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玉成
继2017 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 号)颁布以来,产教协同育人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凸显类型教育特征的重要实践举措。国家层面的宏观部署、蓝图规划和行政推动,有力激发了各省各区乃至各校有关产教融合的实践自觉。相关产教融合的区域条例、政策制度等也陆续出台,不断将体现国家意志的产教融合育人意见落地落实。在实际操作层面,尽管政行企校多方主体就“如何更好地打造生产与教育资源的对接与融通平台,如何建设产业系统与教育系统的利益共同体”[1]做了许多探索和尝试,但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当前急需明晰主要问题,厘清问题成因,精准施策,以在不断创新产教协同育人举措的同时生成产教协同育人的新路径、新经验。
产教融合是校企基于育人实践的一种新型合作形态,具有主体多元、诉求多向、关系多维的特征。但从目前政策引导、利益驱动和项目运营的实际来看,“校热企冷”的困局仍然存在,产教协同育人止于纸面协议、流于形式的不在少数,且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逐利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动力,也是产业系统的发展策略。[1]企业经济效益的价值追求和职业院校“立德树人”的宗旨之间存在天然差异,这种差异直接削弱了产教多方主体协同育人的内生动力。育人价值取向的统整是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形成育人共同体的重要前提。当前迫切需要围绕立德树人来设计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各环节和各体系,坚定产教融合的价值立场,[2]多方主体应自觉将适配人才培养作为产教深度融合的价值旨归。
内在动力的缺失外显为行业企业深度参与、主动参与协同育人的行为不力,企业在复合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发挥有限。尽管当前产教融合型企业正在建设中,但相较于庞大的职业教育规模而言,参与的企业总数偏少,覆盖的专业面也偏窄,校企育人共同体的构建还有待企业的深度参与。另外,行业协调指导功能也相对薄弱,在人才需求预测和校企合作对接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大。
动力缺失、参与不足的直接结果是产教融合的力度不够。目前,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大多还只是停留在承担学生专业实习实训以及专业教师“每5 年累计不少于6 个月的企业实践”层面,师生还未能真正介入企业真实的生产、研发和管理中。参与企业实践的师生普遍缺少全流程式的轮岗实训,师生独立承担企业所交付的真实任务更是少见,“教而无产”成为当前职业教育专业实践教学的“痼疾”。
明晰现有问题后还需要找到问题产生的原因,以便对症施策,实现校园与产业园、专业与产业、学业与就业的深度融合。从主体层面看,学校缺乏与企业交换的对等资源,无法满足企业的特定诉求;从企业角度看,企业难以在短时期内收获相应的投资收益,投入产出的不平衡导致“利益驱动”的不力。除此之外,还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重要成因。
目标相异是问题产生的根源。产业系统以自身的持续生存和发展为目标,而教育系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产教各自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发展目标的分歧。产业或企业的能源消耗、经费支出等投入均取决于其生存所依赖的利润。尽管企业也会承担一定的职工培训等社会责任,但与以满足个体基本生存需要和生涯发展需要为主要目标的公益性教育相比,企业更多时候还是将育人作为次要目标,因此在产教协同育人中“校热企冷”就会成为常态。
项目范式的缺乏加快了问题的显现。作为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型抓手,当前产教深度融合迫切需要加强平台、环境和载体的建设。同样,“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的国家要求要真正落地,也缺少成熟的样板。产教融合本质上是横跨教育界、产业界两个系统的大工程,需要依托实体融合项目来落地、推进和深化,以便生成依托项目的能够持续探索的典型案例,为新时期产教协同育人提供可复制的范式。
