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宏璟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明确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济南市林长制改革启动以来,积极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全市林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面建成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林长10338名,初步形成了党政领导挂帅、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园林和林业绿化发展新格局。
济南市依托林长制改革,多措并举持续加强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通过完善保护体系、优化联动体系、筑牢宣教体系等5个体系建设,推动全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完善保护体系。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将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纳入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范围,压紧压实各级林长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责任,强化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和濒危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持续完善管护职责体系。各级林长按照职责要求,强化对责任区野生动物保护巡护,切实履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各区县生态护林员在护林巡护中,对发现的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行为及时阻止并予以上报,全市野生动物管护体系日益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共收容救护红隼、天鹅、夜鹭等野生动物80余只,救护成功率达80%以上。
优化联动体系。各级林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部门协作、全面监管、打防结合、突出重点、群防群治”的工作原则,不断强化部门职责意识,推动建立全市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协调配合、信息共享、问题收集、线索移交、联合督导等工作机制,搭建起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协同机制。组织林业、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全面清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企业、集贸市场、野生动物栖息地、餐馆饭店、原料集散地等易发生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重点区域,坚决依法取缔非法猎捕、驯养、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行为。联合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对电商平台进行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网络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今年以来,共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政执法检查3次、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监督检查2次,未发现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情况。
筑牢宣教体系。各级林长把科普宣教当作一项基础性、日常性工作来抓,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作用,通过线上和线下多路径宣传,用好“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宣传品牌,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爱护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活動期间,在公园景区、集贸市场和人流密集区域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标语5条,设置宣传展板20余块,现场解答群众咨询问题300余次。
健全监测体系。依托市、区、镇、村四级林长管理体系,通过强化监测路线、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不断健全野生动物监测防控体系。目前,5处省级监测站在国家直报系统已完成日报70余次、监测巡护150余次。围绕野生动物种群数量、结构、分布以及栖息地面积、生态状况等内容,组织开展全市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全面完成秋冬季候鸟调查,加快推进春季迁徙期鸟类调查。目前,全市陆生野生动物共192种,其中鸟类15目39科164种,兽类4目7科18种,两栖爬行类3目4科10种,其中,国家级、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各29种。
强化管理体系。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将全市33处自然保护地纳入林长管理区域,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管理,对各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及活动场所开展常态化保护巡查。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落地实施,组织开展沿黄湿地公园保护提升行动。2020~2021年累计栽植乔灌木11.2万株、水生植物16万株,完成河道清淤10万立方米、垃圾清运3.2万立方米、生态补水750万立方米、生态驳岸修复1.1万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航道修复)34公里,构建动物栖息地2处,生态系统质量显著提升,黄河沿岸野生动物越来越多,其中鸟类由130种增加至141种。
(作者单位系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E80EE231-FD80-4D69-9167-C2B066251B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