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忠仁
《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是广东省在革命遗址保护方面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条例》公布后,茂名市老促会全体常务理事自觉进行学习。2月21日,该会组织全体常务理事集中学习《条例》,并请名誉会长邓刚作辅导报告。通过学习讨论,总结反思,他们对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信心更坚定,对如何主动作为再立新功的思路更清晰。
明确自身优势,找准工作定位
通过学习讨论,他们认识到,《条例》是广东省在革命遗址保护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今后革命遗址保护建设管理有法可依,有关工作应依法进行;负责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主体单位变化了,主体单位应迎难而上,主动“接棒”,尽快转上正常轨道;革命遗址保护利用是一篇大文章,涉及到管理体制、资金投入、保护和利用等问题,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有效配合。他们结合学习《条例》,对老促会在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中应担当什么角色进行了讨论,从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就是要“当好参谋,主动作为”。
他们认识到,老促会虽然不是主管部门和主体单体,但它自成立之日起就把革命遗址修复、保护、建设工作作为历史责任来对待,茂名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项目工作小组,21个成员中,有7人是茂名市老促会的领导,全市所有的革命遗址建设,都有老促会的足迹和贡献。
实践证明,老促会在革命遗址保护建设方面,具有经历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和鼓呼优势,不论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主管单位如何变化,主体单位如何不同,但老促会对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初心不能变,“参谋助手”角色不能变,“桥梁纽带”作用不能变,“拼命三郎”的劲头不能变,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老促会应当主动作为,多出“金点子”,勤出“好办法”,及时提供“巧窍门”。
主动做好工作,促进执法主体尽快“接棒”
《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行政区域内革命遗址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而茂名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在历史上很少参与革命遗址的建设保护工作,也没有明确的分工领导和业务科室。
为使该单位尽快负起责任,“接棒”做好《条例》实施,茂名市老促会正副会长和名誉会长于3月14日约请刚上任一个星期的市文化和旅游局主职领导,带着有关科室人员来到老促会,共同学习《条例》,总结前几年革命遗址建设保护情况和经验,督促他们明确职责,挑起担子,使革命遗址保护工作尽快步入正轨。
同时,建议该局尽快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局领导班子召开个专题会议讨论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落实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二是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宣传部汇报,按照《条例》要求尽快建立茂名市革命遗址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召开一次各区(市)文旅局长会议,在全市启动革命遗址保护管理“接棒”工作;四是开展调研,起草一个全市实施省《条例》的规范性文件稿,报市委、市政府颁发。
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建议
茂名市老促会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坚持“决策靠党委、政府,落实靠主管部门”,用情用功做好参谋助手,做到事前多调研,事中勤协助,事后善总结。《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颁布后,他们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了五点具体建议:一是尽快调整人员,在原来的茂名市红色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作小组基础上建立茂名市革命遗址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二是在省财政每年对老区县(市、区)专项补助款中,安排一部分专门用于革命遗址保护和建设。同时建立健全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多元化投入体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三是认真研究解决非国有革命遗址的投资、建设、管理及维修问题;四是组织力量尽快撰写有关材料,向省申报2022年度革命遗址建设维修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投入革命遗址建设;五是组织力量对全市2006年所立的331处革命遗址碑志进行检查,适当时候进行改造升级。
协助抓好督查,推动项目落实
自2019年以来,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已安排下达了4个批次红色革命遗址项目保护利用资金,茂名市有18个项目共获得4219万元扶持。这18个项目,有些已经完工,有些正在建设或布展,有些刚刚开工。
为了推动项目更快更好落实,茂名市老促会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一次实地督导活动,对四个方面进行检查督促:一是修缮情况,检查遗址修缮是否按原规划方案进行,目前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采取什么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二是布展情况,检查是否制定布展大纲,对大纲的审核情况,布展设计、脚本是否科学合理,展陈主题是否突出;三是項目经费使用情况,查看专款经费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四是属地责任落实情况,查看属地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单位是否定期对遗址项目进行研究布置、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进展情况是否及时跟踪,是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遇到的问题。
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老促会应当主动作为,多出“金点子”,勤出“好办法”,及时提供“巧窍门”。
用情用功做好参谋助手,做到事前多调研,事中勤协助,事后善总结。
1. 茂名市老促会会长罗明、名誉会长邓刚与高州市主要领导研究革命遗址保护工作 罗 烈 摄
2. 茂名市老促会名誉会长邓刚带领老促会有关领导参加高州荷花革命纪念设施筹建工作 罗烈摄
3. 茂名市老促会会长罗明(左三),名誉会长邓刚(左六)、黄涛(左四)参加高州荷花镇革命历史陈列展落成仪式 罗 烈 摄18C96640-43B1-497D-B642-213934ADD5EF