效能机制缺失是问题产生的关键。政校行企是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参与主体,在不同专业、不同行业产业的协同育人实践中融合的形态、情境和技术各不相同,急需多层次、多类型的融合机制、标准来规范和指导。多主体就为什么融合、融合什么、怎样融合还把握不准、理解不清,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产教融合行为的碎片化、无序化和低效化。机制和标准是导向,只有构建高效适用的效能机制,才会有产教自动、有序和系统的融合,才能真正发挥产教协同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人才供需对接度和适配度的本真作用。
分析现存问题及其成因后不难发现,只有实现产教的深度融合才能真正解决现有问题。一般产教园中产业与职业教育的深度融合是以“共生”“共荣”“共享”为标志的,[3]而本文所指的“深度”则主要体现在“三同”,即政行、产教、校企等多方主体基于人才培育这个原点,在相互尊重各自独立主体价值的前提下,以学校教师与企业技术人员融合、学校实训室与企业车间融合、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融合、教学内容与职业标准融合为纽带,[4]开展价值取向趋同、实践行为协同、效益产出伴同的“三同”合作育人。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职业教育办学的根本宗旨,“立德树人”无疑是产教协同育人的核心价值取向。为此,多方需要以协同治理架构的顶层设计(如图1 所示)来引导跨界融合育人所涉及的多元异质主体,使其自觉围绕“立德树人”共同参与职业教育的办学,协同培养“德技双修”的高素质技能人才。作为重要主体的企业深度参与院校人才培养,不仅可以享受政府税收优惠、资金贷款等金融支持,优先享有院校的人才供给与技术服务,还可以更好地承担与履行现代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声誉,增强社会影响力。可以说,校企育人价值取向的趋同,有着政策外力推动和组织发展内力驱动的双重动力。
图1 指向“立德树人”的产教多元协作治理框架
1.创建联席例会力促多方联动
产教融合联席例会原则上要由政府牵头,需要发改委、教育、人社等职能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学校积极参加,践行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推动政行企校协同联动。多方联席例会既能强化政府政策引领、资源整合、平台搭建等作用,又能发挥行业组织熟知本领域前沿技术、人才供需情况等专长,还能释放校企专业标准建设、课程体系创新、专业教学实践、教学质量评估等育人活力,最终实现以例会制度谋求多方主体育人价值取向趋同的目标。
2.组建“互益组织”协调多元诉求
企业参与育人的诉求在于享受金融优惠和人才的优先供给,行业参与的诉求在于增强社会存在感和扩大影响力。产教不同主体的不同需求需要有一个缓冲或协同的组织来进行调和或商议,以避免因目标追求的差异而造成矛盾冲突或能量消减。为此,可由多方共同投入人力、财力和物力,组建具有第三方性质的“互益组织”这一产教融合工作机构来承担异质主体不同诉求的调和,从而真正将企业、行业转变为产教协同育人组织内部与学校对等的一个单元,形成多主体以“教育过程生产化、生产过程育人化”的方式来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共识,实现人才培养从传统的“学校主导”转变成为政行企校的行为自觉。
3.借力“保证金”强化育人导向
为切实发挥企业育人的重要主体作用,可引导企业缴纳“产教融合保证金”,辅之以产教融合育人绩效的科学评价。“保证金”数额由“互益组织”依据企业所享受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优惠来确定,可全额或部分返还,返还比例根据多方对企业的年度考核等级来确定。考核分产教融合度、产业贡献度两个维度,包括实践工位供给、育人项目实施、创新创业成效等方面。对考核结果优秀的企业全额返还“保证金”;考核良好的按比例返还;考核不合格的则全额转缴地方财政,并取消企业继续参与协同育人的资格。“保证金”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破解产教融合过程中企业育人态度不积极、育人行为不主动、育人质量无保障等问题,有助于强化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开发和实践教学的育人导向。
基于人才培育“德技双修”的共同追求,依托产教融合专项工程,多方主体可以将企业生产和人才培育相融,以教学实践行为与企业生产行为的同频对接在企业真实的生产和研发场景中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如图2所示)。
图2 产教多方协同育人行动逻辑
1.共建虚实育人平台
