线保护区1段,长18.722 km;开发利用区共1段,共长2.849 km;岸线保留区1段,长0.5 km;岸线控制利用区共2段,长38.603 km。具体成果详见表1。
表1 河道功能区规划成果表
4.2.1 岸线保护区
猴儿川河上游位于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陕西省延安市黄龙山褐马鸡自然保护区内, 目前现有饮用水源地共 1 个,以水库为水源,崖底水库位于猴儿川河上游。本次将猴儿川河上游游位于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区域,包括崖底水库上游及下游 500 m段划分为岸线保护区。崖底水库位于宜川县西南猴儿川河上游,气候干旱,雨量少,距集义镇政府16km,距宜川县城约 80 km, 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有供水、 防洪等综合功能的水库。根据当地
气候、降雨量及地质条件, 规划该水库是集义镇上川 1 万亩农田灌溉的主要水源。为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同时,保障崖底水库的供水安全,大坝工程安全, 将猴儿川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含崖底水库段)河道中心线桩号 HEC41+952.81~HEC60+675.00 段设立为岸线保护区,共长18.722 km。
4.2.2 岸线保留区
猴儿川河入黄河口段, 河道中心线桩号 HEC0+000.00~HEC0+500.00 为岸线保留区, 共长 0.5 km。
4.2.3 岸线开发利用区
岸线开发利用区共1段,位于集义镇 段河道中心线桩号HEC26+071.09~HEC28+920.47, 共长2.849 km,该段的防洪标准为20 a一遇洪水标准且与河道划界的防洪标准相一致。 河势基本稳定、岸线利用条件较好,岸线开发利用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以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并结合宜川县县城的“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趋势,将该段划分为开发利用区。
4.2.4 岸线控制利用区
岸线开发利用区共2段,位于猴儿川河下游段河道中心线桩号HEC0+500.00~HEC26+071.09 段、猴儿川河中游段 HEC28+920.47~HEC41+952.81,共长38.603 km。这2段河道两侧均为农田,防洪标准为10 a一遇洪水标准且与河道划界的防洪标准相一致。 为避免进一步开发可能对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带来不利影响,避免水土流失进一步恶化, 需要控制或减少其开发利用强度,故将这两段划分为岸线控制利用区。
岸线是宝贵的自然资源。河道岸线与流域防洪、供水、航运及河流生态等关系密切,合理开发利用与科学保护好岸线资源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防洪、供水安全、发展航运、维护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及河流健康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宜川县猴儿川河岸线保护功能区的划定,充分考虑了规划范围涉水及岸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的保护,有利于水生态和水环境保护。可为宜川县猴儿川河岸线的有效保护、依法管理及有序开发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