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Q: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办理条码业务,可以选择线下付款吗?
A:可以选择线下付款。企业可以通过账号网银转账或银行汇款的方式缴费,缴费成功后将凭证上传至网上业务大厅。
2
Q:系统成员(企业)计划向市场投放一批新产品,需要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吗?
A:不需要。如果系统成员(企业)有一批新产品需要使用商品条码(EAN-8条码除外),只需自己给新产品分配商品项目代码就可以了,不必申请新的厂商识别代码。但编好产品代码后,需到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www.gds.org.cn)通报新分配的编码及产品相关信息。
3
Q:如何为物流单元编制代码?
A: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SSCC)是对每一个物流单元的唯一标识,其应用标识符为00,单元数据串格式如下表所示。
应用标识符SSCC系列货运包装箱代码扩展位厂商识别代码 序列号校验码00 N1 N2N3N4N5N6N7N8N9N10N11N12N13N14N15N16N17 N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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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如何去掉微信扫描条码显示的商品销售渠道信息?
A:微信扫描条码后显示页面中的厂商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品牌、价格等信息是编码中心提供的,其它的内容与编码中心无关,请联系微信处理。
5
Q:通报产品信息时上传产品图片有什么要求?
A: 上传产品图片的要求为:(1)商品必须占图片2/3以上,不能包含水印、文本。(2)建议图片短边不低于800像素。(3)建议图片背景为纯白。(4)图片必须为jpg或png格式。
6
Q:企业厂商识别代码有使用期限吗?
A:有。自企业注册厂商识别代码成功起,有效期为2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系统成员应在厂商识别代码有效期满前3个月联系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办理续展,以保障商品条码正常使用。
7
Q:系统成员条码卡有什么作用?
A:条码卡是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向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发放的系统成员企业的身份凭证,可用于登录中国商品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来维护企业商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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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单位已经拿到商品条码胶片,下一步需要做什么?
A:企业拿到条码胶片后,需先确保产品信息已经在服务平台(www.gds.org.cn)的“产品管理”里完成了产品数据通报的操作。然后可将条码号码与对应的条码胶片提供到具备印刷条码资质的印刷厂打印小样,小样制作完成后联系企业所在地编码分支机构对小样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印制在产品外包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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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我公司已经有了厂商识别代码,怎么编制商品条码?
A:企业注册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成功后,编码中心会为企业分配厂商识别代码,厂商识别代码常见是以69开头的8位或者9位的数字,企业以厂商识别代码为基础补充商品项目代码(9位厂商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可使用001~999表示;8位厂商识别代码,商品项目代码可使用0001~9999表示),与厂商识别代码组合成12位之后,再生成商品条码的第13位,即校验位,完成条码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