产教协同育人需要场所、空间和软硬件资源的支持,也离不开实体的支撑。为此,多方可积极承建国家与地方政府实施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项目(比如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以及产教融合园等),依托这些项目搭建教师发展、学生进步、师生创业、职业体验和社会服务等虚实育人平台。[5]这样既可落实国家“支持一批职业院校加强实习实训实验设施建设”“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要求,又可依托这类由各级政府财政资助的专项工程,面向区域内的职教、普教学生和广大社会成员开展专业教学、职业体验和社会培训,实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产教协同模式。
2.共设“双责”技术工位
依据专业链与产业链、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三对接”,作为育人重要主体的企业,可在技术岗位特设“企业师傅—学生(学徒)”类型的“一岗双责”技术工位,以便企业师傅指导学生(学徒)开展供应、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供产销”一体化的专业实践,引导学生在真实的企业环境和标准化的作业流程中感悟专业知识,实现职业教育从传统的知识学习到现代场景学习的跨越。“双责”工位能有效提升校企全产业链式育人的自觉性,能进一步促进产教主体人才培养行为的协同。
3.共创双元育人项目
对标职业标准和课程标准,多主体共建校企双元专业课程,实施多元融合、专兼结合、知识整合的产教一体化课程开发方案。深度嵌入企业的产品技术、生产工艺和作业流程,实现“基础类课程实践化、技术类课程理实一体化、技能类课程项目化”,并以“岗课赛证”融合为突破口,大力推进项目课程与项目教学,通过系统设计将企业的产品项目、服务项目、管理项目转换成课堂教学项目,借力企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支持学生的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产教合力提升学生的技术迁移能力。
1.共生协同育人的效能机制
产教协同育人是一个复杂的综合系统,涉及主体、政策、平台、资源等多种实施要素,而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又直接决定了协同育人的实效。只有凭借生动、多样的育人实践将这些育人要素链接成系列的标准与机制(比如遴选、运行、考核、保障机制等),才能确保整个协同育人系统运转的流畅。其中遴选机制能规范合作企业选取的标准和程序,能确保参与育人的企业品质。运行机制旨在引导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连续供给融合项目,持续开展技能培训和人才培养。存优去劣的动态调整机制则是产教长期有效育人的必要举措。考核标准侧重产教协同育人成效,一般以量化积分制的形式给予企业育人的建议和引导。保障机制则是产教深度融合的“护城河”,能确保融合制度与行为的合规合法,进而保障企业、学校、教师、学生等多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2.共享高素质技能人才红利
产教深度融合让校企共同致力于人力资源开发和科技创新,分享人才培育的成果。这表现为企业可借力校企共育的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自身的提质升级,反过来企业持续的发展成果又可以更好地反哺职业教育,最终实现校企基于人才红利的双赢。行业则通过调查人才需求现状、预判趋势和汇集信息等实现区域人才供需信息的共享互通,进而强化自身的行业权威与社会价值。政府也可凭借行业预测增强区域人才供需的调控与预警,以招生、培养与就业的动态适应来实现区域人力资源合理、科学、高效的开发、流动和配置。
3.共持混合办学的产权收益
应该说现代职业教育最大的创新就是办学体制的变革。校企可依托专项工程尝试在园区开展产业学院等形式的混合所有制办学,积极探寻体制增能的产教协同育人新模式,力争实现融合育人目标合一、效益共享的可持续性发展。校企双方要明确混合办学的投入和产权归属,校方负责知识产权投入以及师生人力资源的供给,企业承担场地装饰、机构设置和市场运营。先期投入资产的产权归投资方,而投资收益及其使用方式则由校企协商共享。归属学校收益的部分可继续投入产教融合育人项目,企业收益则可用于奖助学金、技术研发等项目的支出。
不难发现,在产教协同育人的“三同”对策中,价值取向趋同是关键,多方融合主体达成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机制的共识是协同行动的起点,指引着融合的方向;实践行为协同是路径,体现了协同育人的内容和方式,并呈现出完整的融合过程;而产出效益伴同则是融合的追求,能确保产教多元主体在协同育人中的同向同行,也能保障各方投入和产出的平衡,从而实现参与各方的共享共赢,激发多元主体持续不断的融合内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